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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我神之名-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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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克恩的宅邸里,遍体鳞伤的阿里桑被带到了巴克恩面前。
  看到巴克恩的一刻,阿里桑跪在了地上,放声痛哭。
  “主教大人,我辜负了您。”
  “别这么说,孩子,你受苦了,”巴克恩把阿立桑扶了起来,轻声道,“先在我这里休息些日子,等痊愈之后,再去花绒城上任。”
  阿立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没想到巴克恩还想让他去当执事。
  “大人,我想我没有资格……”
  “别说这种傻话,你已经尽力了,而我从来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
  巴克恩扶着阿立桑坐下,问道:“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你已经割断了克雷奇·蒙奇克的脖子,为什么他还能活下来?”
  阿立桑的神情有些激动:“大人,也不许您不相信,我不仅割断了他的脖子,还差一点砍下了他的脑袋,可他的身体,身体……”
  阿立桑突然噎住了,胃里的酸水层层上涌,卡住了喉咙,整个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
  这是曼达研发的最新符咒,他在阿立桑身上留下了一个信使,这个信使不仅能向曼达报告阿立桑的位置,还能阻止阿立桑说出不该说的话。
  抽搐了好一会,阿立桑平静了下来,当巴克恩再问到类似的问题,阿立桑再度陷入了抽搐。
  巴克恩放弃了,他从阿立桑身上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小坐片刻,巴克恩命人带阿立桑回房休息,阿立桑起身向巴克恩道谢,刚刚走到门口,忽然闻到了一股强烈的神罚武士气息。
  在他的背后,巴克恩脱下了长袍,脱下了长袍之下的锁甲。
  这气味是从巴克恩身上发出来的,可所有人都说巴克恩不是神罚武士,难道说……
  阿立桑还在思考气味的来由,忽听巴克恩沉声道:“流炎。”
  话音落地,一束火焰从阿立桑的脚踝烧到了头顶。
  扶着他的修士赶紧躲在了一旁,麻木的看着眼前的一切,阿立桑来不及发出一声哀嚎,转眼化成了一坨灰烬。
  巴克恩重新穿上锁甲,拿起了酒杯。
  距离他的宅邸不远处,曼达挑开了马车的帘子,问道:“这是谁的宅院?可真是气派。”
  楚伊特道:“这是巴克恩主教的宅邸。”
  “巴克恩主教,难怪。”曼达一笑,就在刚才,信使送来了最后的消息:阿立桑死了。


第246章 王都的生意
  王都很大,好在这个时代的生活节奏很慢,再加上神罚者也有所收敛,让曼达有机会在王都里闲逛了几天。
  和后世的城市相似,在王都,不同阶层的人之间有着各自的界线,只是界线比后世更加明显。
  王宫是王都的正中央,以此为基准点,城南居住着贵族,这里的特点是建筑豪华而稀疏,多为贵族的宅邸,规则分明,爵位和官职决定着彼此的地位和话语权。
  从宅院的面积到用度的规格,无处不带有规则的痕迹,举个简单的例子,曼达的官邸和财务大臣的官邸离得很近,如果曼达想在自己的宅院里建一座楼房,如果这座楼房的高度超过了财务大臣的主宅,那就是对财务大臣的公然挑衅。
  不只是住宅,还包括日常的琐屑,马车不能比财务大臣的更大,侍从不能更多,衣料不能更名贵,甚至吃的都不能更好。
  妻子大家都一个,曼达情况特殊,这一点上,财务大臣可以不计较。可财务大臣在外面有四个情人,如果曼达找了五个,也是对财务大臣不尊重。
  城东是富商的聚集地,这里的规则就要简单的多,虽然财力上各不相同,可大部分商人终究还是平民,在身份上没有严格的等级划分,他们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过着相对个性的生活,宽松的规则也让这里成为了王都最繁华的地方。
