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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是丁田的要求,他不想让执法者都不明白法律。
在现代,这就是个笑话!
执法机关的执法者,都是专科毕业,谁要是不懂法律,那真是成了笑话。
可在古代,这是普遍的现象!
衙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大青律?能知道百家姓就不错了。
所以金不换在府衙里的地位,那是水涨船高,如今出入,谁不躬身行礼,称一声“不换先生”啊?
他能有什么气生呢?
第一百六十七章 书生云华清
“没人气不换先生,他让新来的重犯给气着了。”郑当这段时间,跟着金不换,学了很多东西,如今是真的拿金不换当老师一样的伺候,所以他也挺生气:“现在只有请您过去了。”
“新来的还挺厉害嘛!”金不换的个人涵养绝对比自己强,丁田知道金不换不得意的那几年,连饭都吃不上,却守着自家祖上传下来的那些昂贵的小东西,愣是饿肚子,也没变卖。
让人看不起,恶语相向的时候,他都没生气,这会儿竟然被个重刑犯给气着了,有意思。
结果到了地方,发现金不换的确是沉着一张脸,不过并没有发火,话说,他还没见过金不换发火咧。
重犯没在这里,丁田轻咳一声:“这是怎么了?谁气到了先生?”
“那个人是什么案子进来的?”金不换看了一眼丁田。
“杀人。”丁田吐出两个字:“而且他曾经还是个秀才。”
云华清,字成化,二十有五,未婚,北风府白云县白云村人,曾经有过秀才的功名,不过案件侦破后,他这秀才功名也被剥夺了,如今就是个读书人,一个书生而已。
“还是个读书人!”金不换拉着丁田进了一间屋子:“你看看吧!”
丁田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如今的这位重犯,被脱光了衣服,剃了头,露出了真容:北地的汉子,就算是瘦弱一些的文人,那也是有骨头撑着的大骨头架子,个头儿在那里摆着呢,只是现如今这位,不仅瘦的都快要皮包骨头了,身上竟然有不少伤痕,皮鞭的,烫伤的,一看就是被刑讯过的样子。
而且没有好好料理,有的都红肿发炎了。
肩膀上磨破了的地方,正在流血水,看着太惨了!
再有,整个人都没有了精气神,眼睛里一片枯槁,毫无生机。
这就是认命了的意思,尤其是如今都被人看光了,还是没有一点反应。
哪怕是再浓眉大眼,这会儿看着也是没有精气神了。
“天哪!”丁田也怒了:“这是怎么回事?”
“肯定是动了大刑,这身上的伤也没给料理……他都有些发热了。”金不换道:“你说怎么办吧?”
“还能怎么办?”丁田赶紧道:“快点给处理一下啊?伤口必须清理干净,幸好现在天气转凉了,不然非得……化脓不可,快!”
“他是杀人犯啊?”金不换却没动。
“再是杀人犯,他也是个人啊!”丁田却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讲就那些?”
再是犯人,那也是人,这是丁田的坚持,他觉得,浪子回头金不换,能给人一个重新悔过的机会,很重要。
杀人犯嘛……看他这样子,也不是穷凶极恶的人。
要是他跟胡麻子那样的,你看他给不给他一个好脸色。
金不换这才招呼郑当去那他的药箱子,还招呼马小风去找人再换两桶热乎的洗澡水。
云华清这个重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像是一个提线木偶。
不过在金不换给他清理伤口,上药包扎之后,眼睛里终于有了点鲜活的气息。
换上干净的衣服,一身药味儿的被带到了重犯牢房,没有人给他上枷锁,脚镣等物,而且丁田的重犯牢房比起轻犯牢房那里,收拾的更干净,被褥全新,狱卒还给他端来了“病号餐”
“不换先生说,你现在不宜吃辛辣油腻的东西,而且身体太虚弱了,需要好好将养一段时间,你也别多想。”狱卒是给他换洗澡水的人之一,见过这位身上的伤口,有点怜悯的道:“吃饭吧。”
厨房特意给做的小米粥,用瘦肉丝炒的咸菜丝,还有一碗清鸡汤,没敢给大鱼大肉,怕他吃了拉肚子。
小米粥也没敢多给,就给了一碗,咸菜一小碟,主要是鸡汤,这个东西可是熬了半个时辰
咧。
金不换在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就已经吩咐人熬鸡汤了。
这会端来让他进餐正好。
机械性的吃过了饭,又有一碗药汁端过来给他服用,还有一壶温开水漱口,等他都用过了
,狱卒才出去,临走之前告诉他:“门口一直有人站岗,有什么事情只管吱声。”
这位终于开口说话了:“我没钱。”
狱卒乐了:“不要你银子。”
“我也没有家人了,更没有族人,我被除族,赶出家门……。”说不下去了,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个跟我们没关系。”狱卒更乐了:“你老实的别作妖就行了,缺什么少什么就说话,
茅坑在角落里,一拉那个绳子,就有水冲下来,带走那些脏东西。”
说完就走了,他还得回去吃饭呢。
丁田的“办公室”里,他正在跟金不换看卷宗,这是云华清的资料。
“杀人?”金不换想了想:“好像不太对啊?把人吊在房梁上?他有那个胆子?”
