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毒婚:冷总裁的出逃妻-第1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手哆嗦得拿不起那轻巧的一个小摆设,一个又一个凌乱的数字慢慢地在他眼前排列,他像是等待死刑一样看着记忆的密码残忍地在他眼前开启,心里是那样怕,心里又是那样想,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错在了哪里。

    他拿起水晶天鹅下面的信,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收到过手写的书信,他从不知道她的字体会是这样娟秀,那个信封他打了好久都打不开,最后竟然撕掉了信纸的一角。

    他的眼凝视在上面,仿佛被她字里行间的回忆带到了过去。

    “欧瑾瑜,我从没想过会给你写这样一封信,也许它很长,但我希望你可以心平气和地看完它,因为这是一封长的可以穿透你我所有苦难的信。

    我以为到了这一刻我会恨你,可惜,我做不到。

    可我却再也没有勇气留下来,因为我怕了,因为你的骄傲,你永远那样高高在上,也许我在你的心里只不过是一个用金钱换来的女人,所以你当初才和我签订那份合约,你的潜台词便是那就是我的价格标签,那便是我在你心里的分量。

    你或许觉得没有一个人有资格真正进驻你的心里,可是你知道吗,有一个人一直一直爱你,爱了那么多年。

    我曾经那样嫉妒宇凌萱,我曾经以为我们之间最大的错误便是我不是你在意的第一个女人。

    宇凌萱,我疯狂地嫉妒她占有你美好的青春时代,可是当我突然发现那些泛黄几乎看不清图案的创可贴时,我才发现,我比她先到,那时的我,12岁。

    那时的我还不知以后的自己要做什么,只是乖乖地听从着父母的安排,他们要我练琴我便练琴,没有原因,我只是要他们高兴,我早就习惯了做一个乖乖女。

    可是我此生做的第一件违背他们意愿的事便发生在遇见你的那个寒假。

    第一次看见你不是在凌萱姐姐的身边,而是在少年宫的舞台上,你在上面流利地弹奏着肖邦的前奏曲,纤长的手指仿佛不是流动在烟白错落的琴键上,而是跳跃在我幼小的心弦上。

    我傻傻地看着你,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我不知道那种近乎花痴般的注视是不是叫做喜欢,可是我就是喜欢看你弹琴时舒朗的眉宇间隐着我看不懂的东西,在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为什么你的曲子会那样扣人心弦,因为你动情,而那时的我却根本不明白什么是情,我只是觉得你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少年。

    我喜欢看你的那张脸,喜欢你明亮若星辰的眼睛,和比女孩子还要柔美的唇线。

    我从不奢望会和你有什么焦急,因为那样完美的男孩就像是一个梦境,梦里的人怎么会看得见我的存在。

    当你紧紧抿着唇和我说第一句话时,我竟然蒙住了,听不懂,也回答不了。

    我不知道我的第一反应怎么会是逃跑,慌乱中我竟然拽翻了后台支撑幕布的架子,那个架子大家都知道它坏了,我也知道,可是那一刻我什么都忘记了,看着它倒下来,我只会傻傻地站在原地,我闭上眼想我完了,这下我要死了。

    架子倒下来,砸中的却不是我,你闷哼一声用手臂挡住了砸下来的铁架子,我吓得不行了,只会傻傻地看你,只会看着你滴血的手臂哭泣,我其实想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它会被我拉下来,我不知道你会为我受伤。

    可惜,我一句话也没说,就只是望着那个罪魁祸首,那根长长的钢管。

    好半天,我才狼狈地抓住你的手,甚至没有留意你被我抓得直咧嘴,可你却没有怪我,而是笑得更加好看,笑着看我把从书包里好不容易翻出来的创可贴全部贴在你的手上。

    那些创可贴是我的宝贝,它们是姑姑刚刚从美国带回来的,上面全是迪斯尼的人物,我把它们一一编了号码,一个一个写上,米老鼠是cx1,唐老鸭是cx2,cx是我名字的缩写,它们是独属于初夏的宝贝,而在那一刻我愿意与你分享。

    记得那时你对我说:“别怕,有我??????”

