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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从他的这几句话里,让人即感受到他爱护家乡的心情,同时也觉得他似乎有点儿“阿Q精神”——话语中透出“有人骑马我骑驴,看看还有步行的”那么一种自我安慰的意味。不是吗?
但无论咋说,村子里光棍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你就看看冬闲时候人们出来晒日头——老中青光棍汉,稍微那么一凑堆,一站就是一墙根!
曾有个光棍汉喝醉酒后骂大街 ,骂什么“大姑娘你瞎了眼,光跟别人不跟俺”。其实并不是谁瞎眼,你自己的日子过得一烂包,谁能看得上?除了狗朝屁走,谁也不会愿意自找倒霉的!
当然,即使你日子过得不如人,但只要你具备了一个前提,娶媳妇成亲也并非就是扔石头打天,完全不可能的事。这个前提,就是你父母必须给你生有一个姐妹,让你的姐妹去给你转亲或换亲,这样你就能达到娶亲结婚的目的。
否则的话,你就只能怨自己是和尚命了。
在岳家沟村,人们不光日子过得贫穷不如人,也许是地处偏僻的缘故,这里人们的思想似乎也比别的地方封建落后一截,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相当严重。你看村里像辫子这么大的一茬姑娘,几乎没有一个是上过学的,都是睁眼瞎。之前的那一茬又一茬就更甭提了。她们的父母都是觉得女孩子上学是白费,只让儿子去上,叫她们从小就在家里拾柴捞草做家务。等长大些就跟上生产队里去挣工分。
这两年,尽管实行了责任制,不吃大锅饭了,可她们更是成了家里地里的主力军。因为家里的男子尽量挪出功夫想法挣点钱,家里家外的活主要就靠她们干。
她们的父母也只是希望她们在家里地里的干点就可以了;在父母的思想里,出外抛头露面去挣钱,那是男人的事,女孩家出去叫人不放心。
所以说,有的姑娘即使能有出去干点什么的门路,父母也是不会放她们出去的。
既是如此,现在这里女孩子的生活状况跟别的地方比较,那就显得有些截然不同了;在靠近城镇的那些“发达”地方,现如今很多姑娘媳妇都干起了草编、柳编等副业,那钱挣得甚至并不比男子少。就算不去干这些,而是通过渠道拿点钩织之类的小手工活回家捎带着干,一天也能挣几块钱,大小也算是个经济来源。
可是,这里的女孩子们,她们的生活至今像拉磨的小毛驴,一直是走老路;除了干地里家里的那些活,闲暇时就学习做点针线,一点来钱的路也没有。就是做针线用的花线没了,也只能靠“鸡腚银行”去解决。
像辫子她们这些姑娘,由于没文化,加上环境闭塞,眼界狭窄,这就决定了她们的脑子里装的东西少,心思相对也就比较单纯。
在辫子的心目中,家就是她的一切,她爱惜这一切。她爱哥哥姐姐,更是疼爱母亲。对古板严厉的老父亲,她一向虽没有跟母亲那样的亲近感,敬畏的成分远大于爱,但她也是一直尽心尽意孝敬着父亲。
当她慢慢的长大起来,懂事了,她见乡亲们因为日子过得穷,很多姑娘都是通过转亲或换亲,让自己的兄弟才成了家,自己的二姐兰子也是为了给大哥转媳妇,才去跟上了那个傻乎乎的、脑子不够用的男人。那时她就寻思,等她长大了,要是二哥还说不上媳妇,自己恐怕也得走二姐的路。
如今二哥都快三十岁的人了,眼看着说媳妇是不敢指望,她就觉得自己是非走这条路不可了。
一当想到自己要给二哥转换媳妇,说不定会去跟上个什么样的人,她的心里也由不得会忧愁和苦闷,毕竟她也很明白:但凡需要来转换媳妇的人家,总会有些什么不赢人的地方,这是哄不了人的!
尽管她心理上也有这种担心,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做好了给二哥转换媳妇的思想准备。她觉得,为了这个家,为了父亲,更是为了病弱可怜的母亲,她应该去这麽做。单单就是为了二哥,她也该这麽做!
她自小就敬爱二哥。她觉得给二哥转换媳妇,这既是她的义务,更是她的责任。就凭有她在,要是还让二哥打了光棍,那她自己的心里就过意不去!
善良的姑娘!
