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猪现在养殖的说少不少,但是说多其实也不多,母亲自己就搞定了,根本不让刘金行伸手。
至于家里的土地,刘金行也跟着父亲忙碌了几天,然后就弄完了。
家里现在,买了一个拖拉机,而且是播种,喷药的配件都买下来了,这样一来,地里的事情,真的就是简单多了,速度也是大大的加快。
而且刘元山凭借这拖拉机,帮别人播种子撒农药,也能弄到一些工钱,现在每天都是开着拖开机出去务工,而且需要的人还不少。
刘金行本来是不想,让父亲劳累的,毕竟刘元山赚的钱对于,刘金行家以前来说,是一个大数字,但是对于现在的刘金行来说,真的就不多了。
但是刘元山也没事情,家里也没什么帮忙的,最主要的是,刘元山感觉自己不能光靠儿子,还是要自力更生,从新找回一点信心。
所以刘金行也就不拦着了。
刘金行在家里面没事情,城里面的事情,又根本不需要刘金行操心。
刘金行在家也闲不住了,就想着干点什么事情。
最后刘金行思来想去,自己可以卖冰棍,现在正是炎炎夏日,正是卖冰棍的好时节。
有人总是好奇,东北的冬天那么冷,那么夏天热吗?可以肯定的回答,东北的夏天也是很热的,只是没有南方沿海一带那么高温,但是温度也是很高的。
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四季分明,冷的时候冷,热的时候热,早晚的温差也没有南方那么严重。
刘金行卖冰棍,走村窜户的时候,正好也可以看看,有什么可以收购的,他只说农作物,你要说古董字画,刘金行根本不懂,另一个在刘金行这里,也没有什么古董。
严格的来说,小的时候,家里没钱,刘金行就动过卖冰棍的念头,但是因为没有本钱,另一个就是,走屯子、过村子,也并没有那么安全,刘元山夫妻也比较担心。
所以也就没有卖上,其实刘金行当时的心里,还有一点点遗憾的,毕竟那真的就是钱啊。
但是现在刘金行,就没有这些顾虑了,这也算是圆了以前的小遗憾吧。
刘金行首先要做一个,保温箱,其实这年代的保温,就是一个泡沫箱就可以了,刘金行空间里,这个还是有的。
其实凭借着空间,刘金行完全不需要保温箱,但是为了掩人耳目,还是需要的。
保温箱做好以后,刘金行就来到,镇子上的冰棍厂,冰棍厂也不大,只是一个小作坊而已,但是对于镇子来说,也是一个企业了。
这个时代,镇子上的冰棍,都是一袋里面十根的包装,根本没有独立包装,但是刘金行吃着这个冰棍,真的是感觉挺好吃的。
刘金行感觉比后世的老冰棒,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冰棍厂是非常欢迎,刘金行这种人的,而且你要是卖不出去的话,只要没有化掉,冰棍厂也是可以回收的。
批发价一块五一袋,里面有十根,然后零售卖是两毛钱一根,一袋两块钱,在多送你一根。
其实刘金行的空间里,还是有一些雪糕的,都是他平常的时候买的,空间又没有流速,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还是什么样。
但是刘金行不准备卖这些,主要还是价钱的问题,雪糕比冰棍贵一些,虽然相差不多,但是在农村里,这就是现实。
………………………………
第八十三章遇人贩子
现在时间已经十二点多了,正是天气开始炎热的时候。
刘金行准备妥当以后,就骑上自行车,开始售卖了起来。
“冰棍……”
声音当然不是,刘金行用嘴喊的,而是用的喇叭,这个喇叭还是当初,抽奖的时候,在市里面买的,服装店开业的时候也用过,之后就让刘金行扔在了空间里,没想到现在又发挥了它的作用。
喇叭虽然播放的勤,但是相对来说,买冰棍的人并不多。
虽然绝大部分的人都想买,毕竟干了一上午的农活,身上本就劳累,而且现在是大中午的,如果吃上一根冰棍,消消暑气,那真的是一种享受。
人人都想降降温,冰棍在这个时代农村,真的是好东西。
但是因为钱的关系,能够舍得的人,还是很少的,况且有的家里,根本没有钱。
刘金行骑着自行车,加上走村子比较多,还是卖出去一些的。
