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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慧娇小玲珑,还长着一张娃娃脸,如果不是特别说明,任谁都不会想到她已经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了。
最让叶泉注目却是名叫韩月盈的女孩,长发披肩,天生丽质,气质脱俗,举止之间带着一丝拒人于外的冷清,几乎就是叶泉心目中完美的情人形象。
叶泉带着虎妞,赶了马车,在渡口等到了一行人,一见面,陈浩就打趣道:“你小子行啊,跑到深山野岭里来隐居了,难道是看破红尘了”
叶泉捶了他胸膛一拳,道:“跟你这种俗人没有共同话题,说好了只住四天,到时候别赖着不走。”
谢燕走上前道:“老板,国庆节店里的生意也很好,为了能让大家加班,我可是许诺了三倍工资,我可别让我失信。”
叶泉笑着道:“辛苦大家了,三倍就三倍,反正亏不了,如果不是怕顾客不满,让大家休息个三五天也行。”
陈浩给叶泉和廖再华等人相互介绍了一下,末了又道:“你们不知道,叶泉这小子,大学四年从图书馆借的书超过了七百本,在图书馆里呆的时间也超过了两千个小时,所以有个外号叫书呆子。”
“真的”廖小蕾等人一听,都瞧向了叶泉,她们还是在校的大学生,平时进图书馆的次数不说屈指可数,但还真没几次。
叶泉微微一笑,道:“别听他说的,有些夸张了,再说,这又不是什么英雄壮举。”
才一个月大的虎妞见了比它高大几十倍的德牧,不仅不害怕,反而冲上去吼了两声,只是它的声音太过稚嫩,气势上就弱了九分。
廖再华打量了一下,惊讶道:“这是一条小土狗吧,居然不怕卡尔卡尔可是一条得过军犬比赛冠军的犬王,就是一般的大狗也见了它也不敢上前。”
陈浩道:“你上次不是在乌筱义那买了八条名贵幼犬吗怎么还养条土狗”
叶泉也不多说,只是道:“这可不是条普通的土狗,是我们这山里狗王的后代,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你的狗叫卡尔你不会是怀念警犬卡尔吧”
廖再华听了会心一笑。
叶泉也笑了,他对这部八十年代播放的日本电视剧也有些印象,那条名叫卡尔的德国牧羊犬,聪明又勇敢,简直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总能在危难之时第一个出现,解救人质、制服歹徒、排除障碍、锁定真凶
警犬卡尔八十年代引进新华国大陆播放时,曾掀起一阵热潮,对如今24岁以上的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有些印象。
那句“卡尔,上”,不比“人间大炮一级准备”、“燃烧吧,小宇宙”之类的口头禅差。
第62章 来者是客
面对虎妞的挑衅,身躯高大威猛的卡尔不仅没有发怒,反而小心地后退了几步,神情警惕,让一旁的廖再华惊掉了下巴。
几位女士对毛茸茸、披黑、黄、白三色皮毛的虎妞大发爱心,韩月盈上前伸出双手想抱抱它时,却见虎妞的身子灵巧的一闪,躲在了叶泉的身后。
过了渡船,众人将行李搬上马车,向桃源村行去。
还未进村,一行人就仿佛走进了一幅画卷一般,眼前的景致让他们美不胜收,现在是资讯发达的网络时代,众人也见过的不少乡村风光图片,但像桃源村这样古朴、优美,自然风光与田园完美融合的世外桃源,真的不多见。
蓝天下群鸟飞翔,千姿百态,拔地参天的百年古木随处可见,明清时代的古民居坐落在绿树之中,远处的青山绿水,路旁的野花野草,到处都是充满着诗情画意般的田园风光。
就连村边那条长达上千米、高五米、宽两米以上的拦洪堤,和破了修补坏了重建,一直矗立了数百年的水车,都惊叹不已。
申剑峰不时地停下了脚步,望着某处让他十分感兴趣的地方,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赞道:“还不愧名字上带了桃源两字,不虚此行。”
叶泉道:“可惜现在晚稻都收了,你们要是早几天到,还能看到一片片金黄的稻田。”
走到离院子还有几十米的时候,一条如牛犊般高大的高加索犬迎了出来,对着走在前面的叶泉摇头摆尾。
