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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奶爸-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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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重点,也就是如何才能召集更多的人手。

    如何保证这下一代成长起来之前的这十几年里,保住这个地方,又如何为子孙后代打下可以与丧尸虫族甚至于魔族神族抗衡的基础。

    人类因为寿命问题,所以往往一些远大的事情,就是先辈给后辈打下基础。

    哪里像是神族,往往一代神便是不成功便成仁。绝对没有第三种选择,就算有,那也是毁灭。

    毁灭自身,去释放自身的能量,来做到极大范围性的毁灭。这种,也可以算是舍身取义吧!

    这也还是让神羡慕人类啊

    !至少,人类再不济,也还有个子孙后代作为希望。但是神明,却很难去相信子孙后代。

    因为神明漫长的生命里,时间足以改变一切。亲情在理性思维下,时间流逝下,也变得无意义了。

    关系好的,无论什么关系,那都是亦师亦友。关系差的,就算直系,那都可能数万年不联系,甚至数十万年都不联系,毕竟对于神来说,眨眼间,也就几百代过去了。

    不过也不一定,毕竟神都喜欢单身。

    一般一段恋情,一场婚姻,也就是个过眼云烟。神明大多时候,还是单身为主,甚至于一单就是十万年,活个百万岁说不定也就生过一个孩子。

    神族的血脉传承,也是很难的。

    导致就算发展下来,足有数千万年时光,总的真神数也只有数万。就算是用特别方式制造神族,如今积累下来,减去那些战争中消耗掉的,也只有不到百万,并且还被分散于全宇宙。

    算下来神域之中也只有大概十几万神族而已。

    尼克忽然郁闷了下,自己算这些干什么?

    神域早晚都会被他摧毁的,无论是十几万还是百万,都阻挡不了他。那些人工制造出来的

    神族,也终究会死绝的,自己根本没必有纠结。

    相比较之下,眼前的那些骏马,倒是给了他一点特别的想法。

    人类曾经驾驭野马,训练成战马。人骑马过程中射箭,马匹的速度与力量,加之骑士挥砍出的利刃与刺出的长矛,威力巨大。

    如果加以训练的话,普通人是否可以在战术上达到抗衡那些虫族,轻易杀死丧尸的程度呢?

    尼克觉得,这很靠谱。

    他跳了起来,脚踩着悬崖峭壁一路下滑而去。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收复一匹野马来看看效果如何。

    而没想到的是,在他下滑的过程中,有一个身影正在急速朝着那匹骏马跑过去。

    当尼克落地,他就看到那个身影跳上了那匹野马,双手抓住了其鬃毛。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前一秒散发着狂野气息的野马,被这人骑上之后便安稳了下来。

    但其狂暴气息,却也是丝毫不减。

    尼克来了兴致,双手环保胸前,他预感,自己能看到一场好戏。

    而他也就不着急上场了,就慢慢向前走着,看看那个骑上了骏马的人,会给他看到什么样的好戏,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他拭目以待着。



    第五百三十章 马背上的女孩

    

英雄搭配骏马,或许是因为人类自古以来就有驾驭马匹造就传奇的本事。在大自然中,人类驾驭骏马,早已成了一件非常协调的事情了。

    因此,在那个人驾驭着骏马,屹立在那数百头丧尸面前的时候,才让尼克感觉到了一种英雄的感觉。

    英雄是他眼前的那个骑马人的感觉。

    这个时候,英雄怎么能不搭配一件趁手的神兵利器呢?

    尼克张开手掌,魂丝乍现,犹如焰火一般喷发,虽然是平淡的洁白的,但是一瞬间的绽放还是依旧那样给人感觉绚丽。魂丝的白色,可是比白天更加白的颜色,也是比白天更加明亮的颜色。