    我愣住了,这句话,我一直埋在心底,隐藏在一个只有我自己才有权触碰的角落里,那一年,我12岁。

    许多年后,当你无意识地再说这一句,我却不知道那时的少年便是你,就只为了这句话蛊惑了心,原谅你对我所有的伤害,因为这句话在一个小女孩心底埋了那么多年。

    你的伤恢复的很慢,上台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我总是鬼迷心窍地跟着你去上钢琴课,我当时真的感谢你没有因为富有而选择交通工具,这样才让我有了跟在你身后的机会,后来我才知道,你喜欢走路,这样能让你暂时忘了所有。

    其实我想说,我也喜欢走路,但不同的是,这能让我记住很多。

    我记得你站在音乐附中的牌匾前看了好久,我以为它会是你的理想,我便对自己说我也要考上附中,只为了能和你在一个共同的空间里。

    我平生第一次和父母顶嘴,我说:“我要考音乐附中。”

    妈妈以为我疯了,疯到要放弃保送市重点中学的机会,不要那唾手可得的荣誉,却偏偏要追寻一份前途未卜的虚幻。

    我却哭着绝食,似乎要为艺术献身一样,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因为你。

    我如愿考上了附中,而我也命中注定地错过了你,我不会知道你的手因为那一次受伤影响会那样大,当我在高中部新生的人群中没有看见你时,我才失望地想起你和我没有约定,这是我一厢情愿的,这是一个傻女孩的独角戏。

    我厌倦没有你的附中生活,我憎恶没有你的校园,可我却没有权利自甘堕落,因为我让我的家庭背负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我让我的父亲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心疼地看他对我说:“没关系,小夏,这副老骨头辛苦点没什么,还不是为了你。”

    我忍着泪发誓努力,我什么都得第一,我什么都做到最好,只为了偿还我心里的愧疚,偿还我因任性而犯下的错,可惜,我不懂,那时的因早已注定他日的果。

    我注定在那一刻就已经失去了我的父亲,也失去了你,那一年,我12岁。

    再见你,你是宇凌萱的男友,我不知为什么总是觉得你是那样熟悉,我迷恋着你,却只敢偷偷在角落里看你,因为童话世界里的王子都会等待他的公主,何况是这残酷的现实,我不是公主,我只是一只丑小鸭,你有你的白天鹅,可是当她飞离你的世界,我却还是忍不住接近你。

    那一晚,我献出了我自己,直到现在我也从不后悔,人们都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会令她深刻无比,那不只是身体上的烙印,更是精神上的洗礼,当激情的种子埋进我的身体,我从此便有了你的味道,你的气息。

    可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因为你只留给我一个水晶天鹅,最重要的是你忘了上面刻着你们的名字,欧瑾瑜,宇凌萱。

    从此,你我相忘于这偶然的瞬间,我不敢奢望你爱我,我只希望你可以记得我,记得有这样一个女孩痴迷于你。

    五年后我们重逢在那喧闹的车流里,你不记得我,我却无法忘记,你无理的合约是我心甘情愿签署的,因为可以在你身边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可惜,我们的开始错了,所以只能是一个错误的结局。”

    欧瑾瑜痛苦地闭上眼,怎么可能是她?

    ~

    看无广告,全文字无错 ,  … 。。
………………………………

第244章 咫尺天涯

    熙攘的候机大厅,欧瑾瑜失落站在人群中,穿梭的人流如织,却成为了他孤独的背景。

    身边的李威廉忍不住拍着他的肩膀说:“回去吧,你这样根本就不是办法,每一天有那么多航班飞出,你又不知道她会去哪里,是国内还是国外,每天守在这里怎么可能找得到?”

    欧瑾瑜将手里的东西攥得更紧,电子屏幕上跳跃的数字不停更换,每一分每一秒都有飞机升上天空。

    他默默注视着一个未知的方向,久久地,在心里说:傻瓜,我骗了你,我对桃子并不过敏,不许别人吃,是因为那一次你正吃着蜜桃口味的糖果,于是当你哭着在手臂上歪歪扭扭地贴着那些创可贴的时候,我能清楚地闻见你身上甜甜的混合着奶香的水蜜桃味道。

    那是我这辈子闻见的最好闻的味道,从此这种味道就成了一种特殊的回忆,我不希望任何一个人混淆你在我头脑里的记忆,如果没有那种味道,你便会更加清晰地存在那里,永远是唯一的。

