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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龙-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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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天威一愣,脱口而出道:“真的要天怒回来吗?多一个萧冷秋不至于吧?天怒要是回来了,只怕更不好收拾啊!”

    那段荣德苦笑了一下道:“我何尝不知,我不是怕萧冷秋,我是怕萧冷秋的归来,会将另外一个人也引回来,如果那个人也回来了,这杨家坪的天,就真的要变了!”

    一句话说完,抬头看天,满面担忧,而杨家坪的上空,一大片黑沉沉的乌云正悄无声息的遮掩了月光。

    乌云遮月,风雨欲来!



    第20章:奇葩富二代

    

段荣德这么一说,段天威似乎也明白了,急忙问道:“爸,你是怕赫”

    后面的字还没说出口,段荣德就一挥手道:“去吧!尽快找回怒儿,迟恐生变!”

    段天威一点头道:“弟弟所在我知道,我这就出山,三日之内,必定寻弟弟回来,但弟弟生性暴躁,出手不知收敛,父亲还是得早做打算,免得到时候无法收拾。”

    一句话说完,段天威转身潜入黑夜之中,逐渐走远,段荣德则仍旧满面担忧的看着天空,黯然长叹一声,喃喃自语道:“怒儿,怒儿!你要是能有你哥哥一半沉稳就好了”

    就在段天威离开杨家坪出山寻弟弟归来的时候,大山的古道之上,一个年轻人正在进山!

    一头短碎发,挑眉大眼,左眉上有道断痕,高鼻子,红唇白牙,长的挺帅气,身高也有一米八左右,袒露的胸膛宽厚,胸肌发达,看上去十分结实,可偏偏一脸吊儿郎当的样子。

    身上穿着廉价的夏威夷花衬衫,裤子却是正统野战军的迷彩裤,大热的天,脚上穿着高帮军靴,完全不伦不类的搭配。

    更绝的是他肩头背的那个蓝色帆布包,起码有三处破洞,竟然用花布补的,花布上的图案是蜡笔小新,异常滑稽。

    可就这个装扮不伦不类,背着一个十分滑稽帆布包,看起来像个外出没找到工作的返乡青年一样的家伙,手腕上却戴着一块价值一百多万的翡丽百达。

    这还不是最牛逼的,最牛逼的是他的右屁股口袋里,有一张随便刷的至尊黑卡。

    这家伙是谁呢?就是借钱给杨子开公司的那富二代同学,名叫金玉龙!

    金玉龙绝对是富二代中的奇葩,曾有一次,同宿舍八个同学历数他的奇葩事迹,除掉他之后,七个同学十四只手七十根手指头没数过来。

    这名字绝对土的掉渣,但这名字是他身为世界顶级隐形富豪的老爸,花重金请香港一位风水大师起的,说实话这大师的起名水平,估计和咱们农村五六十岁的老人差不多的水平。

    而且不修边幅,刚开学的时候,大家都恨不得将自己打扮成孔雀,只有他整天一件九块九的棉汗衫,上面就是蜡笔小新,同款的汗衫他批了十件,店家送了条皮带,他愣是用到大学毕业。

    裤子更不能提,每条裤子都洗的裤脚毛边,有一条屁股被洗破了,也直接补了个蜡笔小新,这家伙对蜡笔小新有种偏执的喜爱。

    全身上下,只有鞋子最霸气,高帮军靴,前面带钢板的那种,特种兵专供。

    可问题是他一年四季都穿高帮军靴,同一款式同一尺码,反正大学四年就没见过他穿过别的鞋子,冬天还好,一到夏天,那味儿可想而知,直接辣眼睛。

    开学正式上课第一天,因为这个自带掉渣属性的名字,就遭到了全班同学的嘲笑,实际上杨子一直到毕业都嘲笑他名字的土气,但他对这个名字却十分得意。

    更唯恐全校不知,直接溜进了广播室,对着话筒大喊:“我叫金玉龙,将会是征服整座学校的男人,请大家记住我的名字,金玉龙!”

    从此之后,金玉龙的大名响彻整个校园。

    但真正令他名声大噪的,并不真的是因为他的名字,而是他真的征服了全学校!

