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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帮众平息枣林村的那帮村痞们。还有,石林千,你和暗堂的兄弟们负责发布江湖征集令,那行零七八碎的小团体要是有哪个小行会在三天之内不归降的,你就协同钉子灭掉那些不服的行会。大家都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几个被分配到任务的异口同声到。
“好!那现在就分头行动,我要在三天之内,统一L市**!”
正文【100】收服洪帮
三天之内统一L市,任何人听起来都简直是痴人说梦,但是张川树手底下的小弟们确实深信不疑。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老大的实力,也相信自己的能力!狂刀会统一L市**不是一朝一夕的,但是以现在的实力来看,他们已经具备了L市**老大的一切条件。
三天,三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三天可以收拾掉洪帮。但是李鹤飞和钱锦翔去攻占洪帮总部的时候并没有大张旗鼓的跟对方对砍,而是先联系了洪帮当时的临时老大——庞林辉。
庞林辉一直是洪帮仁义堂的堂主,这个仁义堂一直以来都是以搜集信息为主,跟狂刀会的暗堂是一个性质。在跟狂刀会的火拼中,仁义堂并没有出动多少人,甚至身位仁义堂老大的庞林辉根本就没有参加这次火拼行动。
火拼结束后洪帮去的人基本上全军覆没,死死的、伤的伤、跑路的跑路,就连两个老大都死在了战场上。整个洪帮的堂主级人物也就剩下一个庞林辉了。所以,这小子也就被顺理成章的推向了老大的位置,其真正实力如何,谁也不知道。
曾经吃叱咤L市的洪帮,如今也没落成了一个仅仅剩下五百来个残兵败将的小行会,就连自己的场子基本上都没有足够的人收去看了。
也正因为如此,就在短短的一天里,李鹤飞和钱锦翔两个人并分两路,先后收服了洪帮旗下的场子共十三家,闪电搬的速度让洪帮的人防不胜防。在收服的这十三家场子里基本上没有一家场子敢出人反抗的,见到狂刀会二百来号人手持开山大刀虎视眈眈的围着场子,任何人都会被吓破了胆子。投降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当天下午,钱锦翔接到庞林辉的电话。
“你是钱锦翔吗?”
“我就是!”
“我是庞林辉,想跟你谈判!”
“我等你这电话等了好久了,好,你说个地点,我们谈谈。”
谈判地点定在“荣山饭店”,荣山饭店也是洪帮的总部。前去谈判的仅有钱锦翔一个人,李鹤飞包括一起跟来的五百多号小弟都已在不远处的“腾红酒吧”里待命。腾红酒吧离荣山饭店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在昨天还是洪帮的场子,而现在已经归狂刀会了。这里,也是李鹤飞和钱锦翔事先约好会和的地方。两个人都很守信用,在下午五点之前,各攻下了六个场子之后,一起在腾红酒吧前会合了。
在五百多人虎视眈眈的注视下,腾红酒吧二十多个看场子的小弟,束手就擒,没有丝毫的反抗,即便他们的总部就在一百多米之外的地方,甚至是有个跑的快的,穿过一条街就能联系到老大,但是,钱锦翔和李鹤飞没给任何人通风报信的机会,闪电的速度收服了腾红酒吧。也就在腾红酒吧被收服不到二十分钟的时候,钱锦翔接到了庞林辉的谈判电话。
荣山饭店属于四星级的酒店,住宿餐饮为一体,色情服务也是主要经济收入之一。但是由于“红楼度假村”和十字盟所管辖的“第二大道情色一条街”几乎占据了L市整个情色市场,所以荣山饭店的情色生意一直处于一个低迷的状态。
进酒吧大厅时,钱锦翔看到周围很多穿着黑色西服的人,一个个身材魁梧,有点打手的架势。虽然已经接近吃晚饭的饭店钟点了,但是饭店里却没什么人,只有很多穿着黑西装的壮汉,甚至连服务员都没有。
进了雅间,屋子很宽敞。透过窗子可以看到夕阳。环境给人很美妙的感觉,可是屋里的人却让钱锦翔一阵别扭。
正中间坐着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身后是十多个身着黑色西服的壮汉。虽然都用墨镜把眼睛当上了,但是看上去都是虎视眈眈的样子。
“来者可是钱锦翔?”庞林辉一嘴陈旧的语调说道。
“我就是钱锦翔。”
“请坐,别光站着,你是来谈判的使者。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你不用担心我们会对你下毒手。”
“我从来没担心过你们敢对我怎么样!”说着,钱锦翔坦然坐下。
“你什么意思?不相信我们的实力?”'叶子悠悠中文。。'
“你们的实力显而易见,估计这个屋里的十多个人就是你们的最强阵容了吧。”钱锦翔讽刺道。
“你***想死是吗!我们洪帮实力打得很,还轮不到你这个毛头小子嘲笑!”
