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问题在于这人只给温玉让牌,每把都是,还一脸镇定,完全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金灵芝与蓝蝎子长叹一声,一个对着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温玉小姐脑袋瓜子上来了一下,一个把一点红撵下了桌,一点红镇定自若,飘然走了,一句话也没说。
荆无命——不会打牌。
要他学估计有点难,这人是个剑术天才,但在其他方面的成就……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花满楼——花满楼不在。
那当然啦,在温玉的朋友堆里,花满楼是很少见的家庭美满的类型。
他中秋节就没回家,留在京城和温玉等人一起过的,但过年可不敢再这么搞了,他怕他爹大怒,冲到京城来把他绑回去……所以早早地就打点好了行囊准备回家,出发之前,还说会带礼物回来给温玉。
叶孤城——想什么呢?他不会打麻将,也不打算学。
幸好,楚留香和宋甜儿来救场了,温玉一把抓住宋甜儿,抓住了就不松手,必须通宵打!
但是通宵毕竟不是什么好习惯,到了半夜两点钟的时候,一袭白衣的叶孤城飘然出现,把温玉拎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去,扔下。
剩下的三个姑娘也打了个哈欠,睡觉去了。
这里的屋子被改造过,又用了空间延伸大法,西厢房供男性友人居住,正屋是温玉和女性友人们休息的地方。
叶孤城就只能很憋屈地被赶走了。
顺便一提,过年之前,他就没法子在温玉这里住了,因为西厢房的暖阁被荆无命占了。
荆无命从金钱帮出来的时候,身上根本就没带多少钱,那一阵子,他落脚的地方都很烂,有那么大概十几二十天,他住在一家特别破旧的客店里,那客店的帘子黑得发亮,起码十多年都没换过了,来这地方住的人,都是穷苦的、卖力气的“短衣帮”人。
荆无命从前在金钱帮,衣食住行样样都有人伺候,说不难受那肯定是假的,只是他也没法子,他总不能沦落到去当强盗,抢别人的财物去吧?
温玉当然绝不能允许自己的朋友住在那种地方!所以拉着荆无命,就在自己的小院住下了。
叶孤城盯着荆无命的表情,就好像要把他的另一条胳膊也削下来一样。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叶孤城,半晌,面上居然浮起一个相当讥诮的笑容——这笑容足以刺到被他讥讽的人的心里去了。
偏偏温玉小姐一无所知,还很热情地带着荆无命东逛西逛,给他炫耀自己这里神奇的东西。
叶孤城:“…………”
叶孤城感到这家伙一定想抢温玉。
荆无命到底有没有这个心思,他倒是全然不表现出来,温玉要他住下,他就安静地住下,每天在院子里,还偶尔瞧瞧傅红雪的刀法。
许是看着他一天太安静了些,温玉还把喂猫和猫头鹰的事情拜托给了他,冷漠的青年剑手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然后一天喂五回,雪鸮鸮的身量肉眼可见的胖了三圈,跑起来都费劲……
温玉:O…O
荆无命:不知所措。jpg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3…01…11 21:09:27~2023…01…12 16:36: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凉葵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青禾、浪漫过敏:啊对对对、惊鸿 20瓶;沅芷澧兰。、飞舞的黄油、凉翼、战战平安喜乐、懒懒的喵萝、哒哒哒哒哒啦哒 10瓶;小生健忘、越祢 5瓶;乌小蜗 2瓶;伪善小姐、缘缘不圆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3章 13【一更】
新年要穿新衣裳; 温玉小姐的新衣当然早早就裁好了——白云城叶氏的人又岂能不知他们城主与这位温姑娘的关系?新的璎珞、挂珠、钗环早早就备下,新年的新衣自然也落不下。
叶氏出品的新衣风格就是那样,宝光闪闪、金线璨璨; 颜色与款式都是京城最时兴的; 叫她出街去时,保准叫人以为是哪家的郡主、县主。
叶孤城的衣裳……他一年大半的时间穿的都是新衣。
毕竟,这位白云城主酷爱白衣,而他的白衣又不是普通的白衣; 料子用得极好。众所周知; 白衣很容易脏,而好料子是不能下水洗的。
所以; 他基本上就是一件新衣穿几次,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柜子里了。
新年之前,叶孤城回了白云城。
——是带着打过空间入口的玉佩回去的。
空间从来就不是温玉的阻碍,叶孤城许久许久未回白云城,事务堆积如山; 他一回去,瞬间就被工作封印了; 但每天还是在傍晚时分去找一次温玉; 以免荆无命这厮总想着要登堂入室。
新年伊始,他当然是要陪在温玉身边的。
令叶孤城身上气压变低的是——温玉居然请了裁缝,给荆无命量体裁衣。
荆无命颇为不知所措。
温玉小姐笑道:“过年要穿新衣嘛……你先前是不是不晓得这事; 自己也没准备?”
