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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在屋兰城内,我们遇到了些麻烦。”
纳兰富贵是一个中年男人,名字虽然俗气了些,但修为却不折不扣是大斗师。若非出身差了些,也不至于只是一个五百主。
他身披赤色重甲,站在我身侧,禀报道:“按照皇室的命令,屋兰城需要出五百士卒,归入世子麾下,同时提供相应的辎重补给。”
“但是……莫忘司马入城与屋兰城主交涉了两次,却一直无果,如今莫忘司马已第三次入城。”
我皱了皱眉,有些不能相信。军令是皇室下的,我又是纳兰家的世子,这个城主究竟是什么出身,竟然敢反抗皇室和纳兰家?
“呵,你且说说,这屋兰城主是什么个来头?”
我嘴角微翘,往靠椅上一趟,有些戏谑的问道。可下一刻,纳兰富贵的话却让我紧锁眉头。
“世子,这屋兰城主……是我纳兰家的族人。他名叫纳兰胥,乃是财务长老的长子。”
竟然是纳兰家的人?!
我撇了眼纳兰富贵,面色阴沉下来。长老之子,我没当上世子前,身份也不过是一位长老之子,没想到今日倒在这屋兰城也碰上了一位。
这个身份,不由让我深思下去。难不成他是看我当上世子不爽,故意与我作对?
这可就有些麻烦了,对方只要随便找个借口,就能把这事拖上好几天。
而我已经和月媚约定好,再加上军令在身,总不好耽误了时间,让老大爷难做。
我伸手摩挲着扶手,凝神苦想起来,待会儿该如何应对那个纳兰胥?
是动用都尉的身份,召集大军直接杀入城主府,将他抓起来,然后将盖了皇帝大印的军令甩在他脸上,平静说道:你无故拖延军令,是为军贼,现在被捕了。
还是动用世子的身份,带着一百名刑律堂的黑衣黑帽缓缓走入城主府,然后亮出世子符节,微微一笑说道:你以下犯上,冒犯了本世子,现在罚你十五军棍。
又或者,就这么单枪匹马孤身入城,然后在宴席上一摔酒杯,凌影突兀杀出,一把将他拿下。
之后我猖狂大笑起来,看着他轻蔑说道:就你这小样,还敢和本世子作对?
唉唉,这三种方法实在太难选了,每一种方法都很帅啊。
出动军队威风霸气,亮世子符节儒雅随和,一摔酒杯显得我运筹帷幄……
但下一刻,我就不用为难了,因为纳兰富贵又说道:
“世子,纳兰胥少爷觉得您不肯亲自入城见他,只派莫忘司马入城,是看不起他,所以拒绝提供兵源和补给。”
他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兴奋之色,憨厚笑道:“您回来的正好,还请世子入城见一见纳兰胥少爷吧。有世子出面,他一定不会再推辞的。”
我微微愣住,半响才干咳一声,迟疑问道:“他,纳兰胥真是这个意思?”
纳兰富贵点点头,也疑惑的看着我,说道:“纳兰胥少爷自然是这个意思。”
我深吸口气,狠狠揉了揉脸颊。仔细一想,纳兰胥不知道我离开了,会这么想还真不奇怪。
所以,这只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而非是有意与我作对?
我偏头看向纳兰富贵,这家伙面容普通,身材普通,也正平静的看着我——难怪这家伙都是大斗师了,还只是一个五百主!
一件小事,愣是能给他说的波澜起伏,一波三折,也算是个人才了,比“UC震惊部”都要厉害……
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我挥了挥手,吩咐道:“派人入城告于纳兰胥,就说我随后就入城。”
“再者,给我准备一桶热水,本世子要沐浴。”
纳兰富贵大概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的态度怎么突然大变,有些纳闷的应下,出了大帐去。
往蛇人圣城跑上这么一趟,却也花了大概十天时间。一路上风餐露宿,实在是辛苦至极。
解决了眼下的军务,我躺靠在大椅上,偏头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凌影,问道:
“凌老,你要不要也泡个热水澡。”
凌影摇摇头,闭目坐在一旁。我呵呵一笑,弄明白屋兰城的事,虽然有些恼火纳兰富贵的表达方式,但还是松了口气,毕竟纳兰胥是自家族人,闹起来总归不好。
所以我有些高兴,不由咧嘴一笑,笑呵呵说道:
“也是,这屋兰小城的,也没什么好招待的。要不等到了大城,我找几个小丫头来给凌老洗澡?”
