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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晗脸有点红,低声说道:“我只会唱歌。”
“那就去唱歌。”
“啊?这个……不合适吧?”
卢振宇说:“你还想不想破案了?你不是一直想当刑警的吗?现在机会来了。”
一听这句话,李晗顿时浑身血液又燃烧起来了,祖父和父亲高大的刑警形象似乎在向自己微笑着,鼓励自己勇敢一点,鼓励自己努力追逐梦想……
李晗深吸一口气,款步来到台上,低声对两位伴奏乐手说了句什么,乐手露出会意的笑,点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
乐手拨动琴弦,音响里响起了《疯狂动物城》主题歌的前奏,这间充满沧桑拉丁味儿的酒吧突然有人唱卡通片主题歌,唱歌的还是个漂亮的乖乖女,酒吧里顿时一片口哨声,嘘声,这次多是嘲笑,甚至是调笑的了。
李晗红着脸,拿着麦克风,都不知道该怎么站了,她无意瞟了一眼黄宗盛,黄宗盛也在微笑的看着她,眼神中充满温暖和鼓励,顿时,李晗心中有底了,对他微微一笑,随着节奏,用英语唱起这首《TryEverything》:
“今夜我搞砸了,又一次落败,
深陷困境,但我依然会重新开始。
我总是失败,总是跌倒,
而我总能重新站起,迎接崭新的未来。
鸟儿不只是振翅高飞,它们跌落天际却重新展翅。
不经历失败,怎会懂成功的喜悦?
我绝不会屈服,绝不会放弃,
直到我抵达终点,我会重新出发。
不,我不会放弃,我只想竭尽全力,
即便我注定失败,我也想要竭尽全力!”
……
李晗越唱越有自信,最后声音甜美,歌声嘹亮,酒吧里众人跟着节奏拍起了巴掌,李晗也是兴奋的满脸红晕,两只脚左右移动着,真的像兔朱迪一样,心怀梦想却终日只能坐办公室的小女警,终于得到了侦破大案的机会,唱着这首歌,浑身的血液都在燃烧了。
一曲唱罢,酒吧里响彻口哨和叫好声,刚才是个沧桑帅大叔,现在又是一个漂亮小美眉,都是歌好人好,一下把酒吧气氛带上了小高潮。
李晗兴奋地四下鞠躬致谢,晕陶陶地回到位子上,拿起那杯鸡尾酒就咕嘟咕嘟的喝了一气儿,开始有点得意洋洋,正指望着耳机里卢振宇夸赞两声呢,突然听到旁边一个破锣般的声音哈哈笑着:“老妹儿,歌儿唱的不错呀,咋回事儿,一个人儿啊?”
李晗吓了一跳,转过头来,只见一个大块头坐在了自己身边,大肉瘤脑袋,身上刺龙画虎的,戴个大金链子,墨镜别在花T恤领口上,手腕上大金表,“咣当”一下,一个鳄鱼皮的手包搁在了吧台上,浑身上下,一副社会大哥的标配。
李晗大惊失色,起身想离开,回身一看,后边站着两个小痞子,其中一个小痞子一把推开旁边坐着的眼镜男,笑嘻嘻地坐在了李晗另一侧,另一个小痞子也拉了个酒吧椅,坐在李晗后面,三个人呈“品”字型,把李晗堵在里面了。
“老妹儿,一个人儿不寂寞啊?来,哥哥陪你。”
那社会大哥一条胳膊直接搭在李晗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去捏李晗的脸,李晗大叫一声,一把打掉捏自己脸的咸猪手,还想把肩膀上的那只胳膊甩掉,但是那大汉的胳膊粗壮有力,像铁钳子一样,把李晗死死搂住。
李晗挣扎两下没挣开,心中慌了,她万没想到自己好好地执行侦查任务,怎么会突然碰到这么一出,这半道杀出来个程咬金,不光破坏了计划,自己怎么脱身都成问题,要是平时自己泡酒吧碰到这种事,直接亮一下警官证就摆平了,现在为了侦查,啥证也没带,而且就自己警校学的那两下子格斗术,对付手无缚鸡之力的眼镜男可能还行,对付这种膀大腰圆的混子,根本就无济于事,俗话说,一力顶十会啊!
那个流氓淫笑着,一只手眼看就要朝她胸部袭来了,李晗一身鸡皮疙瘩起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伸手就要按手表的求救钮,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声正义的暴喝:“干什么!住手!”