    魂丝汇聚在一起,组成了一柄长枪。

    就像是古国古代中,将军使用的那种长枪一般。

    长枪汇聚完成,尼克抓在手里掂量了两下,而后猛地投掷了出去。

    长枪划破了天空一般,留下一道银光。枪尖造型奇特,加之上面的图案,就如同是多道闪电汇聚而成的一般。带有多重血槽的设计,这无论是对付丧尸还是虫族,都是绝佳的。

    当然,血槽这种东西对于那两类,看起来似乎的确没什么大用处。血槽

    更适合用来对付失血过多就会死亡的人类,或者其他生物什么的。

    但是那样的设计,是绝对把劈砍和穿刺的效果强化了的。

    那长枪落在了骏马与马背上那人的前面,把他们吓了一跳。一人一马四处张望着,很是不明白怎么忽然多出了这么一根东西。

    尼克打了下哈气,估摸着是不是应该再给他们弄盔甲什么的。

    凡胎肉体,毕竟力量有限。而丧尸的利爪尖牙,却是蕴含巨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让人不死而异变。相对而言,人果然还是需要一些外骨骼的保护的。

    尼克抬手,雪白色的魂丝射出,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

    那些雪白色的魂丝射在了骑在马匹上那人的身上,而后迅速附着,扩散。最终那些魂丝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层护甲,护甲之上,又出现了古风,却又感觉像是未来科技一般的战甲。

    而那马匹上,也被那些雪白色的魂丝附着了。

    魂丝迅速扩散,贴合马匹的全身,形成了一套战甲。

    而因为魂丝的贴合附着形成战甲,尼克也在瞬间了解了那匹马,和马背上的那个人。

    马是公马,马背上的那个人,竟然却是个女孩。或者,用男人婆来形容要更加贴切一些……

    尼克手掌像是抓着什么一样,在空气中揉动着的样子。魂丝可以和他的触感链接,而感受着柔软的触感,他的手又向下移动了些,手指弯曲着滑动。

    骑在马背上,那个此时穿着战甲,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她身材不错,只是胸部较小,但是腰身很细。

    她面色红润,表情有些羞愧。她愣愣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盔甲,感受着盔甲内怪异的触感移动,她的表情更加惊恐而羞愧了起来。

    终于,她忍耐不住,在马背上弯腰娇喘了声。

    要不是马匹也忽然穿上了战甲,并且多出了马鞍等东西来方便她骑乘,只怕是她要直接因为奇怪的触感而从马背上掉下去了吧!

    尼克撇撇嘴道:“馒头,神器?”

    他是神明,此时却异常人性化的脸红了下,而后断开了自己与魂丝的触感练习。轻轻咳嗽两声,看着骑马人的那个背影,他忽然感觉自己还是不要出现在人家面前的比较好。

    进入了隐形模式,他就那么看着,也不做什么。

    触感消失了之后,马背

    上的少女才松了口气。她脸红红的,对自己身上忽然多出的盔甲瞪大了眼睛,此时她心情也是郁闷加惊恐到了极致的吧!

    忽然多出了一身盔甲,然后就感受到了那个奇怪的触感。

    看到眼前正在靠近的丧尸群,她暂时也不想思考那么多了。漂亮,但却处于人类界限内容貌的女孩冷哼一声,她眼神犀利,样子倒是可爱,但却无法和尼克接触的那些美得不像人的女人女孩所媲美。

    但是她却有一点很完美,那就是那个唇形。

    唇形很美,很少见……

    单论嘴唇的美丽程度,倒是也不输给白樱他们了。

    鼓着嘴,她怒喝“驾!”,策马奔腾着,朝着那群丧尸冲了过去,在路上将那插在地上的长枪拔了出来。

    她要和丧尸群大战,还真缺少一件兵器。

    策马崩腾,手中挥舞长枪,从丧尸群的边缘移动,用枪尖切开了好几只丧尸的脑袋。

    长枪很锋利,这让她几乎只需要保证自己能把长枪抓牢,借助马匹奔跑时顺带的力道,就能把丧尸切开了。她就这样紧紧抓着长枪,驾驶马匹沿着丧尸群边缘移动着。

    但是好景不长,忽然一只

    丧尸冲出了丧尸群,抓住了那根长枪的枪尖。

    那只丧尸是一只骨皮,力道之大,险些让少女从马背上摔下来。

    虽然有护甲护体,但是按照常识来说,在马狂奔的时候忽然摔下,那怎么也会筋断骨折的吧!

