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只有十五匹,为了快速行动就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带上。洛恩留下二十一个人看家,自己带着罗伯特和看起来最强壮的战士骑上了战马。
好在最强壮的家伙基本都是以黑衣人为模板的士兵,骑马这项作战技能被肉球保留了下来。洛恩也因为法斯特的缘故而会简单的控制马匹,不然像骑马这么前卫的运动,他这个屌丝又怎么会呢
而且学乖了他还挨个让黑衣人实验,看谁会射箭,谁又可以手弩射的准。然后,他自己留下一把,把其余五把交给能射的准的家伙,又把三张猎弓给了罗伯特和另外两个会射箭的人。
经过他的实验,洛恩发现手弩虽然小巧又方便。但它的射程太短,不到五十步的有效杀伤范围注定了它不合适用来打猎。而且麻烦的装填也决定了这玩意在厮杀中,只能进行一次性攻击。
猎弓就不一样了,百多步的距离是手弩的倍数。洛恩今晚是吃香还是喝西北风就全看那三张猎弓了
“走”
大手一挥,找了找当将军的感觉,洛恩一马当先领着十四个小弟沿着大致的方位朝着他们来时的路而去。
得到了洛恩提点,脑子秀逗程度有所下降的留守人员也总算知道在洛恩走后应该关上大门的道理。洛恩临走的时候已经交代过他们,除非他回来,否则不管什么人来都不允许进去。
相信死脑筋的他们肯定会不打折扣的按他的吩咐去做,他只要在天黑之前回去就可以了。
昨晚夜黑风高,洛恩只急着去杀人,没有过多的留意周围的环境。如今艳阳高照下,想要在茫茫草原上找到他遗留的装备是何其的困难。
好在昨夜凌乱的马蹄给他提供了最好的指示标,先前就是顺着马蹄而来,这回洛恩又沿着马蹄的印记一路驰骋。可惜前进了很长的距离,死活见不到黑衣人的装备,在看马蹄的印记,似乎离他们还有一段的距离。
计算着昨夜步行回到岗哨的时间与今天骑行的距离,洛恩觉得自己好像追错了马蹄印。翻身下马,仔细的研究地上的印记。
果然,在无数凌乱翻起的草地上,他又发现了几条笔直的痕迹细看了好一会,洛恩才断定是车轮压过草地的痕迹。
能让一个原本什么都不懂的现代人在草原上判断出原地经过的痕迹,洛恩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天赋异禀。
追错人了但是我明明是根据马蹄印来的,怎么会突然就多出了马车肉球,你说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在场的只有洛恩和肉球的智商达到了正常人的水准,洛恩不问它还能问谁
主人,您的问题我无法给予答案,这已经超出了我的判断能力。也不在我的功能范围内。
肉球也不是第一次让洛恩失望了,它总是严格保持着一件兵器的自我操守,对于超出它职责范围的东西,肉球一向都是一问三不知。
洛恩问它只不过是抱着万一的想法,既然没得到答案他就自己去思考。
方向应该没有错误,因为出来的时候马蹄的印记非常明显,他不会走错。而多出来的车轮印肯定是后来加上去的,比如一伙行人正好也走在了他们这条路上,双方的马蹄印在某一个被他疏忽的点上重合了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前进了一路都找不到遗留的装备,十有八九是被那伙突然出现的人给捡了皮夹
敢对他顺手牵羊,洛恩要是以前的屌丝,这个亏他也就自己吃下去了。可他现在好歹也是要人有人,要地盘有地盘,不好好和对方叨唠叨唠,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第10章 吝啬商人
车轮的痕迹没办法说明它行进的方向,洛恩到底该往东追还是掉头向南缺少一个这方面的专家,他只好凭着直觉行动。
先前洛恩就是一直在往东面前进,现在没理由掉头去找印记重合的位置在哪里,这样太浪费时间。干脆一口气追下去,要是再过个把小时也没有对方的身影话,他也只能打道回府了。
认准了东面的方向,洛恩招呼罗伯特等人加快速度。二三十套的装备,特别是那些精巧的手弩,卖出去好大一笔收入,他怎么甘心无缘无故便宜别人。