  城北生活着的大量的平民,这里最大的特点是拥挤,很多道路甚至无法让马车通过。城北的地势很低,整个王都的污水和排泄物汇集于此,像小河一样沿着道路两旁流淌。曼达在城北转了两天,感觉那股窒息的味道随时能让人中毒。好在上苍还算公平,王都的北风非常频繁,每到春秋两季,整个王都都能分享到城北独有的芬芳。
  城北的规则是没有规则,律法是这里唯一的底线,而且绝非不可逾越。之前在城南发现了四具无头尸,给赫拉姆甚至龙格森将军都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但如果在城北发现了几具尸体,这里的治安官唯一需要关心的是这些尸体什么时候能被清理走。他担心尸体会引发疫病,至于凶手是谁,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最后是城西,曼达没敢在这里过多停留,因为这里是神罚者的地盘。
  这里有大大小小七座教堂,其中以大主教的大教堂最为耀眼,大教堂代表着神罚教会在罗姆路国最高权力,也是曼达在王都面临的最大威胁。
  弄清楚了王都的构造,曼达接下来要搞事情了。
  并不是曼达热衷于搞事情,而是有些事情不搞不行,他要不搞别人,别人就会搞他。
  他杀了哈米斯,手下有两百多扒手,一百多打手,再加上一百多姑娘无事可做,如果放任不理,在没有人约束的情况下,天晓得他们会闹出多少乱子。至于劝他们从良之类的事情,曼达是不会去做的,他没那么善良,也没那么愚蠢,如果浪子真有那么容易回头,这世界可就太美好了。
  除了这群闲散恶徒,还有一群人更不好对付,哈米斯死后,很多贵族的财路断了,哪怕是最底层的官员,每年也要损失几百个金币,这不是个小数目,他们肯定要报复,除非曼达继续给他们送钱,否则曼达必然要挨搞。
  曼达会给他们送钱吗?这实在太难了,曼达从没想过这种事。
  对待恶徒的办法,是给他们找事做,对待贵族的方法,是给他们找更多的事做,让他们承受更大的损失,从而珍惜眼前的一切。
  王都的物价很高,生活开销很大,贵族们的封地很远,单靠微薄的薪水肯定不够。贵族们都有自己生财的方式,利用职务收受财物是其中一种,还有另一种方法是经营生意。
  在城南经营生意太容易暴露,同僚之间在生意场上见面,难免会有那么一点尴尬,所以贵族们的生意都集中在城东。
  通过几天的观察,曼达选定了目标,一个是城东的黄昏酒馆,这座酒馆大的离谱,满座时能容纳三百多个客人,还有七十多个用于留宿的房间,据说这是外务大臣杰弗里的生意,当然,明面上的经营者并不是他。
  这座酒馆除了大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无法描述的经营状况。据龙格森将军的老管家所说,这座酒馆一直经营不善,以至于连续三年交不出税金。
  曼达为此特地来考察了一下,结果那天客人爆满,从黄昏到深夜,他一直没能等到位子。据说无论四季,这里的客人夜夜爆满,连新年夜都不例外。这就奇怪了,为什么老管家说这座酒馆经营不善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酒馆很赚钱,只是不交税而已,税金是交给国王的,而国王也不会来酒馆这种地方,既然国王不追究,别人也不会提起。
  第二个目标是征服者城堡,这不是某位贵族的城堡,没有贵族有资格在王都里修建城堡。这是王都最有名的风月之所,据说来这里的男人都能找到征战天下名扬四海的豪情,因此把这里称为征服者城堡。
  这座城堡是大监察官奥修斯的生意,大监察官,负责监察所有官员的行为,地位仅次于政务大臣和大将军,对付这样的高级官员,曼达有点紧张,但还真觉得刺激。
  选定了目标,还得有详细的作战计划,光靠那群乌合之众一拥而上肯定不行。
  像这种大生意,肯定会有看场子的狠人,曼达在征服者城堡就遇到过两个看场子的古神信徒,好在他们阶层不高,一个一阶,一个二阶。这也很好理解,高阶层的信徒不屑于做这种工作,而且在这种鱼龙混杂之地,他们也很容易引来神罚者的关注。
  曼达让毕格达选了五十个有胆量、身手好、脑子灵的盗贼,二十个负责黄昏酒馆,三十个人负责征服者城堡,人数不需要太多,重要的是他们得学会执行战术。
  曼达让狮子女和布鲁托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训练,不需要他们把盗贼练成士兵,只需要他们学会一件事情,对命令的绝对服从。
  而曼达自己也有一些事情要做,因为杀了哈米斯,让他在城南很不受待见,所以他得多交几个朋友,城东的治安官斯坦顿成了他第一个目标。


