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一会儿,有一个护士进来,站在旁边,帮高歌处理头上的伤口。
伤口不深,但是足足有一寸那么长,半干的血迹将头发都黏在上面,给处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护士弄了好半天,清洗好伤口,简单的给高歌做了一下包扎,就出去了。
病房里,只剩下她跟高歌。
曲挽歌离得很远,根本不往高歌跟前去,高歌那张跟她相似的脸,每看见一次,就提醒着自己当初被囚禁侮辱的日子。
指甲深深的掐进掌心,她一遍遍的对自己说,她没错,这个原本就不应该存在的生命,如今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给萧茵治病。
她没错!
爱德医院。
苏靖欢正在喂萧茵喝粥的时候,门外突然传入一批人,为首的是季墨,他身后,四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身材健硕的男人,标准的姿势站了一排。
“不好意思,打搅一下。”
季墨狭长的凤眸在病房扫了一圈,落在萧振东身上唇角浅浅勾了勾,“这位是萧先生吧,你好,我是云泽的朋友季墨。”
萧振东站起身,看着这阵仗,拧眉道,“你们这是做什么?”
“云泽说这里的坏境不太好,不利于令千金养病,另寻了一处地方,让我带她搬过去,好生照料。”
苏靖欢放下碗,沉声道,“她现在身体很虚弱,哪儿去不了。”
“这儿就没你说话的份了,”季墨轻轻一推,明明看上去没有用多大力气,苏靖欢却生生朝后推了好几步,撞在病床上。
萧茵拉住苏靖欢,低声道。“没事吧。”
苏靖欢拧眉摇头。
季墨凉凉的挑起眼皮,“萧先生,我们也不想动粗,你们乖乖配合,我们都好做。”
萧振东沉声道,“这真是云泽让你做的?”
季墨轻笑一声,“萧先生何必装傻,如果不是令夫人对高歌下手,云泽也不会整这么一出,你想要你女儿平安,可以,劝您夫人把高歌完好无损的送回来,一切好说。”
萧振东身体一震,脸色变了变,“你说什么,挽歌把高歌绑架了?”
季墨拧起眉,萧振东这反应,看上去好像真不知情。
他环视一周,病房里几个人都是一脸震惊,尤其萧茵,甚至不明白的问,“你是不是弄错了,我妈好好的绑高歌做什么,她们又不熟。”
“是真是假,一会儿便知,萧小姐,跟我走吧。”
“等等。”
萧振东拦住季墨,哑声道,“茵茵身体坚持不住,她离不开医生,我跟你们去。”
“这事儿我做不了主,萧小姐还是先跟我们走,等慕云泽回来,他说了算。”
季墨说完,对身后的保镖使了个眼色,立刻上来两个人将萧茵抱起来,放到旁边的轮椅上,另外两个人则上前拦住苏靖欢跟萧振东。
“你们这是绑架,非法囚禁!”
苏靖欢挣扎不开,脸色难看的厉害。
“我就是绑架,有本事你去告啊。”
季墨扯了扯嘴角,扫了他们一眼,转身就要走,萧振东喊住他,“把我也带去,我要照顾我女儿。”
季墨背过身,只说了句“带上他”,就出去了。
等人全都走之后,保镖才甩开苏靖欢,快步离开。
苏靖欢活动了一下手腕,拿着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追出去。
血液化验项目比较多,持续时间也比较长,曲挽歌关了手机,就守在病房,等答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医生却还是没有出来,她心头的不安越来越重,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萧茵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想到这儿,她再也坐不下去,冲出去,直奔化验室。
化验室大门紧闭,护士在外面拦着不准她进。
恰在这时候,医生从里面出来了,看见曲挽歌,赶紧道,“萧太太,这骨髓不能取,这位小姐怀孕了,已经快三个月了,现在取骨髓,这孩子肯定是保不住了,着风险我担不起。”
“出什么事我担着,”曲挽歌神情激动,“我可以再加钱,你把骨髓取出来,我给你一千万,我女儿就只有这一次机会,医生,我求你了。”
第610章 你会万劫不复
曲挽歌嗓音尖刻,隐含着颤抖,“她们是亲姐妹,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她的骨髓更合适。”
这本来就是个不该出生的生命,既然是她给的生命,那么她从中抽取一些回扣,也不过分吧,一个人的骨髓那么多,她只是需要一点点来救萧茵,她却不肯,这都是她逼她的,她没错!