    之所以记得你,是因为你是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那时候我刚刚从国外回来,不会写也说不好,我听不懂小朋友说的话,他们也不喜欢我在里夹杂着英文,我越是着急,就越不会表达,英文便一大串一大串地溜出来,他们笑话我是假洋鬼子,我不会反驳只好更少地说话,只有你不会笑话我,每当我和你的眼神交汇的时候,你便会对我甜甜地一笑,然后眼睛一转嘴角微微上扬,随后脸颊上便透着淡淡的桃粉色。

    许多天以后,我才试着对你说你好,可是没想到你竟然转头就跑,我不知道是不是吓到了你,所有的懊恼都砸那刻缠住年少的我,我想我就这样丢失了第一个有可能成为朋友的人。

    我慌忙追上去,却看见那架子倒下来,它砸在我的手上,可我却忘记了疼,因为它帮我留住了你。

    我不希望你哭泣,可我又那样高兴你为我流眼泪,那一句“别怕,有我”我不知道它对你有那样特殊的意义,当时会说只是因为它是我唯一一句能流利说出的安慰的言语。

    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邂逅与分离,仿若无止无尽,可是我真的后悔了,初夏,你究竟在哪里?

    三年后,延布。

    这里没有高大的建筑,也没有入世的繁华,即使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市区里也只有两条不算太长的街道。

    路两旁的建筑一律采用不丹传统的建筑艺术风格,墙面的颜色只有两种,放眼望去,红和白便成了这座城市基础的色彩,那是最简单最纯粹的颜色。

    远处的宝塔金光闪闪,临街的木结构上都是各色古老的彩绘,上面斑驳的画面记载着一个又一个传承着历史与文明的故事。

    高原的宁静毫不吝啬地倾泻在漫山的花草上,时间便成了一种符号,没有了真实的意义,一切都像是与世隔绝一般。

    街道的一侧一个中国女子手里捧着一大束刚刚采摘的野菊慢慢走着,在高原区域,像她那样白皙的肌肤几乎成了异类,她的脸微微朝太阳的方向仰起,阳光眷恋地留下来,像是在她脸颊上镀了一层耀眼的金箔,在这个充满宗教色彩的国度,这样祥和的表情便多了一份圣洁的美丽。

    她始终微笑着,身上裹着一件大红色的基拉,长长的裙摆一直垂到脚踝,有时候她会想,这样保守的衣着竟比任何裸露的衣衫更有内敛的风情。

    身边不时有小孩子害羞地和她打招呼,住在这里一年多,她仅仅听得懂几句简单的宗卡语,她一向没有语言的天赋,有时候英语说不清楚了就拿手比划,咿咿呀呀地像是回到了人类最原始的状态。

    她缓下脚步,将口袋里剩下的糖果递给一个跟了她很久的小孩子,她叫他:“萨凯尔。”

    那孩子露出洁白的牙齿腼腆一笑,不好意思地凑过来,并不贪心,只拿起一粒糖,又害羞地溜回原地,等那女子对他挥完手,转身继续走才小声唤她,她笑笑,这句话她学了好久才知道它的意思,他们叫她“美丽的仙女。”

    公路的尽头翻滚着尘烟,女子皱皱眉,看来又有外来人进入了。

    这个国家的机场很少,只有在天气情况极其良好的时候才会开启,所以大部分游人都会选择从印度坐吉普车进入。

    车子一个劲地颠簸,驾车的男人忍不住对同伴说:“这是什么鬼地方,找个加油站比发现金矿还难,再跑下去,我们就只能弃车了。”

    旁边的男人没有言语,只是不停地看着手机,这里的信号很不稳定,不丹是世界上最晚引进电视和网络的国家,通讯站也少的可怜。

    驾车的人见同伴不说话,急躁地说:“欧瑾瑜你傻不傻,就凭一个电视纪录片里的镜头,你就肯定那个女人是她?好吧,就算是她,难道她一定还留在这里吗?你追到这里来,是不是欠缺考虑?”

    “机会再小也比没有好。”欧瑾瑜的脸没有表情地回着,寻找了整整三年,跑遍了大半个地球,这仅有的机会他又怎能放弃?

    从进入这个国度的一刻起他所有的脉搏都无故地紊乱,他的平静只是骗人的,也许有时候骗人比骗自己更加容易。

    李威廉愤懑地四周望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