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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眼下魏行山人在洞里,怎么盯?
得先办法出去,把那个钉子拔了。
这支下落不明的狙击小队,配置比之前魏行山端掉的那支,要高不少。
最简单的算术题,之前那支小队是三个人,这支小队是四个人。
除了正常配置的三人小组之外,他们还多了一个于瑞峰。
当年魏行山和于瑞峰还在北方军区特种兵大队的时候,军区类似大比武的活动,两人会私下里抽个签。
抽到谁了,谁去,反正冠军跑不了。
两人互相之间较量,没什么必要,私下里比了不止一次了,各项技能都差不多,谁赢谁输都看运气。
既然都是看运气,那就不如抽签,省心省力。
所以于瑞峰到底多大能耐,魏行山再了解不过。
要是面对面的厮杀肉搏,于瑞峰绝对不是周令时或者章进的对手。
可要是有把枪端在于瑞峰在手里,在这样的山区地形远远架住了,章进周令时想在他枪口下逃命,那也是难如登天。
所以去办这件事,这两个没经过专业军事训练的猎人,不能带着,否则反而容易暴露自己。
这支消失在众人视野中的狙击小队到底在哪儿,对魏行山来说,心里多少有点数。
既然上面在谈事情,这群人肯定在远处架着枪。
当然这种架枪,不可能直接瞄着林朔那群人。
因为那儿是珠峰峰顶,世界上地形最高的地方,既要不超出枪械射程,又不能被峰顶的地形挡住弹道,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伙人架的点,肯定是下山撤离路线的某个点。
自古华山一条道,越是险峻的山峰,路就越少。
珠穆朗玛峰,登顶和撤离的路线就那么几条,都是登山者用人命试出来的。
哪怕现在,珠峰封顶附近,还冻着不少人,都是历年的登山者,体力耗尽,死在这儿了。
之前半道上,魏行山就看到过一个白种女人,二十来岁,穿着红色的登山服,就坐在山道边上,跟睡着了一样。
魏行山这些天适应下来,面对这种高海拔的极端环境,比之前是好多了,可在这里无论是行走还是攀爬,都还是很吃力的。
刚才是遭遇白首飞尸,体内肾上腺素激增,在精神头上顶住了。
这会儿这道危机一过去,哪怕知道自己有事情要办,魏行山全身上下也是倦怠若死,气喘不上来,人有些犯困。
之前那支烟,魏行山其实就是装装样子,故作轻松,根本没敢往肺里抽。
周令时这样的猎人,因为远超常人的心肺功能,在这里抽烟敢过肺。
魏行山知道自己要是抽烟过肺,大脑供氧肯定会不足。
这会儿脑子要清醒,得判断出这伙人到底在哪儿架枪。
虽然目前看来,可能架枪的点已经不多了,可要是判断错了,不仅子弹会要自己的命,光是这段冤枉路,就能在体力上把魏行山榨干。
回到那个“五筒”状的迷宫入口,魏行山观察了一下。
他得找个洞口,从尸窟的另一个出口出去,这样攻其不备,才能把事情办得漂亮。
如果顺着林朔之前杀出的出口出去,那条路线是被那伙人防住的。
就算狙击手的枪没瞄着那边,观察员的望远镜肯定盯着,自己要是一露面,事儿就黄了。
所以,要找另一个出口。
只是刚才舅爷那一番轰炸,这儿其他出口已经被落石填埋了,挖出来,得耗费不少力气。
搁在以往,搬几块石头不叫事儿,可对此时的魏行山来说,那真是难如登天。
可事已至此,再难也得做。跟老林拍了胸脯的事儿,哪怕死在这儿,也得办。
挖!