“是吗?我一个电话就能把你们这个实力大的很得行会灭掉你信不信。”钱锦翔说这话的时候把手机已经掏出来摆在了桌子上。
庞林辉一下子傻眼了,大气也不敢出一声,身后的十几个穿着西装的小弟也是满脸冒汗。
“哈哈,大夏天的还穿这么厚,快把西装脱了吧。哈哈……”钱锦翔肆无忌惮的嘲笑着。
“小子,我找你来是和你谈判的,我要你立刻把你们侵占的场子归还给我!”
“我也是来谈判的,我要你们在十分钟之内投降,不然你们全都要死!我们老大已经发话了,又不服的,格杀勿论!”
“投降,那不可能!”
“不可能……”钱锦翔“能”字还没说完,突然站起身,抄起桌上的一个酒瓶子朝庞林辉头上砸去。
呯,酒瓶子碎了,庞林辉的脑袋也开花了。身后的十几个西服大汉见到老大被打了,刚要向上冲,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并且连死一个比一个难看,都跟死了娘似的。
西服大汉虽然体型彪悍,但是他们也是人,是人就会怕枪子。此刻,钱锦翔正举着李鹤飞给他的手枪指着站在最前面的大汉。然后低下头,对着半趴在桌子上,捂着头呻吟的庞林辉说道:“投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庞林辉不说话,钱锦翔腾出左手,拿出第二个酒瓶子又朝他头上砸去。有是一声清脆的破裂声,酒瓶子碎了,庞林辉的头有多了一道血口。血流不止。
“投不投降?”钱锦翔又拿起一个酒瓶子,问道。
可是,此刻的庞林辉连半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他已基本被打得神志模糊,要是再挨一下,估计不死也成植物人了。
“别打了,我们投降!”说话的是站在最后面的一个黑色西装大汉。
“你说话管用吗?”
“除了庞老大,我现在是最大的!你在打,就要把庞老大打死了。你要是不解气就打我!我不是怕你,是希望你能手下留情,放过我老大一马。”
“你还挺义气!好,我放了他,一会把你们的花名册统计出来交给我,并且你负责向整个洪帮宣布归顺我们狂刀会。你们名下所有场子的场主以后都要向我们上交保护费,包括你们的毒品生意,也由我们来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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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纯爷们儿
更新时间2011…8…26 19:59:53 字数:14375
“毒品生意?你们恐怕接管不了。”带头的黑色西装大汉说道。
“接管不了,凭什么接管不了?你们能干,我们就不能干嘛?”钱锦翔提着关腔说道。
“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在L市,所有毒品生意基本被我们全部垄断,就像十字盟垄断色情行业一样。在L是的毒品市场,我们洪帮可是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包括你们旗下的那些酒吧,毒品的来源不都是我们吗。就是因为我们垄断了L市的毒品业,所以,毒品的销售方向L市输送毒品时只会认我们一家,所以,你们根本就没法插足。”
“你分析的不无道理。但是,你要知道。以前,十字盟垄断了L市的色情生意,但是自从十字盟归顺我们狂刀会之后,全L市的色情生意都他妈是我们狂刀会的!当你们洪帮归顺我们之后,毒品生意,照样会是我们狂刀会的!”
“钱会长,你未免也把事情想的体容易了吧。毒品生意不是说做就做的,卖主也不是是个人就卖的。”带头的黑色西装大汉再次泼冷水。
“好,那我问你,如果你出面,卖家会不会把毒品卖给你?”钱锦翔问道。
“当然会!”带头的黑色西装大汉略带自豪的说道。
“就因为你是红帮的人?”