看不出来,下手挺狠啊!
“这上面说,他与那个叫纯儿的小姐,是订了亲的?”丁田看着上面的记载。
据说这位云华清是个老来子,父母从小娇生惯养,到了七岁上就送去了私塾,他倒是争气,十六岁就考了个秀才回来,让老父老母含笑九泉。
上头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父母逝后守孝六年,然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了,因为没人管他了,家里小有家财,自己又是个秀才,风流倜傥的在白云村里是出了名的,而且他在县里也很吃得开。
就因为他是这样的人,又没了父母,他的老师就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县城里唯一一个举人家的闺女。
这举人家姓蔡,蔡举人有三个儿子,唯有一女,视若掌上明珠,在某一次庙会上,这蔡小姐蔡纯儿,就不小心见到了云华清,喜欢上了,一眼看中了,家里人就允了这个婚事儿。
谁知道云华清虽然明面上答应了婚事,但是实际上却想多看看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儿?
北地男女的大防也不缺,尤其是读书人家,更是“男女七岁不同席”。
但是云华清不行啊,第一他没人管,这些道理他听过,可是没听进去;第二就是他看多了一些小话本,心里向往的是风花雪月,是浪漫的爱情;第三,这家伙放荡不羁惯了,如今有了未婚妻,总想一窥芳容。
就这样,他在某一天,真的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
蔡纯儿只有十五岁,家里还想多留她两年,虽然订了亲,但是走礼,过聘什么的,怎么也得二年,十八岁出嫁,挺好。
谁知道云华清是个拎不清的人,三更半夜的,竟然仗着酒劲儿,爬上了蔡纯儿的绣楼。
这蔡纯儿的绣楼靠他们家后花园靠墙的那边,一个可以从窗户看到街道上景色的地方,而外人抬头却只能看到高高的绣楼,连糊窗户的纱窗颜色都看不清楚的一处绝对保密的地方。
云华清也是个偷香窃玉的高手,跟蔡纯儿第一次见面,颇具戏剧性,年轻男女,怎么可能不好奇对方?
结果,就让起夜的邻居撞见了,这事儿还没完,第二天,蔡家人就发现,蔡纯儿被人吊到了房梁上!
不止如此,房间里的金银首饰也都不翼而飞。
因蔡纯儿是订了亲的人,这两年就要成亲了,家里给她打造的头面首饰不少,还都是金的多,银的少……这下子全被人卷跑了。
蔡家也是举人之家啊!
蔡家三个儿子都是读书人,大儿子也是个举人了,二儿子跟三儿子准备备考举人,唯一的妹妹没了,还是这种凄惨的死法,顿时就不干了。
邻居是证人,云华清没得跑,被抓了个正着!