    新生入校,正是学校各大社团招收新血的最佳时机,结果这哥们跑去将篮球足球、长跑短跑、跳高跳远、标枪铁饼、柔道武术空手道,所有的运动社团全报了个遍,因此被同寝室的七位兄弟嘲笑了大半年。

    可半年后,七个人都笑不出来了。

    在校运动会上,他一个人包揽了几乎所有的运动竞技项目的冠军,就漏一枚铁饼,因为是与标枪同时进展的,他分身乏术才没能参加,不然估计冠军也是他的。

    七个同学并不知道,他在高中时就已经是空手道黑带二段,还获得过全国武术表演套路赛青少年组的季军,柔道相对弱一点,只有黑带三段。

    但这个黑带三段,在他这个年龄段已经极少了,另外他还精通摔跤。

    用他自己的话说,要不是因为吨位不够,相扑他都准备学的,总之实力强悍到令人发指。

    但拥有这么强悍战斗力的家伙,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即使在食堂被同学抽了一耳光,他愣是能笑眯眯的吃的有滋有味。

    因此还得了个外号,叫做最强废物,他还觉得挺好,后来被杨子逼急了才说出实情,说他自己能打但收不住,一出手就会伤人,反正那些人打他也不疼,就当练习抗击打能力了,可将杨子气的不轻。

    此外这家伙还抠,抠门到什么程度呢?就没见过他在外面吃过饭,全部在食堂,除非别人请客,但他从来不请别人,因为这个,他在学校几乎没什么朋友,同宿舍的其他六个也不爱搭理他。

    杨子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两人一度被传是基佬。

    原因很简单,杨子一开始以为他是真穷!后来知道他实际上非常富有了,已经被他蹭习惯了。

    然而,这些都并不是金玉龙最大的奇葩之处,这家伙最大的奇葩之处是借钱!

    这家伙对借钱有种近乎狂热的热爱,不但借同宿舍的,还借同班的、同年级的、后来扩展到了同校的,只要跟他说话超过三句,第四句铁定是有没有钱?借我点!

    开始大家不知道他家庭的富有程度,只以为他是真的穷,他每次借的也不多,五块十块的,大家也都借给他,但他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家慢慢也就不肯借给他了。

    直到第一学期放假,有架私人飞机停在操场上,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他背着个补了蜡笔小新的破包,慢慢悠悠的上了飞机,对大家一挥手,消失在云朵中!

    金玉龙的奇葩事迹,完全够写一本书,而且还是长篇大论,可就这么一个奇葩富二代,怎么会出现在荒山古道之上呢?他来做什么?



    第21章:喘气都费劲的人

    

金玉龙前来,原因很简单,他将杨子当成他最好的兄弟!

    在他超级富二代的身份没暴露之前,只有杨子一个人从来没有因为他借钱、蹭饭等行为看不起他,反而处处维护他,只要借钱,有十块给他五块,还经常将他在食堂打的饭菜丢了,带他下馆子开荤。

    在他因为无法还击而被人欺负的时候,也总是杨子第一个站出来,虽然每次帮他出完头都会臭骂他一顿,赌咒发誓的说下次再也不帮他了,但下次遇到同样的事,还是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

    金玉龙真没有钱吗?当然不是,钱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他不能打吗?当然也不是,十个杨子绑一起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只是他不屑与和普通人动手。

    在他看来,大学的资源对他很重要,同学们毕业之后,会进入各种各样的岗位,说不定某一个岗位就可以帮上他的忙,所以交朋友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但交朋友之前,有一件更有必要的事情,那就是看清楚你所交朋友的品行!

    所以他装穷装孬,就是要看周遭同学的反应,欺凌弱小、没有同情心的人,他是看不上的!

    但是节俭却不是装出来的,他天性如此,不但他如此,他爸爸也如此,这一点随了他爸,应该说是遗传。

    在他超级富二代的身份暴露了之后,也只有杨子一个人从来没有对他表现过奉承巴结,见面了照样臭骂,平常照样嘻嘻哈哈,但是不上他当了,不肯借钱给他了。

    阿谀奉承、迎上欺下的人,他也看不上,他要交的朋友,是真正的兄弟,而不是一起吃喝玩乐、过上几年你是谁都不记得的所谓朋友!

