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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主脉当年上上下下一百七十九口,其中九寸以上的传承猎人,就有七个。
这七个传承猎人,身边都有飞尸陪伴。
就这么一支当时猎门六大家中最强的家族,一夜之间,被我怀里的凝脂,宰了个干干净净。”
“这么厉害啊。”于瑞峰不禁感叹道。
“那个时候,我家老头子正好回国,跟中科院进行一次学术交流,人就在燕京。
一听说坝上高原出了事儿,赶紧把事情推了北上。
凝脂当时就在坝上高原,那是无主的癫狂状态,脑子已经不转了,见谁杀谁。
那个时候,整个猎门,也就我家老头子、林乐山、章连海三个人,有资格去那儿跟它较劲,其他人都不行。
而这三人,也确实先后出现在了坝上高原。
结果我家老爷子还是先人一步,把这凝脂降服了。
后来的事情,那说来话长,你就别听了。
反正现在呢,它只认我和老爷子两个人,认我俩为主。
其他人,你只要别惹它,犯了它的忌讳,它也能跟你和平相处。
它现在像人,可人类的表情,它差点意思,只会微笑。
所以你以后千万别觉得它冲你笑,就不会杀你,你得知道它的忌讳。”
“那它有什么忌讳啊?”于瑞峰问道。
“你要把它当人看。你越是把它当人看,它就对你越好。你要是当面叫破它身份,它就会对你起杀心。”苗成云说道,“另外,千万别跟它说,你见过喜马拉雅山区里的其他飞尸,否则它会把你灭口。”
“喜马拉雅山区里,还有其他飞尸呢?”
“有。”苗成云说道,“有个野外种群,现在还剩下八头。其中有一头是凝脂的配偶,还有一头是它孩子。凝脂经常会回去看它们。而它们的安全,对凝脂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比对我的忠诚还重要。”
“哦。”于瑞峰明白了,点了点头,随后他又有些奇怪,问道:“刚才我看它支了个画摊儿,它难道还会画画?”
“何止是会,凝脂的画技,我家老头子有评价,举世无双。”
“它哪儿学的?”
“曹九龙教的。”
“曹九龙是谁啊?”
“它原来的主人。”苗成云淡淡说道,“要说曹九龙这个人,当年也是个人物,一身能耐不错,琴棋书画也是样样精通,尤其擅长绘画,在绘画方面那是学贯中西。就是这人啊,有些没谱。”
“没谱?怎么个没谱法?”
“你看凝脂这状态,是不是更像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而不是猎门的豢灵。”
“是啊。”
“养出这么一个尸王来,他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还要我说下去吗?”
于瑞峰到底是个游遍花丛的人,这会儿一听明白了,只觉得心里一阵恶寒,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由得说道:“这人也太没谱了!”
“哦对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别回头见色起意,想要占它便宜,这也是它忌讳。”苗成云说道,“我估计当年曹家主脉的祸事,就是曹九龙觉得桃子熟了可以摘了,结果激起凝脂的反抗之心,然后连曹九龙带整个家族,都没了。”
“这您放心。”于瑞峰连连摇头,“不知道它是什么,我说不定确实会那啥,可现在知道了,那绝对不会有半点那样的想法。”
说完这番话,于瑞峰看了看后视镜,说道:“老板,不过看现在这个样子,我觉得您好像比我更危险。您看看它对你这状态,您自己可千万别把持不住。”
“瞎说什么呢。”苗成云瞪了于瑞峰一眼,摸了摸怀中凝脂的头,“十五年前,Anne被老爷子带到其他地方去了,我那时候一直不高兴。
凝脂就是在那段时间,被老爷子送过来陪着我的。
它陪了我五年时间,等老爷子在喜马拉雅山发现飞尸野外种群了,这才把它放到这儿来。
我跟它之间,我是它主人不假,但同时它也是我半个姐姐。
于瑞峰我知道你嘴笨,但有些话你还是要注意,它有忌讳,我其实也有。