话虽是这么说,但她的内心里还是不免时常掠过一阵阵隐隐的忧愁与苦闷。而当她确确实实地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有了一份最可珍贵的男女情爱时, 她内心的矛盾可想而知,这也无形之中加剧了她内心的苦痛与不安。
她也曾想过回避掉心中产生的那份感情,但世间红颜最易老,自古难断是情思——她做不到这一点。
她有时也会情不自禁的想,要是真能跟上一个自己心爱的人,那该有多好啊!虽然她是一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姑娘 ,对爱情的向往,绝没有电影里伴着销魂的电子音乐,在慢镜头中展现的那种“男追女跑,追上就咬”的飘逸与浪漫,但她也自有她的理想;她觉得,自己将来结婚,要是身边能有个可心人知疼知热的,那是最好不过了——喝凉水都会是甜的!
另外,两人再生上几个孩子,共撑着一家门户;土里刨食她情愿,粗茶淡饭她不嫌。惟愿看着子女顺顺当当长大成人,两个人相互帮衬着往前过,在一个个日出日落地劳作生息中慢慢老去,平平安安过完一辈子。“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理想是美好的,令人神往,但她就是不敢多去想这些,她明白自己心底的那份情爱——那注定是一份只能存封在心底的情爱,没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寻思多了也无用,只会徒增伤悲!
日子就在这内心的挣扎煎熬中慢慢地过着。直到前些日子,在这附近一带相当闻名、外号“大刮风”的媒婆,突然开始三天两头地往她家跑,跟她父亲说话老是背着她——她心里明白了,自己早就预料之中的事就要发生了。
尽管她心里早有预料,可真正事到临头,她的心里还是不由得泛起阵阵痛楚。有时自己也说不清是咋回事。
这不,今天一过早饭,大刮风又来了。既然他们说话怕她听见,她心里也七上八下不自在,实在憋堵得慌,也不愿待在家里。于是,她便拿了花篓和筢子上山来拾柴禾,权当出来散散心。
辫子有心无意地在山坡上搂着柴禾,因心里不安稳,她在一个地方搂不了几下就会走动,挪挪地方。不知不觉间,她就来到了靠近“虎牙石”的那地方。
所谓虎牙石,是山坡上的几块比较靠近的大石头,因为状似老虎的牙齿,所以人们这样称呼它。
辫子在靠近虎牙石的那地方,先是站住脚怔了一会,正想动手搂柴禾,突然,她听到从虎牙石那儿传来什么声音。
起初,一下子她也没听真,心头却不禁掠过一丝惊惧,心里话:莫非是吊死鬼显灵了?她仄耳听去,这下听真了,似乎是女人的声音。而且听起来像是痛苦的声音,但又一下不敢断定——反正她长这么大,从来就没听到过这种声音。
以她的生活经验,除了觉得像痛苦的哼叫,她也不可能想到是别的什么。
怎么回事呢?她犹疑了一下,定定神,好奇心驱使她大着胆子朝虎牙石那儿走过去。此时那声音似乎更大了。
到了石头跟,她从两块石头之间的空隙往里一看,哎呀妈呀!顿时之间可就直瞪了眼,嘴里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叫。敢情她看到了:在石头后面的地上,一对男女都光着下身,裤子褪到脚脖上,女的蹶着白白的屁股、跪着腿趴在地上,男的正半蹲半趴地在女人的屁股上,正在呼哧呼哧地剧烈动作着,显然两人已是到了忘情的境地。
但是辫子的一声惊叫,把他们吓回到了现实中来。只不过他们一下子反应不及,就像放电影时突然卡住了片子,两人一时间竟定格似地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动不动!
