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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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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仇恨
“好热的天,李大叔,我要喝口酒凉快凉快。”坐在一匹健壮硕大的骆驼上的李笑天懒洋洋地说道。
走在骆队中间,紧挨着李笑天的李当看了李笑天一眼,从骆驼的褡裢里拿了个皮袋出来,递给李笑天。李笑天伸手接过,仰脖喝了一大口,一股清凉之意从口腔一直浸到喉咙深处。李笑天皱眉:“这好象不是酒,是水。”
李当淡淡地道:“我没有说过这是酒,酒太伤身,你若不喜欢喝水,也可以把它还给我。”
李当的话虽然颇为无理,不太象一个管家所说的话,但李笑天只有苦笑,除了苦笑,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李当虽然只是他家的管家,但他的父亲对他却是尊敬得很。他还记得父亲临出门之前,殷殷把他托付给李当时说的话:“天儿长到十八岁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在下把他重托给李兄,天儿如有什么顽劣之处,李兄尽可责打痛骂,务必要让他多些历练,懂点事才好。”
所以李笑天能做的只有苦笑,你若是李笑天,你也只有苦笑。
李笑天望望天边,骄阳似火,远处是一波波起伏不停,无尽无歇的大沙漠。李笑天无奈地摇摇头,自言自语地道:“没有酒,水也只好将就了。”仰头又是大喝了几口。
可是这时候李笑天却闻到了一阵浓郁的酒香,李笑天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循着酒香的源头扭脸望去,李当正若无其事地大口大口喝着西域特产的马奶子酒,他喝得太痛快,一些酒液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李笑天眼睛已经快瞪圆了:“李大叔,你在喝酒?”
李当瞟了他一眼:“好象是的。”
“酒伤身?”
“是的。”
“但你却在喝?”
李当吞下皮袋里的最后一口酒,那是一个足足能容两斤烈酒的皮袋。李当用手揩揩湿润的嘴角,悠然说道:“我已是个老人,人老了就会不太注意自己的身体,所以我喝酒,你却不行。”
李笑天只有再次苦笑,他咽了口唾沫,本以为这次出来能够无拘无束的逍遥自在,没想到仍是不能事事随心。
李笑天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似是自言自语地道:“没有酒,瞌睡都上来了。”边说边斜着眼睛看李当,李当恍若未闻,仍是不动声色地与他并辔骑行。
李笑天眼珠一转,又道:“既没有酒喝,不如聊聊天吧,也免旅途寂寞。”
李当却仍是淡淡地道:“多说废话容易口渴,你若困了,不妨睡上一觉。”
李笑天很有趣的看着李当,看着这个神经犹似铁铸的男人,他的脸上似乎永远挂着一种疲惫厌倦的神情,永远那么淡漠平静,似乎这个世上再没有值得他关心和激动的事情。李笑天不禁轻轻叹了一口气。
沙漠仿似没有尽头一般,一行三十余骑逶迤行来,在身后留下了斑斑点点的足迹,他们的前头却永远光滑如上好的湖洲丝绸,除了驼玲声声,整个大漠犹似死一般的寂静。李笑天几乎以为,若非走出大漠,是无论如何不会遇上其他人的了。
但李笑天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
前面有一片杂乱无章的足迹与蹄印,驼队停了下来。
在沙漠中,有变化比没有变化更可怕,没有变化虽然单调寂寞,但有了变化,也许危险将接踵而至。
无论如何这条横越沙漠之路算不得平安的路。马贼虽然不多,三四十支总是有的。
李当在沉吟。
李笑天驱着骆驼走到他身边,看了一看,微笑道:“不是马贼,也不是大队的行旅商人。”
李当看着他,轻‘哦?’一声,并不说话,眼睛却看着他,似是要他解释。
李笑天扬鞭指着那向前延伸的足迹说道:“这片足迹虽然杂乱无章,但蹄印深浅差不多,只有两种蹄印,足印也是这般,照这样看来,不过是几个人几匹牲口罢了。李大叔大可放心。”
李当却轻轻地哼了一声,似是不置可否。
李笑天微笑道:“难道我说的不对么?”
李当淡淡地道:“虽然正确,可是无用。”
“哦?”
“这里已是大漠的深处,四去茫茫无人烟,若无大队人马带了补给,妄自进来只是自寻死路。”
“所以?”
“所以,这两人两骑若非是武功绝顶的高手,便是狼狈不堪的落难人,只怕已命不长久。”
李笑天目光闪动,问道:“两人两骑?”
李当没有回答,他自出道江湖以来,判断从未出错,没有必要再向李笑天解释。
李笑天不得不承认李当说得很有道理,那杂乱的蹄印一直向前沿伸,顺着蹄印走下去,果真有两匹瘦得皮包骨头般的骆驼,两只骆驼赢弱得不能站立,四膝跪地趴在沙地上,可是这两头骆驼要是和它们身旁的两个人比起来几乎可以说是精神百倍了。在这两头骆驼的身边躺着两个人,满身沙土,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李当翻身下驼,疾步掠到这两个人的身边,这才发现两个人一个是年约五旬的老者,另一个则是娇怯怯的妙龄少女。只是两人不知经过了多少磨难,满头满脸俱是风尘,本来面目几乎全给掩盖起来。
李当伸指探探两人鼻息,幸喜都还有微弱的鼻息。
李笑天大声问道:“李大叔,可还有救么?”