谁也无法阻止一个女人残忍的母爱,医生行医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却没见过像曲挽歌这样,连亲生女儿死活也不顾的母亲。
金钱与医德在心中的天平两端左右摇摆,最终人类的贪婪的本性占了上风。
他攥紧手,轻声道,“太太,你会万劫不复的。”
曲挽歌手指一抖,嗓音夹杂着颤抖,却努力维持着平静,“你若是不做,一千万多的是人帮我做,别废话!”
医生沉默了几秒,才道,“我可以直接从她的骨髓中分离出造血干细胞,但是这个过程,对身体的损耗相当大,她还是孕妇,所以有必要签一份风险责任书……”
“我签。”曲挽歌攥紧拳头,打断他的话。
医生再没有开口,所有的利害关系,他都已经跟对方说清楚了,他为的是钱,人是曲挽歌带来了的,而且还是病床上那位的母亲,既然对方执意要做,他就拿钱办事。
风险责任书放在眼前的时候,曲挽歌扫了一眼,手指就颤抖起来。
风险责任书,患者知情选择那一栏上面最后一句话是,我并未得到手术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下面是患者家属签字。
她捏着笔紧了又紧,而后缓缓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下这份风险书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退路了。
没关系,只要茵茵能好好的,她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愿意承担。
眼见着那些医生,跟护士,将高歌推进设备房的时候,她的双手不由自主的交叠颤抖起来,脸色无法抑制的苍白,双眼通红,眼圈里的泪水在眼底盘旋,迟迟不肯落下。
明明那么残忍的事都做了,现在这个时候,脑子里却不停的浮现高歌刚刚躺在病床上,面无血色的模样。
她的手在身前松了紧,紧了又松,双眼紧紧的锁定在病房的门上,那似乎看到那个可怜的女孩儿,被医生用很粗的针头扎进手臂,似乎听见那孩子求生般的呐喊,一下一下,犹如剪刀一样刺进她的心。
几分钟后,一群人从电梯鱼贯而出,几个人高马大的穿着黑衣的男子,直接冲进手术室。
她眼角含着泪,怔怔的看着这些人,大脑似乎失去了运作的能力,直到看见高歌被人从里面抱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的表情才变得狰狞起来。
她忽的从站起身,朝着抱着高歌的慕云泽就冲过去,试图去阻止他,却被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狠狠攥紧,季墨轻松的将她推到一边,两个保镖立马上前,将她扣住。
慕云泽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女人,扣在她腿弯跟腰间的手,控制不住的颤抖。
那双漆黑的眼眸,盛起的鲜红,就像地狱的火焰,让人望而生畏。
本来直接离开的他,停下脚步,死死的盯着曲挽歌。
“你不配做个母亲,甚至不配做一个人,就在一天前,这个傻女人还在问我,孕妇能不能捐献骨髓,哪怕被萧茵伤害过,哪怕被你这个母亲不承认,她依然怀揣着善意,而你,粉碎了她对母亲这个词最后的幻想,恭喜你,再也没有资格插手这个女人的一。
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个消息,高歌不是高建群的女儿,当年你被人奸污,高建群怕你想不开寻短见,冒着被你恨的风险,背了这个锅,他逼你生下高歌,是因为你当时身体严重贫血,根本不适合堕胎,如果不是他,你凭什么有资格进萧家的门!而高歌,是整个事件里,最大的意外更受害者!”