荆无命站在原地,请来的裁缝正在给他量尺寸——当然,裁缝是不可能去温玉的小院的; 他们征用了百花楼里的一间屋子。
他长手长脚,身材颀长; 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都是在生死决斗之中拼出来的,充满劲力与爆发力,只这样站着的时候,身上也有一种令人无法忽视的质感。
他昂着脖子,露出苍白的脖颈,眼神像是在睥睨着看人,温玉坐在一旁,瞧着这人,只觉得若是在现代,他去当个顶级模特一定是没有问题的。
只可惜她以前没有给男人买衣裳的习惯,否则的话现在空间里应当会留一点宽大的T恤和短裤吧,想来这人穿上那样一身,再配一双篮球鞋,走在路上也是个回头率极高的酷哥。
温玉一眨不眨地盯着荆无命,脑内开始联想荆无命当模特的模样。
荆无命的视线有些居高临下,面上完全没有什么神色,不知道此时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其实是知道过年要穿新衣这种习俗的,只是上官金虹不曾在意,他自己也不曾在意过而已。
他内心太自卑、也太骄傲,绝不允许自己做出什么自艾自怜的事情,所以从来都是穿着金钱帮的黄衫,衣裳旧了、破了就扔就换,是不是过年,全然不曾影响过他的衣着,他惯常展现出的就是一种全然的冷漠,金钱帮内的人把他当人的都没几个,只觉得他是毫无人性的恶鬼,敬而远之就是了,从未有人注意过他身上的变化。
如今,居然有人记得为他量体裁衣。
他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
他只是乖乖地站在那里,听那裁缝口中不住地说着吉祥话,他觉得这人有点吵,眉头稍微皱了皱,但瞧见温玉似乎还挺喜欢听这裁缝说吉祥话的,也就紧紧地闭着嘴巴,没有做声。
衣服仍是青衣——温玉也没觉得荆无命这人是大过年会换上大红衣裳的人。
临近年关,布庄、绸缎庄、裁缝铺子里的生意都很火爆,温玉使出钞能力,这店家没过两日,就裁好了新衣,温玉叫雪鸮鸮出去跑腿。
雪鸮鸮也很习以为常,脖子上挂着一个空包袱出去,回来的时候挂着一个鼓包袱回来,脖子有些歪,好像这玩意有点重。
荆无命:“…………”
鸽子倒是可以训练来送信,猎鹰也可训练来杀人,据说那辽东云家的人驯养猛兽以杀人……但这都与动物的本能有关,猛兽有嗜血本能,故而能驯来杀人,倘若训练猛兽去牧羊……那羊的性命就很不好说。
但从来没听说过训练猛禽买早餐提包袱的。
这猛禽好像还很聪明,温玉说什么,还乖巧地点点头。
荆无命也不禁对这猛禽另眼相看了些。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仍然很同情总是负重很大的雪鸮鸮。
总而言之,大年三十那天,荆无命无可无不可的换上了新衣,当晚,陆小凤在丰乐楼定了一桌大宴,众人不醉不归,一直闹到了午夜时分,荆无命第一次参加这种闹哄哄的聚会,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只一直坐在角落,也没开口说过话。
当晚,大家都住在温玉小姐的小院儿里,如之前所说,女孩子们和温玉一起住,男人们住在扩大了面积的西厢房。
这一夜很热闹,门外爆竹声一片,家家户户辞旧迎新。
屋子里面也很热闹,正房之内,温玉、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蓝蝎子等人正在开夜谈会。
夜谈会夜谈会,那谈的内容自然要和白天有所不同。
煮一些热红酒,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蓝蝎子正在讲她以前经历过的那些姘头们。
还不忘品评一下在西厢房之内的男人们。
蓝蝎子伸出一根纤纤手指,狭长的媚眼睁得很大,十分正经地说:“其实,若按我这么些年养出来的眼光来看,比起陆小凤,那还是荆无命、一点红这样的男人更合胃口。”
温玉的眼睛也睁得大大的,大半夜的精神百倍,催促蓝蝎子:“为什么呀?你快说呀!”
