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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脚!快停下来!前面的人让开啊!快让开!驴子发情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快让开!咦?怎么会有修女?你们不是小镇上的人,抱歉不是故意把你裙子拉坏的别!别!别拿水果扔我啊,谁撇的鸡蛋!”
数百人在小镇狭隘的道路上乱作一团,贵族的车队本来还整整齐齐地排成一纵列,现在直接被冲撞的七零八落,车队上面所携带的精致的布革、昂贵的香料、珍贵的瓷器大半被撞到了天上去
一些反应快的少女看到了一道烟尘从山坡上卷了下来,早早地就四散跑开了,那些堵在最前面的妇女和被迎接的车队就不能幸免了,纷纷被冲撞地人仰马翻、翻滚奔逃。一时间裙摆乱飞,鞋子不知道跑丢了多少支
黑驴身后的板车是没有任何刹车制动装置的,被它从山坡上拉下来后,车子下面光滑的木头轮子还保持着高速的转动!
这也不怪大黑脚不肯停下来了,因为它一停下来,皮克连带脚下的板车都会撞到它的屁股上,然后飞出去。
幸好黑驴还有一些智慧的,它没有直接往人身上撞,不然非得撞残几个不可,但是那么多人围在那里,不往人身上撞,就只能往其他马车上撞了!
事实上,黑驴是绝对算是小镇上最聪明的驴子了,它不会直接朝着马车撞过去,而是快要撞上的时候,它粗壮地后腿就狠狠的一甩!带动着它浑圆的驴腚快速调转方向,它这是企图甩掉绑在自己身上的板车!
神奇的是,它把人群冲得鸡飞狗跳,自己却没受一点伤!
皮克在后面却遭罪了!他知道大黑脚正在报复他!
砰!
这是毫不掩饰的报复!
他在后面的木板车上被甩的七上八下,刚刚撞翻了一个装满了鲜花的马车,差点让他飞出去。他帽子早就不知道飞哪里去了,此时他的脑袋上正插着一支玫瑰,顾不得把脑袋上的玫瑰拿下来,他紧紧地握着套在黑驴脑袋上的麻绳,一张嘴差点把中午吃的黑皮面包吐出来
“不要!大黑脚!那里有人!”
慌张中,皮克看到大黑脚拉着他冲向了一个马车,那明显不是拉货的马车!
马车漆体典红,车缘把手和车框处都是铜质的,上面坐着一个马夫,马夫穿着软塌塌的丝质衬衫,此刻他正惊恐的看着一头黑驴发疯似的向他冲了过来,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
马夫后面的车厢建造的很精致,皮克甚至还在那马车上看到了一种金色印记,那是身份尊贵的象征。
而且,那个马车和别的拉货马车最大的不同就是,拉车的那匹马是白色的!整个队伍中唯一一只纯种白马!
虽然他一直生活在乡下,认知简单,或者可以说是粗鄙, 但他不傻,猜也能猜到,那个马车里一定坐着某个贵族。
“你个憨货,快停下!大黑脚!我们要闯祸啦!!!”
大黑脚哪里停得下来,这头憨货真的像是发情一样,冲向了那匹白马。
砰!
精致的马车看似结实,但被皮克的简易木车一撞,瞬间就被撞碎了一半!马车上一半的车厢都被撞没了,马夫也不知道被甩去了哪里。
反观皮克的简易木车,撞击了那么多次后,依然毫发无损!只是套在大黑脚脑袋上的麻绳被挣断了。
白马受了惊吓,鸣叫了一声,拉着后面残破的马车朝着人群外奔逃出去。
终于把套在自己身上的绳子挣断了!大黑脚呼哧呼哧的喘着气,看了看周围四散奔跑的人群,悻悻然的逃离了案发现场,唯独留下了一个皮克所制造的木车躺在那里。
只剩皮克制造的木车躺在那里
咦?皮克去哪里了?
