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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鹰看起来很高兴:“废话,我的命硬着呢,多少次绝境,最后都死里逃生了”
血腥女王抿抿干涩嘴唇有气无力说:“是么”
云鹰没有得意忘形,虽然暂时捡回来一条命,但是两人依然摆脱危险,从荒野到营地,从营地杀到这里,全身受创几十处,虽然不错恢复自愈能力渐渐愈合伤口,但是依然有很大的感染危险,只希望体质能扛过去。
其次云鹰已经两天两夜都没有合眼,哪怕是恢复伤口也需要消耗能量,云鹰没有食物,更没有水,现在又累又困又饿又渴,血腥女王伤势比他还要严重,这种状态还怎么行动。
云鹰对血腥女王说:“你还走得动吗”
血腥女王尝试几次,却根本没力气站起来,女王外伤并不严重,主要是肩膀,大腿,胸口,创口不太深,以女王强悍体质完全能对付,其实真正严重的伤在内脏,牛角大汉正面打一拳,换成普通人早就骨骼尽断而死,女王还能生龙活虎到现在,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这样也不是办法,你先休息调息一会儿吧。”云鹰环视一眼周围,“沙城暴刚刚过去,我估计他们没有这么快追上来,我到附近试着找点水。”
两人都干渴无比。
这种近乎脱水状态中,又没有水分补充,纵然有体力也走不远。只是荒漠里想找到水没那么容易,更何况刚刚沙暴肆虐过的沙漠。
云鹰明明知道没有什么希望。
可能有什么办法呢找不到水就是死
云鹰有气无力走在荒漠,沙尘暴结束之后,温度开始迅速回升,整个荒漠就像一个大蒸笼继续剥夺着云鹰剩余不多的水分,云鹰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他甚至觉得地面像波浪般凹凸起伏,双脚更是像两根风中枯草连站都快站不稳了。
四野茫茫,全是沙石,云鹰目光所及,没有一根杂草。
不行。
真的不行了。
云鹰就快要绝望的时候,他忽然眼睛一睁,两眼直勾勾盯着前面,只见在前方沙地高高隆起,这是被血腥女王活活烧死的荒野变异巨怪。
这个生物浑身都是毒腺,没有一块肉是人类能消化,不过人类无法消化,不代表其他生物不可以。
有一小群奇怪生物围在巨怪旁边,每一只大约都有三四十斤重,毛色与周围环境完全一样,有着锋利爪子和牙齿,能挖掉巨怪的毒腺,从中剔出能食用部分加以享用。
荒漠食肉兔
这是一种变异过的兔子
这种生物尽管吃肉,但是多以蛇虫为主,它们天性非常的胆小,不敢攻击比体型更大的生物。荒漠兔的速度非常快,哪怕是腐狼也难追的上,所以想对付这种动物并不是件简单事情。
云鹰就算正常状态也不一定能抓得住,更何况现在连跑都跑不起来了。
怎么办
找石块掷杀
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不过荒漠兔太机警了,这附近没有什么掩护,云鹰很难靠近到三四十米内而不被发现,这个距离以外姑且不说能不能打中,即使能够击中了,其杀伤力根本没法杀死兔子。
这是唯一的机会啊
云鹰和女王能不能活,全看这次是否能成功
云鹰有些焦躁不安起来,现在就只有一根驱魔棍,至于云鹰的转轮手枪,早在遭遇鼠王就打光子弹,这一路逃亡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等等
我还有两件神器
这件斗篷不就是神器么
云鹰穿越到未知世界,从遗骸身上捡来两件神器,现在为止都没有尝试过,他不知道两件东西东西是不是能在现在发挥点用途。
不过两件神器都比驱魔棍要高级太多。
云鹰精神能尝试一次就不错了。
那么该选择哪一个呢
这件斗篷一路没有发挥神器效果,不过仅仅斗篷本身坚韧,几乎堪称刀劈不烂剑刺不透,让云鹰避免好几次差点被射杀的危险,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就试试这件斗篷吧。
云鹰闭眼释放精神。
开始与神器发生共鸣。
这件斗篷确实比驱魔棍高级太多,云鹰发动一两次驱魔棍是不太费劲的,现在足足动用好几倍力气,终于顺利与斗篷神器发生共鸣,一股奇异波动和震动释放出来。