凌影一呆,悄然睁开眼睛,狠狠瞪了我一眼,没好气的喝骂道:
“小娃娃,少给老夫弄那些有的没的。老夫的孙女论年纪,都够做你奶奶了!”
凌影具体年纪有多大我不清楚,不过看他面容,怎么也有个一百五十岁吧?
这么一算,他孙女不是一百岁,也有个八十岁,还真够做我奶奶的……
我咧了咧嘴,有些感叹,这个世界和原来的世界,真的是不同啊。
“嘿嘿,既然凌老您对小丫头们不敢兴趣,看来以后只能我自个享用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大哥,你可愿做我的……
加玛帝国北境一条涂道上,有一支军队浩浩荡荡宛如黑潮,向北方行进着。
这支大军人数过万,前后相距有三十里之地。
当先是两百轻骑充当兴军,于最前方侦查,后方十里外是两千蹱军,又十里是六千中军,再十里是两千后军。
在那六千中军前,有一面赤底黑线的大纛,上绣两个大字:
纳兰!
我坐在一辆安车内,掀开车帘向外眺望去。大军行进远比不得斗皇飞行,凌影带着我从加玛城飞到安北城,也才花了三天时间。
可一万大军?
从帝国北境南边的屋兰城,到北境北方的防线,只是横穿整个北境,就花了快二十天时间。
索性按照日程,今天下午应该就能抵达安北都护府分配下来的驻地:狐关。
而随着离塔戈尔沙漠越来越近,附近的地貌和环境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我的安车旁,一名身着赤色轻甲,骑乘高大战马的年青人左右看看,满脸兴奋之色,回头朝我叫道:
“叶弟,不,是都尉。都尉,这里的景象可和加玛城和屋兰城大不一样,好多树和花我都没见过。”
我看向那年青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着。嗯,没错,他就是屋兰城主——纳兰胥。
当然,他现在不是了。
那日与他相见后,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剑拔弩张、明争暗斗和互相嘲讽,只是很普通的堂兄弟之间的见面,甚至还要更热情一些。
吃过宴席后,他不仅出了五百精锐士卒,要不是城主府属官拦着,他差点没把整个府库给搬光。
然后,他死皮赖脸要随我来打蛇人。我怄不过他,只得将他纳入麾下,命为“率长”,节制一千士卒。
“胥兄,我等是来此打仗的,可不是来游玩的!胥兄身为率长,当为士卒做好表率。”
我干咳一声,板着脸教训道。谁叫他年纪比我大,我竟然得叫他一声兄长?
纳兰胥闻言,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倒也听话。立刻收敛脸上的笑容,昂首挺胸,在马上坐的笔直,再加上那一身华丽轻甲,倒也有几分将军的气质。
我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这纳兰胥虽然都二十三四岁,修为也是三星斗师,可这心智——却还是跟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般。即便当了半年城主,也不见好上多少。
“报!”
这时,一骑策马而来,于安车旁勒马停下,高声说道:“禀都尉,前方兴军已与狐关守军碰面。”
我挑了挑眉,兴军只在中军前方二十里,这么说来,狐关终于到了?
“都尉,交接事宜就交给我……不,交给下吏吧,下吏一定能做好的。”
这时,一旁的纳兰胥有些兴奋的说道。
狐关身为边关,自然不可能让其他军队随意进入。必须要先验过一应纸面军令、符节等物才可放行。
“便有劳胥兄了。”
将这些东西一股脑塞给纳兰胥,他兴冲冲带着一队轻骑策马而去,大概是想早些见到狐关长什么模样?
“传令全军,加快速度,今日必须全部抵达狐关过夜,不得有误!”