第三章 停止的时间
炙热的太阳已经落到了地平线上,不甘地散发出最后一丝余热,最后消失在草原尽头。
这里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无数花草昆虫生活在这里,茂密的草丛下,还隐藏着几只灰白色的兔子,它们一边咀嚼着蕴含着丰富水分的鲜草,一边左右张望着,一片寂静祥和。
就在这时,一个残破的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拉车的是一匹白马,这匹白马奔跑了一个下午,终于筋疲力尽地停在了这片草地上。
只见它身后的车厢,已经是面目全非,在它晃晃悠悠停下来的时候,左边的轱辘终于支撑不住,独自滚了出去,因为丢失一个木轮,车厢现在正是倾斜的状态。
“啪啪”两声!套在白马身上的麻绳经受不住倾斜车厢的重量,终于断裂。
车厢又晃悠了两下,堪堪斜立在了那里,差点翻过去。
白马感觉脱离了束缚,但还是警惕地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讨厌的驴子并不在这里后,自顾自地低头吃起了草来。
车厢的侧面,破了一个巨大的洞,像是被人用重锤生生砸出来的一般。
倾斜车厢内的角落里,一个金发少女一脸茫然地倚在那里。
自己跟着父亲来小镇游玩,半途在车厢里睡了一会儿,怎么就睡了这一会儿之后外面就乱了起来?
究竟是怎么回事?队伍怎么突然就乱了起来的?
她不知道白马为什么会突然发疯,更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会从车厢外面飞进来,然后手里拿着一支玫瑰,一直在那里发呆好在发疯的白马终于停了下来。
似乎并没有跑出去多远,如果现在骑着白马,很快就能赶回和平小镇吧。
但是这个男人怎么回事?是摔傻了吗?为什么瞪大眼睛在那里发呆?
她礼貌性地笑了笑,一笑眼睛便弯成了月牙,想和他打声招呼,但是发现不知道说什么?
也不知道对方姓名,自己也没有和陌生人说话的习惯,所以在对方发呆地注视中,她只是尴尬地笑了一下。
不管了,天已经快黑了,父亲找不到我会着急的。
金发少女从车厢侧面的洞中爬了出来,她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仍在车厢里发呆的男人,摇了摇头,然后轻扯了一下长长的蓝色裙摆,翻身上了白马。
“亲爱的莉萨,刚刚是什么吓到你了?不要怕莉萨,我会永远陪着你的。”金发少女低下头,轻轻
地抚摸着白马头上的鬓毛,然后提起了缰绳,调转方向,“我们走吧莉萨,天已经黑了,我们快回到镇子中去。”
白马打着响鼻,温顺地低着头,任由少女握紧了缰绳,然后踏起了优美轻缓的步伐,朝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皮克静止在倾斜的马车中。
依旧在发呆。
在他的世界里,在他的眼睛里,世界是静止的。
金色的秀发,仿佛云团一样,那精致的脸庞、俏俏的鼻子、小巧的嘴秀气的眉毛,还有那眯起来宛如弯月一样的眼睛。
插一句, 手机都支持!
“你是公主吗?”皮克不自觉地说出了这句话。
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发现那个金发少女已经消失了。
有人说,当你碰到你所爱的人的时候,时间就停止了,皮克小时候一直相信那是真的。
让我们把时间调回一个小时之前。
当皮克被黑驴甩飞,飞进这个注定了他一辈子命运的车厢。
他看见了她。
时间就在此刻静止了!
是的!在皮克的世界里,在皮克的眼睛里,一切静止了!!!
马车静止了,慌乱逃跑的人群静止了,鼎沸的人声也消失了,破碎的木屑在空气中静止着,花朵和各种水果在空中漂浮,眼前的金发少女也静止了。
这绝对是皮克活了二十年中,经历的最具灵性的体验!
在静止的车厢里,皮克看着那个金发少女,呼吸不禁急促了起来,他用手拨开静止在空气中的木屑,木屑在空气中滑落。
神啊!
我的个神啊!
这是一张怎样完美的面孔啊!
他意识到脑袋上正插着一支玫瑰花,那是之前撞翻一辆花车的结果,还有一直戴着的蓝色帽子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他尴尬地整理一下自己的发型,把脑袋上的玫瑰花取了下来,然后拿到她面前,目瞪口呆地问出了声:“你是公主吗?”