别哪天丢了性命,还不知道为什么。”
“是!”于瑞峰冷汗都下来了,赶紧闭上了嘴。
“老爷子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那么缜密冷静的一个人,现在做事是想一出是一出,我看他脑子是糊涂了。”苗成云淡淡说道,“尼泊尔这摊子事儿,就是他利用凝脂的性子挑起来的。
死几个人我不在乎,喜马拉雅山上的那几头飞尸的死活,我也无所谓。
可这事儿到了最后,林朔这些人,肯定会找到凝脂头上。
现在在老爷子的推动下,林朔不仅把Anne勾过去了,还威胁到了凝脂的安全。
老爷子再糊涂,那也是我老爷子,我不能拿他怎么样,可林朔,我还是能杀的。
与其让凝脂这么一直东躲西藏的,我还不如跟它一起,把林朔那帮人做了。”
于瑞峰听着这些话,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不敢搭茬。
苗成云说完这番话,情绪平稳了不少,动作轻柔地摸着怀里凝脂的秀发,语气温柔地说道:“我这半个姐姐啊,其实最不喜欢藏了。
它画画喜欢盖戳儿,就是不想籍籍无名,想让人知道它的存在。
曹家人砍了它的翅膀,那我就再给它一双。
它想当人,我就让她以后,能安安心心做个人。”
……
第233章 早有埋伏
第二天一早,林朔众人继续出发,往珠穆朗玛峰所在位置赶。
曹余生的龙骨甲,昨晚已经见了光,但这会儿还用不了了。
这东西虽然千好万好,终究还是被电池技术扼住了命运的咽喉,续航是个问题。
曹余生要是拿来爬山赶路,倒也不是不行,就是回头动手的时候,可能就没电了。
到时候一趴窝,那这套战甲就是两百斤重的垃圾。
因为它本质上不是那种覆盖全身的盔甲,而是外骨,防护作用是有限的,关键在于助力系统和武器系统。
而武器系统,也是由电路控制的,没电不行。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目前这口装着龙骨甲的箱子,还是由周令时背着。
这会儿,已经海拔四千米以上了,山路更是崎岖难行,有的地方压根就没路。
这种没路,不是那种植被茂密的挡住了去路,那种情况一把开山刀就能解决了。
如今众人经常要面对的,是各类悬崖峭壁,是客观的地形阻碍。
徒手攀岩、绳降、滑索飞渡,反正众人身上装备带得齐,尽量不绕路,怎么快怎么来。
这会儿,林朔等人心里也清楚,还不是最难的时候。
等到海拔六千米以上,过了雪线了,那才是真难。
但不管这上山有多难,比去钻地穴强,地穴的不可控因素更多。
这趟上山,林朔的目标很明确,无论有几头白首飞尸,这回都得端了。
猛兽异种,跟寻常虎豹还不一样。
老虎豹子,数量太少了人还得保护一下。
而白首飞尸这种,见面就要能人命的东西,那是没法保护的,必须斩草除根。
要是只有一头硕果仅存,那倒还好,就是眼下几十年的事情,这东西也有寿命限制。
几头同时存在,形成种群了,那就危险了。
死灰,是会复燃的。
这东西如今没天敌,只要给它们时间,有两头就能有一窝,有一窝就能有一群。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等到漫山遍野了再来处理,那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所以当林朔意识到这里飞尸不止一头的时候,他压根就没想过撤退的事情。
哪怕自己死在这儿,也得把这点火苗给踩灭了。
否则就对不起自己身体里流淌的林家血脉。
儿女情长那点事儿,他现在没法考虑。
Anne是不是能活下来,他也没法考虑。
因为无论是Anne还是他自己,首先是猎人,然后才是恋人。
林朔一直有这个觉悟,不过等到曹余生把龙骨甲亮出来,他不仅有觉悟,还有这个底气了。
他自己能耐自己清楚,自己不会有什么事儿,怕就怕其他人会折上一两个。
而龙骨甲有两分钟的次声波干扰效果,能给其他人提供两分钟的保护,对林朔来说就完全足够了。
两分钟,能干的事情太多了。
这趟买卖,十拿九稳。
买卖是十拿九稳,可林朔心里还上着一根弦。
人是会长记性的,从外兴安岭到阿尔泰山,两笔买卖做下来,好像总有人来干扰。
