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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星际都遍布了我的鱼-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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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种被爱的感觉很温暖。

    是让他四处漂泊的灵魂感到宁静的温暖。

    “抱住我。”他轻声道:“我头有点疼。”人类的身体太脆弱了,喝了点酒现在就头重脚轻。

    陆爵傻傻地抱住了唐隐,一系列的冲击已经让他彻底失去了方向,他抱着唐隐傻站了一会儿,又听唐隐道:“带我离开这里吧。”

    陆爵愣了一下,“大人想要去哪里?”

    “去一个小城镇,买一幢小房子,朝阳,花圃里养各式各样的花,玫瑰我养腻了,换向日葵吧……”唐隐缓缓诉说着他的要求,说起这些寻常的事物上,他的语气也柔和了下来,“对了,最好附近的人不会认出我原先的身份。”

    “那这样或许有些困难,大人之前参加尤安的演唱会上了一次热搜。”

    “那就去通讯不发达的星球,不过在去之前,你最想实现的抱负是不是还未实现?”

    他指的是引领反抗军推翻帝国统治的事情。

    陆爵望着他的大人,心中还未彻底平静下来——

    其实已经实现了。

    他最想得到的东西,终于到了触手可及的位置。

    “上一世就实现了。”实现之后,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他曾经忙于事业,未曾陪伴过唐隐。

    “这一次可以直接将我的血寄给研究院,再找到上一世我选中的接班人,那是一个好孩子,他可以活得更久,成为守护人类更长时间的守护神。”

    “好。”唐隐的神情有些困倦,他下定决心下次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人类真是脆弱啊,因为喝了一点酒就会把烂在肚子里的那点事全部说出来,明明他不想告诉任何人他在封印里经历了什么,可结果还是在陆爵面前这么丢人。。。。。。

    不过他是不是下次可以灌醉陆爵,让陆爵也在他面前丢一回脸?

    “我现在就可以带大人走吗?”陆爵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唐隐闭上眼睛轻轻嗯了一声。

    “我。。。。。。我可以再亲一下大人吗?”

    唐隐继续嗯了一声。

    陆爵低下头,在唐隐的眉心小心翼翼落下了一个吻,他亲完又问:“。。。。。。我还可以再亲一下吗?”

    这一次唐隐没有回答他。

    因为唐隐在他的怀中睡着了。

    蓝眸傻傻地望着睡梦中的唐隐,蔚蓝色的眼眸像是波光粼粼的海面,陆爵将唐隐在刚才对他说过所有的话都在脑海中再次回忆了一遍。

    ——“但我希望你能开心。”

    他现在非常开心,欣喜若狂,高兴到甚至担心自己要乐极生悲。

    ——“我希望你能拥有一个更好的人生。”

    他已经拥有了他所能想象到的最好人生。

    ——“我希望你能喜欢上一个更值得喜欢的人。”

    再也不会有人比唐隐更值得他去喜欢了。

    ——“我也希望你能继续喜欢我。”

    我爱您,我将永远爱您。

    作者有话要说:  推一下基友木兰竹的新文

    《真少爷拒绝当万人迷》木兰竹

    时翡穿成耽美游戏《豪门真少爷是万人迷大明星》中的主角。

    他是歌王的竹马,影帝的白月光,与霸总指腹为婚。结局CG分别是被杀、被做成标本、被摘除脑叶成为真·笨蛋美人。

    时翡:珍爱生命,不做万人迷,远离修罗场!