云鹰非常惊讶感觉发现,自身重量仿佛迅速减轻,周围连空气阻力都感觉不到,他有种能一步跨出十米远的感觉,外表朴素的灰黑色斗篷颜色一点点变淡,准确来说不是变淡是消失。
当云鹰把斗篷往身体一裹。
他低头甚至能见屁股后面的沙地。
这件神器效果是减轻重量减小阻力,同时折叠空气出现隐身效果,既能增加行动速度,还能够让身体无影无形。
云鹰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
他妈的早知道这东西这么好用,他还会被追杀的这么惨么
云鹰没有来得及好好体验一番,立刻感觉到神器散发震动在减弱,恐怕效果再维持几十秒就会消失的,云鹰必须抓紧时间了,兜帽往头上一戴,斗篷往身上一裹,云鹰顿时消失在原地。
他活动速度非常快,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因为隐匿不够熟练关系,一双脚或半张脸偶尔会暴露出来,让人有种非常诡异感觉,他迅速向荒野兔方向而去。
几分钟之后。
血腥女王闻到淡淡血腥味道,当睁开眼睛的时候,云鹰提着两只肥硕荒野兔出现在眼前,两只兔子脖子都被扎一个孔,血水正在不断地涌出来。
“水是肯定找不到了,兔血也可以缓解口渴,最起码能恢复一部分体力。”
血腥女王皱皱眉似乎不太满意,这种茹毛饮血行为跟野兽有什么区别,她可是高贵的猎魔师啊。不过确实没有其他选择,兔血味道很腥并且咸,却能够快速缓解干渴,还能够恢复一定体力。
云鹰拿匕首开始剥兔皮。
血腥女王喝过兔血,体力已经恢复一些,“荒野兔伤口似乎是驱魔棍造成的,你的速度怎么可能靠近,还用驱魔棍刺杀”
“哼,你可不要小瞧了我,我的本事多着呢。”云鹰似乎有些得意洋洋,两只血淋淋手往身上擦了擦,从怀里取出一个巴掌大,精美犹如一个葫芦东西递给女王,“对了,你帮我看看,这东西该怎么用。”
“这是”女王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质感这形状绝非荒野之物,当发现小葫芦底一个熟悉的印记时,两眼圆瞪失声叫道:“你怎么会有神器”
云鹰坦白说:“捡的。”
“不可能”血腥女王绝不相信云鹰说法:“这不是低级制式神器,此类神器每一件在神域都是登记在册,无论是任何一座城市任何一个区域,猎魔师神器遗失都是大事,神域会专门派调查组追究彻查,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捡到这种东西”
“真是捡的。”云鹰有些不耐烦,“这些都不重要,你倒是看看到底该怎么用”
血腥女王难以平复心情,云鹰死不肯说也没兴趣追问,她仔仔细细将神器观察好几遍,找到刻在表面的神族铭文:“这件神器叫做不死鸟,从铭文来看是火属性的神器。”
奇怪,这个神器明明是云鹰在未知世界拿到的,难道两个世界连文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吗这就绝对不是巧合这么简单了。
云鹰没有心思探究:“你能用吗”
血腥女王的精神刚好能与火属性神器共鸣,她将小葫芦握在手里,云鹰感觉到一阵强烈的震动,他知道这是神器发动的预兆。
一道细长火焰喷出来。
这条火焰非常诡异,大约直射出三四米高,火焰并没有散掉,反而凝聚了起来,一只长着翅膀的小火鸟,从中展翅飞了出来。
火鸟在身边盘旋一圈。
血腥女王用手一挥,火鸟仿佛有灵性般,它快速扑到一块巨头上,几乎是一头撞了上去,发生一次小爆炸,火焰迅速吞没了这块巨石。
“伟大的神在上。”
“这是多么完美的一件神器啊”
血腥女王激动的都快给这个葫芦跪下膜拜了。
这件神器之罕见卓越不比家族传承神器差,竟然会落到云鹰这个荒野人手里
云鹰看着被烧得通红的石头,他刚刚能够感觉出来,血腥女王仅仅发动一小部分力量测试而已,没有想到就造成这样破坏力,如果血腥女王全力发动,恐怕威力非常惊人。
“既然这么好用,那就送给你了。”
血腥女王眼神像看着一个怪物,“你知不知道这件神器的价值”
“即使再有价值的东西,没法使用也是废品。”云鹰晃了晃手里驱魔棍说:“你送了我一件,我也送你一件,驱魔棍在我手里,可比这个东西好用多了。”
血腥女王顿时无语了。
这件神器拿到神域换几百根驱魔棍都绰绰有余了。