“我确实是洪帮的人,但是我刚才说了,卖家不是是个人就卖的。当然,不是所有洪帮的人去买都能买到的。只有我去,人家才会卖!我在洪帮倒卖毒品五年了,没有一次失手过,卖家信的过我,要是换了别人,人家也不知道你的底细,更不知道你的来历和能力,绝不会轻易卖出去的。”
“好,正如你说的,卖家看的是人,而不是行会。以后,我让你留在我们狂刀会负责毒品这方面的事情,这样,我们不就可以顺利接受你们的毒品生意了吗?”钱锦翔说道。
“你觉得我李默然是那样随意更主的人吗?既然我们洪帮归顺你们了,要杀要挂随你,但是,要想让我替你做事,门都没有!”
“好,果然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我钱锦翔就敬佩这样的人,但是跟主不要盲从。你觉得你现在的这位庞林辉老大值得你去追随吗!‘国家都亡了,还随君有何用?’,我惜你是个人才,跟我吧!”钱锦翔说到后来,语气中略略夹杂着恳求的意思。
“我李默然不是什么人都帮的,虽然现在的老大我也不服,但是他毕竟从一开始就是我老大,做小弟的最重要的就是忠诚,如果我不忠诚,那我还有什么资格在这条**上混下去!”
“你不跟我的原因就是因为你已经有老大了?”
“一卒不能侍二主,我只跟庞林辉一个老大!”
“你要是不跟我,那我们狂刀会就永远接手不了你们的毒品生意,接手不了你们的毒品生意,我要你们这些残兵败将还有什么用?留你们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用,闹不好以后来个复仇什么的,恐怕我们狂刀会也吃不消。干脆……”钱锦翔还没把后面的话说完,再一次举起酒瓶子朝庞林辉头上猛砸一下,瓶子碎了,酒水流了出来,钱锦翔紧接着用已经破裂的瓶子边缘的尖锐玻璃刺向庞林辉的后背。动作连贯,只是眨眼的功夫,酒瓶就劳劳的扎进了庞林辉的身体里,血液没有喷溅,只是静静的流淌了出来。庞林辉迷糊中又感到身体上出现一阵剧痛,紧接着他便沉沉的晕死过去,且其这一晕,便再也没有起来……
“你……你把我老大杀了!”李默然惊呼道。
“既然你不投降,我为什么要留他?”钱锦翔满不在乎。
“我都说投降了,我说洪帮顺你们狂刀会了。”
“但是你不帮我做事,即便投降又有什么意义呢?”说完,钱锦翔凶狠的将酒瓶子从庞林辉身体中拔了出来,一道血柱喷溅了出来。只听庞林辉一声杀猪般的惨叫,之后便沉重的倒在里地上,一命呜呼了。
“钱锦翔!你做事太绝了!杀了我老大,我不会放过你!”说着,李默然就已经冲了上来。不知是李默然冲了上来,身后近二十名大汉也一起冲了上来。钱锦翔早就看好了逃跑的道路,脚步轻盈的一撮,避开了李默然的拳脚,然后半转身,朝窗户猛冲过去,胳膊肘击碎窗子,没受到半点的伤害,身子也随即跃出了屋子。
二层的楼说高不高,说矮也不算矮。要是一般人从这里逃下去,恐怕腿脚一定会骨折。可是,钱锦翔毕竟也是练家的出身,这种高度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困难。身子如同猎豹一样从窗户口窜出。接触到地面时顺势打了几个滚,减缓了下坠的冲击力,等滚动的惯性消减了,钱锦翔才从地上爬起来。
但是谁知道,李默然也不是一般的人,他也是练家出身,见钱锦翔从窗户中蹿了出去,自己也紧跟着跳了下去,准备跟钱锦翔纠缠到底。但是,追出来的只有李默然一个人,其他的小弟已经看出洪帮马上就要灭亡,连最后的老大都死了,这样群龙无首的行会再没有呆下去的必要了,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谁也不会对这里有丝毫的眷恋,谁也不会向李默然那么傻,去和狂刀会拼命,即便是他拼赢了,又能怎么样。该死的还是已经死了,不该死的,继续逍遥的活着。
李默然是个认死理的人,典型的不见棺材不落泪,甚至见了棺材都不落泪。他一路追着钱锦翔。钱锦翔并不跟他正面交锋,因为在不远处的胡同里,早有自己埋伏下的人了。好兄弟李鹤飞,就在这附近,钱锦翔把李默然一步一步的带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