第247章 征服者城堡
  时近初夏,天气渐渐炎热了起来,曼达花高价让毕格达弄来了一些硝石,制成了冰,做了两罐冰镇葡萄酒,带到了城东治安官斯坦顿的家里。
  斯坦顿是个正直的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曼达也是很正直的人,本着惺惺相惜的态度,两人在几天前成为了朋友。
  斯坦顿对曼达很是钦佩,因为曼达杀了哈米斯。
  “那就恶徒早就该死,我真不明白,王都的贵族们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败类在眼皮底下行凶作恶,这种人如果出现在城东,我不仅要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还要用最残酷的刑罚让他学会忏悔。”
  看着斯坦顿嫉恶如仇的神情,曼达想起了毕格达的一番描述。
  在城东,也有类似的匪帮,他们的首领每个月要把三成的收入缴纳给治安官。按照斯坦顿的标准,哈米斯的确该死,因为他对治安官不够尊重。
  和正直有关的事迹,永远是两个人的共同话题,每次见面,斯坦顿总要把他从小到大的义举一条一条向曼达描述一遍,先是他七岁的时候严惩了一个试图侵犯侍女的恶仆,接着是他在十三那年痛殴了一个欺侮平民的贵族。
  “你肯定想象不到当时的场景,那个人和我一样,也是子爵的儿子,他打伤了一个农夫,侮辱了农夫的妻子,还要烧掉农夫的房子,我让他立刻住手,他还冲我吐了口水,对于这样的恶徒我绝不会手软,我打断了他一条手臂,并且警告他,永远不准靠近这位农夫的房子,永远都不能!”
  每当说到这里,斯坦顿总要狠狠捶一下桌子,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了好几条。
  曼达也有些激动,脸颊涨得通红:“斯坦顿大人,我比你年轻一些,如果你不嫌弃,能让我叫你一声大哥吗?我实在太敬重你了!”
  斯坦顿抹抹嘴道:“你这是什么话,我本来就把你当兄弟,你是我一辈子的好兄弟!”
  “像我们这样有血性的人,应该带领士兵到战场上杀敌立功,而不是在这里惩治一群流痞无赖,这是虚度年华!”曼达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斯坦顿的父亲是一位名将,靠着战功拿到的爵位,每当斯坦顿喝醉的时候,总会幻想着将来有一天能像他父亲那样上阵杀敌。
  “老弟,你是幸运的,”斯坦顿长叹一声,“你剿灭过山匪,我听说过你的事迹,可惜我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了。”
  “机会总会有的,真正的男儿就该去征服,我至今仍忘不了那种滋味,征服七星山的滋味,幸好王都里还有一个地方,能让我回味起那种感觉。”
  斯坦顿眯起了眼睛,笑道:“你说的是征服者城堡?那的确是个好地方。”
  曼达点点头道:“不知大哥有没有兴致,弟弟想和你一起去喝杯酒。”
  斯坦顿摇摇头道:“那种地方,我是不喜欢去的。”
  曼达一皱眉,计划进行的不顺利,他正想着是否要改变计划,忽见斯坦顿打了个酒嗝,微笑道:“但既然你喜欢,我就陪你去一趟吧,那里姑娘良莠不齐,我担心你受骗。”
  两人相视而笑,曼达心里暗自骂了一句:不就是让我请客吗?这点事还说的这么委婉。
  到了征服者城堡,城堡的主人米拉达像条哈巴狗一样冲了出来。
  “大人,您多久没来了!”她笑得如此甜美,恨不得挂在斯坦顿身上,“先上楼,让姑娘们为您跳支舞吧。”
  这里不是那不入流的地方,客人来到这里,会一边享受美食美酒,一边欣赏歌姬和舞娘的表演,等兴致来了,再到房间里单独交流。
  曼达拿出了一个金币交给了米拉达,米拉达把两人带上了二楼。为了探明底细,曼达也曾来过几次,因为一直隐瞒身份,米拉达对他没什么印象,只把他当做了斯坦顿的朋友。
  喝着葡萄酒,看着表演,每过两三曲,会有舞娘到客人身边起舞,这是在索要赏钱。铜币是拿不出手的,一出手就得三五个银币,按照曼达的印象,每次来到这里,至少要花掉两个金币,这里每天要接待上百个客人,由此可见,这趟生意的收获肯定不小。
  米拉达一直陪在斯坦顿身边,看来两个人的关系非比寻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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