如果对方人强马壮,那大家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万一要是小角色,哼哼,就不是还东西这么简单了。
葛朗特一直坚信小角色的他将来一定会成为大人物,所以,他不会籍籍无名的死在这种偏僻的地方。正抓紧时间逃命的他怎么都想不到天堂与地狱的转换会来的如此突然;前一刻还为自己捡到了一大批武器装备而开怀大笑,这一秒,满头大汗的他耳边只有兽人的呼唤与同伴的惊叫。
尤其是后面大车上搭载的那些,高分贝的嗓门吵的他恨不得一脚把她们全都踹下去
在边境做生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从来没有遇到过危险的葛朗特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倒霉。追逐不知什么人遗失的马匹,居然会一头撞上迁移中的兽人部落。
急忙回头逃跑,但兽人也不可能放过送上门的食物。十几只骑着巨狼的绿皮怪物从兽人大部队中一跃而出,对付葛朗特和他的几辆大车,不需要兽人劳师动众,十几个狼骑兵已经算是高估了可怜的吝啬商人。
在兽人草原的边境不止葛朗特一家在做各个岗哨中贵族子弟的生意,按年计算的驻守期,正常的贵族子弟都会受不了荒芜的岗哨与一成不变的草原。
而像葛朗特这样的商人,就是负责给憋久了的贵族子弟和里面的士兵找点乐子玩玩。当然,价钱是正常的好几倍。
极高的利润,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正常商人一般都会为自己的队伍配备一些雇佣兵之类的护卫。但是葛朗特为了节约成本,他的队伍中只有赶车的几个伙计。
一旦遇到危险,伙计手里的剑只是一件装饰品。普通的兽人他们都打不过,何况是一群精锐的狼骑兵。
拼命挥舞着马鞭,与葛朗特同车的伙计大声喊道:“大老板,车上车上货太多了,我们根本甩不掉身后的追兵,快把东西都丢下去吧”
东西到了边境那都是大把大把的金币,扔它们下去就相当与在割葛朗特的肉。这种建议他连考虑都不会考虑,性命很重要,但世界上有一样东西贵过性命那就是黄橙橙的金币
“住嘴,你这个败家货把你丢下去都不能放弃我的货物”葛朗特呵斥着身边的伙计,他不怕身边的伙计会翻脸。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他雇的伙计全都是有家小的人,而他们的家小又全握在他的手中。万一他出了事,伙计们却安全回去了,那他们的家人就准备遭殃吧
身边的伙计不会反水,兽人却不可能跟他讲道理,一旦被它们追上少不了剥皮拆骨的下场。狼骑兵虽然不已速度见长,但装满货物的大车同样快不起来。
“再坚持一下,只要赶到附近最近的岗哨,里面的士兵会救我们的”葛朗特的话他自己也不信,除非是大型的岗哨亦或是驻兵的堡垒,不然他们根本没本事对付十几个狼骑兵,所以关键还是要看他自己。
瞥了眼身后专门搭乘的大车,葛朗特冒出了一个阴狠的想法。只要让后面的大车停下,兽人肯定会去抓捕四散逃跑的,到时候,就给他争取到时间逃跑了。
反正那些不是他的财产,他只负责把她们送到边境的岗哨中再从中稍微抽点成。虽然依旧算是一种损失,可总比丢掉属于他自己的货物要强上不少。
唯一可惜的就是自己的那辆马车,和花钱雇的伙计。一想到大车的价钱,还有给伙计的安家费,葛朗特拽着的手弩又迟迟不能发射。
一个人抠到这种程度,难怪他财迷心窍的为了黑衣人的战马一头撞上兽人大部队。
“大老板,有有人,前面有人是岗哨的巡逻队我们有救了”伙计不知道葛朗特正在经历与众不同的生离死别,拼命逃跑的他在赶着马车越过一座高坡时看到了坡下的洛恩等人。
讨债的被他当成救星,调转方向,他不管不顾的一头冲向了洛恩的队伍。而葛朗特听到伙计的声音也发现了洛恩和他的手下,十几个全幅武装的士兵,怎么也比手无寸铁的强。
眼轱辘一转,他马上有了对策。
“快,加快速度,一会直接从他们身边冲过去千万别停下,也千万不要提醒他们”葛朗特的话惊醒了伙计,是啊,十几个全付武装的士兵的确厉害,但后面的狼骑兵也不是吃素的。
两强相遇,最后的结果,伙计觉的似乎还是兽人的赢面比较大。
