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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空翼惊讶地看他一眼写道:“你说的不错,我习鱼跃身法已十年之久,不过是前年始入意髓而大成,你却较我幸运快捷多了!”
寇英杰道:“如果不是大哥指点,我万万不会有这番成就,不知这卷鱼龙百变图,对大哥还有帮助没有?”
朱空翼摸了一下头写道:“如果五年以前,此图对我可有极大功用,可以省却我五年水底摸索之功。而如今,我功力已成,此图对我,只能作为印证之功,已无大用,你收起来吧!”
寇英杰知他绝非是有意客套,即把图画收好。
朱空翼继续写道:“这一年静居之功,对你毕生为人行事都有裨益,”写到这里,长叹一声,似有无限伤情,继续写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你我的一段交往,也即将要告一段落,怎不令人大兴伤感之叹?”
寇英杰猝然一惊,怔道:“大哥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朱空翼苦笑了一下,写道:“此处已非久安之地,宜早迁为良,况且……”他微微犹豫了一下,又写下去道:“你功力既已大成,我亦不愿见你长守山林,早年我与黄山归元寺静虚方丈曾有约会,须于今年前往践约,预计在寺内尚多有逗留,你我难免一别!”
寇英杰怔了一下,垂头不语。他毕竟有相当涵养,尤其是年来养气修性,已使他不易感情冲动,心中虽是不舍,但实情确如朱空翼所说,也是无可奈何。顿了一下,他苦笑了一下道:“其实我早已预料着有此一天,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却会来得这么快,大哥决定了离开的日子没有?”
“明天。”朱空翼写道。
寇英杰微微一惊,却又默默无言地点了一下头,他叹息了一声道:“我们以后还会见面吧?”
朱空翼点了一下头。寇英杰一惊,喜道:“在哪里?”
朱空翼却又摇摇头。
寇英杰实在坐不住,觉得暮气沉沉,心里闷得很,站起来走向洞前。
天似乎已经亮了,几只山鸟由枯草里拍翅飞出,站在池边引颈剔翎,目光望处,到处都是积雪,白茫茫的一大片。
想到了即将与朱空翼作别,自己亦将重返江猢,寇英杰一时心乱如麻。这个问题,其实是他早就应该想到的,只是他却不曾深思过,每天只沉迷在深奥的武术探讨里。忽然,他接触到了现实,才发觉到心里的空虚,以至于被这番突来的离别与茫然的未来,冲击得几无招架之力。
朱空翼默默的来到了他背后,直到他的手落在了寇英杰肩上,后者才似猝然警觉。
“噢,大哥。”寇英杰转过身来,不自在的苦笑了一下。
朱空翼略微颔首,指了一下石案,二人走过去。
“大哥临行之前,有什么关照?”
“有!”朱空翼纸上落笔道:“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
寇英杰一笑道:“大哥送给我的已经太多了。”
朱空翼放下笔,却拿起了剑。
寇英杰猝然一惊,只以为有了什么动静,不觉向外看去,却不曾料到,朱空翼竟把那口剑放在了他手上。
“这……”寇英杰微微一怔。
朱空翼指了一下这口剑,神态庄重的在纸上写道,“我把我最心爱的这口剑赠送给你,望你善加珍视,你收下来吧。”
寇英杰一怔道:“这……”
“不必推辞,”朱空翼写道:“我发觉你少了一口适用的兵刃,这口剑对我已失去意义,对于你却是大有用处,来日去恶扶弱,正是物尽其用。有了这口剑,你会觉得行事顺手得多。”
寇英杰持剑神驰,对于这份真挚的情谊,内心颇多感触,苦笑了一下,他向着朱空翼深深一拜,说道:“谢谢大哥的厚赐,小弟愧受了!”
朱空翼写道:“此剑名叫‘长驱’,乃我父皇所赐,据说得自南岳老人,因我自幼即喜拿刀动剑,在兄弟辈中,更以武功见胜,父皇乃有所赐,确有断玉切金之利,是一口罕见的上好兵器,你不可遗失!”
寇英杰点头,道:“大哥放心好了,剑在人在,剑去人亡,我绝不负大哥一片厚望就是!”
朱空翼听他这么说,显得甚为高兴,当下站起来走向壁角,把那个盛有醇酒的石坛打开来,舀了两大杯酒,寇英杰忙走过去接过一杯,各自一仰而尽。朱空翼大笑了两声,用力摔了酒盏。
寇英杰关心的道:“大哥走了之后,这座洞府又将如何?”
