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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扫帚穿越啦-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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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家一时之间被来打听大夫的人都踏破了门槛,这也是花老爷和夫人急着要来京城的另外一个原因。
  这件事……其实还是很棘手的。
  江湖上的人受的伤千奇百怪,神医自然很受推崇……但可千万莫要忘了,江湖上生性霸道残忍的人,那可真是多了去了。
  若是不愿治,或者治不好,碰上了那难缠的,少则脱层皮、多则要命啊!
  所以,神医们多也有自己的保命之法。
  而温玉嘛……
  魔药来之不易,在下一个第一美人出现之前,这眼泪的材料就这么多,绝无可能再制作出多余的药水了。
  况且,越多的人、也就意味着越多的麻烦,温玉并不想面对那么多的麻烦,也懒得靠买药为生。
  花满楼也很明白这种麻烦,所以在写信之时,根本就没告诉父母拯救自己的神医到底是谁,把这些麻烦统统都挡了去。
  花家父母一路上过来,碰到的形形色色打听的人,也都全部一口咬定不晓得。
  这些人面色不善,暗地里不知道骂了江南花家多少回,却又不敢得罪花家人,悻悻而归。
  但很快,敢于得罪花家人的势力就出手了。
  温玉那日,照常去找花满楼一起下馆子,她如往常一般,去了百花楼。
  百花楼的大门,也一如既往的敞开着。
  但三层的小楼,温玉走遍了每一个角落,却都没有找到花满楼的身影。
  ——花满楼竟不在家?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前一日,他们说好要去尝一家新开的铺子,约定好了时间,花满楼亲口承诺过他会在家里等着她的。
  ——花满楼说话什么时候不算话过?
  即便是有急事,门口那些闲汉们,温玉也都熟悉了,花满楼叫他们带句话,那也并不是很难。
  百花楼之中,桌椅板凳、屏风画案,皆安然无恙,全然没有半点打斗痕迹。
  用于浇花的水壶还放在阳台上。
  花满楼所养育的那些花花草草,都还翠绿抖擞,好似昨天还在被精心的照顾着。
  但花满楼竟然不见了!这绝对是有事发生了!
  温玉的心中,逐渐浮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花满楼虽不爱与人争个先后,可他的武功之高,却是有目共睹的,当初,那上官飞燕身边的柳余恨,也算是个一等一的高手,可花满楼却只用袖子一卷,就能将那人的大铁球卷出战圈。
  要知道,一个人想要控制住另一个人,起码要比杀死这人难上十倍,花满楼能以一手流云飞袖,牢牢控制住柳余恨,那他的武功,也起码比柳余恨要高上十倍。
  想要把这样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来人的武功究竟有多高?
  而且,花家的人也到了几个,都住在百花楼中,花满楼的两个哥哥,居然也一起……失踪了。
  还是说,他们使用了蒙|汗药……?
  那却意味着一件更加恐怖的事情——花满楼自幼失明,因此听觉、味觉、嗅觉都极其灵敏,在他小的时候,花父曾忧虑过花满楼未来的日子,故而还请来了神医张简斋来教授花满楼江湖之中的各种毒术。
  分辩毒药、蒙|汗药的法子有十五六种,而花满楼最少也懂得其中七八种。
  江湖上常见的那种东西,根本就不可能瞒得过花满楼!
  是谁?
  这究竟是谁干的!
  百花楼的一处画案之上,留下了一封素净的信笺。
  信笺上只留下了短短的一小段话——
  “闻江南花七公子失而复明,某特邀花七公子来鄙人陋居小住,花伯父与神医如肯赏光,五月廿八,广州府码头,不见不散。”
  落款,丁枫。
  温玉捏着那张信纸,心中已经明白了。
  ——这一定是江湖上哪一个双目失明的人,见花家执意不肯交出“神医”,就绑架了花满楼,要倒逼江南花家,将可以治疗失明的人交出来!
