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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扫帚穿越啦-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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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而远眺,是临江之上轻拢的水雾。
  呼吸一口,是青草香与花香的清新与潮湿。
  花满楼沏了热茶给温玉,也顺势坐下,道:“阿温找到那只野小子了么?”
  ——野小子,就是那只胆敢勾引她们家咪咪大小姐的野猫。
  温玉相当郁闷:“找到了。”
  花满楼:“嗯?”
  温玉:“是只黑白奶牛喵,看上去好像很有病的样子。”
  疯疯癫癫,忽然一下子兴奋又忽然一下子萎靡的那种猫猫,温玉试图拿逗猫棒去逗它,它居然连眼神都很欠奉。
  臭小子!这是对丈母娘的态度么!
  然后人家尾巴一甩,去捉蝴蝶玩了。
  还是善解人意的雪鸮鸮飞过来,露出自己两条粗壮的毛腿,陪她玩逗猫棒游戏的。
  花满楼苦口婆心地劝她:“其实……女儿长大了要嫁给穷小子,这、这谁也挡不住啊,千里姻缘一线牵,既然咪咪喜欢,干脆就这么算了吧。”
  温玉:“…………”
  温玉:“我不要……TAT”
  好人花满楼也只好叹着气又听温玉絮絮叨叨了一堆了。
  花满楼,无疑是温玉的朋友里最善解人意、最善于倾听的一位了,他不仅不烦,还十分妥帖的备好了很多茶水,方便温玉说累的时候润润喉。
  甚至还能变戏法似得变出润喉枇杷糖!
  这……这可真是……
  总而言之,伤心过度的老母亲温玉小姐在百花楼里呆了一整天,直到夜色降临之际,才抹抹嘴巴、拍拍肚皮,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她的小院子里当然也亮起了灯火。
  字面意义上的灯火,就是那种没有热量、不会灼烧人、只会提供照明且喜欢骂骂咧咧的咬人火在院子里飞来飞去,给小院子增加一点神奇的气质。
  她一回来,蟾蜍们就排着队围着她开始孤寡奏乐。
  温玉小心翼翼地蹋过蟾蜍包围圈,一脚踏进了由六七个红色伞伞、白白杆杆组合而成的毒蝇伞小蘑菇组成的仙人菌菇圈里。
  常见的毒蕈,可以拿来□□情魔药。
  爱情魔药,应该是风月场上的痴男怨女们最想要的神物了吧,只要吃下掺杂着施术者血液的爱情魔药,饶他是铁石心肠,也得化作绕指柔。
  原理也很简单,只是通过定向模拟“心跳加速、肌肉收紧、体温上身”等身体上的反应,来模拟爱情发生时的感觉。
  当然了,感情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其真挚。
  故而,爱情魔药所创造出来的,不过是一时的爱情幻觉,等到这些沉沦的幻觉消失之后,感情是否会保留,那就只有本人才知道了。
  因此,在魔药书里虽然记载了这种神奇的药物,但一般不推荐制作和使用……除非没办法。
  温玉盯着那一圈红白色的小蘑菇,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上的小灯泡“叮”的一声亮了。
  温玉:不错!我现在就是没办法的情况!!
  说着,立刻动手摘蘑菇!
  只要我给咪咪喝下魔药,她就能忘掉那个臭小子,重新爱上麻麻我——!!!
  如果叶孤城能看见这一幕,一定会感叹:一个丧心病狂的猫奴,真的能搞出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呀……
  不过,叶孤城却是瞧不见这一幕的。
  温玉屋子里的小茶几上,平平整整地摆着一张信纸,信纸之上,叶孤城的字龙飞凤舞,简直恨不得从纸上扑出来一样。
  上头写的内容倒是很平和——
  “有事,数日即归,勿念。”
  温玉瞧见这张留言之后,也没有多想,就把叶孤城的墨宝给收起来了。
  有一说一,这书法看上去和他淡然冷漠的外表可不太统一呢。
  至于叶孤城出去是做什么事了,那还要从陆小凤托温玉带的那封信说起。
  话说温玉击败薛笑人的这一战,其惊险、其命悬一线,都令人咋舌,陆小凤虽然没有亲眼看见这一战,却也听楚留香谈起过。
  他也不由得开始正视温玉所无法解决的那个弱势了,毕竟接下来,寻找怜花宝鉴的过程,想必也并不轻松。
  这江湖上任何一个手脚麻利的暗杀者,都能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她杀死。
  她的身边当然还有他们这些朋友,可一个人总有落单的时候,倘若落了单被暗算,这可怎生是好?