朱空翼哈哈一笑,摇了摇头,寇英杰才想到这间石洞空无一物,且又地处绝峰,自己这个问题显然是多余。
他此刻心情已乱,许多未想到的事,一股脑的都涌了出来,面对着肝胆相照的良师益友,即将别离,更是不胜依依之情。他原有许多话要说,可是,一想到离别却是一句也说不出来,朱空翼却是很洒脱的样子,他找出了一个皮囊,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了进去。
这些东西包括一双靴子,一盏金杯,两双牙筷,还有就是他那一袭十分宝贵的金缕衣和一只黄羊皮的小口袋。
朱空翼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把这只小口袋拿出来,解开缠在袋首的一根丝绳,打开来,哗啦一声,倾倒而出,呈现在面前的竟是一些珠玩玉翠,黄金元宝。
寇英杰怔了一下,微笑道:“大哥居然还保留着许多这些东西。”
朱空翼目睹着这些昔日拥有的宝物,却也不无伤感,他信手拿起一支碧光灼灼的镯子,憧憬着佩戴在昔日美丽妻子玉腕上的风采,不禁发了一阵子呆。
寇英杰道:“你怎么了?”
朱空翼微微一惊,才回过念头来,他遂即拣了几个小小的金锭元宝,连同这只翡翠镯子一并塞到寇英杰手上。
寇英杰一怔,笑道:“干什么?我可不敢要这些贵重东西!”
朱空翼还是用力塞在了他的手里,寇英杰无可奈何的道:“我知道大哥是怕我出去没有钱,这几块金子收下就是了,只是这只女子的镯子我又要它何用?”
朱空翼用手指在地上写道:“留赠给那位郭姑娘,权作聘礼。”
“这……”寇英杰脸上一红,讪讪地道:“大哥你想到哪里去了!”
朱空翼笑了一笑,遂即把这些金珠细软收入袋中,重新用丝带扎好,放入皮囊。
他的东西看起来就只是这么简单。
“我走了,后会有期!”朱空翼写道:“这里已不会再宁静了,你也走吧!”写完了这句话,他遂站起来,把这个皮囊向肩上一搭,一只手抱起那个装有人头的匣子,向洞外步出。寇英杰跟上去。
在洞门前,朱空翼回过身来,两个人面对看着,四只眼睛互盯着。
良久,朱空翼伸出了一只手,在他肩头上拍了一下。
寇英杰点头道:“大哥保重,再见吧!”
朱空翼咧开大嘴笑了一下,身躯微闪,有如长空一股烟般地掠身而出,白雪地里,衬托着他伟岸的身子,看上去极为醒目,不过三数个起落,已翻了面前的一片岭陌,转瞬间已消逝无踪。
站在雪地里,寇英杰足足停了有半盏茶的时间,才缓缓地启步离开,对于朱空翼,他由衷的感激与敬佩,想着今后的种种,忽然间他感觉到自己变得极为强大。无比的雄心壮志,一股脑的从血脉里奔涌而出。
看着手上的那口长驱剑,内心更不禁兴起了豪情万丈,他忽然体会到朱空翼所以把这口他最心爱的宝剑赠送自己,似乎含蓄着深切的意义,切莫要他失望,理当好自为之。
一只大秃鹰在雪地里扑腾着,巨大的翅膀把白雪弄得一片狼藉,忽然它抓住了那只褐灰色的兔子,厉啸一声,拍翅而起,它的凌厉不只在那只被它所擒获的兔子而已。
在万物凋谢蛰伏的残冬,它的尖锐,似乎已经突破了现有的一切,显示着极大的自负和不屈服。
人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寇英杰终于想通了这个道理,他选择了那只自负的鹰,而舍弃了软弱的兔子!
