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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二人坐在石桌南北,饮着茶水。
旁边倚着满是荷花的水池,池中游荡着五颜六色的鱼儿,甚是好看。
“子名,你要和姐说什么事”阿寻开口。
她十分疑惑,因为虽是亲姐弟,可周子名平时和她一点不亲,很少找她说什么事。
其实这件事和张宁并无关系。
张宁的副本任务是混元大祭。
但他和阿寻算是共患过难,在包子铺受过阿寻的照顾,不忍心看着阿寻跳入火坑,便想管管闲事,能把阿寻拉出来最好,救不了也无损失。
“姐,今天爹和我说起了你的婚事。”张宁开门见山。
阿寻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像是被猛地戳中了心底的痛点,她张了张嘴唇,却一个字说不出口。
“爹说,你和知府大人公子的婚事仍旧作数,十天后就让你们成亲。”
阿寻紧紧捏着茶杯,茶水晃晃悠悠,如同她心底的波澜,良久后只吐出三个字:“知道了”
张宁没想到,阿寻的反应如此平淡,没有震惊,没有伤心,更没有抱怨和委屈。
“姐,你真要嫁过去”
阿寻点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又怎能违背爹的意思呢,再说,一年前我就该嫁人了。”
说着,阿寻欣慰地笑了笑,以奇怪的目光看着张宁,“子名,你变了,居然知道为姐姐着想,以前你可从不会和姐说这些话,姐知足。”
张宁不自然地摸了摸下巴。
若是真正的周子名,肯定巴不得阿寻赶紧嫁人,哪会体量阿寻的苦处。
“子名,你不用为姐担心,”阿寻笑道,“姐要嫁的又不是穷苦人家,而是知府大人的公子啊,嫁过去肯定是一辈子享福的命,多少女子求都求不来呢。”
“但愿如此”
既然阿寻都这么说了,张宁也不好再多言,他本就是一个“外人”。
“对了姐,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张宁喝了口茶,清清嗓子,终于说到正题。
“说”阿寻抬起头,红色的夕阳照在她的脸上,一半红通通,一半白如雪,像是一幅精美的画卷。
“我想知道,有关混元大祭的事情。”张宁凑近一些,认真道。
阿寻咬了下嘴唇,神色间有些不可思议,“子名,你从小便不爱读书,老被人说你不学无术,姐还袒护你呢,没想到你还真是”
张宁挠了挠头,“姐姐别笑话我,我是认真的。”
“好吧,姐就让你长长见识,”阿寻轻轻一笑,也认真起来,“子名,你可听闻过千年前的魔气复苏”
张宁眉头一展,“现在的人间,不正是在魔气复苏么”
阿寻点头,“你还不笨,人间的确已经开始魔气复苏,致使怪物横行,但这其实是第二次魔气复苏。”
“第一次魔气复苏发生在千年之前,那时可比现在厉害多了,强大的魔物和怪物遍布人间,四处屠杀,以至人类死伤无数,差点被魔道灭绝。”
“书上记载,第一次魔气复苏时诞生了一种最厉害的怪物,称为天魔,天魔所到之处皆化为魔界,吞噬万物,往往能轻易屠灭一城,致使生灵涂炭,死在天魔手中的人类不计其数”
第115章 仙人街
原来,这个世界早有魔气复苏的历史。
千年前第一次魔气复苏,诞生了无数的魔道怪物,给人间带来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阴间也好,阳间也罢,皆未能幸免。
其中尤以“天魔”最为霸道恐怖。
天魔的数量并不多,史书记载人间只有十个天魔,但每个天魔都拥有毁天灭地般的力量,非人力所能抗拒。
不止是人类,人间的万物包括妖,鬼,精怪等等,都受到天魔的屠灭。
当时,人间最强的是“仙”。
阳间有人仙,有妖仙,阴间亦有鬼仙。
于是,人间阴阳两界,万物各族纷纷联手,在“仙”的统领下反抗天魔,镇压魔气复苏,展开了一场持续数十年的战争。