刘金行在路过自己家的时候,当然也少不了,要给母亲送去几根,所以就停到自己家的大门口了。
屋子里面的林玉楠和刘金朗,正在自己的家里看电视,听见卖冰棍的声音,也跑出来了。
经过半年的时间,林玉楠长高了不少,最主要的是,因为营养充足,现在已经完全看不见,当时营养不良的样子了。
而且穿的衣服,都是刘金行给买的,所以跟刘金行重生之初,那是完全不同的样子,真的是青春靓丽。
刘金朗也是一样,变化还是非常大的。
也可以说,只要是刘金行身边的人,这半年都是有一些变化的,毕竟刘金行自己改变,也在改变着身边的人。
“哥哥怎么是你。”林玉楠现在跟刘金行,已经没有那么客气了,因为关系更亲密了。
“大哥。”刘金朗也是说道,然后还看向保温箱,他知道里面是冰棍。
“来给你们雪糕,解解暑。”刘金行拿出两根雪糕,给林玉楠和刘金朗,当然是空间里的。
是巧克力味的,林玉楠和母亲,都非常喜欢吃这个雪糕,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挺喜欢的。
然后又给刘金朗两根雪糕,并说道“这两根给你大娘送过去,放心,你回来,我再给你。”
“好的大哥。”刘金朗结果雪糕就,走了,去给李凤环送去了。
“谢谢哥哥。”林玉楠也是说了一声谢,就接过雪糕吃了起来,不过又问道“哥哥你怎么卖起冰棍来了?”
“不是想赚一些钱吗?要不然哪有钱,给你买东西吃。”刘金行开玩笑的说道。
“哪有,我吃的很少的好吧。”林玉楠说完,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半年以来,自己确实拿了刘金行好多东西,吃的穿的大部分,都是刘金行给买的。
林玉楠又想了想,又说道“那以后我少吃一点,哥哥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至于不吃吗,林玉楠没有说,她真的是十分喜欢吃的。
“行了,你不用少吃,哥哥的钱足够你吃的,哥哥卖冰棍,也是现在没事情而已。”刘金行稍稍的解释了一下。
刘金行现在赚的钱,也不能说多,也只是万千大众的一员,只能够算的上刚刚脱离贫困而已。
但是只要不是败家式的花钱,光是普通家的吃喝,那也可以说是,完全没问题。
“那就好。”林玉楠听到,自己不用少吃东西了,是非常开心的,在她的眼里,好吃的是非常美味,而不能舍弃的。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刘金行说道“楠楠,你最近没事情的话,哥哥带你进城去玩吧?”
“我妈妈会答应吗?”林玉楠显然动心了,她经常看刘金行进城,她其实也想进城去看一看,但是就是怕周美红不同意。
“放心吧,我去跟你爸妈说,关键是你想不想去?”刘金行问道。
刘金行这一次进城,除了去看服装店以外,刘金行和丁义康合伙,开的游戏厅,经过了半年的努力,终于要开业了,作为主要投资人,刘金行肯定是要去看看的。
“我当然想去了。”林玉楠想也不想的,就说道。
她始终看刘金行进城,但是自己一次都没去过呢,她早就想去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有机会的话,她肯定想去的。
“那好剩下的交给我,等我要去的时候,我就去跟你爸妈说。”刘金行说道。
“那就看哥哥你的了。”林玉楠心想,反正一切,都交给刘金行就可以了。
“行吧,剩下的交给我。”刘金行担保道,他会想办法,让林云强夫妻答应的,而且林玉楠去市里玩几天,想来他们也会同意的吧。
就在这个时候,刘金朗一边吃着雪糕,一边走了回来。
“过来,把冰棍给你们爸妈送过去。”刘金行又一人给了五根雪糕,递给了林玉楠和刘金朗。
刘金行并没有多拿,而是雪糕吃几根也就解热了,在吃多了也不好,家里也没有冰箱,也放不住,所以够吃就可以了,大不了明天再送。
“谢谢哥哥,我回去了,再见。”林玉楠接过冰棍之后,就小跑回去了。
“谢谢大哥。”刘金朗也是如此,这小子半年不只是个头长高啦,性格也是猛实了不少。
之后刘金行又开始叫卖起来。
“冰棍…………”
刘金行还赶到姥姥的屯子,卖了一阵,也给姥姥和五姨家,送了雪糕。