从背包里取出工兵铲,连挖带刨,没几下,魏行山喘得就跟一头牛似的。
这儿临近珠峰峰顶,空气本来就稀薄,再加上周围是近乎密闭的空间,氧气含量严重不足。
魏行山脑子很快就昏昏沉沉了,一身力气使不出来,只想睡觉。
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能睡,在这种地方,一睡就完了。
稀里糊涂地挖了一会儿,忽然间脑子一阵清醒,魏行山定睛一看,松了口气。
缝隙挖出来了,新鲜的空气就跟找到出气口似的,正打在魏行山的面门上。
虽然这空气还是很稀薄,但让魏行山终于不那么困了。
一鼓作气,挖出可以让人爬进去的尺寸,魏行山收了工兵铲,匍匐着钻了进去。
……
于瑞峰这边,已经打算收工了。
在这种鬼地方趴了整整三天三夜,人都快活活趴死了。
在海拔七千多米的雪地,进行为期三天的狙击小组潜伏动作,面对的敌人又是一群不像人的家伙,这活儿真他娘不是人干的。
活儿这么苦,收入却反倒少了。
这趟活儿虽然于瑞峰精打细算,省下来不少佣金报酬,可装备的钱那是实打实的。
就这么七套能满足这种极端恶劣环境的潜伏装备,一百万美金可就烧进去了。
要能让人在这种环境下趴着不被冻死,还要相对轻便,另外还得有供氧系统,不影响战术动作。
黑市里没现货,都是特殊订制的东西,贵着呢。
再加上三天前,提前埋在尸窟里的那些炸弹,反正林林总总加起来,这趟买卖于瑞峰赚得没上次那么多。
好在上面传来指令,可以收工了。
于瑞峰心里松了口气,心想要是再趴一天,自己可能真的会死在这儿。
不过收工归收工,撤离的战术动作,还是要做得漂亮,这叫有头有尾。
而且刚才的这道指令,是大老板亲自发出来的,而不是小老板。
这回小老板为了一个女人,办事太离谱,大老板亲临现场了。
这位大老板,那可是位财神爷啊,得在他面前露脸。
反正这家人父子俩,在花钱方面都挺缺心眼儿的,他们的活儿虽然有时候莫名其妙,但钱挺好挣。
谁跟钱有仇呢?
这趟活儿,算下来于瑞峰能赚三百多万美金。
这笔钱怎么安排,于瑞峰早就盘算好了。
留下一半,自己满世界找乐子去。
欧亚大陆自己已经快玩遍了,美洲还没去过呢,这回得去一下。
反正自己这种营生,有今天没明天,要懂得及时行乐。
另外一半,跟往常一样,送了。
之前在部队里的时候,执行任务牺牲的那些战友,有的孩子要上学了,有的老娘生病了,还有的媳妇憋着要改嫁。
这些事儿,有的能用钱平下来,有的不能,政府其实也有抚恤,但于瑞峰管不了那么多,送钱就是了。
当兵十多年,身边的战友死了三十七个,其中每一个人的名字于瑞峰都牢牢记在心里。
这些人,跟目前身边趴着的三个雇佣兵,不一样。
这三个只是同伙,命是于瑞峰花钱买了的。而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友,是能让于瑞峰放心把后背交给他们的人。
其他事情于瑞峰帮不上什么忙,但是他目前干这个营生,来钱快。
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别死了以后,家里人要为五斗米折腰。
心里盘算着这些,于瑞峰伸手扒拉了一下身边趴着的同伙,轻声说道:“行了,撤吧。”
这一扒拉,人没动静。
于瑞峰心里就明白了。
这小子冻上了。
订制的东西,有它的好处,但有缺点,那就是缺乏实验数据,产品管控也无从谈起,所以在质量上并不是非常可靠。
四个人静静地在一起趴了三天三夜,这小子什么时候咽气的,连于瑞峰都不知道。
好死不死的是,这小子还是狙击小队里的观察员,是整个小队的眼睛。
他什么时候死的,于瑞峰不知道,这等于整个小队什么时候瞎的,于瑞峰也不知道。
于瑞峰心里有些惴惴不安,重复道:“快撤!”
