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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莉没听明白,“什么意思?”她问道。与此同时,她发现达贡的眼神已经变得非常严肃、非常坚定。
“今天晚上是救出金狗商会的最后机会,精灵总督的人就在白马镇。明天某个时间,博尔赫就会为精灵总督献上人头,然后成为正式的领主。”达贡一边说,一边从地上拔起猎首斧,活动活动脖颈。“谢谢你试图让我置身事外,但我决定不那样做。”
“你这个时候这么聪明干什么?”兰莉急坏了,一个劲地跳着、跺着地。“还有你,爱斯贝丝,都是你出来乱说话!我让他离开一天,这件事就能拖过去,你这是存心与我作对!”
“你不能嫁给矮人,因为我弟弟要你。他不嫌弃你的过去,你就应该感恩戴德。我也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有眼无珠地看上你。唉……”爱斯贝丝随后用手指掩着嘴唇,似笑非笑地看着达贡。“呦~~你拿起斧头,仿佛那对我有威胁似的。来砍姐姐啊,来砍姐姐啊?”
“你贵庚?”达贡说道:“我今年六十,算六十一也行。姐姐你保养挺好的,真的。”
兰莉对着爱斯贝丝竖起中指,“哈哈,死老太婆,快滚!”
“不,你该走了。”达贡对兰莉说道:“我准备杀进城去,尝试把人救出来。”
“什么?什么!你一个人还要这样做?你是傻子吗?”兰莉的红色眼眸里映照出达贡坚毅的表情,她不可置信地摇摇头:“你居然没有骗我,你居然真的是这么想的!”
“我先解决她,然后就会进城。我……”达贡感觉有些心痛,因此犹豫了一秒,但他还是顽固地坚持想法,说道:“我不想在前进的道路上被你阻拦,我希望你能认真思考我对你的提议。如果你想好了,不管作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希望你不要痛苦。”
“操你!你这是说的什么鬼话?!”兰莉在达贡的面前摇晃着手臂,腕刃画着圈子。“我是白马镇的治安官,你要敢进城,我就……我会拦住你!该死的,我会带五十个人拦住你,你休想进去。达贡,你这个混蛋,就没你害怕的事情吗?”
“兰莉,我最害怕的事情是你和这个眼球已经快气炸的姐姐联手在这里阻拦我。那样我的胜率会跌至不到一成。”
“你觉得你能打赢她?然后再打赢我,以及博尔赫的所有手下,将金狗商队的人救出来?你疯了,你绝对疯了。”兰莉收起腕刃,两只手抓着达贡的双臂,说道:“我求求你了,走吧,别管这事。那些人不值得付出你的生命。”
“兰莉,我也求求你,走吧。博尔赫做的事情不对,我做的是对的。你看,我并没有慌张,只是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平静,这是做正确的事情时才有的感觉,我愿为此奋斗。”达贡微微笑着,他的胡须因此翘起,这个笑容深深地被兰莉刻入记忆里。
“傻子。石头一样的坚古族人!”兰莉摇摇头,从地上捡起靴子,走向爱斯贝丝。她在经过那个女人的时候停了下来,摇晃着手里的靴子,说道:“你想干啥就干啥,我不管了。这个矮人是疯的!脑子是傻的,我不会要他了。你这个姐姐把他收下作新弟弟我都不管!”
爱斯贝丝斜着瞪了她一眼,哼了一声道:“你干什么去?”
“我回去执勤,把人都叫起来守着——我还能干什么去?”兰莉摇晃着脑袋,摇晃着靴子,说道:“你可一定要赢。如果这个矮子到了镇子里,我就派你弟弟第一个去对付他。嘿嘿,我只要给他说:谁单挑赢了这个矮人,我就和谁睡觉。你放心,你弟弟肯定会冲第一个。”
“你!”爱斯贝丝竖起眉毛,恶狠狠地盯着两个人。“你也放心,这矮人死定了!”
“关我屁事。反正你现在成了我的打手,我就开心。”兰莉摇晃着靴子,倒退着远离,笑嘻嘻地对爱斯贝丝说道:“冲啊,上去咬他,狗子,狗子!汪汪!”
“我收拾他用不了五分钟!”
