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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你。”程远航当然听得出来她的赌气。
欧阳陪着两人走到校门口便转身回了寝室,一路上,程远航一直默默无言,只顾低着头走路,对徐薇的问话也心不在焉,“嗯啊”几声了事。
两个学校隔得不远,十几分钟后就看到了灯火灿烂的大校门,徐薇终于忍不住试探着问:“远航,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程远航一愣,“什么?”
“我看你闷闷不乐的样子,是不是我做错了?”
他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她的意思,摇摇头,“没有,你没做错什么。”
“那你干嘛生气?”
“我没有生气,就算生气,也不是针对你……要不要我送你到寝室楼下?”
“不用了。远航我问你……”徐薇低头思索了几秒,鼓起勇气说,“我哪里比不上她?”
“啊?”
“我哪里比不上柳璃?”
程远航一怔,停下脚步神情严肃地望着她。“不是比不上比得上的问题,而是喜不喜欢的问题,我现在喜欢的是柳璃,我只喜欢她。”
“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那么多年的感情到哪里去了?”她不死心地追问。
从有记忆起,她和程远航就几乎形影不离,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从小学到高中,从来没有分开过,认识他们的人,包括双方的父母,似乎都承认了他们的关系。
程远航从来没有说过喜欢她之类的话,可她相信,他们都能明白对方的情意。她记得直到初三,两人还经常手拉着手去逛家门口的公园,那时候他的手掌瘦瘦小小的,有时走着走着就松开了她的手,她立即追上几步重新拉住他,于是他便笑,将她的小手抓得牢牢的,黑亮的眼睛里有让她心慌意乱的光芒。
那样的两小无猜,那样的亲密无间,到了高中却渐渐生疏,她甚至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天他不再愿意牵她的手?他的个子越来越高,看她的眼神也开始变得飘忽,常常盯着某个角落发呆,连她在旁边大声说话都听不见。直到高三开始,有一天他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我同桌是个女的。”
徐薇很奇怪,“女的就女的,怎么了?”
他不说话,只是抿着唇笑,眼底有着久违的光芒,一霎那间,她什么都明白了。
他们的青梅竹马,到底敌不过某个女孩的灿烂一笑。可这十几年的爱恋痴缠,怎能轻易就放手?她不肯服输,茆足了劲复读一年考到H市,希望能赢回程远航的目光,却仍然败了。
现在,他就站在她的面前,熟悉的眉目、熟悉的嗓音,她痴痴地看着他,从他眼里看到了拒绝和疏离,那样的神情,让她的心缩成一团。
她只能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在一起十几年啊,十几年啊……远航,你不喜欢我吗?”
“对不起,”程远航摇头,“我是喜欢过你,可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不相信……我觉得她一点都不适合你,她根本就不了解你,你们的性格相差这么大,而且距离隔得这么远,我一点儿都不看好你们……你看,今天不就吵架了吗?”
“这是我跟她之间的事情。”沉默半晌,他认真地开口,“徐薇,可能我没有跟你说清楚,我喜欢她,从高二就开始了,不管她是什么样的性格我都喜欢,即使将来我们分开了,我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
其实这些话他早就想说了,只是怕伤了对方的心,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好,所以才会放任她一次又一次地靠近。现在终于说出来,心里也舒坦多了,仿佛卸下了一副重担。
徐薇无意识地摇摇头,转身朝宿舍大楼走去,“你回去吧,我到了。”转身的刹那,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程远航站在路边,看着她匆匆走完这一小截路,身影消失在宿舍楼的大门口,才慢慢往来时的路走去。
回到寝室,他盯着桌上的照片看了好一阵,拿出笔和纸准备写信,想了想,又放下了。写些什么呢?还是让彼此都冷静一下比较好。
离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每个人心里的那根弦也越崩越紧。这时候的毕业生都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柳璃也不能免俗,尽管有好一阵子没跟程远航联系了,信也不见一封,但也没办法,公司事情一大堆,还要经常回学校汇报情况,根本没有时间顾及自己的私事,再说前阵子还吵了一架,想想都觉得脸红,更不好意思恬着脸去找他。
公司领导对柳璃和冯小麦很是中意,有几次似有似无地提到,毕业之后可以将她们签下来,两人的工作势头也越发高涨,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公司值班。
小麦说:“柳璃你看,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啊,跟航航吵一架,倒换来一个工作。”
柳璃笑骂道:“拿你们家原野去换个工作,你愿不愿意啊?”
