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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我是帝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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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大个地方不可能就只有这么几个泉眼吧?看来到时候我还得依这个样子再弄几个来才是啊,最好全都弄成瀑布,到时候再从南极搬两座冰山过来,嘿嘿嘿,最好再弄点南极的企鹅养着。   
    此时的我正飘在那几十座大山的底下,看着头顶飘在空中的山峰,摸着下巴,研究着到底需要多少灵石才好呢?虽然现在咱的灵石多的很,但是也不能浪费不是,节约可是一种美德呀。算计了一会,在我的身前“滴溜溜”地转出了几十块磨盘大小厚有一尺的灵石,挥手将其打入了山的底部,立时,整个护山大阵启动,紫色的紫氤仙气也开始一点点地散发出来了。   
    此时,我布在最外围的聚灵阵也已经开始工作了。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聚集,可是我并不董事会意,这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于是我又开始布置小型的聚灵阵,我开始忘乎所以的布阵,将自己全部的精力全都投入到了阵法当中。   
    两个月后,整个上清太虚天中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聚灵阵,就连最不起眼的角落里都有一个小型的聚灵阵!这回灵气汇聚的速度起码是原来的两倍还多。   
    我又用太古云母作了七根直径十米,高有百米的圆柱。圆柱表面布满了聚灵阵,再加上它原来就有的聚灵作用,这聚集灵气的速度快上了很多。将这太古去母柱按北半七星的星位布成了天罡聚灵阵。   
    这阵法刚一形成,便与满山大大小小的聚灵阵组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型聚灵阵。疯狂的向内拖拽着天地灵气,没错,就是拖拽。以非常霸道的强抢方式来聚集灵气!没多久,上清太虚天的周围百里之内形成了一种灵气真空,过了十多分钟灵气才恢复了平衡。   
    七道肉眼不可见的光线从天空中的北斗七星中射了下来,与那七根圆柱汇集到了一起。当光与圆柱相接的那一刹那,整个上清太虚天中平地起了一阵灵气风暴。这场风暴刚刚停下,便见一道乳白色的光线从地底直射入上清太虚天的地脉当中!   
    在整个阵法的中央——原来的昆仑仙境的主峰发生一场爆炸,炸出了一个近百米宽,三四米深的大坑。而后,从地底涌出了一道泉水,那泉水清可见底,而且散发出来的灵气足以让所有的修真者发狂!这泉水乃是地脉汇集而成,日夜不停地产生。想不到竟然会产生地底灵泉,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看来,这里的灵气将来一定会很浓厚。不对,现在的灵气已经很浓厚了,将来也许这两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了吧?   
    没多少时间,这里的灵气就聚集到了一种近乎变态的程度。整个上清太虚天都散发着一种奇特的青中夹着淡紫色的光芒,青色是灵气,淡紫色就是紫氤仙气!想必将来在这里修练的人都可以成就大罗金仙之身吧,呵呵,如果宣扬出去怕是足以令整个仙界疯狂了吧?不过,就算是他们知道了又怎么样?   
    人都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是我现在不怕,就算是整个仙界来抢又能如何?我现在是神,是亚圣,而且离圣人也只是一步之遥。他们惦记着我的东西的同时,也得看看自己的实力够不够。在仙界很少有那种不要命的人,活得越久的人就越是惜命,他们才不会傻到跟我来硬的呢!   
