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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点末日-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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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此,和光同尘心里一酸。
  这个家伙……为什么没有想过带上我们?
  还是说,他是用某种特殊的渠道前往了先遣世界,无法带上我们?
  又或者……他其实已经很努力的告诉过我们要怎么做,但最终发现于事无补。
  不管是怎么样的,和光同尘都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无力感。
  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部下。
  颤抖着拆开信笺,和光同尘叫来了所有人,将那封信的内容读了出来:
  “会长,基于我认为我肯定不会死,所以我觉得这封信,大概率你是看不到的。
  当然,即便你看到了,保不齐哪一天,我还会回来的。但至少,你看到了,说明循环也被打破了。
  我去干一件大事,虽然我还不知道污染源在哪里,但我想着,我的方法应该是可行的。
  不过我留下这封信的目的,主要还是想着……没准儿我真的可能会死。
  假如我死了,希望会长你们以后顺利。
  虽然神死了才会变成规则,我这种小人物死了,大概就是彻底死了。
  但假如有阴间,我会努力庇佑你们的。对了,假如我光荣牺牲,能不能厚着脸皮帮我问天下无二要笔钱给我爸妈?
  俺寻思,我如果真的死了,高低也算是为了拯救世界而死,希望无二不要糊涂,最好借着我死掉这件事,狠狠宣传一下他自己。我爸妈受益,他也当一次好人,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郝韵那边,比较头疼,我一直觉得,在末日将至的时候,搞男女之事是很荒唐的。
  如果我死了,请替我明确拒绝她吧(如果我活着,我大概还是会渣男一样的吊着她,毕竟对这个世界有所帮助)……
  这话大概很欠揍,很欠揍很欠揍。但不管是弥黛尔,还是白灵,还是郝韵……
  老实说,确实有个人的情感,但我更多的,是觉得她们有价值。
  我活着大概是不敢将这些告诉她们的,可我都死了嘛,她们要是恨……那就烧几个缝身,来地狱折磨我好了。
  诶,说得我好像必死一样……真不吉利啊。
  接下来,我会简单说一下我的办法,以及我接触到的一些历史,也许这些东西,会对你们以后有用……”
  信的后半段,是周白榆讲述自己的很多见闻,以及觉得对其他先行者有用的“隐秘”。
  关于缝身,关于白野黄谬魔族周授等等。
  看完这些内容后,醒梦无常点了一支烟,心里非常的不痛快。
  有一种最好的兄弟替自己去死了的压抑感。
  只有乌信,总觉得连“修罗一笑”都杀不死的人,不该这么死去。
  但他也明白……既然连中间人都这么说了,大概,周白榆的确死了。
  ……
  ……
  防守模式第三轮结束后的第五十一天。
  周白榆的父母也好,红颜知己也罢,起初都很痛苦。
  但其实时间总归是能够消磨一切的。
  大家渐渐回归了正常的生活,姜闲雾,周白榆,不会被人遗忘。可也仅仅是不会被遗忘。
  每个人都还有新的人生要面对。
  所有人也都会翻开崭新的一页。
  琳姐酗酒一阵子后,也渐渐清醒过来。
  那个名叫心葵的异化者,似乎表现不错,异化的成功率提高不少。
  心葵是周白榆在无光之国救下的异化者。
  一直以来,心葵都很崇拜周白榆。
  因为琳姐会给周白榆好脸色,对其他异化者就……一言难尽。
  周白榆死后,琳姐颓废了很久。
  虽然中间人会被分割成很多分,但那种心里的颓然,影响了每一个中间人。
  所以几乎所有异化者,都感受到了那阵子,琳姐的醉生梦死。
  他们怎么都想象不到——一个人可以影响琳姐到这种程度。
  即便后来,心葵表现很好,但琳姐已经永远不会再轻易对一个人抱有希望了。
  ……
  ……
  在周白榆死亡后的第七十九日,兽魔魔皇与恐魔魔皇,外加冥魔魔皇,三大魔皇连手,与缝身爆发了一次战斗。
  缝身虽然吞噬了炎魔,但在这场战斗里,依旧被兽魔魔皇重创。
  但这场战斗,也没有明确意义上的胜负可言。
  因为缝身逃了。
  三大魔皇也学聪明了,不给缝身任何吞噬成长的机会,基本不出动魔王级以下的战力。
  可他们也意识到了,缝身是确实难以击杀。
  三人联手,绝对压制,但缝身还是活了下来。
  这说出去,一定会让人耻笑。
  三个魔皇级,留不住一个魔王级。
  当然,其实不久前,在外域,三个魔神级,也被一个魔王级偷袭了老巢。
  说起来,后者似乎更丢人。
  先遣大陆,争端不断,属于缝身白灵的舞台,正在一点一点变大。
  属于魔族的时代,似乎正在一点一点消退。
  而新的先行者们,正在不断成长。
  新时代或许会来临,可这真的意味着,那些曾经惊才绝艳的“旧人”们,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吗?