“不愿意!”小麦立即摇头。“哎对了,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原野往这边一个公司投了简历,他说那家公司对他很感兴趣,搞不好就能留在这边呢。”
“那就恭喜你啦,你们夫妻比翼双飞吧。”
“讨厌。”她羞答答地红了脸,“你跟你们家航航怎么样?”
怎么样?就这样呗,柳璃耸耸肩,当作回答。
说实话,她很羡慕原野对小麦的宠爱,写来的信里面永远充满了温情默默的语句,有时还会夹上一两片枫叶,或者将信纸折成心型寄过来,这份甜蜜连旁人都能强烈感觉到。相比之下,程远航对待她,就像一壶放在炉子上烧着的水,温暖,有时也烫人,然而那炉火始终不旺,那壶水也就怎么烧也烧不开。
是不是自己要求太多了?可是,以前傅小光对林月也是那样细心呵护啊,为什么程远航就做不到呢?柳璃也渴望他能将她捧在手心里,讨好她、迁就她、哄着她,把她当成公主一般,即使下一秒再狠狠将她摔回原形,她也甘之若饴。
可她,终究只是穿上了公主裙的一颗野草,害怕某一天王子识破了她的庸俗和渺小,会将手中的皇冠送予他人。
再过一个月,三年前迈进这张校门的学生们,又即将迈出校门成为社会新鲜人。系里早就有人开始进行聚餐了,抓紧最后的时间进行酒量训练,学校里经常可以看见有人举着酒瓶摇摇晃晃地走,还不时干嚎几句与青春有关的歌曲,纯粹无病**的酒鬼形象。
晚上叶美珠的男朋友请吃饭,美珠在最后一个学期又换了一个男朋友,甩掉同系帅哥,看上了实习单位一个高几届的师兄。据小道消息称,这个其貌不扬的师兄的父亲在单位当领导,已经发了话,只要他们答应一毕业就结婚,美珠的工作可以立即安排下来。
这件事,让系里的同学看她的目光中都带着鄙夷,212的其他几个女生也暗地里惋惜了好一阵。美珠虽然算不上如花似玉,但也娇俏可人,并且家里情况也不差,怎么就同意跟这么个男人交往呢?不过,议论也是私底下的,她们还是很尊重美珠的决定。
几个人吃的是西餐,师兄不愧为出身良好的有钱人家孩子,一招一式非常优雅,烛光下,那张坑坑洼洼的月球脸也相对平整多了。
美珠经常随他进出西餐厅,吃相自然比较好,柳璃和何晚勉强懂得一些西式礼仪,吃相也不算难看,张露、小麦依葫芦画瓢,学得像模像样,最可怜的是李艳玲,漂漂亮亮娇滴滴一个女孩子,瞪着牛排无从下手,最后实在熬不住,索性抓起食物就往嘴里塞。柳璃第二个熬不住,扔掉刀叉改为用手抓,然后是小麦……到最后,七个人中有六个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唯一一个优雅就餐的人倒显得分外怪异。
两个小时的西餐结束,目送那位准丈夫开车离开,美珠叹口气,“还不如吃串串烧。”语气里有明显的自嘲,眼神也变得空洞。
柳璃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做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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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七月的阳光,终于开始毒辣起来了,就那么肆无忌惮的,把街道照得明晃晃的。强光之下,人们无处躲藏。
二十六岁的何欢背了双肩大包独自走在路上。
没有打阳伞,头顶上戴了蓝灰色的牛仔帽,头发乱乱的披下来。上身穿了一件黑衫,衫上一朵浅蓝色的巨大牵牛花,盛开着,蓝灰色牛仔裤,蓝灰色球鞋,左手上有一只藏银宽手镯。何欢一个人走路,走得很快,一阵微微的暖风游荡在街道上,无聊的吹在她身前身后,偶尔戏弄的掀起她濡湿的乱发。
转弯处,就是码头了,快走几步就进了售票厅,很顺利的买到了去西洲岛的船票。
登船的过程也顺利。
上船以后,何欢没有进船舱,直接去了甲板,先把大包放在甲板上,然后再把自已放在甲板上。可能是因为热吧,甲板上没有人,何欢乐得独享清静。船不大,行程也短,行船时间大概不到九十分钟,然后就会到达目的地了。