    但是现在灵气在我的眼里还是少了点,但是这必须是要经过时间一点点地积累地,不急在一时。我满意地看了看整个上清太虚天,这回这聚灵阵还可以。上接星力,下挟地气,再加上紫氤仙气。我想单指这聚灵一项来讲,我这上清太虚天在整个世界里也是一绝了吧,更何况还有那四大凶阵组成的护山大阵?单以防御力来讲,我这上清太虚天便绝对算得上是:固若金汤了。   
    聚灵阵的问题是解决了,接下来要解决的便是上清太虚天的景色的问题了。我要先弄几个大瀑布,要有山有水才叫景色嘛!选了一个平顶的山,在上面布了几十个泉眼。没有多久就见泉水喷涌而出,沿着我设的河道前行。到了悬崖边上之后“哗”地一声落了下去,落到了下边我弄出来的水潭中,发出了“轰轰”地声音。   
    此时,彩虹也升了起来。在灵气的相助之下变得更加的神秘、梦幻。我接边弄出了六道瀑布,壮观二字已不足以形容眼前的景象了。   
    我来到了一块平地,拿出了半斤息壤。将息壤撒到了这个方圆二十五里的飘浮大陆上,只沉土系灵力犹如万马奔腾而来。土地如同开水一般沸腾了起来,片刻之后,息壤已与土地完全融合了,土地重归于平静。   
    我将先天灵株小心亦亦的栽在其中,又将这些天得到的珍贵灵药栽在了其中,并将此处取名为:五行灵园。至于其它的寻堂灵药,还是种在其它的山上吧,正好其它的地方还真就少了些植物,用他们点缀一下。只见各种灵药纷纷出现在我的身边,而后,化为一道道流光,飞到了山上。不一时,便见到山见的灵药纷纷散发出了顏色各异的霞光。   
    看了一下,感觉仍是不太满意,这山上也只是零星的有那么几棵灵药而已,根本就没有什么其它的植物。这可是一大败笔呀,看来我还是得去弄点别的植物过来才是啊。想到这里不再怠慢,马上便动身去收集各种植物的种子,小到一棵草大到一棵树全都在我的收集之列。而且还是分门别类的收集,要不然的话我怎么种啊?   
    几天后我才算收集够了种子,将它们差落有至的撒到了各个山上。又装了一瓶灵泉里的水,拿出一点点息壤,与泉水融合。再从先天灵株上折了一小截树枝,郫到了玉瓶之中的水里。先天灵株只要不伤到根系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死,所以我折一截树枝对它来说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事。但是先天灵株的生命力何其强大,再有息壤相助,对于植物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催化剂。   
    升上空中,拿出了那截先天灵株,嗯,现在应该叫先天灵枝了才对。沾了点玉瓶里的水,向着空中一甩,水滴在空中分成了无数细小的水分子,纷纷撒向了下方。地面上的种子得到了水分子之后,迅速的吸收着水分子中的生命力,然后快速的生长了起来。仅仅几秒钟的时间那些小草就全都长了起来,现在上清太虚天的绝大部分地面都是柔软的小草了。而山上的那些树也全都长了起来,相信用不了一天的时间便可以长成了。   
    现在基本上是完工了,差的就是人工建筑了,这个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只需要弄到原材料我可以利用我的力量做成我想要的一切建筑物。   
    又过了三个月,整个上清太虚天才算是真正的完工。此时,这时不仅仅有植物,还有动物、人工建筑等等。但是这些房屋的存在却使得整个上清太虚天更加的合谐。现在的上清太虚天才算是真正的仙家洞府,房屋、走廊、山川、湖泊、瀑布、亭台、楼阁、冰山无一不备,无一不精。现在这里可谓是仙气缭绕,景色奇美。而且站在远处去看,会发现整个上清太虚天是一个立体布局,覆盖范围达到了数万公里。所有的山峰全都飘在空中,各个飘浮在空中的山峰布置得错落有致,和整个天地完全达到了一种合谐、一种统一。想来,就算是在仙界也没有这种大气规模的洞府!   
第一卷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作品”,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闪身,出了上清太虚天。放出心火,将整个上清太虚天给包了起来。空中烯起了透明的火焰,从远处看,如同空气起了波动一般。一阵阵透明的波纹荡了开来,仿佛一朵朵美丽的花剁。   
    但是,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这火焰自然也不例外。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也禁不住我的心火焚烧。天底下透明的火焰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一个月之后,终于将上清太虚天给炼完了。一伸手,上清太虚天以几何基数缩小,最后变成了我手上飘着的一片青朦朦的光芒,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终于忙完啦!这可真是个大工程啊,前前后后一共用了一年的时间。   
    心情大好之下,踏着云彩回到了因诺塔。别问我为什么还要驾云,我喜欢呗,感觉驾云非常有“派头”,虽然我现在完全可以凌空而行不必再驾云了。   
    刚刚回到因诺塔便看见城外在打仗,我晕,龙游浅滩被虾戏啊。想不到一年没有回来,刚回来就遇见这种事。这周围的几股小势力连合在一起攻打起了因诺塔城了,在空中看了一会,心想:难道没有了我他们就没了杀气不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得让他们学会自立才行,不能什么事都得我带有头啊。   
    瞬移到了城里,直接找到了斯特诺和莉莉丝。看到我回来了,除了堂本之外都是面露喜欢,说:“主人,你回来了。”   
    我“嗯”了一声,看着城外的战场说道:“我走这一年里城里怎么样?”   