听到了于瑞峰的口头指令,另外两个雇佣兵有动静了。
可是他们人刚站起来,脑袋上的钢盔就飞了。
两顶钢盔飞起来之后,于瑞峰这才听到了枪声。
这种钢盔,主要是用来防跳弹的,要是子弹直接打过来,擦着一点也能防住,但如果是正面打着,那就没用了。
人还是会死,就是死相稍微好点,脑袋至少还在。
而这两枪,不是一般的枪,从枪声上于瑞峰就知道厉害。
这是巴雷特重型连狙。
所以面前的这两人,钢盔是连着脑袋一起没的。
钢盔能飞起来,是因为钢盔硬。
脑袋没钢盔那么硬,这会儿已经稀碎了。
眼看两个没了脑袋的腔子倒下去,于瑞峰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翻身就滚下了山坡。
在山坡雪地上滚了五六米,他腿一蹬,就躲在了一块石头后面。
枪声已经暴露了枪手的位置,这块石头,能挡住枪手的视线。
但即便如此,于瑞峰也不觉得自己已经脱险了,因为以这个枪手手上枪械的威力,这块石头跟豆腐没什么区别,一枪就碎了。
所以他是死死趴在地上,恨不得就地刨个坑,把自己活埋了。
于瑞峰这套动作,都是身体下意识做出来的,这会儿醒过神来,他知道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种枪法,没别人了。
而明明是把连狙,能在同时要了两个人的命,自己刚才也站起来了,多补一枪对这种级别的枪手,不过是捎带手的事情。
这个枪手没这么干,那也没别人了。
“魏行山!!!”于瑞峰脑袋紧紧贴着地面,脖子起着青筋,怒声吼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这句话刚吼完,于瑞峰身边的石头就碎了。
又是一记枪声传来。
于瑞峰整个人灰头土脸,就趴在地上。
他脑袋死死顶着地面,全身的肌肉紧紧绷着,双手撑着自己的身子。
他脸上的蜈蚣状的疤痕就跟活过来似的,不断地蠕动颤抖着。
“哈哈哈哈哈!”于瑞峰疯狂地大笑起来,“你快杀了我,我好去见她!”
“嘭!”
又是一记枪声传来,于瑞峰全身一震,整个人脑袋一阵晕乎。
他发现自己没死,只是自己身上背着的反器材狙击枪,碎了。
子弹巨大的动能,带着于瑞峰滚下了山坡。
……
第257章 尸王遗像
珠峰峰顶上,事情谈得差不多了。
曹余生想返回洞口,从原路下去。
这个尸窟,白首飞尸住着的时候,那是龙潭虎穴,这会儿就成了便利通道。
从目前这个峰顶的入口进去,在“五筒”那儿一拐弯,顺着“五筒”其中一个洞口再进去,能进入一片巨大的地穴,那儿原本住着雪人。
从雪人家路过,再次重见天日的时候,那就已经雪线以下了。
这条路比起外面北风如刀的攀登路线,那是要好走多了。
顺便呢,也要进去替那几头白首飞尸收收尸,这是这笔买卖的凭证。
结果曹余生一马当先刚要进去,就被苗光启劝住了。
“别走里面了。”苗光启说道。
“不替白首飞尸收尸,你们国际生物研究能认账?”曹余生反问道。
“认。”苗光启淡淡说道,“这种东西的基因,我那儿有备份。”
曹余生被气乐了:“你苗光启以后要是想给你女婿钱的话呢,直接转账就行,犯不着贼喊捉贼地跟我们玩这么一出,累不累?”
“不累。”苗光启笑道,“挺好玩,尤其是山阎王那次,你看把那群棒槌吓得,要不是损失实在太大,我还真想再来一次。”
“我劝你还是收手吧。”曹余生一阵哭笑不得,指了指昏迷着的苗成云,“林朔当然玩得起,你看看自己儿子,是不是被你玩傻了?”
苗光启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嘴角抽了抽。
他此生有两大执念。
第一个执念,就是找到云悦心。
第二个,就是在猎门之中扬眉吐气,一扫当年被苗家赶出家门的耻辱。
而之所以成为执念,是因为这两件事情,短时间是做不到的,甚至穷苗光启一生,也未必办得下来。
所以就要找继承人,把这两件事情做下去。
找云悦心这件事,林朔是下一代中最好的执行者,因为母子连心,儿子找娘那是天经地义。
而苗成云以后要做的,就是替自己另立苗家,开枝散叶,百年之后把如今的云贵苗压下去。
所以在他看来,最适合跟苗成云结合的女人,是云秀儿。
自己当年没娶着云悦心,这份遗憾,不仅仅是个人情感上的失挫败,更是基因结合上的遗憾。
这份遗憾,儿子可以补上。
自己的血脉跟云家悟灵成功的传承猎人结合,后代的天赋必然绝顶。
倒不是说苏念秋的天赋不够好,只是在类型上,跟自己的血脉不太匹配,以后生出来的后代,随机性太大。
更何况,苏念秋虽然跟他没有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