而且捕快还在云华清家里,发现了蔡纯儿的一些东西,金银首饰之类的……人证物证俱在
“他最后也认了罪,白云村的云氏宗族将他除名,他的两个姐夫将家产平分,他一个人……还真是孑然一身。”丁田摇了摇头,这个年代,宗族是一把双刃剑。
能帮你,也能伤你……。
“不过有一点挺有意思,这些年,其实云华清也是外强中干,他不善经营,家里除了百十亩田地外,还有一栋两进的宅子,两个租赁出去的铺子外,竟然只有二百八十两银子的存款,家里雇佣两个婆子打扫做饭,洗衣叠被,他父母去世的时候,可是有雇佣两户人家照顾他们全
家的……啧啧啧!”金不换看的却非常全面:“我猜测,那蔡家小姐的金银细软,恐怕也不菲,不然他一个秀才,知书达理的,钱少了也不会让他动杀心。”
蔡家是举人之家,而且有两位举人,两位秀才,光是一年免除的赋税就是个大进项,加上蔡家也有两个铺子,一个银楼的生意,还有千亩良田的底气,自然,是富裕之家。
给女儿的嫁妆肯定丰厚,就是……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连带着,将给他跟蔡纯儿牵线的老师都为此,没了脸面,气的跟他恩断义绝。
“不过,我看他那样子,不像是个杀人凶手,既然能考中秀才,那一定不是个傻子,杀了人还不知道跑?”金甲看着资料:“而且还把赃物放在家里?谁会这么干?”
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么?
被人一抓一个准,那可都是物证。
“而且这判的相当干脆利索,秋后问斩。”丁田看了卷宗的末尾:“送到这里来,就是等着秋后问斩呢。”
县衙是没有权利砍人头的,但是府衙有,所以所有府衙下的县衙,在有这种案子之后,判定了就上报给府衙,府衙羁押犯人,然后上报给朝廷,等朝廷刑部勾决之后,深秋的时候,就砍头了。
“明天找他谈谈。”金不换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
“嗯,我也跟你一起!”丁田也是如此,俩人一说,反倒是默契了。
晚上的时候,丁田就将这个新闻,跟王佐分享了一下。
“哦?”王佐比较感兴趣的跟丁田道:“你觉得他是冤枉的么?”
“他自己都认罪了。”丁田想了想:“也有可能是屈打成招,你是不知道啊,那身上都没一块好肉皮了,而且骨瘦嶙峋的看着特别可怜。”
王佐撇嘴,心里是觉得丁田看谁都像是好人,还总想让犯人浪子回头金不换。
也不知道这个念头是谁传给他的,还是他自己起的,怎么就这么执着呢。
“你想给他翻案?这可是要呈报上头的砍头大罪。”王佐提醒他:“要想翻案可得抓紧了,免得秋收后就砍了。”
那个时候,就算是冤枉,脑袋也安不回去了。
“我懂!”丁田点头,然后突然转移话题:“今天你给我做什么吃的?”
王佐气结:“到底是你给我做饭吃,还是我给你送饭啊?”
这会儿连饭都不给他做了吗?
第一百六十八章 疑点
“你头两天不是说,这秋天了,你没事儿就去打猎,给我吃野味儿么?”丁田委屈:“而且那两天,不是兔子就是野鹅的,组动行殊特我吃着好……。”
所以就想着,每天来点野味儿也不错。
结果才享了几天的福气,这就没这个待遇了?
王佐看他委屈的样子,不由得心软了一下:“行了,今天打了几只榛鸡,炖了榛蘑,一会儿就得了。”
丁田吸溜了一口口水。
顿时将王佐逗乐了:“这么馋?”
“你懂什么?榛鸡平时可打不到。”丁田瞪了他一眼:“而且卖的好贵!”
榛鸡这种东西,在现代那就是保护动物,而且只有深山老林里才有,那东西能飞上树,个头小,又非常警觉,一般的猎人都打不到,除非用套索套住脚丫子,才能得个完整的。
但凡是能用弓箭射猎榛鸡的,那都是好手中的好手,直射眼睛的那种,因为榛鸡太小了,有的箭矢打在身上,好大一个血窟窿呢。
有好手射的是眼睛,身上没有伤,保留完整的一只鸡。
丁田顿时就馋的不行,这种榛鸡据说吃的是山珍,喝的是山泉水,鸡肉味道特别好,煲汤圣品,当然,炖蘑菇也好,尤其是炖榛蘑。
五六只榛鸡,才炖了一小锅菜,一个很讲究的小瓷盆,里面连汤带水,一股浓郁而鲜香的味道飘出,丁田快速的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就开始吃上了。
在一个地方吃了这么久的饭,他已经很难将王佐当成客人看待了。
王富贵倒是兢兢业业的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