却是叶泉考虑到进山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带上一条猎犬是必不可少的,而虎妞才一个多月大,便把两条成年高加索犬中的公犬放出了空间,取名“豹子头”,准备进山时带上。
两条高加索犬被叶泉进行了全面的进化后,虽然还达不到灵兽的等级,但绝对兽中之王那一级的,面对虎狮也有一战之力。
而且,在短短的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两条高加索犬的体重从四十多公斤长到了六十多公斤,毛色也从浅灰色变成了银灰色,就算是它们以前的主人见到了,也绝对认不出来。
“高加索犬好气势”
廖再华眼中一亮,他可是识狗之人,仅从精神面貌和动作体态上,就能感觉这条烈犬的厉害,见脚边的卡尔背上的毛炸了起来,弓腰竖尾,作出了全力戒备的样子,但那条高加索犬只是扫了卡尔一眼,并没有回应,显然,对方没有把卡尔放在眼里。
要知道,卡尔可是一条极为优秀的军犬,在云西边境参加过上百次的缉毒搜捕行动,见识过枪林弹雨,哪怕遇上野狼和野猪之类的野兽,也敢斗上一斗。
叶泉将家中另外两个卧室打扫了一下,本来还想安排陈浩、谢燕和申剑峰夫妇在自己家住下,廖再华与三名女大学生则安排到叶明诚家去住。
但三个女大学生一见叶家的大院,就被院子里的布景迷住了,这些天,叶泉对整个院子下了一番工夫,长出来的杂草拔了,从空间里拿出了十多盆兰花和各种盆景摆上,角落有三棵没有落叶的葡萄树,水池的边沿铺了瓷砖,还往里面移植了十多棵莲花,放养了十多条各色锦鲤。
叶泉还在后园的角落里,从空间移植了几棵方竹,方竹的竿直立挺拔,高3-8米,竹秆为青绿色,小型竹杆呈圆形,成材时竹杆呈四方型,绿色婆娑成塔形,别具一格,除了观竿外,也是适宜观笋观姿的竹种。
此外,竹杆可制作手杖,笋味鲜美,可供食用。
种下去不久的白菜、莴笋、香葱、大蒜和茄子等蔬菜,在空间泉水的浇灌下,早已长出了嫩芽,葱绿一片。
巍峨苍劲的老树,古朴天然的石桌凳,含苞欲放、玉洁冰清的莲花,色彩斑斓的锦鲤在莲叶下,在假山旁悠然自得地游动着。
三女为景色所迷,纷纷要求也住在叶泉家,对于没房间的问题,廖小蕾小手一挥,道:“我们这次来就是想野营,都带了帐篷和睡袋,就先在你家院子里安营扎寨吧。”
廖小蕾的提议不仅引得韩月盈和元慧的赞同,就连谢燕等人也动了心思。
一行人来桃源村之前,并不知道这里的风景会这么优美,只是想找一个野营的地点,参加的人自然都是野营的爱好者,住房间睡床铺,一年有三百六十多次机会,但是住帐篷睡睡袋,享受这种野趣,一年能有几次
叶泉笑了笑,道:“在院子里还不如去沙洲,那边靠江的地方有一片石滩,风很大,晚上也没有蚊子。”
陈浩道:“不错,凉快点可以不用空调和风扇。”
从院子穿过一片水田和沙洲,位于平江拐弯处的就是那片石滩,有十来个篮球场那么大,寸草不生,如果不下雨,不涨水,是绝佳的宿营地。
叶泉小时家里没风扇,每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就喜欢三五成群地带上竹席和薄毯,用田间的稻草铺在鹅卵石上,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着星星酣然入睡,有时还会遇到其他人,很是热闹。
最终,大家去看了一眼后,都决定在石滩上立帐篷睡觉,反正天气很好,没有下雨的迹象,而且,叶泉老家的卧室到底不是宾馆,摆放的还是以前的木板床。
虽然来者是客,叶泉平时也喜欢自己动手烹调美食,但要他一个人供应个人的伙食就不行了,于是准备了一堆食材,从山珍到河鲜,从新鲜蔬菜到腊肉烧肉都有,提议晚餐的时候,每个人做一道菜。
除了陈浩脸皮厚,表态不同意外,其他的人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毕竟这次来不是去一些收费的农家乐,免费吃住在叶泉家,还要叶泉伺候他们就太不好意思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陈浩的意见被无视了。