李晗扭过头,顿时一愣,路见不平的正是那个帅大叔——黄宗盛。
黄宗盛站在身后,虽然戴着眼镜,但掩不住一身的凛然正气,怒视着正在向李晗伸出咸猪手的社会大哥。
“这位朋友,请你放手,”黄宗盛说道,“看你也是带小弟的人,一点面子都不要了吗?这家酒吧是爱好音乐的朋友们经常来的地方,不是那种风月场所,朋友,可能是你找错地方了,不如放开手,大家哈哈一笑,交个朋友,如何?”
李晗也有点懵,突然觉得这幕场景有点熟悉,这时候,耳机里响起啦卢振宇的声音:“晗姐,冷静,这可能是黄宗盛自导自演的!你忘了谢小曼在车上说她怎么邂逅黄宗盛的了吗?”
李晗恍然大悟,脑中顿时清晰了,这时候她也不紧张了,决定冷眼看黄宗盛这个戏精怎么表演。
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搞不清楚这个社会大哥什么路数,此刻正躲在角落里,给浩南哥打电话,而事先被陈浩派进酒吧来的人,没得到命令之前,也都不会轻举妄动,此时只是冷眼旁观,随时准备开干。
片刻后,电话通了,陈浩告诉酒吧老板,没事,有浩哥在。
酒吧内的小弟也接到通知,不要轻举妄动,看着就行。
现在,差不多所有人都明白咋回事了,就剩下黄宗盛和那三个托还在表演了。
酒吧二楼办公室里,卢振宇透过监视器看着楼下的情形,只见那社会大哥手指着黄宗胜的鼻子骂了一句什么,抄起空啤酒瓶劈头抡下去,酒瓶四分五裂,血从黄宗胜额头流下来。
卢振宇瞪大了眼睛:“我靠,玩真的啊!”
旁边陈浩看着监视器,笑道:“这伙计泡妞挺下本钱的。”
社会大哥还算收敛,没继续闹大,又指了指黄宗胜做威胁状,这才扬长而去。
李晗很震惊,刚才那一下可不像是表演,酒瓶子轮圆了砸下来的,黄宗胜又不是特警队那帮整天胸口碎大石,脑门开酒瓶的生猛小伙子,他一个中年大叔挨上这么一下起码脑震荡。
黄宗胜摘下帽子,从西装口袋里抽出手帕按压在头顶,血瞬间浸透了手帕,从手指缝里流出来,李晗慌手忙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耳机里传来卢振宇的声音:“晗姐,别愣着了,该你上了,按剧本走,赶紧扶着黄宗盛去医院!”
李晗赶紧扶住黄宗胜:“大叔,你受伤了,快,我送你去医院。”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雨中情史
酒吧后巷,刚用啤酒瓶给黄宗胜开了瓢的社会哥带着两个小弟急匆匆走着,忽然前面出现了五个黑影,都拎着棒球棍,虎视眈眈,社会哥知道坏菜了,急忙回头,却见陈浩带着几个手下堵住了巷子另一头。
“这个弟弟看起来面生,没怎么见过,怎么称呼?”陈浩走过去,拍着“社会大哥”的肩膀,大大咧咧道,“喝多了吧,到我地头上搞事情。”
社会哥没了刚才的嚣张,掏烟敬上:“不好意思,浩南哥,知道是你罩的场子,就没动真格的,要不然我都不能让那个B养的活着出去。”
陈浩冷笑:“这么说你还是给我留了面子的了?”
社会哥脑门渗出汗来:“不好意思浩南哥……”
陈浩说:“我他妈最烦人家喊我浩南哥了!”随即毫无征兆的一拳掏在社会哥腹部,他刚才已经悄悄戴上了不锈钢手扣,这一击把社会哥的隔夜饭都掏出来了,顿时佝偻着身子蹲下,陈浩把烟蒂一扔:“给我打!”
手下们早就按捺不住,扑上去一顿暴打,社会哥的俩马仔很识相的蹲在地上抱着头不敢反抗,看打的差不多了,陈浩一摆手:“停,我问这个弟弟几句话。”
社会哥被人揪着后脖颈拎起来,仰着鼻青脸肿的脸:“浩……浩哥,我不敢了。”
陈浩说:“你和那个谁演的什么双簧?说给我听听。”
社会哥哭丧着脸,眨巴着眼,不懂陈浩说的什么。
又是一通暴打,依然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倒是搞清楚这货的底细,是跟皮天堂一个手下混的,和黄宗胜没啥牵扯,陈浩回头对卢振宇说:“操他妈的,还是真格的英雄救美。”
一滴雨打在陈浩头顶,他望望天,骂道:“又下,待会还得堵成一锅粥。”
……
一辆黑色奥德赛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李晗开着车,时不时看一眼副驾驶位子上的帅大叔,摘了帽子的黄老板两鬓花白,这个角度看有些像吴秀波的扮相,他用了半包纸巾,终于将头上的血止住,但隐约还能看见发丝间的玻璃渣,李晗看的触目惊心,她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难道……自己误会这位黄老板了?