他眼里的“公主”并没有接过玫瑰,因为她也静止在了时间之中
这个时刻,仿佛充满了某种神圣的意味。
他震惊于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子!此时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他忘记了自己身在哪里,他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甚至,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
他只想看着她,看着她绝美的容貌,看着她
深紫色的眼眸,一直一直看下去
一切都是静止的,在静止的时间里,有着绝对的寂静
当然,这一切,都是皮克的错觉
时间是不可能静止的。
一切,全是皮克看见了她之后,被她的容颜深深震惊之后的错觉。
在现实的世界里,时间是永恒且稳定流动的。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这一瞬间过后,静止的时间仿佛是为了弥补之前的缺失般,飞速地流逝了起来他眼前画面像是快进一样白马拉着马车发疯一样冲出了人群,飞速地冲进了一片草原之中,马车开始崩坏,一只木轮飞了出去,然后斜斜的立在草地上,少女以放快了十倍的速度翻出车厢,骑着白马像飞一样远去了而他却抓不住时间的飞快流逝,只能静止在那里,这一切让他猝不及防。
他在发呆的情绪中反应过来后,急忙爬出了倾斜的马车,茫然失措地看向四周哪里还有金发少女的身影。
寂静的旷野中,响起了几声蛙鸣,空气中飘散着潮湿的味道。
两只灰白色兔子从马车下面小心地爬了出来,蹦蹦哒哒地跑向了远方。
这一切,仿佛梦一样。
皮克站在马车上,想着金发少女的容貌,想着刚刚一闪而瞬的静止画面,内心涌出了无尽的空虚。
金发少女在他的世界里突然出现,然后又突然消失,静止的时间与飞速流逝的时间在他的脑海里碰撞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切好像都随着那飞速的时间流失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空虚。
他看向手里的玫瑰,喃喃地念叨着:“你是公主吗?”
他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或者称呼来描述这个女子,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帝国的公主才会这么美吧。
她就像一阵风一样,仿佛和他的生活没有半点关联。
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为什么那一瞬间那么短。
时间永远的停在那一瞬间就好了,皮克不禁这样想着。
神啊!请把时间调回去吧!
让我再看一眼那个美丽的公主
第四章 阿加雷斯
漆黑的夜里,皮克踩在柔软的草地上,看着天上的半月,心里想着那个金发少女。
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木屋,只见那木屋盖得实在是简陋,与镇里常见的大理石白色风格建筑有着很大不同的是,这间屋子通体呈现出一种朽木般的黑色,两扇窗户半开通风,几个木桩耸立在木屋的前面,简单的木栅栏上系着一根细细的皮绳,皮绳的一端连着一个简易的木门,木门上面挂着一片木牌,木牌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大字:“白天外出,夜晚见客。”
奇怪,白天外出,夜晚见客?
这是什么地方?
不对!这个木屋是哪里来的?
皮克自幼生活在和平小镇,他不经常去小镇中心里面逛,但是小镇四周他可是走遍了的。
前几天这里还是一片荒草,什么时候有人搬到了这里?
这里去往小镇还有一段距离,简直比自己家的位置还偏僻了。
皮克站在木屋栅栏门前,在短暂的失神后,他听见身后响起了一道低沉的声音。
“孩子,你为什么这么悲伤。”
皮克回头,看见一个老年人带着一个年轻人正站在他的身后不远处。
老年人大约六十多岁,略微带卷的白色短发被打理得整整齐齐,他的鼻子下面斜着两抹长长的白色胡须,略矮,身材偏胖,上身穿了一副修身的皮甲,腰上别着一杆精致的灰色金属短矛,短矛的一端是锋利的金属尖头,另一端镶嵌了一个白色水晶样式的握把,看起来很精致高级,一只浑身雪白的鹦鹉正站在他的肩头上,憨憨地盯着皮克。
皮克一眼就判断出来,这应该是个人。
而那个年轻人和自己差不多大,二十岁左右,棕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这应该是一个图尔族人,棕色皮肤,黑色头发是图尔族人的标志,图尔族人生活在森林边缘,以打为生。他后背上背着一个土黄色篮子,手里拿着一把半人多长的弓。这更证实了皮克之前的判断,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