    至少少女是这样担心的,还好长枪枪尖足够锋利,直接把那只骨皮的双手切了开来,及时让她挣脱开了束缚,否则真是危险了。

    一旦掉下马背,那么情况就是几遍她不摔死,也绝对会瞬间被一群丧尸压倒在地啃食起来的。

    在死亡的威胁下,她学乖了,不再那样简单的固定住长枪来切割,而是加上了一些动作,比如捅、刺、撩……

    也多亏穿着尼克制造的护甲,带有外骨骼强化功能,让她的力量加强了不少。兵器魂丝制造的长枪,强度也比大多合金强,重量却要轻很多,这让她可以很轻松的挥动长枪,有能长时间感觉不到手酸。

    护甲嘛!简单来说就是提供保护的,只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护甲变得不光能保护人,更能强化他人的力量。

    无论是神族科技还是人族科技,外骨骼,或许算得上是两族科技的共同点了吧!



    第五百三十一章 思春期的那些事

    

在这些强化下,她愈战愈勇。

    在舞动长枪斩杀丧尸的过程中,她也越来越快的领悟了更多骑马战斗的招式。她也实在是很有天赋,以至于在帮手赶来之前她就能够做到在马背上用双手来舞动长枪。

    如果她还有一把剑的话,只怕是能够做到一手持枪,一手持剑的来战斗了。

    长枪刺出如龙,秒秒钟就能贯穿丧尸投入。横劈而下,更是能轻而易举做到将丧尸劈开,将其脑袋斩下。

    安全区的战士们出现,看着这么一位穿着盔甲的美少女在战斗,一时间还都愣住了。等到加入战斗的时候,就都是对她的战斗能力而赞不绝口。

    尼克看到这,也就回到神殿里去了。

    估摸着,他还是决定把小天使丢到异空间里去比较好。不然总觉得,小天使最近那么惹眼,会不会有人趁他不在,而想要为非作歹呢?

    毕竟小天使已经十四岁了,虽然看起来稚气更多,但毕竟是到了年级了。

    她那么漂亮,这些天估计也吸引到不少大人或者少男了。现在安全区和平,各家流行提亲,也流行一些耍流氓的招式。

    比如家长不答应的,就让小辈去勾搭,私

    定终生生米煮成熟饭了,也就搞定了。这算是比较传统的耍流氓方式了吧!怕孩子娶不到老婆什么的,就默许他去勾搭小女孩回家,然后先上了再说这类的。

    【小天使那么二,估计会被人约出去玩的。】

    尼克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关于这点,他确定的很。

    思春期少女嘛!不对,青春期少女嘛!总会有些错误的认知,末世前是认为去酒吧去唱歌的,就比同龄人成熟什么的。而无论放在哪个年代,少女们都是更容易叛逆的。

    就像大家闺秀往往溜出去,就会认为和她门当户对的少爷公子哥就是一群臭流氓,而去认为街头小混混是正人君子。

    这点很郁闷不是吗?就在末世前,还一大堆少女认为小混混没有人们想的那么坏,相反那些杀马特非主流比那些好孩子要成熟多了……

    小学初中年级的女生就开始了思春期。

    甚至一些个十八九岁,乃至二十多岁的都能和她们来一段恋爱,来个同居生子什么的。

    这么说呢!就是世界太混乱,让人不得不防。

    古时就不说了,被欺负的女生得忍气吞声,不然就名节没了就惨了。而那些暴徒

    却逍遥法外,继续去欺负别人。

    就末世前,就那么多天真小女孩很是乐意的被人家勾搭走,然后……

    既然小天使也就在那个思春期年纪了,那么作为监护人的尼克,又怎么能够只顾自己去异空间享受美食呢?

    想起那位马背上的女孩和安全区的人们一起战斗的时候,那些个年轻人对她的搭讪话语抛媚眼什么的,就让他感觉郁闷。他发觉,现在男人勾搭妹子们的手段方式,都厉害的很。

    而妹子们都很乐意被叫出去啊!

    比如“走,有家很棒的餐厅打折,双人优惠价。”,然后去一看,我擦!情绿餐厅。不过为了美食,和如此高端的场合,能够拍照片发朋友圈装装逼也不错,妹子们也懒得拒绝。

    然后走,我们去泡温泉。

    温泉嘛!嘿嘿嘿……泳衣。

    末世前大学里常用招式是什么呢?“我是个放荡不羁爱旅游的青年。”,然后蛊惑妹子一起去周边城市旅游什么的,旅游嘛!晚上总要为了节省钱,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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