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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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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哪怕是这样疯狂的战斗,那把细长的剑,也没有折断,保持着坚挺,明明连他的主人都负上伤势。
    灼热的龙血从破碎的鳞甲中滴落,康斯坦丁和刘仲都各有负伤,康斯坦丁的鳞甲上有许多的孔洞,而刘仲的鳞片,则像是被锤子敲碎的螃蟹壳一样,破裂成细小的渣滓,扎入血肉之中。
    “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能和我打到这种地步。”刘仲抹了抹嘴角的血丝,“你确实稍微变得像是一个战士了,而不是一个拿着锋利的剑,却不知道怎么使用的小孩。”
    康斯坦丁呼吸着空气,看向自己沾满血的狰狞身躯。
    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战斗过,虽然拥有着王的力量,他却从未像王一样征讨四方。
    哥哥总是站在他的前方,他只需要按照哥哥的命令,闭上眼,释放言灵,就足够了。
    那些被哥哥捆绑过来的人类,他也未拿起过屠刀,砍下那脆弱的头颅。
    每当他露出害怕的表情,闭上双眼,颤抖地拿起刀,哥哥都会哀叹一声,用火焰将其瞬间烧成灰烬。
    只要不流血,听不到死人的惨叫,他就能安心地待在哥哥的身边,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哥哥总是站在前方,他也安心地等待着被吃掉的那天。
    只要哥哥变得完整,一切困难想必都能迎刃而解。
    可是现在,他却是孤身一人。
    “我知道的,你其实倔强得不得了,只要是你认定的事情,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会更改,你从来抗拒着变化。”秀霸剑的剑尖指向康斯坦丁的眉间,“他们以为你懦弱,怎么可能呢?龙王之心一直藏在你的内心深处,你一直都是完整的,只是你不愿意接受,其实就该你吞噬诺顿,这才是最优解,你才是双生子里更优秀的那个,诺顿,不过是你的残缺。”
    “不许说哥哥的坏话!”康斯坦丁怒目圆睁。
    “看看下面吧,康斯坦丁,你引以为傲的哥哥,已经倒下了。”刘仲戏谑地笑道。
    康斯坦丁不可置信地看着下方。
    诺顿躺在地上,枯朽的身体呈现出病态的苍白。
    参孙还和那个不认识的人类搏斗着,它哀嚎地叫着,像是在自责。
    “哥哥!”康斯坦丁失去理智般地朝下俯冲,与此同时,剑尖贯穿了他的胸膛,他的身形猛地停滞。
    “真可怜,你内心的支柱一倒下,你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怯弱的孩子。”那声音在耳边回响。
    “你。。。这个。。。骗子。。。”康斯坦丁愤恨地瞪着他。
    长剑从龙骨十字中缓慢拔出,剑身上染上了鲜血。
    “不,我从来不当骗子,我说过的,你们会得到解脱。。。”
    。。。
    刘仲托着康斯坦丁的躯壳降落,他缓缓地跪下,将康斯坦丁放在诺顿的身边。
    “喂,还没结束么?就差你了。”他吸入大量的空气,神色疲惫。
    “我根本破不了它的防啊。”芬格尔无奈地说:“这家伙皮太硬了,我打在它身上,一点用都没有。”
    “真没用,用这个吧。”刘仲将腰间的秀霸剑扔过去,“赶紧结束,记得把卵带上。”
    芬格尔接过秀霸剑,入手仿佛有一座山那么沉,他一下差点没接稳。
    “我靠,这玩意怎么这么重!”他双手握住剑柄才能控制住这把平平无奇的剑,“你拿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能飞起来?”
    然而身后并没有人回应他,刘仲,或者说路鸣泽也倒下了,倒在路明非的旁边。
    七宗罪砍出的狰狞的伤口遍布他的全身。
    “好家伙,只剩我一个了?”芬格尔望着眼前的巨龙,“那就让我试试,这剑到底趁不趁手。”
    黑色的火焰攀升到银色的剑上,黑色的剑光大大延长了刀刃的距离,然而黑光只能笼罩在剑身之外,却无法将剑也给染成黑色。
    “这么霸道的剑?”芬格尔惊讶地望着秀霸剑。
    参孙仰天长啸,朝着芬格尔扑击而来。
    “不讲武德!搞偷袭!”芬格尔一个虎跳躲开。
    可参孙的目标根本不是他,它张开血盆大口,一个巨龙啃泥,将黄铜罐和泥巴一起吞到了肚子里,随后它立刻扇动翅膀,想要逃离。
    “没想到你这么一个大个子居然玩阴的!”芬格尔大喊一声:“把蛋留下!不许走!”