  他思考了良久,忽然福至心灵,找到了答案。
  敏捷不够,宝甲来凑!
  而且,这江湖之上,已有一件传说中的至宝现世了,这件宝贝的名字,叫做金丝甲。
  陆小凤的信息网,那可不是盖的,只要他想知道的事情,本来就很少有能不知道的。
  所以,他就已经查到,这金丝甲现如今在北方的一个小镇里,金狮镖局的镖头诸葛雷刚从关外走镖回来,宝甲就在他的身上。
  诸葛雷这厮号称“疾风剑”,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心黑手狠、性子还狂得不行。
  陆小凤本来计划亲自为温玉取来宝甲,却不想南方那一头,他的一位好友十万火急求救,于是他只能请叶孤城代劳。
  叶孤城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所以,他这一行,正是前往那北方寒冷之地的小镇之中,去为温玉取金丝宝甲的。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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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03【三更】
  北地一片肃杀之境; 雪花不住的飘落,地上堆起厚厚的雪,肃杀的北风如刀子一般锋利; 无情地割在人的脸上。
  春天似乎从来都不曾眷顾此地。
  一面半旧不新的酒旗挂在屋子上头; 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前院儿听着六七架马车,马车不是用来做人的那一种,而是走镖的镖局多用来拉货的那种板车。
  车上的货已经空了; 车上只盖着几片草席。
  饭铺里温暖如春; 十几桌人坐下来大快朵颐,喝酒吃肉; 这地方农业不丰,多靠山珍,故而出现在桌上的,多是野味,什么獐子肉、鹿肉、鹿筋、野猪肉之类的; 唯一素一些的,就是一盘蘑菇了; 这蘑菇是本地特有的榛子蘑; 与鸡肉同炖,鲜美极了。
  还有些客人,不喜欢热炒; 偏爱炖菜,于是店家就把饭铺里的桌椅都改成通火的,上头掏出放大铁锅的地方; 桌子底下一烧柴火,什么鸡肉、排骨、大鹅、榛子蘑、茄子、豆角; 一股脑的炖上一锅,等这锅炖菜炖好了,客人们屁股下面的火炕也烧得热热乎乎,保管你想不起外头的寒风来了哩!
  配上一篮子鸡蛋烙饼,那吃起来,真是要多美有多美!①
  还有温好的酒。
  这地方乃是从关外来的必经之路,长年累月的接待走镖的镖师,酒自然是不错的。
  此时此刻,一桌人吃得吆五喝六,大声说笑,一边碰杯子,一边豪气冲天地讲着那些“刀口舔血”的勾当。
  为首的是个紫红脸的胖子,这人正是金狮镖局的镖头,“疾风剑”诸葛雷。
  这几人几倍黄汤下肚,说起话来嘴上就没门了,正好就说起了去年九月十五,发生在紫禁之巅上的那场旷日决战。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看客极少,因为想要围观这场决斗,第一要有大内秘制的信物月光绸,第二是要有极好的轻功,能够翻过皇宫的宫墙,还要能稳稳当当地站在滑不溜秋的琉璃瓦上。
  这两个条件,诸葛雷自然是一个都不满足。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件事评头论足。
  “叶孤城算什么,还不是败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
  “决斗输了就死,这小子竟还找人来救,哈哈,玩不起,玩不起就别玩!”