“我回去给你热热狗粮。”兰莉走到马前,一拉绳子,装着达贡东西的两个袋子从马鞍两旁滑落,扑通扑通掉到地上。随后她快速把脚蹬进靴子里,也不用系绳,直接踩着马镫翻身坐鞍,拽过缰绳并说道:“行了,你们慢慢打,慢慢走回去,我骑马,气死你们。哼!对了,达贡,这家伙是个男的,别被它的外表骗了。”
兰莉骑马走下缓坡,一阵潮热的风吹过,里面饱含着水汽。在远方,黑压压的穹顶上有微光闪烁,一场雷雨正在宣告它将要到来。达贡握着猎首斧,手指如同演奏笛子那样抬起、放下,借此预热肌肉,让身体紧张起来。周围的元素环境偏向土和水,而且水元素的占比越来越大,这可能会对战斗造成阻碍。
他记得兰莉在教训他的手下时说过,在博尔赫的骑士团里面,有三个人是达贡打不过的:博尔赫、兰莉以及一个发骚的男人。他对自己的武技很有信心,觉得不打一场肯定无法确定强弱。只是那个发骚的男人不会就是眼前的这一个吧?这个爱斯贝丝是男的?不会吧?
达贡的眼神充满了怀疑,立刻就被爱斯贝丝捕捉到了。她咬着后牙槽,恶狠狠地说道:“我是女的,别乱看了。把你眼珠挖出来!”
“我也觉得你是女的。如果你是男的……”达贡突然觉得胃里翻腾,酸液上涌,直接干呕了两下才缓过劲儿来。“兰莉临走前,干嘛提这一句,这也太恶心人了。她以为我会因为性别而下手分出轻重来吗?”
“别废话了,矮人,你要想进城,那就得先过我这一关。唉,只有六十岁,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么快就英年早逝,实在让人痛惜。”
爱斯贝丝一边说着,一边做出双手捧心的姿势。她的表情哀怨而富有同情,楚楚可怜的同时充满魅惑,仿佛真正可怜的是她、需要保护的是她。一圈柔和的光芒笼罩着爱斯贝丝,想让人将她揽在怀里,不管是可怜她还是欺辱她,似乎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这是魅惑法术的效果,曾经迷惑了整个金狗商队的心神。可是达贡刚听说这是个男的,他在内心深处还是选择相信兰莉的话。于是爱斯贝丝这一整套行动在他的眼里充满了不协调感,再加上坚古族的女子也是顶天立地的,根本也不会这么扭捏、做作。
呕……
达贡实在憋不住了,晚上的烤香肠就这么浪费了。
爱斯贝丝,气炸。
第92章 有陷坑
一道惊雷在远方炸亮,片刻后雷声隐隐传来,其中夹杂着爱斯贝丝的怒火:“矮人!我要削断你的腿!没人能给你求情!”
达贡沉默着,他没必要回答这句话,也没必要与对手进行任何交谈——除非是为了扰乱对方心智,或者打乱对方节奏。爱斯贝丝是一个施法者,似乎拥有改变对手情绪态度的能力,这种时候越少让她知道自己的信息,对自己就越安全。
平端着猎首斧,矛尖向前,达贡稳稳地前进。每一步,后面的脚都不会超过前面的脚,这样每一个脚印都是扎实的。爱斯贝丝身体周围有一个不断变换颜色与形态的光晕,盯着看时会让人感觉眩晕,而且注意力持续的、不由自主的受到光晕吸引,让人很难保持专注。
地面似乎在摇晃,但地面不可能摇晃,摇晃的只可能是自己。达贡警觉起来,这肯定也是爱斯贝丝的法术能力。他缓缓吸一口气,然后调动法力向双脚而去。土元素的力量传导进坡顶的大地中,让周围的泥土涌上来、裹上来,抱住或者说攥住达贡的腿脚,支撑他的腰腹。
这下,达贡不再摇晃——他甚至不能主动摇晃。从腰以下,达贡仿佛石雕一样,这让他变慢,但也让他非常稳定。爱斯贝丝见状,微微笑了起来。她边施法、边后退,魅惑的语言从未间断:“来追我啊,我知道你想得到我……”
发骚的男人。达贡牢牢记住这五个字。仔细想想,这五个字是兰莉在旅店里说的,那个时侯他们刚刚见面,还没有营救金狗商队这件事在两人之间纠葛,因此兰莉没有任何道理对他说慌。
爱斯贝丝肯定是个男的!达贡坚定了这一信念,只是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神秘的事情可以向后稍稍,还是战斗为先。的确,用石雕的方式行走追不上爱斯贝丝,但达贡可不是只会近战。他将猎首斧搭在臂弯处,顺手从腰带上取下强力弹弓。