    所以一毕业之后,他就换了号码,全校的同学只有杨子一个人知道,杨子找他借钱开公司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实际上他借钱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杨子的公司必定会倒闭,身为超级富豪的儿子,这点商业眼光他还是有的。

    但他没有说,也没有邀请杨子到他家的公司去上班,他要给他的兄弟留下足够的尊严!

    但杨子临离开时打的那个电话,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

    杨子是个十分乐观的人,大学四年,金玉龙从来没有见过杨子有情绪低落的时候,甚至在追女孩子没成功的时候,杨子都能自嘲自己长得不够帅。

    但那个电话,让金玉龙感觉到了杨子的沮丧,话语中甚至透着一丝恐慌。

    挂了电话之后,金玉龙立即让人暗中调查杨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吓一跳,竟然让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一个巨大的阴谋,将杨子笼罩在其中,而杨子则完全不知情,被玩弄于股掌之中。

    杨子是他的兄弟,不知道也还罢了,一旦知道了,就肯定不行,所以金玉龙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找到了杨子的下落,做出了对应的安排,并且自己亲自来了。

    这就是兄弟!平安无事,各自安好,你若有难,我必驰援!

    金玉龙在过那个集镇之后,都是充满信心的,实际上在他的生命里,还真没遇到过什么事情是他解决不了的,他解决不了,他家的钱也能解决的妥妥当当。

    可当金玉龙看见那个人的时候,心里忽然就升起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一个病人,金玉龙看见他的时候,他正一个人站在月光之下,荒山古道中间,孤独的抬头看天,一边看一边咳嗽,咳嗽的好像肺都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一样。

    飘飘白衣,披散长发,都因为剧烈的咳嗽而不停抖动,黑与白之间,漾起一阵阵诡异的波动,偏偏对比这么强烈的两个颜色,在这人身上又无比的和谐。

    萧索、冷清、寂寞!

    但都遮挡不住那人身上那股浓烈无比的血腥味,虽然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可就像刚从血池子里爬出来的一样,浓烈的血腥味距离十几步远时,就可以闻到。

    金玉龙的右眼皮子接连跳了几下,眉头不自觉的挑了两下,这是他的习惯动作,每次遇到真正的高手时,都会不自觉的挑眉头。

    虽然金玉龙都不知道这人是谁,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还没看见,但他知道,这人一定是个十分强劲的对手,而且此人对自己怀有异常强烈的敌意。

    就在金玉龙眉头挑起的时候,那人已经停止了咳嗽,转头看了一眼金玉龙,目光之中充满了迷茫、空虚和莫名的伤感。

    这一瞬间,金玉龙也看清楚了他的模样,二十多岁,眉目如画,竟比女子还俏上三分,只是一张脸在月光下,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身高大约一米七五,身形削瘦孱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可就这么一个看上去连喘气都费劲的人,就那么轻飘飘的一眼,却让金玉龙瞬间冷汗都下来了。

    这种眼神太可怕了,藐视生命、藐视万物、藐视天地!似乎一切的一切,在他眼里都只不过是虚无,他随时挥一挥手,都可以带走他想带走的一切。

    金玉龙壮着胆子喊了一嗓子:“你是人是鬼?”

    他这么一喊,那人就忽然笑了,金玉龙从来没有想到,一个重病缠身的男人,笑起来会那么的好看,如果他是个女人,金玉龙会毫不怀疑的爱上对方。

    一笑羞花闭,群芳无颜色。

    随即那人就淡淡的来了一句:“这条路,只通往杨家坪。”

    虽然那人并没有正面回答金玉龙的问题,但这一说话,金玉龙还是马上断定了对方是人,胆气立即壮了几分,一点头道:“不错,我正是要前往杨家坪。”

    那人一摇头道:“我之前在杨家坪时,没见过你,所以你回去吧!”

    金玉龙一愣,这什么逻辑,没见过就让人回去?脱口就来了一句:“为什么要我回去?”

    那人又淡淡一笑,随即才悠悠然说道:“因为我不想杀了你,杀人,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第22章:与死神同行

    

金玉龙一愣,脱口而出道:“为什么要杀我?有人花钱买我的命?有仇?”

    那男子轻轻摇头,好像生怕力气用大了,再将自己摇昏过去一样,轻声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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