    命运开始那天,万人迷系统到账。

    【歌王在练琴房门外听见你弹琴,正准备以指导为借口找你聊天,你选择

    A:接受指导→好感度+1;B:拒绝指导→黑化度+1】

    正在为新歌谱曲的时翡脑袋一懵,身体先于思考,猛地窜起从窗户翻了出去。

    【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

    时翡悟了,只要我逃得够快,万人迷光环就追不上我!于是……

    【影帝朝你走来,正准备邀请你去他的房间对戏,你选择

    A:接受邀请→好感度+1;B:拒绝邀请→黑化度+1】

    时翡脚步提速,面向影帝百米冲刺,在影帝还未反应过来前,与他擦肩而过绝尘而去。

    【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

    【霸总在无人的小巷出车祸,正在装晕观察你,你选择

    A:立刻救助→好感度+1;B:见死不救→黑化度+1】

    时翡假发一戴,伪音吼起:“车祸啦!死人啦!”人群聚集过来,时翡混入人群疾驰而去。

    【触发隐藏选项,敏捷+1。】

    很久之后,时翡因为跑得太快,多次刷新世界纪录,成为奥运冠军,国民偶像,天皇巨星。

    时翡(地铁老人看手机脸):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事!

    有一天,时翡发现了游戏疑似bug——他家老总四国混血,豪门贵子,商业奇才,长得比他还帅,居然不是原游戏可攻略对象之一?

    【因为天道品味,拒绝把沙雕中二病纳入修罗场。】

    秦青舟:阿嚏!谁在夸我帅?

 51、第五十一章

    再次醒来时; 唐隐发现自己躺在一艘私人飞行器上,私人飞行器是典型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代表,唐隐走到驾驶室; 看到陆爵开着半自动驾驶。

    “你醒了,饿吗?”陆爵拿出准备好的便当。

    唐隐确实有些饿了; 他在陆爵旁边坐下; 打开便当吃了几口。

    “味道怎么样?”陆爵十分关注唐隐脸上的神情变化; 因为这顿菜是他做的。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唐隐嘴里塞着牛舌; 闻言点了点头。

    陆爵看唐隐用餐的眼神很柔和,他静静看唐隐吃了大半,忽然道:“这条航线是我当初从海蓝星一路逃亡过来的路线。”

    陆爵一贯沉默; 这是他第一次向唐隐提及自己的过去。

    唐隐抱着便当看向驾驶窗外辽阔无垠的宇宙风景,听陆爵缓缓道:“我诞生在实验室,从实验室走出后步入了部队; 学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却没有怎么学会去爱人,如果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大人就告诉我,我一定会改正。”

    他担心在今后的生活中; 唐隐会厌倦自己。

    “有些话当面说好像会太伤人了。”唐隐先是反省了一下自己说话伤人的本领,他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 每年我们都互相给对方写一封信,无论是建议批评啊还是赞美之类的都写进信里吧。”

    陆爵点头。

    “你出生在实验室又是什么情况,我好像一直没听过你说的这个。”唐隐有些好奇,前世他也想去了解陆爵的过往,只不过陆爵将信息处理得非常干净。

    蓝眸倒映着星辰大海; 陆爵淡淡道:“一个不太好的实验室,不过我后来将它处理了。”

    陆爵的神情太过淡然,如果唐隐感知到了心脏的一缕抽疼,他或许会信以为真。

    但是陆爵显然不想再提这件事,对有些人来说,将痛苦的根源说出会释放压力,但对陆爵这样的人来说,则是揭开血淋淋的伤疤再一次痛苦。

    这个时候不需要多问,给个拥抱应该就行了吧?

    唐隐张开双臂抱住了陆爵,就像他曾经痛苦时去拥抱对方一样。

    陆爵的手顿了一下,许久,他将手掌放在了唐隐的背上。

    “我好像说了很多我对未来的憧憬,还没听你说过。”唐隐能感受到陆爵心中的痛苦渐渐淡了下去,他希望那份情绪能更淡些。

    “只要大人在我身边就可以了。”陆爵认真道。

    “落实到一些小细节吧,比如你想要什么样的装修风格?”唐隐说到这里又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他这么多年其实都习惯了发号施令以自我为中心,很少在意旁人的感受,而陆爵在他面前又太过卑微,万一陆爵就希望哥特式的装修风格呢?