叶泉做了一道清蒸龙虾,他七月份就放养的一千澳洲红螯螯虾,经过空间两个多月的养殖,现在已经长到两三百克,最大甚至已经有四百克了,这种淡水龙虾在外界一般只要半年就能性成熟,而在空间里,只两个多月就开始繁殖了,这么多的龙虾,叶泉就是一天吃几十只都吃不完,他已经考虑在越安市开一家水产店了。
叶泉先将龙虾宰杀后,剥下虾壳,取出虾肉切成块,然后把切好的虾肉放入虾壳内,加入料酒、葱姜汁、精盐、白糖,腌溃入味,再将龙虾加葱段,姜片等放入蒸锅内,用大火蒸至熟透取出即可,做法简单,但龙虾的肉质细嫩、滑脆,味道鲜美香甜,风味别具一格,众人尝了后,赞不绝口。
九个人做的菜有好有坏,最差的是陈浩和廖小蕾,两人绞尽脑汁选了两道最简单的菜式肉丝炒青菜和西红柿炒鸡蛋,结果不是盐放多了就是油放多了,做出来的菜,连他们自己也不愿多尝。
不过,像申剑峰做的红烧鲤鱼,袁仪程做的金牌手撕兔,韩月盈做的山鸡炖蘑菇等,都给大家带来了惊喜,这一顿晚餐吃得十分尽兴。
第63章 满天星
都市的年轻人很少有看电视的习惯,更何况初到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山村,正是充满新奇的时候。
吃饱后,众人搬着椅子来到门前的晒谷场看起了星星。
性子最为活泼的廖小蕾一出大门,抬头看到如镶满了钻石一般的夜空,不由“哇”一声惊叫起来:“天啦这么多的星星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韩月盈也瞪圆了眼睛,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道:“是啊,我从来不知道夜晚能看到这么多的星星”
除了叶泉,在场的人都出生在城市,而现在的城市夜晚,再晴朗的夜空也看不到多少星星,骤然见到这满天的繁星,被震撼一下很正常。
廖再华的神情还算正常,道:“我在云西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能见到这么多的星星,回到城里就好像是另一个星球的夜空。”
叶泉观察了一会,笑道:“我小时候在夏天最晴朗的天气里,见到的夜空那才叫壮观星星挤在一起,仿佛一层又一层,每过几秒钟就有一颗流星划过,眼睛看都看不过来,现在已经差了许多,再也看不到那种震撼人心的景象了。”
众人坐在靠椅上,吹着清爽的夜风,听着田野里传来的蛙鸣声,争论着辨认星座,一切都显得安详又舒适。
真要找到不和谐的地方就是讨厌的吸血蚊子了,虽然已经是十月份了,但农村的蚊子依然很多,叶泉点了两盘蚊香,周围的嗡嗡声才变小了一些,不过依旧有不怕死的向众人发起强攻和偷袭。
以前,当地人都用晒干后的艾蒿将其点燃,用烟来薰赶蚊子。
现在,蚊香已经普及,只有一些老人不怕麻烦和烟薰,依旧还在用这种方法。
对于蚊子,人们有许多误解,比如认为蚊子是以吸血为生的,又或者以为雄蚊子茹素,雌蚊子才吸血。
实际上,不管是雌蚊还是雄蚊都是饮花露、草汁为生的。
雄蚊的上、下腭已经退化或消失,无法吸血,一般都在室外,只有天气冷了后才会躲进室内避寒。
所以,吸血的都是交配后的母蚊子,雌蚊吸血是为了卵细胞的成熟,而不是为了个体自身的营养,当它吸饱后就会飞到有水的地方产卵。
雌蚊吸血是一个补充营养的过程,没有血的营养其卵巢是不能发育的,而一次吸的血仅够雌蚊一次产卵使用,要产下一次卵必须再次吸血。
雌蚊一生可产卵六至八次,每次200-300粒,也就是说,一只雌蚊一生中可能会吸六到八次血。
蚊子吸血是有选择性的,有人认为是血型的不同,但这个说法没有科学依据。
实际上,蚊子喜欢叮咬爱出汗、体温高、皮肤嫩、爱化妆、饮过酒、新陈代谢快和穿深色衣服的人。
说到打蚊子,申剑峰说起了一件趣闻,国一名妇女因为打死了一只蚊子,造成肌肉受到小孢子虫属真菌感染而死亡。
对此,还有一本全球性的权威的医学期刊将此事刊登了出来,于是这宗蚊子引起的“血案”,引起了全世界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后来据研究人员推测,蚊子吸血时会在皮肤上留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