这场战争堪称惨烈,各族的强者牺牲无数。
甚至包括“仙”。
阴阳两界共有七位真正的“仙”,他们拥有通天彻地的法力,震古烁今的修为,但是为了镇压天魔,七仙竭尽全力与之一战,不幸全部牺牲。
最终天魔全部被封印,魔气复苏结束,人间恢复太平,但从此以后的千年,就进入了“绝仙”时代,再无修行者能修炼成仙。
仙,成了史书上的一个传说。
原因很简单,魔气复苏,灵气必然削弱,当天地间的灵气弱到一定程度后,成仙再无可能,仙路已断
如今,第二次魔气复苏来临,人间再次面临大劫。
和千年前不同的是,这次魔气复苏再也没有“仙”来拯救人间。
只是魔气复苏刚刚开始,大部分的凡人还意识不到危机罢了。
“千年前,第一次魔气复苏时,我们江州城遭受到天魔梦魇的攻击,无数人惨死魔掌,”阿寻显然读过不少史书,将这段故事娓娓道来,“梦魇是一个极为恐怖的天魔,书中记载它拥有吸取梦境的能力,可在睡梦中杀死所有人。”
“眼看江州城要被梦魇屠灭,关键时刻来了一位大仙,便是混元仙,”阿寻终于说到了重点,“混元仙与梦魇大战十日,几乎耗尽所有仙力才将梦魇封印,解救了江州城。”
“从此,江州城便将六月初十,也就是混元仙封印梦魇的这天定为混元节。”
“每隔十年,混元节这天全城会举行一场大祭来纪念混元仙,这便是混元大祭了。”
原来如此。
张宁终于明白。
所谓混元大祭,其实是一场古老的祭祀传统,每十年举行一次,今年恰巧又到了举行混元大祭的时候。
周家买来的那些妖怪,就是为了祭祀所用。
别人祭祀都用普通的猪牛羊,而周府却用妖怪,自然显得非同一般,压人一头。
“我的副本任务,和混元大祭有什么关联,难道混元大祭还有隐秘”
张宁想不通。
他也没有问。
因为问了也白问,阿寻所知道的都是史书记载而已,至于混元大祭背后的秘密,只能靠张宁自己发掘。
看来这次副本任务又要费些脑筋了,张宁暗暗发愁。
他最讨厌的任务就是这种。
又麻烦,又要动脑子。
上一个包子铺的副本虽然命悬一线,十分危险,但却是张宁喜欢的类型,因为基本不用费太多脑筋。
“算了,慢慢来吧,离混元大祭还有半个月,我应该有足够时间收集更多的信息。”
张宁想。
他和阿寻又聊了点别的事情,天色渐黑之后,才分别离开。
第二日。
张宁照常去衙门办差。
到衙门之后,张宁看了看昨天遗留的呈卷,等闲下来便出了衙门。
“大人,您要去哪里,我们送您”
轿夫说道。
张宁倒懒得走路,道:“行,去仙人街,本大人要亲自巡查一下。”
“是,大人”
轿夫没多问,赶紧压轿,抬轿,嘎吱嘎吱地向仙人街跑去。
仙人街之所以叫仙人街,也是因混元仙而得名,因为千年前混元仙就是在此处封印了梦魇,留下千古美名。
下了轿,张宁独自沿着繁华的仙人街闲逛。
仙人街的确十分繁华热闹,从南到北长约二里,街道两旁坐落着一座座的房屋店铺,没有丁点空隙。
这条街虽算不上寸土寸金,也差不了多少。
江州城有名的铺子基本都在仙人街开了分店,尤其到每年的混元节这天,仙人街更是无与伦比的热闹繁华,半个城的百姓都会来到此地祭拜混元仙,这一天几乎能把半年的生意都做出来。
混元仙的名头太响了。
尽管已过了千年时间,混元仙的威望丝毫未减,反倒越来越盛,甚至外地人来到江州城,也要特意来祭拜一下。
毕竟混元仙不止拯救了江州城,而是拯救了人间。
张宁背着手,一边走一边张望。
大白天的,仙人街上已经摆满了摊位,卖吃的卖穿的卖玩的,卖男人用的兵器,卖女人用的胭脂,应有尽有。
小贩子们的吆喝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像是在打仗一般,一个比一个响亮。
若到了晚上,仙人街会更加热闹。
整条街的花灯,像是星河一般亮起,煞是壮观。
走着走着,张宁来到仙人街的中间。
眼前霍然出现了一个巨物,如大坝一般,将整条街断成两截。
这巨物,其实是一尊石像。
石像有三丈之高,雕刻的乃是一身穿长袍,飘飘如云的男子。