当然就那两拨人的能耐,对林朔而言也就是干扰而已。
不过有个不太好的征兆就是,阿尔泰山那三个人,比外兴安岭那两个人要强。
这趟要是有人半道儿捣乱的话,估计会更强。
当然无论有多强,自己其实不怎么在乎,关键是队里的其他人,未必吃得消。
上次在阿尔泰山,魏行山差点小命就没了,这回还不知道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所以林朔这天赶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鼻子上的能耐那更是全力施为,不敢有半点大意。
让章进和周令时在前面开路,他在后面殿后。
走到这儿,其实还在周令时带路的路线上。
五年前周令时跟白首飞尸的遭遇地点,就在珠穆朗玛峰附近。
所以在珠穆朗玛峰附近,肯定有飞尸巢穴。
到时候章家兽语、林家闻风、苏家听山一起施展,不愁找不到。
走到中午的时候,大家找了个背风遮阳的地儿,坐下来喘口气。
同时吃点肉干喝点水,补充一下体力。
林朔看了看身边的人,目光就停在茅大海身上了。
这个光头汉子,这会儿气有些喘不匀。
一行人中,就数他状态最差。
这也没办法,身上能耐毕竟一般,这会儿估计已经到极限了。
茅大海之前跟周令时一样,都是来带路的。
这一路看下来,茅大海这人还行。
他不放心自己大哥,一定要跟着。可后来周令时平步青云,这会儿已经是林朔二徒弟了,茅大海跟不跟着,其实已经无所谓了。
而且之后的战斗,他这能耐也插不进手。一不小心死了,也是一条人命。
茅大海这会儿发现林朔正打量着自己,这大汉浑身一激灵,赶紧站了起来,点头哈腰地说道:“魁首,您有什么吩咐?”
林朔笑了,手伸进自己的挎包里,找了找,摸出一块小玉牌来。
这是一块羊脂玉,上面刻着一个“林”字。
把这块玉牌捏手里,林朔又看了看自己的挎包,发现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伸出手就要拿挂在追爷上面的犀牛角。
这个犀牛角,是之前章进猎的,一直挂在追爷上,原本林朔是想用来给Anne打一把防身匕首的。
这会儿身上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就这犀牛角值几个钱,这就要摘下来。
曹余生在一边一直看着,这会儿叫了林朔一声“魁首”,然后自己从腰包里拿出一根金条,抛给了林朔。
林朔接过了金条,犀牛角就不摘了,而是冲曹余生抱了抱拳,然后看向了茅大海。
茅大海平时嘴笨那是装的,脑子其实很机灵,这会儿看出来了,扑通一声就跪在林朔面前。
林朔抬了抬手:“起来。”
茅大海站了起来,眼眶已经红了,吸了吸自己的鼻子。
林朔看着他说道:“这两样东西你拿着。
金条是路费,回去带上你的那几个兄弟,去国内的江南钱塘,柳叶巷二十七号找一个叫林贺春的。
这人四十来岁,是我堂叔。
见了他面,把玉牌拿出来,就说是我让你们过去的,要几个安身立命的差事,他自会安排。
你大哥,你不用担心,他以后跟着我修行,实在想他了,就来昆仑山看看他。
最近几年,我和他都会在昆仑山脚下的苏家老宅。
去吧。”
茅大海颤抖着双手接过玉牌和金条,眼泪已经止不住了。
“没出息的玩意儿,哭什么!”
林朔身边的周令时骂了一句,然后走上前去,双手把着这光头大汉的胳膊:“过去带着兄弟们混出个人样来,别丢魁首的脸,知道吗?”
“是,大哥……”茅大海已经泣不成声了。
周令时眼圈也红了,手上却忽然一推:“去吧。”
“嗯!”茅大海向后踉跄了两步,然后应了一声,缓缓转身走了。
没走出十米,这光头汉子转过身来,叫了一声“大哥”,然后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磕完了头,这光头汉子转身就走,脚下是健步如飞。
林朔看着茅大海的步伐,心想自己好像上当了。
这小子状态好着呢,哪儿有刚才那半死不活的样子。
不过转念一想,也无所谓了。把自己大哥送到这儿,情义上说得过去了,再往前走,把命搭这儿确实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