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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的战火还是不够,让他们去整那些混混,多多少少也能锻炼一点。别看昨天一个个打的都挺狠的,那是洛克和凯恩他们在旁边,他们带了头,激发了血气。
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队长话外的意思几个老油条都听明白了,就是没听明白也没事,晚上聊闲时凯恩这些人会提醒一番。
这就是洛克的魅力了,将一些边缘的敏感信息提前告知队友,既让他们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又让他们对自己晋升充满信心。
下午三点左右,洛克来到了军营的中心位置,这里是男爵、大队长以及索隆少爷居住的地方,不愧是男爵的长子,索隆少爷的帐篷外少说有两个小队的兵力在守护,这还是明哨,暗中相信也存在不少高手。
请求守门的士兵通报一声索隆少爷,洛克便在门外等候。这次来拜访索隆少爷,他是只身前来,身上只带了两瓶玻璃瓶包装的麦酒,被他提在手里。这是他和夏茜早就商量过得,一般的礼物索隆少爷也看不上,好的礼物他也没有,不如就带两瓶酒过去。军营里酒是拉进关系最好的良药,带两瓶酒既能拉进两人的关系,洛克可以接机表忠心,又不会显得他没有礼数。
例行搜身后,传讯的那个守卫也回来了,他邀请洛克进去。洛克对他点点头,稍稍整理了下衣服,便走进营帐。
这是洛克第一次来索隆少爷的营帐,他之前与索隆少爷交流甚少,只是在战斗中或者军营中相遇时会恭敬的问好。在洛克印象里索隆少爷是个实力强劲又比较随和的人,作为一个贵族,他没有嫌弃他们这些军营里的普通平民,反而和他们一起战斗,索隆少爷的实力也是毋庸置疑的,这是一个和约夏克大叔他们一样学习了斗气的强者,洛克估计以他现在的本事最多和索隆少爷打个平手。
这已经很了不得了,没有学习斗气的人能与习得斗气的人争斗,这不亚于越级挑战,当然这其中更大的原因是索隆少爷是一名贵族,更是一位男爵的直系继承人,索隆少爷当然会自幼习得家传斗气,然而男爵大人是必定不会使他的儿子置于危险之中,洛克从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实力能与身拥斗气的人相匹,这也在情理之中。
第一十一章 索隆少爷
这是一个十余平方的青色营帐,诺大的营帐两侧是不少珍奇的玩意,花盆里红色的小树、吊在半空中的金属架下面连着一个又一个的珍珠、一张灰褐色的熊皮、一个雄鹰翱翔状的木雕……总之,洛克识得其中的一些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另一些他不认识,想必更不是凡品。
营帐正前方是一张橘红色泛着油光的木桌子,右侧是一面巨大的屏风遮挡住了屏风后的景象,洛克判断到,那是索隆少爷睡觉的地方。
一名有着淡红色瞳孔,黑发,身材挺拔的年轻人站在书桌前,他淡淡的看着眼前这个灰发,神情中透露着好奇,与他年龄相近的士官。红瞳青年是索隆,这个标志性的特征显示出他拥有王都高贵的山德鲁侯爵家的血脉。
索隆认识这个现在他面前,提着两瓶麦酒的洛克。不得不说,洛克此时乱糟的灰色头发搭配着他破旧皮甲加上提着两瓶麦酒的形象十分滑稽。
不错,是滑稽,拥有深厚贵族修养的索隆少爷此时对洛克的评价是滑稽,不过,在考虑到这是一名实实在在的普通平民出身后,索隆也释然了,反而对他有了一些兴趣。
这个灰发却身材比他还壮一号的小队长,这两天没少出现在他的耳边,部队要开拔了,可被打残了两个中队的三、四中队还需要两个中队长,后方的新兵都已经到了,然而中队长确迟迟没有定下。
连续讨论了几次中队长的人选都没有定下,一是达标准的人有好几个,可位置只有两个,这种实权位置盯住的人不知凡几。二是军营的前两号人物还没发号,他的父亲凯多齐男爵和他的老师大队长威尔骑士。他两位没有发话,别的都是白费口舌。
洛克也是呼声较高的一个人,竟然有两位中队长推荐他,虽然这两位都是他中队的正副队长。这些人毕竟都是平民出身,不懂贵族之间的权衡利弊,两个中队长都提携自己手下的人,这么粗糙的拉山头方式,简直让索隆少爷咧嘴。