  身边的两个人也是大笑着附和。
  虽然诸葛雷就连叶孤城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与他也一丁点关系都无,但这世上却总有这么些人,最喜欢拿别人的事给自己脸上贴金。
  饭铺里的人都不怎么说话,这三人就更加的得意,更加的大声,议论起这场紫禁之巅上的决战来了。
  屋外忽然有一阵风吹过,竟吹起了厚厚的门帘。
  每个人都瞧见,外头正站着一个人。
  一个白衣人。
  这白衣人世而独立,漆黑的长发被狂风吹起,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也令那双漆黑的眼睛,如两点寒芒一般,刺入了这温暖如春的室内,令这里的平均气温,一下子下降了将近十几度,真乃人工制冷事业的大拿。
  这白衣人的衣着考究,贵气逼人,目光冷而傲慢,好似睥睨一切的仙人,与这种鱼龙混杂的小店格格不入。
  但这不知是为什么,这白衣的贵公子,竟一脚踏入了这凡尘之地。
  于是每个人都看清了他的手,和他的剑。
  手指修长,骨力凸出,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一看就是剑客的手。
  他的剑别在腰间,乃是一柄乌鞘长剑。
  剑分文剑武剑,文剑多为文人贵客们佩戴装饰之用,多装饰华丽,重量也只有一两斤重。
  武剑则利落简单,顶多只有剑穗装饰,重量从六七斤到十四五斤不等,乃是杀人利器。
  这白衣人斜斜别在腰间的剑,更是古朴、简单,一丝装饰也无,只收在剑鞘之内,却已有一种寒森森的冷气砭人肌骨,只瞧上一眼,就知道这是杀人的凶器!
  诸葛雷的嘴巴早在看见这人的第一个瞬间就闭上了。
  他的头居然也底下了,眼观鼻鼻观心,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心里是不是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可惜他在心里就是把自己念死,这白衣人冷冰冰的目光,还是想像磨尖了的冰锥一样将他当胸刺过。
  白衣人负着手,慢慢地走过来了。
  他面前正好有一个空位,这如仙人一般的白衣贵公子,竟就这么坐在了诸葛雷的身边。
  诸葛雷的额头上开始冒汗。
  白衣人伸手,用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捏住了诸葛雷的酒杯。
  诸葛雷汗如雨下。
  白衣人淡淡道:“请。”
  说着,把酒杯推向诸葛雷。
  诸葛雷不动,赔笑道:“大爷您……”
  白衣人的薄唇锋利,弧度冰冷,他扫了一眼诸葛雷,语气听不出情绪道:“敬酒不吃,想吃罚酒?”
  诸葛雷立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赔着笑脸道:“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白衣人斜眼瞥他,唇角笑意冷淡。
  他道:“你要谢我?”
  诸葛雷道:“承蒙大爷敬酒,在下……”
  白衣人截口道:“很好,你拿什么来谢?”
  诸葛雷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他似乎已猜到了这白衣人的来意。
  他勉强笑道:“大爷肯请我喝酒……”
  白衣人道:“我要你从关外拿来的包袱。”
  诸葛雷再也笑不出来了。
  那包袱里,自然装的是至宝金丝甲,这金丝甲薄薄一层,贴身穿上,无人能瞧的出,可却刀枪不入,五十年前,那号称“唐家霸王枪”的唐瑜曾用一杆大枪去点人胸膛,却不想那人穿了金丝甲,重四十五斤的唐家霸王枪,触到那人胸膛之上,却再也无法前进半分了。
  金丝甲的威力,由此可见一般。
  这宝甲多年来销声匿迹,却在前不久,被那神偷戴五不知从何处带出,戴五与诸葛雷本是好友,喝醉了酒后大肆吹嘘了一番,诸葛雷顶不住诱惑,杀人夺宝。
  此时此刻,他又怎么舍得把这宝物送人呢?
  诸葛雷只好装傻:“实在不巧,大爷,咱们的货早在入关时就全卸了,如今这里什么也没有。”
  白衣人不说话了。
  但他的手却已摁上了剑柄。
  这种动作,本就已经是世上最有效的话语,他本就用不着说任何话的。
  诸葛雷面如死灰。
  他道:“不、不错……这包袱的确就在这里,只是大爷,您若想要拿走这包袱,也得露上一手,咱们乃是江湖同道,大爷自然懂得,我会去若是没个交代,也实在不行!”
  白衣人置若罔闻。
  他的一只手,搁在了桌面上,用骨节分明的手指一下下地敲着,似乎是一种耐心的倒计时。
  诸葛雷忽然抽出了剑。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他这是要同白衣人决一死战时,他却忽然花里胡哨地秀了一下剑法,砍了一碟豆腐。
  然后扬言只要白衣人能做到,就可以把包袱让给他。
  白衣人扫了他一眼。
  然后忽地出剑。
  这一剑实在是太快,又太绚烂,这屋子里的人,好似什么也没瞧见,又好似瞧见了一道令人心惊胆战、目眩神迷的长虹,宛如天神的雷霆之怒,只一招,就可令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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