云鹰是真的打算送给血腥女王,这一方面是对神器价值没有概念,另一方面是确实发动不了这种神器,现在两人都是一根绳的蚂蚱,血腥女王战斗能力提高也是变相保护自己。
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云鹰觉得以后掌握怪石的力量,他就可以随时可以去其他世界,凭着对神器天生感应能力去搜寻遗落的神器了,所以现在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其他非必要的东西都是可以舍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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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706231537:
第五十四章 生死相扶
荒野处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这样恶劣残酷环境对人体内的水分蒸发很快。两人为不被晒死渴死,只能暂时停止赶路,藏在一座土丘缝隙里,先等最热时间过去再说。
兔皮被摊在一块滚烫大石头曝晒。
兔肉则切成小块烤熟。
虽然荒漠兔肉油脂丰富细嫩可口,堪称荒野十分难得上乘的食物。云鹰却是没敢多吃,一方面是没有对应的水分补充,吃太多只会加速水分消耗,一方面不知道下次找到食物是什么时候。荒野变异生物其实不少,只是能食用的少之又少了,有必要储存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漫无目的走下去,我们肯定是死定了。”云鹰望着茫茫沙漠,目光变得有些茫然起来,不知道未来该何处安放,“我们去神域吧。”
狡狐疯狗的仇得报。
现在却还不是时候。
幕后黑手势力太大,最起码有一千多个凶悍扫荡者,其中还有三个实力特别强横的头领。当然,这还是已知的力量,究竟有多少扫荡者为他卖命,这些扫荡者中又有多少强者,魔的本身又有多么强,这些都是未知的力量。
一个重伤的血腥女王。
一个尚且弱小的云鹰。
两人活到现在已是奇迹。
若找不到水的话,今夜能否熬过去都难说,何谈绝地反击,如何绝境逆袭
猎魔没有什么希望了。
可是返回神域就有希望
这是一两千里茫茫荒野啊,全省状态整装待发,也需要很大勇气和运气,其中更需要穿过完全未知的无人区,那种地方谁都不知道会遇到什么。
若注定要死在荒野。
血腥女王宁可选择战死。
这是作为一个猎魔人仅有的骄傲了。
“哎,我真搞不明白。”云鹰能感受到血腥女王视死如归的决心:“你跟那个什么魔的到底有什么恩怨为什么在神域好好日子不过,非要死咬着别人不放呢,他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血腥女王十分年轻,心智、容貌、潜力,全都无可挑剔,为什么放着好好日子不过,为什么放着大好前程不要,非要冒着奇险一个人跑到荒野来呢
云鹰随口一问。
因为以血腥女王高傲性格,多半是不屑跟他这种没有信仰没有荣誉的人解释。谁知就在云鹰这么想的时候,一个泛着森寒气息同时有压抑着悲伤和痛苦的声音传来。
“他杀害了我父亲。”
血腥女王十分虚弱,身体却在微微颤抖,这一个刀剑加身都不皱眉,犹如钢铁一样坚强的女战士,此时此刻眼眶微微有些泛红,从目光里流露出刻骨铭心的仇恨。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血腥女王必须父亲身上背负污名,更要亲手为父亲报仇,正是抱着这样念头,十六岁就偷偷离开神域,真正用一年时间在荒野搜索。
血腥女王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猎魔师,只是毕竟太年轻了,她太自信太骄傲,又被仇恨蒙蔽双眼,所以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
云鹰不懂女王。
不能怪他,云鹰没有父母概念,他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