    他用双手举起秀霸剑,朝着参孙的背部跳去。
    黑色的剑光仿佛划开了空间,巨龙的背部被斩出一条深深的沟壑,如同被火焰灼烧而过,鳞甲融化,变成了青黑色的粘稠的漆。
    吃痛的参孙落在地面,芬格尔跳到它的脖子处,将剑深深插入它的脊髓。
    他推着秀霸剑往龙尾奔跑,一块又一块的脊骨在剑刃下分裂,一线血泉喷涌,就像是老牛耕田,龙背上出现更深的鸿沟。
    龙疯狂地哀嚎,仿佛遭受了无法言说的酷刑。
    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个爬行类隐藏在脊髓中的重要器官被毁掉了,像这种体型巨大的次代种,要害只有两处,大脑和脊髓,哪怕刺穿它的心脏,它也能活动很久,甚至还能复原,但只要划破脊髓,它用来控制身体的神经就会全部被破坏,并且由于大部分的神经集结在脊骨里,被破坏时,会感受到难以想象的剧痛。
    卡塞尔的《龙类身体构造学》的理论上这样讲述过,可从未有人类能以暴力手段破开龙鳞,芬格尔可谓是把理论付诸实践的第一人。
    这条不安分的巨龙终于失去了声息,变得平静下来。
    “真人3v3的胜者居然是我么。”黑色的火焰消失,芬格尔来到龙类的巨口面前,抓着它的上下颚将其分开。
    里面一片漆黑,能看到稀泥和杂草,但那个黄铜罐子却没有踪影。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芬格尔神情严肃,深吸一口气,埋头,爬入了参孙的嘴里。
    。。。
    阳光灿烂,微风拂过。
    路明非静静的以一个俯视的视角遥望着农田。
    他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他保持着这个视角已经有好一会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他无法转移视角,也感受不到身体的存在,除了视觉和听觉以外,他似乎彻底失去对外部环境的感知能力。
    这是死了么?变成了一缕飘散在天地之间游荡的魂魄?
    可游魂不该“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么?为什么他连动一下都动不了?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视角移动了,变得颠簸起来。
    一个锄头落入了视野,还有一双手,像是个小孩的手,很稚嫩。
    路明非有一种在玩沉浸式虚拟现实游戏的感觉,他似乎是附身在了某个人身上,应该是个农民,从视角的高度和手的大小来看,年纪应该不大,大约十多岁的样子。
    刚才坐在田边是在思考人生么?
    年纪轻轻就要下田做农活,看旁边,好像连个帮忙的人都没有,生活得好像很艰辛。
    路明非很能理解这种感觉,他想到了以前坐在天台上眺望远方的时候,莫名的,有些感同身受。
    “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比我小时候苦多了。”
    视角转移到农田里,“他”举起锄头,用力地挥下,对着这片杂草丛生的农田进行开垦。
    又过了好久,半个田的荒草都被除掉了,“他”又坐在了田边,望着农田,叹了口气。
    “这劳什子的,还真是累。”
    路明非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哥哥,午饭做好了,我们回叔父家吃饭吧。”一个稚嫩的女声传来。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进入视角内,约摸8、9岁大。
    “好。”
    “他”收起锄头,走过去和小女孩并肩走着。
    “哥哥,下田累么?”
    “还好,不累。”
    “叔父收养了我们,哥哥为什么还要去种田呢?”