  ……
  ……
  奇异列车。
  永不停动的奇异列车,永远在旅途的路上。
  梅尔戴着面具,即便连睡觉,她也戴着面具。
  作为旧时代的人,梅尔始终活着。她的故事也从未落幕。
  她还没有进入第五阶,但已然是半步五阶。
  虽然梅尔不是半神,可差异一脉,到了第五阶,就已经有了弑神的可能性。
  所以也正因如此,塞洛斯才会斩杀半神后,要梅尔给出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因为在塞洛斯眼里,梅尔的威胁,不弱于半神。
  只要给这个女人足够多的道具,足够多的时间……她就能制造一堆规则级道具。
  她或许没有那么逆天的轨迹,但却走得比很多天才要更远。
  沉浸在梦乡之中的梅尔,忽然醒了。
  旋涡面具下的双眼,出现了几分玩味……
  “托梦?是和梦魇系有关的能力?”
  梅尔不确定,这到底是是自然的梦,还是自己的梦,被入侵了。
  也就是所谓的托梦。
  但说起来,那个孩子已经死了三个多月了……这个时候,居然才托梦?
  “再给你一次机会好了。”
  梅尔说完这句话,闭上了双眼。
  待到她第二次进入梦境时,她又遇到了那个一头金发,彬彬有礼的男人。
  这一次,梅尔确定,这不是自然的梦。自己的梦,的确被入侵了。
  “我叫马克,请您聆听我的请求,拯救我最好的朋友。我即将成为规则,这会让我拥有一定的话语权,我将利用我的话语权,让我的朋友回到这个世界。”
  “但他需要尸骨……完整的尸骨,他的尸骨被黑炎,只有您才可以集齐营救他的人。”
  梅尔醒了。
  这一次,梅尔确定了,那个孩子体内,有着某个强大的家伙。
  都这么久了,还能入侵自己的梦?
  即将成为规则?也就是说……这是神?
  一个神,在试图帮助那个孩子?
  梅尔有惊讶,但也觉得很有趣。
  她忽然笑出了声。
  她见过太多历史里的天才,这些天才忽然就死去了。
  所以她知道,没有天命之人。
  那个孩子的死亡,不过是又一次印证了这句话。
  但此时,她似乎预见了——
  那个孩子的归来。
  ……
  ……
  万神殿。
  随着姜闲雾的死去,其身上的许多宝贝,也都被万神殿的三大最高掌权者所瓜分。
  其中,最让博克斯眼馋的,是“梦魇与虚无之神”的诸神秘宝,太虚之梦。
  这件有着裂痕的宝贝,让他很好奇,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诸神秘宝,都产生裂痕?