  温玉的脸色慢慢地沉了下去。
  她生气了。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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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 卷五…蝙蝠公子


第56章 01【二更】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这是一个人人都明白的道理。
  但这并不代表这道理是正确的,也不代表,被心怀鬼胎之人算计了之后; 就必须得乖乖地忍了。
  花满楼武功高强; 江南花家江湖势力庞大,这“丁枫”敢如此堂而皇之的将花满楼劫走,又如此堂而皇之地留下信笺,他背后的势力一定不小。
  但是; 这跟温玉想要把这势力捣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天夜里; 她就去敲叶孤城的门了。
  白云城主的伤已完全好了,于是也就不宜再住在温玉的家中。
  好在白云城的势力本就暗中染指了京师; 找一处可以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很困难。
  至于为什么不走,因为他已承诺会为温玉取得《怜花宝鉴》。
  既然如此,这怜花宝鉴,无论是在上官金虹的手中; 还是在上官银虹的手中,最后一定会在温玉手中……就像他认为金丝甲应该穿在温玉的身上; 那么宝甲就就绝不会穿在诸葛雷、或者林仙儿身上一样。
  但温玉在去找他的时候; 心中其实还在盘算怎么开口。
  毕竟……一个恩就是一个恩,你总不能用一个恩情,来要求别人为你办一百件事。
  但是; 花满楼失踪,这时候,偏偏楚留香、一点红、陆小凤全都不在!
  这、这简直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命运之力被发动了一样。
  而若温玉一人……显然也不太可以。
  她的江湖经验远远不足; 碰上什么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黑招,恐怕难以应付。再来; 丁枫所留下的那封信上说,五月廿八,广州府码头相见,那很有可能就是要出海的。
  温玉可没出过海,如此更加被动。
  无奈之下,只好再请叶孤城来当苦力。
  但叶孤城居然什么都没问,只淡淡道:“什么时候出发?”
  这倒是让温玉有些惊讶。
  不过嘛,这人既然愿意同自己走上一遭,那自然是很好的。
  温玉道:“随时都可以出发。”
  叶孤城道:“你预备怎么做?”
  温玉道:“他们既然约定在码头上见面,想必是要出海的。”
  叶孤城道:“不错。”
  温玉道:“所以我们预备走一明一暗两条线。”
  叶孤城不置可否,挑了挑眉,等待着温玉继续说。
  温玉的计划也很简单。
  那名为“丁枫”之人,神秘莫测,不知什么身份和来路,但花家的人却在明面上。
  理论上来说,这就是标准的“敌暗我明”,十分之被动。
  但再转念一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因为温玉的存在暂时还不为丁枫那一伙人所知。
  所以,明面上,只需要让花家的老爷去找那丁枫周旋即可,而在暗处,温玉与叶孤城则找机会摸上那条船,在船上见机行事,即可。
  温玉道:“那神医张简斋与花家老爷是朋友,听闻此事之后,愿意假扮成可以治疗失明的神医,与花老爷同去。”
  叶孤城说:“可以。”
  他想了想,道:“我要准备些东西,三天后,城外见。”
  三天之后,花老爷和张简斋已先行出发,温玉也修正完毕,在约定的时候,约定的地点找叶孤城。
  城外杨柳依依,行人如织,十分热闹。
  送别亲人、朋友之人,便折柳赠友,这乃是本朝的风俗。
  这风俗当然也让柳树不堪重负,不过如今的天气已入了夏,垂柳枝繁叶茂,倒是也不怕被薅秃了。
  唯独有一棵垂柳幸免于难,无人在此送别。
  因为这棵树下,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黑衣、持剑的男人。
  这男人一副江湖人的打扮,黑色劲装,他的袖口收得很紧,腰间被一条腰带所束缚,勒出劲瘦而有力的腰身来。
  他宽肩窄腰,脊如青松,背上负着一柄平平无奇的乌剑。一双锐眼半阖着,好似在休憩,然而他周身那种与剑浑然天成的气度,却令人只觉得:还是千万莫要去打扰他的好。
  这人看上去就像是千千万万个用剑卖命的江湖人一样。
  但是只要细看,就能瞧出点不一样的来。
  他的腰带看上去平平无奇,然而仔细一看,那窄腰带之上,竟用暗纹绣着祥云纹样,阳光一照,流出一段乌光,腰带正中,坠着一颗墨玉珠。