数九的寒天,滴水成冰!人人搓着手,拱着背,老皮帽拉下来,低得盖过了眉毛,西北风咆哮着由头顶上吹过去,雪花就象是破碎的棉絮,在风里打着转,呼啸在沉沉的夜空天际。
天差不多到了亥时左右,“天昏地冻人憔悴!”谁要是在这个时候还在赶路准是发疯了。
偏偏这个世界上多的是疯子。瞧瞧那些人,低着头,弓着背,一个劲儿的死走,阴森的像是来到了阴曹地府。
倒是这间酒馆,还有几分阳气,隔着厚厚的羊皮门帘子,不时传出一些呼卢喝雉喧哗的人声。
酒馆有一块老字号——“李快刀”。
在潼关地面上,多的是王公大臣,你很可能叫不出他们的字号,但是,你绝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人一李快刀。
李快刀的刀快,可是出了名了。
可别误会他是杀人的快刀,而是切肉的快刀。切出来的肉片,真比窗户纸还要薄,信不信由你,他这饭馆子的窗户,全是用他片出来的肉片糊的。肉片干了以后,不怕风吹雨打,可比老桑片纸要结实多了。灯光透出来,红通通的,说不出的一种意态朦陇之感,无形中,也就给他作了宣传。
他这个店的名字就叫“红水晶”。红水晶也就成了李快刀这个人的外号。
买卖做大了,有了名了,李快刀岂止是开馆子赚钱,他开客栈,红水晶客栈在潼关虽不能说得上数一数二,可也算得上是一块字号,生意好得出奇。
他还开窑子,不是砖瓦的窑子,是“肉窑子”,专门给有钱大爷取乐的“姑娘窑子”,也有个动听的字号——红水晶琴院。
生意敢情不错,凡是长玩的老客,都知道他这水晶堂子里的姑娘是出了名的俊,一个个细皮白肉,简直就象水晶搓的,南北码头来的清水货,他这里都有,打前年开张到今天为止,生意始终保持着盛极不恶。
李快刀这小子还真有一手,他还开的有赌场,叫红水晶磨坊。当台执番的清一色的都是娘儿们,穿着鲜艳的红色肚兜儿,你呀!钱还没输人就先输给她了,莫怪乎他老小子赚实了。
红水晶酒楼,红水晶客栈,红水晶琴院,红水晶磨坊……他妈的,赚钱的买卖通统叫他李快刀老小子一个人包了。莫怪乎他“红水晶”的外号,在这潼关地面上叫得比天还要响。
提起红水晶或是李快刀来,谁不往牙缝里倒抽一口冷气,端的是极威压四方,炙手可热的一个主子。
李快刀虽是以片肉起的家,可是他成名发市以后,可就再也没摸过那把片肉的刀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现在是大发了,财发了,人也发了,长得是圆胖圆胖的,红通通的脸,真像是红水晶捏的。细细长长的两道长眉,这两道长眉,要是长在娘儿们脸上,可就好看了,只可惜长在他红水晶的大脸子上,再衬着他上面的秃脑瓜,那双贼眼,看上去,可就不美了。非但是不美,简直是有点那个!
他这四家赚钱的买卖,都联在一块,当中有一个共同的走廊串连着。李快刀一天到晚披着他的“灰背”皮里子的大红斗篷,由这个门进去那个门出来,转着圈儿的视察着他的买卖。人人见了他,都少不了哈着腰称呼他一声“大当家的”。
红水晶是潼关地方的一处销金窟。这里有可口丰盛的吃食,只要你叫得上名字的菜谱儿,他这里全有,举凡燕窝、豹胎、猩唇、驼峰……只要你大爷花得起钱,尽管招呼就是了。
这里有南北道地的清水姑娘,软玉温香,吹气如兰,一走进了这个门,你可就左右逢源,乐子大了!
红磨坊里才是真正的销金窟。骨牌、番摊、骰子,只要你叫得上名字的,这里是一应俱全。
天寒地冻的时令里,惟独这里温熙如春,只是对于大多数的苦朋友来说,却是永远也无法享受。不过有一点例外,除非是来自江湖武林的朋友,这一道上的朋友,走遍天下都吃不了亏。李快刀本身虽然对于武功是个门外汉,可是他的一双“招子”可是精明得很,绝不敢得罪这一道上的好朋友。可是话也得说回来,除非你是武林中有鼻子有眼睛,名见经传者流,否则李快刀也是不买你的账。事实上他这红水晶就养了不少吃闲饭的这类人物,李快刀的气势,也就因为有了这些人的烘托,更是名扬秦晋。
正因为这样,李快刀虽然不是武林中人,却也等于是一派武林的掌门人了。点一下头,歪一下嘴,就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李快刀这人,就是这么样可怕的一个人!
有人捧他,把他捧上三十三层天,有人骂奇*书*电&子^书他到十八层地狱。
不论你捧他也好,骂他也好,反正李快刀依然如故的存在着,这可是铁的事实。
象是任何人一样,一旦成了名,有了钱,最忌讳的就是你揭他的底牌。
李快刀也一样,他最不爱听的,就是人家谈他的过去种种。甚至于李快刀这三个字,也忌讳别人提及。现在他是“李大当家的”、“李大爷”、“李大掌柜的”、“李老善人”……
反正越好听的他越喜欢,谁要是胆敢当着他的面叫他一声“李快刀”,这个人准是活得不耐烦了,他非整得你七荤八素不可!
披着大红的皮斗篷,李大当家的,在两个提着灯宠的小厮的带领下,由红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