当然洛克的实力,资历都达标了,甚至在营里还有不小的声望,声望这东西在军营里尤为重要,这不仅能让你坐稳身下的位置,还能增强团队作战能力。至于年龄,索隆少爷就烦这个。
他今年19岁,不也照样进军营担任骑兵中队的副队长?虽然他是去年才进的军营,因为是骑兵,后来的费尔默大峡谷之战也没有进入到最危险的争夺战中,所以没有经历两次血肉磨坊。
而洛克,参军四年,大大小小的战役都打过来了,试问新兵们最服的是谁,洛克大哥。所以,整体上洛克晋升的可能是五五开。看洛克此时提着麦酒,略微紧张的看着他的模样,索隆也明白了七八分,这小子脑子不错啊,索隆心想。
“大人,我是二中队的洛克,前些天刚得两瓶好酒,给您尝尝。”洛克在最初几秒好奇,紧张过后,立马调整好,恭恭敬敬的低头说道,并亮出那两瓶麦酒。
“唔,不错嘛,放那吧……”索隆少爷一指侧面的架子。洛克小心翼翼的把酒放在了架子上,他又飞快的扫了一眼架子上的奇珍,他对这些东西很好奇。
放好后洛克退回营帐中心的位置,低垂着眼,索隆看着洛克如此恭敬上道,他对洛克的好感加了不少。“你是哪个镇的?”索隆随口问道。“大人,我是矿山镇的。”“今年多大了?”
“大人,我今年18了。”索隆提起兴趣了,都说洛克年龄太小,不足以担当中队长一职,都说他年龄小,索隆还真不知道这么小,比他还小一岁。他看着此时下把长着胡子,面庞成熟的洛克,他先入为主的以为他是二十几岁的人了。
“听说你参加过戈登高地血战?”索隆略有兴趣的问道。“是的,大人。”这场可以说是夏尔洛王国与福斯坦王国之间的国运之战,索隆没少听身边的老兵讲,不过这些人都是老兵油子,讲述自己如何如何英勇如何如何杀敌,索隆是不信的。
他的老师威尔骑士,一名高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对他讲的是,那一战就连他也身负重伤,个人勇武在十余万人的血肉交战中,连个花也翻不出来。别说他是高阶骑士侍从,就是巅峰级骑士侍从也不行,巅峰级骑士侍从是军团长那一级,高阶骑士侍从是兵团长一级,不得不说的是,凯多齐男爵以一男爵领地能培育出高级骑士侍从,的确不容小视。
“能给我讲讲么?就讲你自己的情况就行。”索隆迫不及待的要求道,并邀请洛克坐在营帐左侧的休息位置,“这是沙发,夏尔洛人挺会享受的,上次攻破菲戈尔城在城主府缴获的。”索隆介绍道。
“谢谢大人。”洛克谢道,拘谨的坐在“沙发”上。看索隆少爷如此求知欲,洛克心想,机会来了。
洛克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只是机械的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虽然没有热血,没有激情,但却生动,索隆少爷听腻了夸张的描述,这种如小桥流水般的普通人面对生不由己的战争经历,吸引住了他。
洛克讲到那次血战发生在他参军第三年的晚秋,讲了他当时作为一名长枪兵跟随在约夏克大叔手下作战,他对索隆少爷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巨大的火球从天边滑落,寒冷的冰锥刺穿了最坚硬的铠甲,身披重甲骑着战马的强者一剑砍出的气浪劈翻了整整一个小队的人马。
索隆越听越有兴趣,从不同人口中听出的故事截然不同,他显然比起威尔骑士更喜欢听洛克讲述的故事,他将自己代入洛克的经历,其中的凶险,刺激让他无法自拔。
对于洛克所说的火球,冰锥等超自然攻击,索隆还是知道一点的,不过他还没资格接触这些,等他什么时候继承爵位后才能一窥究竟。所以他对洛克所说的那种骑士强者更为关注,他自己也修炼了斗气,深知要达到一剑砍翻十余人至少是中阶骑士侍从级实力,他至今也只是入门级骑士侍从,这还是他从九岁就开始修炼家传斗气。
“那种强者是不是横扫一切?”索隆问道。
洛克摇摇头,“那种级别的强者我也只见过一次,别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横扫一切,但那个骑士在砍翻一个小队后立马被周围的士兵淹没,在激发了一片三尺高的血花后遍没了动静。”
索隆显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中阶骑士侍从级强者在两国军队中至少都是大队长一级,这种级别的强者竟然死的这么简单?平平常常和正常人一样,就这么被杀了,被人海淹没。