只剩下最后一程路,便连我好像都有些等不急了。
可路还是得一步步走,等大军走完这二十余里路,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时辰。
我放眼眺望去,只见一道磅礴山脉横亘在眼前。可这条不知绵延多少里的山脉,在这一段却有一个缺口,连通了加玛帝国与塔戈尔沙漠。
而狐关,便依着山势坐落于那处缺口中,灰色砖石建造的墙垣长达三里,几乎严丝合缝的将缺口完全堵死。
加玛帝国与塔戈尔沙漠的边界漫长,光一座安北城远远不够。在这条边界线上,有大小关隘数十,守军小到三五百,大到上万。
而这狐关,设有一名“狐关都尉”镇守,驻兵六千。
只是这位狐关都尉并未出面,只派了长史在城门外迎接。原因我也知道,自不会在意。
这时,狐关内又走出数人,当先的是两名青年,却让我忍不住侧目。
“小叶子,你总算来了!”
一名青年隔着老远,就冲我大喊起来。我哈哈一笑,拱手遥遥说道:
“大哥,二哥。”
这两个青年不是别人,正是萧鼎和萧厉。看着萧厉,我有些奇怪的问道:
“二哥,你那悬泉城主的上任文书我已派人送去,你怎么还未去上任,反而跑到狐关来了?”
萧厉嘿嘿一笑,亲切的看着我,朗声说道:“小叶子,你帮了我和大哥这么多,我们也没什么好报答的。”
“但我想着,在离开前,总得再见上一面,不能不辞而别。”
他又环视我身后六千大军一眼,大军成行军路线,旌旗招展,一直蔓延到山路尽头。
他不由惊叹道:“小叶子,还是你厉害啊。我和大哥折腾那么多年,漠铁佣兵团也不足两百人,你这一去一回,就带了上万大军来……”
“和你一比,我和大哥这一把年纪,简直活到狗身上去了!”
我脸上带着淡淡微笑,谦虚说道:“我不过是得家中长辈疼爱,哪里比得大哥二哥孤身闯荡!”
我们也不能站在城门口寒暄,又说了几句,便进了城。身后六千大军也开始入城,自有莫忘和狐关长史指挥安排。
入城后,先抵达的纳兰胥也闻讯赶来,他见我和萧鼎萧厉谈笑着,不由疑惑问道:
“都尉,他们是何人?”
我轻轻一笑,说道:“胥兄,你来的正好。他们便是我和你说过的,我两位妻兄:萧鼎、萧厉。”
“大哥二哥,这位是我堂兄,纳兰胥。”
闻言,纳兰胥面色一变,手按上剑柄,策马挑衅的看着萧鼎,眼中跃跃欲试,说道:
“你就是萧鼎?!”
“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有什么本事,叶弟竟然只要你做短兵率长,而不要我。”
萧鼎有些不解,疑惑的向我看来。
短兵,也就是近卫,自中阶将领开始,每一位将领都能拥有近卫,数目是通辖军队的十分之一。
我身为都尉,万人之将,短兵额度是一千,由短兵率长节制。这短兵率长,必是我的亲信,地位不比司马差。
我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的看向萧鼎,问道:
“大哥,你可愿做我的短兵率长?”
第一百三十八章 漠铁佣兵团
一万多士卒驻扎进狐关,上到都尉司马,下到普通的百将什长,都忙成一团。
纳兰胥和萧鼎也少不得帮忙,哪里还有闲工夫较量?
等忙碌到天黑,万余士卒总算安顿下来。他们劳累一天,匆匆吃过晚饭便入睡了。
而在狐关中间的都尉府中,一场酒宴才刚刚开始。
我端坐于上首,右侧是我带来十数名将领,莫忘、纳兰胥、纳兰富贵、萧鼎、萧厉等人皆在。
而在左侧,则是狐关原本的将领,包括狐关都尉、长史、司马、军正丞及一众率长。
两方的气氛并不好,因为狐关守军属于边军,乃是精锐。而我带来的万余大军看着威风,实则只是东拼西凑的地方军,说白了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所以,边军的地位向来高于地方军。若是有地方军来边关驰援,也向来是以边军为尊。
例如我和狐关都尉,我们两都是都尉,属于平级。但他是边军,所以按惯例,该由他指挥我。
可是,我还是纳兰家族的世子,怎么可能屈居人下?
但边军听地方军指挥?狐关都尉听我一个毛头小子的指挥?
这群骄兵悍将虽然碍于军令和纳兰家的势力,不得不服从,但心中总归不爽,双方的矛盾也由此而来。
索性我来狐关只为求死,也懒得与他相争,也懒得打压他,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两边各吃各的,酒宴就此散去。
第二日一早,我早早起来相送萧厉,他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