蓝蝎子笑道:“这样的男人,你别瞧着人闷、又不懂怎么哄女人,然则他们之前从未开闸过,骤一尝那滋味,绝对龙精虎猛……啧啧、啧啧啧……当然啦,陆小凤乃是风流浪子,他交往过的女人绝不会少,于男女之事上有独到的见解,肯定很会伺候女人,所以嘛,各有好处,只看你们喜欢哪种。”
温玉联想了一下叶孤城。
苏蓉蓉姑娘可能在联想楚留香,捂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甜儿的脑子还没开窍,她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看看这个人高深莫测的微笑、看看那个人心照不宣勾起的嘴角,选择再去拿一块蛋糕吃。
李红袖坚定地说:“我喜欢温柔的!”
温玉笑得滚进了床榻深处。
这个年关,大家过的都很愉快。
林诗音林夫人也送来了新年的年货,是出自合芳斋的糕点套盒。
自她小时候被领进了李园的那一天起,林诗音就在这城中安家,至今,已快有三十年了。
她从来就不曾喜爱过走街串巷,以前与李寻欢还是未婚夫妇、表哥表妹时,李寻欢经常喜欢带着她出去逛逛——李寻欢惯会享受,对于这京城之中的好东西了若指掌,合芳斋是老字号,只是这一代的主人家对这糕饼铺子不甚重视,以至于没落了些,李寻欢年轻的时候,合芳斋的名气,与如今的福鼎阁也差不了多少,天天都有人排长队哩!
所以,合芳斋新年的糕饼年货盒,在林诗音的心里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
温玉并不缺钱,年货这种东西,也就送个心意。
林诗音差人将这份年货送到了花满楼的百花楼,温玉叫雪鸮鸮去取,雪鸮鸮就背着大翅膀踱步踱进去了……
这种糕饼盒虽然看着花样繁多,但其实说穿了就是中式酥皮包各种馅料——譬如枣花酥、绿豆酥、红豆酥、椒盐牛舌饼之类的,值得一说的是居然还有梅菜扣肉馅的小烧饼,这种东西回来复烤一下,外皮酥酥脆脆、内陷咸香,表面还会不停的掉渣,真可谓是温玉小姐近来最喜欢的一种小糕点了。
整整三层食盒,一排排放着各式的糕饼,连着十五天出现在了温玉小姐的茶几上。
——茶几上当然还有各色的糖果,各种蛋糕和布丁,各种果饮温酒,甚至还有只有夏天才卖的冰凉紫苏水和荔枝膏!
当然啦,在温玉小姐这里,全都不是问题。
林诗音还随着这份年货给温玉写了封信,信中说了自己的近况。
她与龙啸云和离已许久了,龙啸云起初浑浑噩噩,不愿接受现实,总想着还要挽回她,然则林诗音闭门谢客,坚决不见。
龙啸云自然是真心喜欢林诗音的,否则林仙儿那样的美人住在家中,他又怎能从没想过要偷吃呢?
然则,真心就真心,人家不喜欢,你这真心就只能为人家带来无尽的痛苦。
龙啸云一直都明白自己的真心带给林诗音的是无尽的愁怨,她少女时期虽然清冷倔强,然则并不厌世、也不避世。自与他成亲生子之后,林诗音变得越来越冷,如一株遗世独立的兰,竟是许多年都没踏出兴云庄一步。
龙啸云一直都知道,但他太自私了,假装什么都不晓得,直到林诗音怒而要与他和离,他苦求无门,终于知道自己再不可能挽回曾经的妻子了。
于是他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兴云庄随着男女主人的失落,门可罗雀,渐渐没落了,那“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仍贴在朱色的大门两侧,似乎仍然在诉说那些过去的光辉。
这些光辉其实从来没有属于过龙啸云,他这一生之中或许只做过一件好事,就是这件好事,令他得到了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一切,李寻欢实在过于慷慨,但所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