呜…………,悠长的一声,那是轮船的汽笛在鸣叫,无端的给人的心头添了惆怅之意,世间的路途无论多远,都需启程方可以抵达。
何欢终于可以相信,多年来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她忍不住笑出来,原来愿望可以这么简单的就实现啊,为什么以前不知道呢。十五岁时第一次看金庸的《侠客行》,看完以后就梦想着去一个远方的小岛。这个愿望就象是一粒无意中埋下的种子,如今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生活中每每不如意时何欢就安慰自已,再坚持一下,实在不行就去找一个小岛。找一个小岛做什么自已也没想过,只是把找一个小岛做为自已最后的退路。
终于没有退路了吗?何欢问自已。好象是,又好象不是。二十六年来,生活一直象是一杯温开水,既不让人好过,也不让人太难过,又象是她身上那一套蓝灰色行头一样,没有多少亮色,也不是很冰冷。只是她过够了,过够了这样的人生,她不要再象从前那样,每一次交手都莫明其妙的先缴械。
生亦何欢,何欢,这名字是父亲给的。父亲兄弟三人,他是长兄,由他开始,生了何家第一个女儿,取名何楠,大概是为男孩儿起的名字吧,何欢恶意的想,当时父亲是不是也有生儿子何难之意呢?然后小叔,为何家生下了第二个女儿,父亲为其取名何乐,何欢猜那是有什么值得快乐的意思。二叔是最后一张牌了,掀开牌底却是让父亲失望的,于是第三个何家女儿变成了何璧,也不知道二婶知不知道大伯子的失望,生了孩子居然被叫成何必,哈哈。想想父亲这一生,真够写本传记了,何家一连生了三个千金,让身为长兄的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祖宗,四十岁的他居然决定再战江湖,硬是违规生了第二胎。于是有了何欢,到何欢这里,父亲终于死心,女儿出生那一夜,他不禁仰天长叹,生亦何欢,死又何惧。
不恋生的父亲,终日沉醉在酒乡,终于在四十五岁那一年,喝坏了肝脏,英年早逝。从此后,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母亲下岗以后,靠打零工养活一家三口。大姐何楠自强自立不输男儿,半工半读,一路从本科读到博士,中国读够了,又陪着姐夫读到了美国,到了美国,无事可做,开始关注信仰问题,信了天主教,精神有了归依以后,开始在家生小宝宝,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何欢默默的成长,好象没有谁在意过她,母亲忙着赚钱养家,姐姐忙着勤工俭学,叔叔婶婶们忙着躲开她们母女三人,那两个姐姐无心关注这个豆芽菜一样的妹妹。
没有人关注不能说没有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很多很多的自由,可以很早就做自已身心的主人,去哪里,做什么,想什么,基本没人来干涉。
小一点的时候,她会脖子上挂着钥匙在巷子中乱逛,知道哪一家门前有花,哪一家家中有小猫,哪一家院里有海棠树。九岁的时候,她还发现了一个被大人锁在家中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孩儿大概精神不好,每天都坐在窗前,隔着铁栏杆看外面傻兮兮的笑,何欢有时候会站在她的窗前,把摘下来的毛毛草从窗口递给她。偶尔被小孩子的母亲看到了,那个沉默的女人既不鼓励,也不阻止,任凭何欢来去自由,何欢从来没进过那个小孩子的家,只能隔着铁栅栏和水粉色的窗帘看着她。
长大一点,她开始扩大自已的活动范围,有时候是楼顶上的天台,她从小窗口爬出去,双手枕在脑后,一个人躺在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沥青楼顶上,太阳慢慢的沉下去,看星星一颗颗被挂出来。偶尔她会遇到一个养鸽子的少年,那个少年也是一个沉静的孩子,每次见到何欢并不说话,自顾招呼自已的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