现在是夏天,路况还是比较好走的,有个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其实按照刘金行这样,根本赚不了钱,因为冰棍的利润本身就很低,还白送出去,刘金行不赔钱就不错了。
但是刘金行不在乎,这些钱无所谓,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
刘金行如此卖了三天。
这几天下来,炎炎夏日下,刘金行又晒黑了很多,虽然本身也不怎么白。
刘金行这几天,还真的买到了一些小鸡的雏苗,但也不多,七十多只。
但这样也可以了,至少空间又增加了一样产物。
就在这一日,刘金行下屯子卖冰棍的时候,就看见一辆黑色轿车,从他的身边经过,刘金行虽然好奇,但是起初也没在意。
毕竟这年头,能在镇子上,开轿车的人,还是非常少的,更何况是村里,但是刘金行车也是见得多了,也就没有那么在意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那量轿车经过刘金行之后,就停在了路边。
刘金行到轿车跟前的时候,司机就说道,“小兄弟,你是卖冰棍的吧,给我们来一袋。”
刘金行听到有生意上门,马上停车,从自行车上下来,然后从后面保温箱里,拿出一袋冰棍,并说道“两块钱。”
这时从后面有一个女的,拿两块钱出来给刘金行,然后把冰棍接了过去。
刘金行接过钱的时候,才注意到,后座上还有一男一女,女的挺正常的。
但是男的脸上右侧,竟然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显然是被人砍的,面相就显得挺狰狞的,显然是那种一眼,就能把小孩吓哭的人。
刘金行看着这个脸,竟然一下子看愣了。
“小子,你看什么?”那个刀疤男看到,刘金行盯着他看,就恶狠狠的说道,显然被刘金行看的很不爽。
刘金行听到那个男的话,立马反应过来,然后连忙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然后马上退到了一旁,低头根本不敢直视他们,最主要的是,刘金行眼里现在全是震惊,怕让他们发现。
那个女的以为刘金行,是被男人的长相吓到了,就笑了一声说道“看看你,都把人家吓到了,哈哈……”
“他长的本身就很吓人。”司机也跟着说了一声,显然也是认同女人的话。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刀疤男不爽的说道,他对自己的长相也清楚,也讨厌别人讨论自己的长相。
不过经过这么一打岔,就把刘金行忘到了一边。
然后车就开走了,车里还传出很大的说话声,还有说笑声。
“竟然是他们。”刘金行看他们走了以后,看着黑色汽车远去的身影,喃喃的自言自语了一句。
其实刘金行刚才,确实是被吓到了,到不是被刀疤男的,长相凶狠所吓到了。
原因是他们的身份,刘金行后世见过他的照片,而且印象挺深刻的,然后想起了他们的身份,才被震惊到了。
他们可以说,真的是亡命之徒,跟那些混混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人,已经没有了底线,完全没有了做人的,哪怕是一丁点的良心。
刘金行这个时候也想起来,镇子上在这个时期,发生了一件大案,可以说是一个连续的案件,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形象也是非常大的,至少镇子里面,只要有小孩的家庭,那真的是风声鹤唳。
那就是这个时期,突然之间,一天内失踪了两个小孩,而且还在不同的两个村子。
而事发之后有人回忆,小孩出事之前,村子里这两天确实有一辆黑色的轿车,但是他们虽然在意了,也好奇,但是也没有什么动作,毕竟他们也没有检查车辆的权利。
等到发现小孩子丢了,那辆车已经不见了,两个村子都是差不多。
那么事情也就显而易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