    “妹啊,以前咱父亲在的时候好歹是个县令,再不济也是个官,可现在父亲葬了,我们兄弟四人生活无所依,若不是叔父收养,怕是连吃饭都成问题,叔父现在也从县令下职,靠着种田为生,我跟着学点农活,也好帮忙打打下手。”
    路明非心想这真是个好孩子,懂得感恩,同样是寄人篱下,这孩子就比他小时候懂事得多。
    “可是刘伯升哥哥说我们是汉室正统,得像汉高祖大人那样做出一番成就才能不负了汉室后裔的名声。”
    “汉室后裔多了去了,咱叔父不也是汉室后裔么,现在还不照样是个种田的平民,不种田,咱以后饭都没得吃,别听大哥瞎说。”
    “哦。”小女孩似懂非懂地回应道。
    视角进入了一个土院子,一人高的篱笆围起来,院子里有水缸和柴火,有劈柴的斧头和收割的镰刀,这些工具上都长了铁锈,有些年头了。
    院子还蛮大,有五六个土房子,
    桌子摆在院子里,几道菜摆在桌上,全是素菜,见不得荤。
    加上路明非附身的人,一共八个人坐在餐桌上吃饭、夹菜。
    看到这里,路明非已经知晓他所附身之人是谁了。
    汉光武帝——刘秀,还是幼年时期。
    这个时间,应该是刘秀的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
    在他九岁那年父亲去世后,他和他的兄弟姐妹被叔父刘良收养,过上了种田的生活。
    刘良在多年前也当过县令,但现在已经退职,他有两个儿子,一下子家里又多了四人吃饭压力肯定是大的,但是他把刘秀四人照顾得很好,甚至后来刘秀还能去长安读书。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刘秀(上)
    八人用过膳,又闲聊了一会。
    叔父的妻子去洗碗,刘秀的大哥刘伯升和叔父高谈阔论。
    “叔父,我等汉室后裔,竟居此乡中,汉高祖大人见了,不知会做何想。”刘伯升摇头叹气。
    “伯升,不可多言。”叔父摆摆手,“莽公加冕宰衡,建立明堂、辟雍、灵台,为天下学者建大宅一万,如今正是天下太平之盛世,有贤人莽公,乃是汉室之幸哉。”
    “唉。”刘伯升长叹一口气,“只可惜伯升一腔抱负,无处施展,听闻莽公招揽天下之才子至长安,连那匈奴外族都派遣使者归顺朝贺,国之盛也,伯升却不能为国出力,真乃大遗憾也。”
    两人文绉绉地谈起家国大事来,无非是在称赞王莽的圣贤和才能,以及对自己满腔抱负不能舒展的遗憾。
    这就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字伯升,是一个锋芒毕露的人,史书上记载他“性刚毅,慷慨有大节”,其实就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体力活。
    他满脑子想着当官,到处结交贤士,参加所谓的才子聚会,这钱都是他的叔父刘良出的,后来甚至后来还从刘秀那里要钱,靠着刘秀种田务农来支撑他的生活开支。
    在得知王莽窃国后,他更是将自己比作汉高祖刘邦,把只知道种田的刘秀比作刘邦次兄刘仲,常诽笑刘秀。
    路明非根据两人谈话的内容推断,此时应该是公元四年左右。
    这一年王莽49岁,加号宰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他还奏请建立明堂、辟雍、灵台等礼仪建筑和市、常满仓,为学者建造一万套住宅,网罗天下学者和有特殊本领的几千人至长安,大力宣扬礼乐教化,得到儒生的拥戴。
    他将自己打造成一个治国平天下的贤良圣人,诸侯、王公、宗室都上奏请求加赏于他,公卿大臣九百人为他请奏加“九锡”,朝廷连事情的真相都没搞清楚,就把象征着至高无上礼遇的“九锡之命”赏赐给他。
    此刻天下看着一副外族朝拜的太平盛世,殊不知,那些匈奴外族都是王莽用重金贿赂而来的,“天下太平”的折奏是王莽自己派遣了八位“风俗使者”去各地考察后,回朝廷吹嘘出来的。
    所有人都站在舞台上照着王莽的剧本演戏,以为这真是千年一见的太平盛世,王莽是一个能和孔夫子相提并论的大圣人。
    而在下一年,也就是公元五年,平天帝病死,王莽更是直接立年仅两岁的汉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太皇和太后面对群臣的压力,只得让权于他,他变成了“代理天子”,群臣称呼他为摄皇帝。
    这个时候舆论才急转朝下,让各地的刘氏氏族不满,次年多处有小起义,掀起乱世之风。
    然而这些东西都和现在的刘秀没有关系,在路明非的视角里,刘秀又拿起了锄头,出门往田里走了。
    “果然种田的基因是遗传在中国人的骨子里的啊。”路明非感叹道。
    他其实也蛮喜欢种田的,他特爱《鲁滨逊漂流记》,每次看到鲁滨逊从那艘破船里搜刮出了什么,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了升级,种下农作物收成,他就觉得特别爽。
    烈日当头,刘秀进入了农田,拿起手中的锄头挥舞。
    忽然,视角内的画面急转而变,原本杂草丛生的农田,变成了种满小麦的田野。
    那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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