  至于绑头发的发绳、收紧的袖口、脚上蹬的官靴,乍一看没什么光华,仔细看,也能看这料子、这做工的不同凡响。
  此人正是叶孤城。
  温玉小姐一出城,就瞧见了他这幅打扮,她也明白了,叶孤城说要准备东西,是要准备什么东西。
  叶孤城一向以白衣示人,像这样子穿黑衣,却是从没有过的。
  白云城主叶孤城,在江湖上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见过他真人的人不多,但白衣、剑术奇佳、眼神睥睨——这几个特征加在一起,想让人不联想到他,实在很不容易。
  但是呢,他们如今又是要暗搓搓地混上一条船的,最需要低调,若在船上被人认出针对……
  说真的,面对浩瀚无际的大海,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包括叶孤城。
  若在海上被人暗算,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他只想了一想,立刻就决定隐姓埋名,暗中行动,故而才换了黑衣。
  俗话说,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这叶孤城换了黑衣,身上那种缥缈仙气褪去,而所有江湖人都会具有的那种、原始的血性已展露无疑。
  他的黑衣合身且窄袖,倒是更能显出这人经过充分锻炼的身体,肌肉均匀有力,腰身虽瘦,却具有强劲的腰力。
  谁也不能否认,这黑衣青年人的皮肤苍白,似是久不见阳光所致,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人周身萦绕着一种蓄势待发的悍力,虽冷,却充满了热力。
  这样子……反倒感觉是落了地,多了几分人的味道。
  温玉从没见过这幅打扮的叶孤城,于是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出生于现代的女孩子,看人的目光总是少几分畏惧、多几分热情的攻击性的。
  温玉小姐也不例外。
  叶孤城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那双冷眸正好对上了温玉带着笑意的绿眸。
  她似乎十分满意自己这幅打扮,猫儿一样的眼睛里饶有趣味,见他的眼神凝在她的面上,也不闪躲、也不羞怯。
  她歪了歪头,眯了眯眼,唇角对着他慢慢勾起,脸颊处还浮起了两个小小的酒窝,目光慢慢自他面上下移,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叶孤城眸光一闪,已别开了眼,喉结上的皮肤忽然好似受到一种微妙的刺激,一颗颗的小疙瘩,已慢慢地浮出。
  他负手而立,看着远处的游人,道:“这般变装,应没有问题了。”
  温玉双手抱胸,又上上下下把他仔细地打量了一遍,道:“我看现在,谁也认不出你是白云城主了……不过你的剑招一出来,这应该还是瞒不过的。”
  叶孤城道:“不是问题。”
  温玉:“??”
  叶孤城淡淡地道:“见过我剑招之人,已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别人了。”
  ——因为他们绝不可能活着离开!
  温玉一时语塞。
  她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又道:“可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你想过没有。”
  叶孤城道:“什么?”
  温玉道:“这一路上,一定会有人问出你的名号来,你这样的人,往那里一站,也不像无名之辈,别人问起,你要怎么说?”
  叶孤城道:“我自有说辞。”
  温玉点头,不再多纠结,只说:“既然如此,我们出发吧。”
  对于文化、经济重心一向在北方辽阔平原上的中原王朝来说,极南之地的人,自古以来就被视作是蛮夷。
  北方人认为南方的丛林里充满了毒虫、野兽与瘴气,在这里生活的人,日日夜夜被瘴气所毒,以至于连体质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人记载,来自岭南地区的人,只要吐一口口水,就可以让树木枯死,让天上的鸟儿咕咕坠地。
  所以这里自古以来都是官员流放的目的地,而且——朝廷的控制力很低。
  王朝繁盛之时,朝廷的控制力都低,更不要说如今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了。
  叶孤城和温玉是夜间赶路,白天休息的。
  一来,越往南走,日头越毒辣,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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