慕云泽所说的话,就像当头一棒,狠狠地砸在她脑袋上,颠覆了长久以来,埋在她心头名为仇恨的东西,她摇着头,嘶吼道,“不可能,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她的视线,不由得落在高歌身上。
她还在昏迷中,胳膊上有被针管扎破的地方,现在还带着一丝血迹,她头上的伤更严重,血液浸透了纱布,看上去那么的可怖,她甚至嗅到了她身上的血腥味,清楚的提醒着她对这孩子做过的恶行。
高歌那么放心的将后背交给她的时候,心里一定还对她这个母亲存在着一丝念想,即便不被承认,她心底却还抱着信任,所以那么的坦然,而她凶残的挥起高尔夫球杆,狠狠砸下的时候,竟是只想到自己病弱在床的女儿。
===第423节
那一下,打得太重,伤口从头上,一直蔓延到心里,足以打碎一个女儿对母爱最后的幻想。
她明明可以用更柔和的手段带走她,比如用迷药迷昏,可是她担心那会让她的血液里混入什么化学成分,不利于骨髓采集所以对这个孩子,用了最血腥,最残酷的手段。
就连这孩子躺在病床上,满头是血的时候,她甚至都没有上前去帮她处理一下伤口。
一直压抑的愧疚感,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喷发出来。
她的眼泪瞬间溢出眼眶,那徘徊不定的脚步,想上前去看看高歌,却像是灌了铅一样,迟迟迈不开步子。
季墨将手里的几张纸丢给曲挽歌,慕云泽淡漠道,“高建群的遗书里写的明明白白,他在生命的最后,替你守护着这个秘密,而你差点毁了他最爱的孩子,最后的寄托,萧茵的病,就是上天对你最大的惩罚,你再也没有机会了。”
说完这句话,抱着高歌,大步离开。
曲挽歌蹲在地上,慢慢地将那些纸捡起来。
那是高建群遗书的扫描图,那笔迹就是高建群的,剩下的资料,全是有关当年整件事情的调查结果。
她颤抖着手,缓缓翻开,没看多少,就泪如泉涌,喉咙里发出的哀鸣,就像濒死的天鹅,发出绝望的哀鸣,原来一直错的都是她……
第611章 曾经沧海(一)
被曲挽歌憎恨了一生,厌恶了一生的高建群,却一直在卑微的爱着这个女人,甚至为她设计好了将来的路,为他斩平成为萧太太这条路上,所有的荆棘。
他本来是想将他所作的一切长埋地下,可是因为那一丝丝的不甘,跟一丝丝的牵挂,促使他留下了这封绝笔信。
他精心布置,将这封信藏进照片里,谁也不知道当时他心里在想什么,或者他其实心情也是犹豫的,一方面是对高歌这个孩子的不忍,另一方面又是对曲挽歌感情的不甘,这些因素错综交织着,才让他将这封写好的信,藏在了照片里。
准确的说,那并不算得上一封信,而是有关他高建群,短暂一生的概述。
高建群,海城青云镇人,出生于镇上的小户人家,父母皆是农民,为家中长子。
他出生那会儿,正值六十年代末,镇上并不富裕,小地方,教育跟经济都落后,很多家庭果腹都极为困难,更不用说上学。
高家父辈都是农民,目不识丁,却抱着望子成龙的梦,高建群出生的时候,镇上有一个有名的算命师傅,说他文曲星下凡,将来定有一番作为,能够光宗耀祖。
父母虚荣,即便家里一贫如洗,也东拼西凑,送他去镇上唯一的学堂。
谁知道高建群,记忆力超群,很快就在众多学子中脱颖而出,十六岁那年,考上京师大,成为镇上第一个大学生。
那是他命运的转折点。乡里乡亲凑够学费,送他去了京都念书。
高建群也很争气,即便在精英聚集的京师大,成绩依旧拔尖,四年大学生活,毕业之后,直接被本校研究生录取,二十岁就读研。
他善于思考,才思敏捷,在众多学子中,导师最中意他,在外接活,通常都带着他,这给了他极大的积累经验的空间。
如果没有遇见曲挽歌,他的人生轨迹,将一直会按部就班下去,但是命运的轨迹,却让两个不相干的人相遇了。
曲挽歌是他们学校的服装设计系的系花,她长得非常漂亮,见到她的第一眼,高建群就知道自己沦陷了。
他无法自拔的迷恋上她,当时作为整个金融系的风云人物,高建群身边一样不乏追求者,他风趣幽默,能力出众,很快便博得曲挽歌的好感。
他们时常一起上自习,一起讨论未来行业的发展动向,畅想自己的将来,在外人眼里,他们俨然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