    唐隐可没忘记之前陆爵到他古堡里时,对他卧室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很认真,就像是恨不得自己住进去一样。

    如果陆爵喜欢阴森的风格也没事,到时候可以给陆爵扩建一下地下室。。。。。。

    “我真的可以说吗?”陆爵试探性问道。

    唐隐豪气地拍了拍陆爵,“说。”

    陆爵有一点羞涩,“双人床可以吗?”

    唐隐:“?”

    陆爵看唐隐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再接再厉道:“还有双人浴缸。”

    唐隐眯起了眼睛,发觉此事并不简单。

    。。。。。。

    海蓝星一座靠近贫民窟的小城镇里,最近搬来了一对新住户。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小城镇中,很少有大人物搬来,但莫斯在见到那对恋人的第一眼,就认定他们一定是大人物,尤其是那位黑发黑眼的青年,在见到对方之前,他从未看见那么白皙细腻的肌肤,那么黑亮柔顺的头发,哪怕对方总是戴着面具,他都认为那个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而对方身边另外一位高大男人同样气质超然,莫斯过惯了刀尖舔血的生活,对危险有野兽般的直觉,在看到那个金发蓝眸的男人后,他就本能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

    莫斯的许多比赛,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都会出现,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俯视着他。

    年轻的莫斯是地下竞技场的明星选手,他的力气很大,身手敏捷,对机甲有着超高的天赋,有很多城里来的人都想要挖走他去更大的角斗场。

    但莫斯觉得自己还能再等等,他不满足于永远只做一个地下角斗士。

    从前的莫斯不知道自己野心的终点在哪里,总想着他要坐在看台上,做那个决定角斗士命运的人。

    当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出现后,浴血的莫斯忽然能将他的野心具像化——

    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大人物。

    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对方在场,他就会要花十二分的力气,他要赢得无比漂亮,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要在那位大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

    哪怕只有一点,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

    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据说挑菜手法让老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

    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但比起挑菜,那位黑发青年显然更喜欢买花,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什么种类都有,就是不买玫瑰。

    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

    他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

    莫斯不知道那位黑发青年什么时候会出门,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出门的时间频率也不一定,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蹲在卖花的老婆婆身旁,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

    这种花很奇怪,在悬崖那种恶劣的环境里,它可以顶住狂风暴雨坚韧生在,在莫斯进行准备的水瓶里反倒活不久,半天时间就病恹恹了。

    许多次都有人提出想买莫斯的花,但都被莫斯拒绝,他每次从竞技场出来就去眼巴巴蹲点,每次都未能等到那个黑发青年。

    那莫斯毫不沮丧,他已经习惯了生活这样的对待。

    他将病恹恹的悬崖花做成书签,他听说那位黑发青年偶尔会去书店买书,如果对方喜欢这种悬崖花的话,下次他就能将悬崖花制成的书签给对方了。

    说起书,莫斯也喜欢书。

    书上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在准备了一个月后,莫斯在某一个很寻常的清晨,终于再次遇见了那位黑发青年和金发男人。

    他们刚从菜市场回来,也许是清晨的人较少,那位黑发青年这一次破天荒没有带口罩,露出一张美到莫斯无法用他贫瘠的文学造诣去形容的脸。

    莫斯呆呆看着对方从远方走到眼前,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瞬间静音了,只有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动听极了,带着一股很好听的韵律,“这是什么花?”

    莫斯愣了起码有三秒没有回答。

    黑发青年有些疑惑地挑了一下眉毛,莫斯听到自己傻傻地说:“我也不知道。”

    黑发青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笑时如洁白无瑕的冰雪,像是从天上而来,冰冰冷冷自带着距离感,笑起来则是雪中开出了凌然傲岸的花,清冷依旧,却在寒凉中散发出幽幽的香。

    莫斯忽然觉得这悬崖花也没有那么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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