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梦魇主宰-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我可以在给你个机会,和我决斗的机会,死在我饿狼团巴克龙手里,也不枉你活了一遭。”

    阿蒙用很认真的语气,说一个更认真的事实:“这多不好意思啊,你这么多手下在,我怕你输了后,会很丢脸的!”

    “口舌之利。”中年座狼骑士爆喝:“找死!”

    话语未落,他坐下狼兽已经是一跃而起,扑向阿蒙。

    严格来说,这头狼兽身形不算高大,不说比较风刃狼豹,就是普通的疾风狼,也纤细三分,这种体型自然不会有太强的力量,但在速度上却有天然的优势。

    这头狼兽的速度已经快到了一种极致,从启动到跳跃,真真的恍如闪电,原地拖曳出残影经久未散。

    而狼兽背上的骑士,看起来更是渺小,他坐在狼兽背上,也就如同小孩一般,极不协调,也不起眼,但他的武器很霸道,那是一把拖着三个头的连加。

    连加整体呈现黑色,长长的锁链下吊着三颗拳头大小的黑色铁球,细看,那长满倒刺的铁球上,还有一个个奇异的小孔,甩动间空气流通,发出鬼哭狼嚎的呜咽声,异常刺耳,也摄人心魄。

    与此同时,阿蒙的身后,残余的佣兵圈子内,一个手持单手剑,面貌平平无奇的男子,骤然前冲,突刺。

    他轻巧的迈步,轻巧的出剑,动作并不是如何迅捷,速度也不快,但悄无声息到了极致,犹如无声的哑剧。

    他的单手剑刺出,敛尽了一切锋芒和杀气,就连破空的风声,都淹没在连加刺耳的呜咽声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哪里是什么剑技?

    如果把单手剑换成匕首,这赫然是盗贼的成名战技背刺。

    而这一击背刺,对准的目标赫然是阿蒙的心脏。

    “啊!”

    危机降临的一瞬,阿蒙低吼出声,体内龙力从沉寂到沸腾只用了一息,若不是他又有突破,只是这等启动速度,就绝无可能。

    也是这一瞬,沸腾的龙力带来血液的高速流动,滂湃如潮水般的力量,在他体内汹涌冲击。

    阿蒙四周的温度凭空升高,空气都似乎带着些许扭曲,而他的血管更是根根暴起,肌肉鼓胀如铁,整个人身形凭空涨大三分。

    真正的战士,肌肉的本能反应往往快过大脑,阿蒙手中战斧几乎在他龙力沸腾的同时,化为一道撕裂黑暗的匹练银芒,横斩而过。

    咚!咚!咚!

    沉闷却如雷鸣般金属碰撞声响起,只是一击,就带起了一圈气浪像四周扩散。

    中年座狼骑士连带着他的座狼,几乎是打着旋儿的被抛飞了出去,在空中足足转了数圈才落地。

    那头座狼呜咽了好半天,才找准了方向,站了起来,背上骑士虽然还握着手中连加,却颤抖的如同筛子。

    中年骑士一双阴霾的瞳孔中,带着难以言说的心悸,阿蒙的一击,力量实在是太大的,大的超乎他的预料。

    阿蒙也不好受,他发力太猛,浑身上下都有血液自皮肤渗出,反震的力道更是让脏腑肌肉,都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但他应该算是自救成功,狼骑士被逼退,而偷袭的剑士,则被他抓在手中。

    “怎么,可能?刚才,刚刚,明明,明明已经”

    说话的是偷袭的佣兵剑士,哪怕是被阿蒙卡着脖子,吐字都断断续续,含含糊糊,但仍旧不能掩饰他一脸见鬼的表情。

    这时阿蒙才感觉到后背传来的刺痛,他扭头扫了下,看不真切,但很显然后背已经被划出了一道口子,就在心脏处、

    如果刺的在深一些,快一些,狠一些,那他可就死了!