  博克斯虽然对梦魇与虚无两个神胎不感兴趣,但这件来自永夜手中的诸神秘宝,和另一个诸神秘宝永恒笑语不同。
  太虚之梦,哪怕不结契,也能够带来很多帮助。
  “免疫精神入侵,开启虚无状态……”
  这都是神技能。
  博克斯兴奋不已,没想到一个蝼蚁手里,居然有两件诸神秘宝。
  虽然他后面已经查清楚,两诸神秘宝,都和游戏与娱乐之神无关,卡尔兰度也放了出来。
  所谓的献宝,只是那个蝼蚁,为了摧毁封印物的一个幌子。
  当然,他还是佩服那个蝼蚁的。
  这样的封印,不可能有第二次。所以那个蝼蚁,间接也算拯救了全世界。
  “明明拥有虚无化的能力,却没有用这个能力逃脱……虽然也的确逃不掉就是了。宁愿被烧成骨头,也不愿意放弃摧毁封印物,倒也是个人物。”
  博克斯内心其实是有些欣赏那日的“刺客”的。
  所以博克斯,为其制作了特殊的封印。
  他将刺客被焚烧后的尸骨,放在了许多匣子里。
  以这些尸骨为媒介,制作了强大的封印。
  这种封印,能够让他在万神殿,得到更大的力量加持。
  这是“英雄之骨”,是特殊的封印才需要的特殊物品。
  一直以来,博克斯都在寻找这样的物品。
  但担得起英雄二字的人,太稀少了。
  他本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毕竟那么多净行者也被他抽出了骨头,可没有一个,能算得上“英雄骨”。
  这次博克斯也不例外,假如目标无法支撑封印,算不上英雄骨,那么就彻底毁灭这具尸身,或者干脆扔给莱克特好了。
  莱克特,并没有吃到那个人的血肉,因为黑炎将血肉焚烧干净了。
  只剩下这身骨头。
  出于对仪式和封印的需求,博克斯要走了骨头。
  结果没想到……
  这个自称黄谬之人的骨头,竟然真的是稀有无比的英雄骨。
  博克斯都有些好奇,这个人到底做了多少事情,才配得上英雄二字。
  总之,“黄谬”的尸身,似乎再次沾染了黄谬的气运,没有被摧毁,没有被吞食。
  也因此,渺茫的希望没有散去,无尽的黑暗里,终归还有一点火沫子。
  ……
  万神殿。
  博克斯最近总是很多梦。
  梦里,他梦到了一个叫马克的人。
  马克告诉他,希望博克斯能够召唤他,放他出来。
  马克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原本是一个外乡人,来到了一个满是龙夏人的城市打拼。
  他那个时候作恶多端,喜欢挑起争端。
  但最后,被一个家伙收拾了。
  他认识了一个叫永夜的人。永夜告诉他,只有真心悔改,才能够得到自由。
  马克悔改了。
  他对自己的人生来了一次洗涤与忏悔。
  尽管,关押马克的那个人,始终对马克的能力很忌惮,因为马克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强……
  他总觉得,马克的示好,是一种伪装。
  但他并不知道……
  马克真的变了。
  有一天,马克觉得,永夜的存在,和自己的存在,终归是意志不统一。
  “你让我对他好,让我忏悔,我都做到了,但你呢?说到底,你甘心么?你是诸神秘宝,你与他并未结契,你是否有着属于你自己的野心?”
  “我一直很好奇……我能不能将你从王座上,拉下来。毕竟我的朋友,曾经就做到过这件事,将你,从永恒的王座之上,拉下来。”
  马克对永夜发起了战斗,他认为,如果永夜也是绝对效忠自己的伙伴,那么让自己这个绝对在乎伙伴的人,替代永夜,永夜应该不会拒绝。
  最后的结果……
  永夜又一次被打败了,被抄袭与复制之神的至高信徒——马克,拉下了王座。
  这听起来多像是一个反派的崛起之路。
  他甚至干掉了梦境囚笼里,最强的存在。
  但事实上……他竟然真的不是一个反派。
  博克斯感慨于这个梦,而博克斯也逐渐变得喜欢梦游。
  诸神秘宝太虚之梦,其内核已经变了,现在这件太虚之梦,可以改名为“马克之梦”。
  当周白榆之外的人佩戴它时,可就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资格佩戴它。
  马克在梦境之中的崛起,是比任何时代任何天才都还要逆天的一件事。
  因为复制与抄袭,本就是这个世界最无耻也最变态的神胎。
  他包罗万象,最终夺取万象。
  自然的,梦魇与虚无,也被马克所收下。
  只是,说到底,马克也只是一个“梦灵”。
  他打败了永夜,但某种意义来说,他也败给了永夜。
  永夜永久的改变了他,他打败永夜的意义,也就变味了。
  在接下来的数十日里,马克不断通过梦境,影响博克斯。
  他不断与博克斯攀谈,告诉博克斯,自己一旦出来,会对博克斯有多大的帮助。
  一统万神殿?不,我可以给你整个世界。
  在梦境与虚无里,你可以坐在虚空的王座之上,俯瞰世界。
  博克斯无疑是心动的,但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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