夜雨阑珊,前方的车排成长龙,李晗忍不住猛按喇叭,黄宗胜静静的打开音乐,流动的音符充满了车厢,是一首好听的男声英文歌,李晗焦躁的心情很快平静下来,用眼角瞟了一眼黄宗胜,决定趁这个难得的机会盘盘他的底细。
“刚才谢谢你了。”李晗挂上空档,拉起手刹,真诚的表示了感谢。
黄宗胜苦笑一下,摇摇头,似乎不值一提。
“怎么称呼你?”李晗问道。
“我姓黄,叫我黄生好了。”黄宗胜看看前方,长龙没有挪动的迹象,雨越下越大,别说去医院了,现在是哪儿都去不成,两个人只能困在车内。
“黄生?好像聊斋里的书生名字。”李晗没话找话,故意搭讪,但黄宗胜却很严肃的解释:“习惯了,我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们总是喜欢这么称呼男士。”
“哦,黄生是哪里人?”
“哪里人?”黄宗胜凝视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四海为家,我已经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
“对了黄生,你唱歌好好听,你是专业的歌手么?”李晗歪着脑袋看着黄宗胜,就像单纯的初中生看着仰慕已久的老师。
“我是一个音乐人。”提到音乐,黄宗胜忧郁的脸上突然神采四射,“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或者可以这样说,我是为音乐活着的。”
“我可以叫您黄老师么?”李晗的仰慕之情都快溢出来了,“黄老师,给我讲讲您的故事可以么,我觉得您是那种特有故事的人。”
“没什么好讲的,失败的人生罢了。”黄宗胜莞尔一笑,“我的故事是灰色的,远不如你们年轻人精彩靓丽。”
“讲嘛讲嘛。”李晗跺着脚,撒起娇来,“反正塞车又下雨,我就喜欢听沧桑的大叔讲故事。”
“好吧,我就讲一个……”黄宗胜扭过头来,深邃的眼睛看着李晗,看的她心里发虚。
“讲一个耳钉的故事。”黄宗胜盯着李晗说道。
李晗毛骨悚然,心说完了,被发现了,左手下意识扣住了门把手,随时准备逃走。
黄宗胜回过头去,继续看着茫茫雨雾,叹一口气说:“那年,也是这么大的雨,我在旺角的一家黑胶唱片店里打工……”
李晗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过去的故事,撞梗了,不过她还是继续保持着警惕,稍有不对就呼叫支援。
“那天店里人很少,我在柜台后面看着弥敦道上人来人往,就这样一直到天黑,正要关门,忽然一个女孩子走进店里,嗯,我记得很清楚,她穿白上衣和牛仔裤,抱着几本书,浑身都被淋透了,她是来寻找丢失的耳钉的,我就和她一起找,耳钉没找到,我却卖了一张唱片给她,就是现在放的这首歌。”
李晗懵懂无知,听不出什么歌,眨着眼睛等下文。
“《sometimes when we touch》,是DanHill在1977年推出的第二张专辑里最好的一首歌,我们俩都很喜爱这首歌,后来我们聊了很久,她是港大三年级的学生,而我那时候还在音乐学院上学,年纪相仿,志同道合。”
“后来呢,你们相爱了?”李晗追问道,年轻女孩最喜欢听浪漫故事,又是从帅大叔嘴里娓娓道来,简直比查案还有吸引力。
“是的,我们相爱了,但是她家里反对我们交往,因为我只是一个穷学生,还是大陆人,她的家庭不可能接纳我。”
“过分!”李晗愤愤然,“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1997年,香港金融危机,房地产崩盘,她家里人因为炒楼花破产,为了拯救家族企业,她被迫嫁给了一个富商的儿子。”
“大叔你没去抢婚么?”李晗已经完全被代入了故事,很为这一对苦命恋人鸣不平。
“在她婚礼前一天,我也从打工的唱片店离职了,走之前,我在洗手间门口的地板缝隙里发现了一枚钻石耳钉,是她丢的。”黄宗胜淡淡的叙述着往事,不带一丝情绪,“第二天我找了一个丝绒盒子装了耳钉,打算在婚礼上送给她,算是我们之间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