    手掌收紧,阿蒙卡着佣兵剑士的脖子直接提了起来,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他此时的表情说是羞怒也罢,说是后怕也行,更有歇斯底里的疯狂酝酿。

    “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这应该是你埋在商队里的暗子吧?关键时刻动手,还真起到了作用。”

    “差一点,真的只差那么一点,你就杀死我了。”

 第六十章 狂暴

    阿蒙所说差一点就死了,绝非虚言。

    无论是荒原上,西莉亚北地风暴引来的风刃狼豹群的围杀,还是白龙和霜巨人战斗的余波,无论是食人魔部落的死战,还是谢尔曼和盖森的百里追击。

    只是一次旅程,他面临了很多次生死危机,也不止一次察觉到死神的临近,但从没有如这一次般,感受到人心的险恶。

    准确说,那来自背后的暗剑,他其实并没能躲过。

    哪怕他已经极限的爆发龙力,奋力的扭转身躯,但他仍旧慢了少许。

    只是在最后关头,红龙奥特拉斯的感知危险,自动现形,为他挡了这一击罢了。

    可这里是奥尔迪安城的边境,他只是无意中路过,遭遇了一场抢劫,居然就差点丢了性命。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还真是给他好好的上了一堂社会课。

    现在来看,中年座狼骑士其实早就察觉了阿蒙的算计,他任由残余佣兵们汇集和后撤,看似是调整自己的阵型,形成包围圈,实际上就是给暗子创造机会罢了。

    此时的阿蒙,除了险死还生的后怕外,更多的是升腾的怒火,急速跳动的心脏带动血液和龙力的奔流,连带着心中怒火都好似要燃烧起来。

    咔擦!

    五指用力,被阿蒙提在半空中的刺客直接被拧断了脖子,那清脆的骨裂声犹如荒原上的寒风,向四周传递着他的暴虐。

    随手丢下尸体,阿蒙看着中年座狼骑士,嘴角列出一个渗人的笑容:“你,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惹怒了怎样一位可怕的敌人。

    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话音未落,阿蒙丢出了一柄飞斧。

    嗡

    飞斧脱手,已经化为一道匹练狂风,席卷而下,目标正是中年座狼骑士。

    座狼骑士算是轻骑兵的一种,以狼兽为坐骑,追求的从来都不是正面冲锋,而是速度和灵敏。

    他们的战斗方式更多是以游斗,缠杀为主,用八个字形容就是敌进我退,敌退我打,惹了他们,就好像身上粘了牛皮糖,杀不了,却又甩不掉。

    所以面对飞斧攻击,不用中年强盗指挥,他身下座狼已经极其灵敏的跃起,一个诡异的后跳,转折,就躲进了饿狼团的阵型中。

    可当中年座狼骑士再扭头看去时,却是双目瞪圆,难以置信。

    只是一柄飞斧,却有着难以想象的可怕威力,直线所过之处,无论是人类,还是地精,无论是武器还是盾牌,全部被无情撕裂,鲜血飞溅,残肢漫天。

    饿狼团的包围圈不可谓不厚实,但面对这柄飞斧,却又如此的单薄,生生被凿穿,所过之处,一片哀嚎。

    可没等中年座狼骑士有所反应,阿蒙就提着战斧追杀而来,他的方式极其简单,就是冲锋,跳跃,一斧斩下。

    根本没有所谓的战技,就这么不讲理的一斧斩下,可怕的力量加持下,愣是将一个阻拦的盾刀手,连着盾牌和弯刀都给劈成了两半。

    阿蒙的速度也不快,在包围圈中,尽是敌人,也快不起来,但他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这群饿狼团的首领,座狼骑士巴克龙。

    他就那么认准了目标,一斧头又一斧头的劈斩,所过之处,尽无一合之敌。

    座狼骑士巴克龙脸黑的和锅底有的一拼,他已经换了三处位置了,但阿蒙仍旧没有放弃,反而好好的包围圈被搅的七零八落,快散架了。

    巴克龙知道这样不行,在这么下去,阿蒙没累到,饿狼团就得先崩溃了,但他出手的勇气在阿蒙遭遇一头巨魔后,如同夏日里的雪,被融化的干干净净。

    那可是巨魔勇士,荒原上生存能力最强的怪物,拥有变态体质和力量,还拿着量身打造的武器狼牙棒,可在阿蒙面前,也就三板斧而已。

    第一击,斧头和狼牙棒的正面碰撞,巨魔直接跌坐在地。

    第二击,狼牙棒直接脱手,反弹,砸在巨魔的脸上,来了个满脸开花。

    第三击,一斧劈下,直接枭首。

    巨魔死了,座狼骑士巴克龙终于丢失了所有勇气,他一声狼啸,整个饿狼团顿作鸟兽散。

    阿蒙犹自不肯罢休,提着战斧足足又追了大约一公里后,才停下,座狼骑士的速度是他难以企及的,实在是追不上啊!