男子手中持一柄龙形长剑,剑尖点在地面,像是有一只真龙冲下,气势骇人。
他的双眸闪耀着晶亮的光芒,估计是镶嵌了两颗巨大宝石。
石像栩栩如生,乃千年前的顶级工匠所造,雕刻的正是“混元仙”。
传说,这座石像存有混元仙的一丝仙气,能辟邪驱魔,令魔物不敢近,更可保佑江州城风调雨顺,百姓安康。
故而,还未到混元节,每日前来参拜混元仙石像的人就络绎不绝,挤得人山人海。
还别说,这座石像的确不凡,张宁靠近后竟生出畏惧忌惮之感,他本是鬼魂,附了周子名的身,此时盯着石像便感觉头晕目眩,甚至难以压制周子名的魂魄。
张宁急忙转身,远离石像,坐着轿子返回衙门。
第116章 歪嘴男
今日是个大集。
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娘子,你看这件黄色的裙子如何”
陈清风在衣摊上挑了半天,终于看中一件,摸了摸手感不错,外观也很漂亮。
郑莲儿笑了笑,“相公眼光不错,我很喜欢。”
“嘿嘿,那就它了”陈清风毫不犹豫地解开囊袋,开始掏银子。
“相公,你已经给我买了三件衣服,再好看也不能买了呀,”郑莲儿摇了摇陈清风的胳膊,“我真穿不了这么多。”
“那就慢慢穿嘛,我喜欢给娘子买衣服,要了”
陈清风付了钱,将那件黄裙子拿在手中,任凭郑莲儿嗔怪,他脸上都是笑嘻嘻的。
不得不说,江州城比凉县那个小地方繁华多了,单单这一条街上卖的东西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抵得上凉县所有集市。
二人颇有些乡巴佬进城的感觉,见到什么都觉得稀奇。
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他们一早从客栈出来,逛了半日也不觉得累,反倒兴致越来越高。
“卖棉喽,上好的棉”
陈清风和郑莲儿被吆喝声吸引,走了过去。
这是个卖棉花的摊位。
摊上摆着一个个的竹筐,里面满是白花花的棉。
陈清风摸了一把,棉软绵绵的十分舒适,喜道:“娘子,这棉真软,在凉县根本买不到啊”
郑莲儿也摸了摸,连连点头。
“你身体里的稻草太硬了,若是换成这种棉,娘子肯定更舒服。”陈清风激动道。
他考虑得倒是周到。
郑莲儿体内现在填塞的都是稻草,不仅不舒服,外形也弄得不好看。
如果能换成这种精制棉,肯定更佳。
“买了买了”
陈清风一问价格,此棉果然不便宜,但为了让郑莲儿舒服些,再贵也得买。
他立即掏银子买下一筐棉花。
打算回客栈后,就将郑莲儿体内的稻草换掉。
“好臭啊”
“不对,又臭又香”
陈清风的鼻子很灵,忽然闻道一股奇怪的味道飘来。
向对街一看,却是有个臭豆腐摊。
“哈哈,我最爱吃臭豆腐了”
陈清风顿时眼睛放光,他这人有个特殊嗜好,就是喜欢吃臭豆腐,闻到这股味道自然受不了,屁颠屁颠跑过去。
“哼”郑莲儿一脸无奈,只得跟上。
臭豆腐摊的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笑呵呵道:“小伙子,要不要来一斤啊,祖传秘制的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
陈清风兴奋地搓了搓手掌,“来一斤来一斤”
“好咧”
老头立即开盖,熟练地用木铲子铲了起来,铲起一块后放秤一称,不多不少正好一斤。
陈清风刚要掏钱,忽然感觉肩膀一痛,像被一只铁钳子夹住。
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个神色不善的男子。
男子二三十岁,身上穿金戴银,气势嚣张
你被我附身了 分节阅读 60
,一看就是个富人,单单他腰间的那块翠绿珍玉就价值连城。
但他的相貌却十分丑陋,粗眉小眼,鼻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