辫子倒是反应不慢 ,目光在那两个人身上停留了不过几秒,一声惊叫之下,她如同突遭炮烙蛇咬一般,扭头就跑。
但是,就在刚才那短促的注视下,辫子也已经看清了:那女的敢情就是自己村里的,她叫桂香,不光娘家是自己村里的。并且她现在的婆家也是自己村的——丈夫名叫杨干,外号“秋鸡子”。
而桂香身上的那个男人,辫子也认识,知道那个男的不是别人,正是桂香以前跟的第一个男人,名字叫洪贵。
下一章节的标题是:桂香和她的两个男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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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桂香和她的两个男人(1)
桂香姓孙,今年三十六岁了,是个已经生过一个孩子的女人。
她有着一张漫长脸,面目挺俊巴的。她还是那种紧皮的人,皮肤不容易打折起皱。加之肤色又白,因而看上去人就比实际年龄更显年轻。
她的父亲自幼就瘦巴巴的,一辈子也没见胖过,人送外号“老干巴”。她倒是不随父亲,高挑的身材丰满而不臃肿,匀称而富有活力,浑身透着一种似乎有点儿野性味道的健美。
十一年前,通过转亲,桂香让自己的哥哥成了家。
那个转亲是孙、陈、洪三姓人家组成的。具体转法是:洪家女儿去陈家,陈家的女儿来孙家,孙家的桂香去洪家。就这样,桂香嫁进洪家,跟洪贵成了亲。
洪家在村子里的声誉不错,洪贵这位年青人的人材、人品也都没的说,只是因为家贫才转亲的。
其实,早在洪贵刚十来岁的时候,他家的情况还是算不坏。他父亲人勤快,又机巧,不光打墙盖屋、支锅砌灶很在行,就是扶犁掌耧、打麦扬场,那也是村里公认的好把式。家里的光景,比上不足吧,比下还是有余的。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一年春季,有一天,他父亲牵着队里刚买来的一头牛去耕地。傍晚时候,别的队里都卸了耕牛收工回家。他父亲见再有几犁也就能把手头的地耕完了,便想晚走一步,抓紧再耕上几犁完活,免得明天还得再过来一趟。
哪承想,他父亲使唤的这头牛,不知让谁给惯下的臭毛病,一见别的牛都下了工,它也就想撂挑子不干了!任凭他父亲怎么吆喝,那牛就是锥扎不动,一副大义凛然的牛气劲。
见牛如此这般,他父亲由不得冒了火,奔到那牛跟前,抡起鞭子就是狠抽。
这下可就坏了;刚抽了没几鞭,那牛便勃然大怒,一拧身用头上的两只角冲他父亲就抵来,一下就把他父亲抵翻在地,一只尖角还扎进了他父亲的肚腹之中!
就这样,洪贵的父亲分分钟的时间就惨遭重伤,肠子都断了好几处,要不是抢救还算及时,纵然有两条命恐怕也保不住。
自此后,他父亲虽说是摸了一把阎王鼻子,最后总算又溜达回来了,但身体却垮了,到了勉强只能照顾自己的地步,家境自然也就眼见得不行了、、、、、
桂香过门后,尽管小两口日子过得相当清贫,可她与丈夫洪贵之间的感情,却是出人意料地从相熟相知到相亲相爱,渐渐就进到了情投意合的佳境。
别人笑说他们是先结婚后恋爱,她们自己觉得也是。
等到有了一个大胖小子在床上爬来爬去,爬到这头叫声爸,爬到那头叫声妈,他们的感情基础那就更见深厚了。看看家里热汤热水、孩丫猪狗的,确乎也是一派人间小日月的温馨气氛。
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场变故的发生,如狂涛巨浪袭来,一下就把他们这艘家庭的小船打了个底朝天。
问题就出在洪贵妹妹洪霞的身上。
当初,为给哥哥洪贵转媳妇 ,洪霞去嫁给了陈家的儿子。洪霞丈夫那人,怎么说呢?人是有些游手好闲,看见活计绕开走。而且还有点贪馋,喜欢三天两头弄个死猫烂狗来腥上一嘴。但是他那人心底倒不坏,还有些热心肠,喜欢帮人跑跑颠颠。甚至偶尔还会有那么一点点“危难之中显身手”的作派。
当然,助人的同时顺带着还能挣上一盅酒喝的话,那就更是美哉乐哉了。
话说洪霞他们这村,村前庄后,还有附近山上,所多的就是槐树。每年春来山乡、万千花开时,哇塞!那满眼赏心悦目的繁花景致自不待言,就连睡觉都是闻着槐花香!
正因为这,年年都有不少的养蜂人来此放蜂。
在这些放蜂人中,有一个南地人,比洪霞两口子大上个五六岁的年纪,人是白白净净的,看着就体面。只是他左眼的上眼皮老是呼哈呼哈地跳,也从不见他贴上点草呀啥的。
原来,人家那是眼皮的筋脉自小就有毛病。
他来这里放蜂已有了几年。不知是洪霞的丈夫给他帮了啥忙,反正两人很快就成了好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