    但这让他心中淤积的愤怒无法发泄,他仰天咆哮,怒吼声犹如巨龙长嘶,在广袤的天空下回荡。

    原本已经减速,想着是否以风筝战术来缠斗的巴克龙听到怒吼声,不自觉的颤了下,又提起了速度,以最快速度离开,再也不敢回头。

    一场劫掠,就这么虎头蛇尾的结束了,看的后方,一群残余的佣兵目瞪口呆,直到阿蒙回来时,他们仍旧惊惧异常,甚至不敢直视阿蒙的眼睛。

    半日后,再次上路,在通往奥尔迪安城的道路上,呈现出一副奇怪的景象。

    阿蒙一人在前,手提战斧,背负行囊,徐徐而行,速度不快。

    后方,足足百米开外,一群三十来人的佣兵团紧紧跟随,他们有充足的马匹,却没想过提速超过,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半日前的战斗,着实把这些佣兵给吓着了,哪怕阿蒙救了他们,但他战斗时的狂暴也令他们心有余悸。

    在加上他们在中还出了个叛徒,就更不敢太过靠近,生怕阿蒙一个不高兴,直接大开杀戒。

    只不过,终究还是有不怕了,被阿蒙救了的少年人就提着一壶水和肉干,快步追了上去,在阿蒙的身边不远处跟随,带着些紧张道:“阁,阁下,请您用点食物和水吧?”

    阿蒙并没有停下,他只是扭头看了看递过来的水囊和食物,又看了看少年人还有些青涩的脸庞,道:“你叫什么名字?”

    “罗格,我叫罗格,来自奥尔迪安城,是一名荒原引路人。”少年回答的很干脆:

    “荒原引路人?”

    阿蒙知道这个职业,说白了就是在荒原上带路的老人。

    可不是所有人都有阿蒙的资源,能够从凯尔玛城内获取成熟的魔兽分布图和商路地图,也不是所有人都有他的实力,敢于在荒原上单人独行。

    事实上,大部分商队在荒原行商,都会找一两个熟悉荒原魔兽分布,又擅长定位追踪的人带路,这就是所谓的荒原引路人。

    而在北地各大城市内,这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职业。

    只是看着罗格年轻的脸庞,阿蒙微微挑眉:“是见习的吧?”

    “呃?”罗格脸一垮:“阁下怎么知道的?”

    “废话,哪个商队要只雇佣你一个毛头小子,就敢进荒原,那简直是嫌命长!”

    调笑一句,阿蒙神色认真起来:“好了,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老实回答?”

    罗格点头:“阁下您问,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们这只商队从何处来?向何处去?运送的是什么货物?隶属哪个家族?这次护卫的又有多少人?战死多少?还剩多少?都是来自何方?”

    一连串的问题让罗格有些呆,他可没想到眼前这位强者,居然对他们的商队还有兴趣。

    只是没等他转过念头开口回答,又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一旁响起:“这些问题,就由在老头子来问答,可好?”

    说话的是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看面向,和罗格有几分相似,只是显得极为苍老,他身形矮壮,虽浑身肌肉不减,但驼背的厉害,一双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缝,似乎看什么都不清楚。

    罗格见了老人,立刻迎了上去,扶助老人手臂,道:“爷爷,你怎么来了?”

    老人微微摆手,不接罗格的话头,而是继续看向阿蒙,道:“看来阁下已经看出些东西?”

    阿蒙也不否认:“有些疑惑,但不明内情,所以,我洗耳恭听。”

 第六十一章 缘由和战起

    荒野上,行路间。

    商队的真正引路人,鬓角白发的老人,为阿蒙介绍了这支商队的基本情况。

    这支商队隶属于奥尔迪安城的金斯利家族,作为奥尔迪安城内排名前五的大家族,金斯利家族以精明和财富著称。

    据说每十支从奥尔迪安城出发的商队,就有三支属于金斯利家族,而跨城市贸易虽然风险很大,但利润也是可观,金斯利家族由此积累了极为庞大的财富。

    由金斯利家族牵头,组织一支商队,由奥尔迪安城,到工艺之城贡德,其实再正常不过了。

    事实上,哪怕老人在荒原上引了半辈子的路,阅历不可谓不丰,但在遭遇饿狼团之前,也没觉察出不妥。

    但现在,知道了结果,起了疑心,再去看整个过程,却是处处都是漏洞。

    就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