石弹和铁珠都在被收走的装备包裹里,达贡并没有随身携带弹药,不过现在不正好有泥土不断涌上来吗?这几乎就是无穷的弹药补给。泥巴弹丸的效果要比铁珠差一些,只是爱斯贝丝也没穿护甲,打在身上一样疼。
大手搓泥丸,挂在弹弓兜里,啪的一声打出去。爱斯贝丝眼睛一瞪,他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捕捉到泥丸飞行的轨迹。于是爱斯贝丝挥动手臂,一道彩虹色的光轨追随手臂生成,仿佛盾牌一样挡在身前,护住心脏和脸面。他相信泥丸若是撞上去,肯定会被拦下来。
啪!泥丸不走正路,直接击中他的双腿之间。什么彩虹色的盾牌,根本立不住,瞬间就消散了,就连爱斯贝丝都一下子双手捂裆跪倒在地,眼泪鼻涕止不住地往下流。他的颤音能让所有歌唱家感到羞愧,听那声音就知道,爱斯贝丝内心的痛苦情绪仿佛火山爆发一样喷射而出、铺天盖地:“太卑鄙了,太卑鄙了……”
这又不是切磋教学,有要害不打那是傻瓜。达贡一边用雕塑状态向前,一边再搓石丸。这要是带着铁珠,早就连发模式了……
石丸飞出,爱斯贝丝就地一滚。达贡根本就没打他原先的位置,打的就是躲闪方位,可惜赌错了。一般右撇子会更相信右手的支撑力与灵活性,在扑倒的时候往往选择往右,这样更有信心完成连贯动作,包括支撑起身。不过爱斯贝丝是个右撇子,他却习惯往左,这才幸运地躲过瞄准他脑袋的石丸。
光影闪烁,爱斯贝丝在翻滚的同时隐去身形,消失在夜色中。之前他偷偷接近达贡和兰莉时用的也是这招:朴实无华隐形术。
隐形不是无形,总归有迹可循,只是非常难而已。达贡盯着爱斯贝丝消失的地方,眼睛挣到最大也没看出任何破绽。刚才在隐身的时候,因为翻滚扑倒而粘在裙子上草梗、泥土全都脱落,这说明那件天鹅绒的衣服具有配合隐身的特殊功能,是一件法术服装。
如果穿着全身甲,或许还能稍微安心一些,毕竟隐身不会杀人,隐身者手中的武器才是危险所在。偏偏达贡此刻并没有穿甲,他唯一的防具就是手中的武器,按理说是防不住无形的刀刃,但他偏偏不慌。达贡收起弹弓,也解除了半石雕状态,双手持握猎首斧,一边绕8字移动,同时左右转身,目光扫来扫去。
如果有墙角,那缩在墙角里可以大大减少被威胁的方向。但是在野外,只有动起来,才能逼得敌人也动起来,便有可能让敌人露出破绽。尤其是达贡一边扫视周围,一边走向镇子的方向,甚至连两大包东西都不管了。爱斯贝丝可不想让自己的弟弟面对这个矮人,不追上来也不行。
“该死的兰莉。”爱斯贝丝咬牙切齿,她现在确信那个半精灵女人提醒了眼前的矮人,让他获得了一定的战术优势。不过爱斯贝丝也很疑惑,矮人不都是很迟钝的吗,为什么这个叫做达贡的反应那么快,居然能听懂半精灵的暗示?
这不合理,除非他们早有勾结,或者早就有一腿了。爱斯贝丝掀起裙子,从大腿处抽出黑色的匕首。这是专门请人打造的黑曜石匕首,锋利无比,能够配合隐身术使用,但就是有些脆,不能和重武器相撞,那样一定会粉碎的。
最好戳进耳朵里,直接穿透大脑,那样还可以避免被临死反扑。矮人是出了名的坚韧,临死都比别人慢,特别能挣扎。这个达贡,从动作和神态看就觉得不好相与,因此最好绕到后面去,戳他的耳朵。同时还要防止他突然向后抡战斧,那可真是一件危险的杀器。
爱斯贝丝轻轻挪移,赤足走在泥水之中。只要她动作放轻放缓,隐身法术就会帮她抹平痕迹。她没有气味,不出声音,黑暗的夜色也在帮助她隐匿身形。在夜晚,在阴影中,爱斯贝丝的法术能够产生最大化的效果。她就是用这个能力解决了领主府外围的看守,也是用这个能力埋伏在领主家属出逃的后门。
那一连串的尸体奠定了博尔赫的成功。今天,又要多一个矮人的尸体,天亮之后还会多一群“强盗”的尸体。爱斯贝丝喜欢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她的手微微颤抖,黑色的刀刃距离达贡越来越近。
突然,达贡脚下一滑,呲溜溜沿着缓坡出去三四米,直接脱离了爱斯贝丝的攻击范围。他显得非常紧张,双手紧紧抓着猎首斧,剧烈地左右转身,朝空气中做出两次横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