    帕达西躬着身子,说:“主人不在的这一年里一切安好,只不过近几天这几个势力开始蠢蠢欲动了。今天这场仗是这一个月里的第三场了。”   
    我说:“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主动出击吗?”   
    斯特诺说:“当然想过,而且我们也正在实施。”   
    我说:“哦?说说看。”   
    “好的,主人。现在在周边所有的势力中都有菲林安排进去的人,负责帮我们收集情报。他们所有的行动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最近几次的攻击无论是行动路线还是兵力都提前被我们知道了。而经过我和莉莉丝商量决定先不一下子解决他们,如果是那样的话的确是可以肃清周边势力,但是也会威慑更外围的势力。”   
    我已经明白了他们的想法,暗暗点头,心里想:这帮家伙可真是阴险啊,不过,嘿嘿嘿,我喜欢呐。   
    只听斯特诺继续说:“但是,若是我们对付这几个势力不太容易的话那其他的势力一定会动手的。毕竟,没有人会弃眼前的巨大利益于不顾。更何况,在这几场战争之后我们会“元气大伤”,更是不足为虑。到时候,这些势力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瓜分因诺塔城,我们的人可以从中挑拨一番,先让他们自己斗上一斗,我们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得到他们的一切。”   
    当斯特诺说完之后,我“哈哈哈”一阵狂笑,笑罢,说道:“好,好,好!有时候不是只有力量够了,还要有足够的智谋,或者说是阴谋也无所谓。这次你们考虑的非常好,虽然我们有实力将他们完全消灭掉,但是这种硬碰硬的方法是伤敌一万自损八千,不到万不得已是要不得地。虽然玩弄阴谋没有硬碰硬来爽快,但是这样却可以将我们的损失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嗯,不错不错。”   
    听到我这么说,斯特诺比得了我的赏赐还要高兴,说:“谢主人夸奖!”   
    莉莉丝更是高兴得整个人都粘在了我的身上,在我的脸上“波”地来了一口。我看了一看,少了一样非常重要的兵种啊。在冷兵器时代,弓箭的位置是不可替代的。虽然,现在在西方弓箭虽然也有,但是实在是不成气侯。看来,我得打造一弓箭部队了,到时候万箭齐发的场景一定相当的壮观了,看看到时候谁能挡得住!   
    嗯,不止是弓箭兵,还有骑兵之类的也必须得有了。现在周边都只是小势力还没有能力养这种要花大钱的兵种,但是以后要面对的可不止是这几个小势力,那些大势力可都是几万人、十几万人啊。我们现在真正的兵力还不到一万呢,就算是我们的人都是高手可也经不起他们弓箭的齐射不是。   
    难不成将来跟他们打仗的时候还要我动用家族里边的血族?我看这事不成,要是我真的大肆地动用血族对付普通人的话对黑暗协会可是有很大的影响啊。工匠,如果我们真的要有大动作的话,工匠可能不够啊。就算是现在这点人,我们的生产力都要跟不上了,更别提以后的大战场了,看来这事得尽快去办了啊。   
    我对斯特诺说:“嗯,这个办法是你想出来的,所以这个事由你来负责吧。”   
    听说我让他负责这附近的几个小势力,让斯特诺更是高兴,在他的心中这是我对他的信任和重视的表现。   
    斯特诺:“是主人,我绝对不会让人失望的!”   
    我转过头来对帕达西说:“这几天你也别只顾着打仗,我们以后还有更大的战役要打。按你们现在的人数来讲可不够啊,这样吧,你把那些奴隶也组织一下,编成几个大队,队长由我们的人来担当。让他们也上战场去吧,反正他们原来不也是在战场上被我们抓来的吗。如果有人想要逃跑或者是要背叛的话,你就给我好好折磨折磨他,杀鸡儆猴,看看到时候他们谁还敢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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