第一十二章 故事
的确,过十万人级别的战争,高阶侍从级实力也就只够自保罢了。洛克接着讲到,他和其余人在约夏克大叔的带领下在戈登高地的左侧平原与夏尔洛人厮杀,淡黄色的美丽平原杀成了暗红色血与尸体的海洋,战争还没有结束。
第一天他们小队就减员两人,第三天又有减员……直到仅仅过了一个星期,约夏克的小队仅剩了四人。仆兵全部死光,就连三等兵也一死一残,残的那个因为小队身处战场腹地,大家也没办法把他带回后方,在争取了他的同意后,由约夏克大叔动手,给了他一个痛快,两边都不需要俘虏,所有人深知这一点……与其被俘虏后虐待致死,不如自己了断。
约夏克小队在后来的战斗中,虽然只剩下了约夏克一个二等兵带着三个三等兵,但他们的战斗力仍在,人少了默契更高了,几人竟然在后来的战斗中没有减员。
战争毕竟是战争,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在不停歇作战了一个月后所有的军队都打散了,广袤的戈登高地承载了十余万的人和尸体。洛克在夜晚值班时,他们营遭到了突袭,混战之中洛克没法回到营帐和约夏克大叔他们汇合。
常年的夜间行军作战和年轻的身体让洛克有了不错的夜视能力,但在那晚,他宁可自己没有这种能力,因为处处都是危险,来突袭的敌人有很多,洛克看不到人海的尽头,他且战且退,跑啊跑,到第二天时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每个地方都有战斗。洛克于是就近加入了一处战团……
傍晚,历经一天一夜突袭结束了,敌人撤了,洛克与同为福斯坦一方的士兵们席地而坐,篝火旁洛特向同袍打听到,他竟然跑到了猛虎军团的作战区域,不过他们也打散了,他们中有猛虎军团第二兵团的,第三兵团的,甚至还有几个后勤兵团的。
当然只是大部分人是猛虎军团的人,也有不少雄鹰军团和战狼军团的人。大家一起干了一整天的仗,收拾了战友尸体安顿好伤兵后,一共两百多人,在当时仅有的一位大队长号召下,一起坐下来吃饭。洛克熬了一天一夜了,在喝了两口肉汤之后就沉沉睡去。
没有自己的直系长官就有一点好处,不用值夜,长官不认识你啊。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都有战斗,洛克当然不能脱离群体去寻找他们营,于是这两百多人,在那名叫福斯的猛虎军团大队长的带领下继续作战,这个时候已经与军部失去了联系,信鸽早就死光了,也不知派人去哪里取得战斗指令,福斯大队长率领他们向戈登高地的中心,也就是雄狮军团所在地行去。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他们作战的地方也是即将决战的地方。洛克他们这支临时组成的部队不得不来的原因一是这么多年的战争,所有人都打出了血性,懦夫早就死光了。二是离队超过二十天,将被判为失踪。
失踪仅比逃兵好一些,逃兵不用说,被判后家人贬为奴隶,抓住后更是要在军营门口斩首,用以祭旗。失踪则是给家人补偿一点微不足道的抚恤,一是因为贵族们本着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原则;二是因为军部无法确定失踪的人是逃跑了,还是被俘了,还是死亡了。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士兵是不能脱离军队太久的,尤其是平民出身的军人。洛克当时已经参军两年,深知这一点。大不了战死算逑,洛克不止一次这么想。毕竟战死得到的抚恤,够三口之家五年饿不死。
奥摩尔历1345年晚秋,夏尔洛西部行省戈登高地中部平原的一角,一支3000人左右的福斯坦军队与一支2000人左右的夏尔洛军队展开厮杀,福斯坦标志物一般的黑色战旗上一只雄狮咆哮图印刻其上,显示这支部队隶属福斯坦王国的王牌军团雄狮军团,另一支部队的红色战旗上一只苍狼仰天长啸,这是夏尔洛的王牌军团战狼军团。
战斗已经开始了不知多久,五千人近一个兵团的总人数创造了这个血肉磨坊,这边以人数优势包围了另一边,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