“大老板英明”
马屁一拍,得到指点的伙计也明白了葛朗特的打算。他们自己和士兵的性命之间,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又是狠狠的几鞭子,伙计把车赶的四轮飞转,殊不知,在葛朗特的心中,他已经被彻底除名了。
吗的,不是自己的马不知道心疼。要是把马打坏了怎么办,回去一定要他好看,不把马照顾回原来的状态就扣光他的工资
心里咒骂着下手不知轻重的伙计,连逃命都抠门的葛朗特瞬间与洛恩等人擦肩而过。见到貌似长官的洛恩那张还略显稚嫩的面容,吝啬的葛朗台默默替他做了一番祷告,希望他死后不要来找自己的麻烦。
而洛恩也看到了车上的葛朗特,尖嘴猴腮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他已经能够肯定,偷他东西的人,就是这伙车队。
第11章 一败涂地
但对方奇怪的表现让洛恩摸不着头脑,他都没有表面失主的身份。这帮人跑什么
用自己的身体去拦截疾驰的马车这种蠢事洛恩不会干,赶紧指挥手下避开。既然对方要跑他肯定二话不说的准备追击
“弓弩准备,给我他娘的射”本来洛恩是想要射葛朗特拉车的马匹,但话到嘴边立刻又变了调,“卧槽,什么鬼东西快给我射那帮绿皮怪物”
坡顶的狼骑兵救了葛朗特一伙,猛然间遇到没有人样的兽人,洛恩肯定是把第一目标放在了它们身上。说完他慌乱的就射出了手弩上早已装好的弩箭,没有准头的弩矢当然射不中几十米开外的狼骑兵。
甚至洛恩都不知道自己射出去的箭飞向了哪个方位,还好罗伯特他们不是洛恩这样的菜鸟。失去了大部分记忆同样也不都是坏事情,起码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景,他们都不会惊慌。
以洛恩的命令为主,哪怕是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死亡对他们来说并不可怕。恐惧,对他们来讲也很陌生。这样的队伍,人数一上来,谁还能阻挡他
拿着远程武器的士兵面无表情的对准敌人,“嗖嗖嗖”,四支弩矢与三支羽箭稳稳的扎进狼骑兵的队伍。
忽然被弩箭攻击,狼骑兵有序的追击步伐顿时一乱。有多少弩箭射中了敌人,洛恩不清楚。
他只看到大概三只绿皮怪物摔在了地上,根本没有时间细看它们有没有被射死。因为兽人精锐的狼骑兵不会遇到一点小小的意外而停下脚步,以它们的速度,洛恩此刻起步提速也不会有机会逃脱。
猝不及防的遭遇战,从来都是谁猛谁胜。目测对方不比自己一方数量多,洛恩丢掉没时间重新装填的手弩大喊道:“给我上,砍死它们”
怪物和人类之间不会有和平共处的可能,何况洛恩已经射杀了它们几个同伴。而从对方狰狞的表情中,他也不觉得大家能够握手言和。
随着洛恩的命令,罗伯特等人迅速放下弓弩抽出随身的兵器踢马冲向对面的狼骑兵。至于洛恩,对冲这么危险的事情,作为领导的他自然不能亲临一线。马术不如人的洛恩也做不到短时间提速,连罗伯特他们在这么仓促的情况下也只是让战马撒开了四肢。
都没能达到正常的马速,对面的绿皮兽人就扑到了眼前。一个是全速向下,另一方却要迎头而上,狼骑兵在地理上占尽了优势。
而双方的数量,洛恩他们有十五人,兽人在承受了一轮齐射后只有十二只。看起来洛恩他们占了便宜,但这是忽略了双方坐骑的计算方法。
兽人的骑兵可不是相当就当的,天生的种族特性让它们无法骑乘马匹。能够充当它们坐骑的生物也不是很多,在草原上最合适的就是草原巨狼。
但是草原巨狼同样不那么好驯服,你想要骑它一般都要在战斗中单对单赤手空拳的用武力战胜它,不然它宁死也不会让人上它的背。而凶猛的草原巨狼想要靠拳头打败就算是兽人也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做到,这也是兽人一族骑兵稀少的原因之一。
从这里不难看出,狼骑兵的坐骑基本等同与一名兽人战士。而洛恩他们的战马虽然也有强大的作用,可一,他们没带骑枪等长武器。二,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