李当淡淡地答道:“病得虽然严重,只是这种病我有妙方可治。”
一碗清水,一块红糖锅盔。
这就是李当的妙方。
这方子有效,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除了还有一点点疲惫和倦意之外,这一老一小便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
李笑天笑道:“这药方果然是妙方,不过李大叔下的剂量似乎稍小了点。”
一众驼队众人纵声大笑,无论如何,救了两个人的性命总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这些汉子外表虽然粗豪,心地却善良得很。
如果被救的其中一个人是漂亮得令人眩目的女孩儿就更是一件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情了。
此刻李笑天的心情便很愉快,因为被救的这个女孩子洗尽风尘之后,窈窕美丽得足以让每个男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也足以让每一个年轻害羞的男人用目光来躲避她,只敢偷偷的打量她。
此刻这个女孩子正在迷人的微笑,和她的父亲——获救的那个男人一道,向李当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道谢。
她虽然还很年轻,但笑起来已足够让所有的男人怦然心动。
李当的心没有跳,因为李当已经是个老人。
老人对年轻女孩子微笑的抵御能力总是要强一些,决计不会在女孩子露出迷人微笑的时候心慌意乱的走路撞到大树上。
也不象李笑天这样几乎因为那个女孩子对他笑了一笑便差点倒下骆驼。
李当也不喜欢说话,他只告诉父女俩,如果他们愿意,尽可和骆队一道结伴到土城去。
不喜欢说话的人说出来的话通常都非常有用,份量很重。这句话对父女二人来说,实在比任何客套话都要来得令人安慰,长路漫漫,若要想活下去,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在心里暗暗感激李当的好意。
李笑天觉得这条漫长的沙漠之路似乎没有最初那么枯燥乏味了,似乎已经起了某种变化。当然这种变化带来的不是危险,而是旅途的乐趣。
父女二人孤零零的昏倒在沙漠虽然是件令人十分诧异的事情,但老人的解释却实在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你跟着大队商队到土城投亲,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了狂风暴,又在天昏地暗中遇到了马贼的趁火打劫,就算你在这条路上走了几十年,每年走上几十回,你也一样会迷路,也一样会不幸和同伴分开,既没有足够的水也没有足够的粮食,说不定还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获救。
原来老者名叫林远南,女孩儿芳名林茗青,两人本是要随众到土城投亲,却没料到会有这次劫难。
林远南叹道:“好在遇上诸位大侠,若非如此,我父女二人早已葬身于此了。”
李笑天笑道:“老伯不必客气,四海之内皆朋友,能在这荒漠中相遇,也是一大缘份。”
这确是一段很好的缘份,尤其是能和林茗青这么美丽而且活泼的女孩子相遇。要知道美丽的女孩子虽然难得,但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最美丽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的智慧和内涵,那才是更长久更值得欣赏的美丽。
而唯一比一个聪慧而又活泼的女孩子更令人欣赏陶醉的,只有一个既聪明又活泼又美丽的女孩子。
林茗青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
所以李笑天和她聊得非常愉快,她好象总是能迅速了解你所想的,总是能迅速找到你喜欢的话题。所以李笑天一路上和她谈谈说说,再也不觉寂寞。
“你是不是要去遥远的地方经商?”林茗青问李笑天。
“是的。”
“你知不知道这一路上有很多很可怕的人和事,比如马贼。”
“我知道。”李笑天点头。
“那你怕不怕?”
李笑天挺起了胸膛,虽然他的胸膛既不宽阔,也不伟岸,但每个青春年少的少年在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岂非都极力想显得象个大丈夫?
“我不怕!”
“那你有没有见过被大刀一刀砍去的人头,有没有看过用双手去挡马匪劈下来的长刀,活生生地给斩掉双臂,有没有看过母亲怀中的婴儿给硬夺了去高高地抛向空中?”
李笑天只能承认没有见过。
“我见过!”林茗青美丽的双眸突然收缩,她这段日子的经历实在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她柔弱的神情实在令人痛惜。
“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我保证只要你和我们在一起,就永远不会再经历这么可怕的场面,你实在不必再担心。”李笑天将胸膛挺得更高,就象每一个骄傲的年轻人在自己的意中人面前所做的一样。
“那你会武么?”林茗青眼中的神色似乎非常怀疑。
李笑天微笑道:“我三拳能打死一头老虎。”
驼队众人一齐哄笑起来。
林茗青娇笑道:“我不信,你骗我。”
李笑天笑得更加开心,坏坏地笑道:“我也不信。”
林茗青嘤咛一声,脸一下红得比苹果还红,嘟起嘴道:“原来你真的很坏。”
当一个女人如果告诉你你很坏时,通常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就是你真的很坏,另一种情形就是她至少有一点点喜欢你,‘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这个道理。
李笑天虽然并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他听了这句娇嗔之后,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舒服。
驼队众人笑得更大声了,林远南静静的看着两个少男少女打闹逗趣,他的眼中充满了慈爱。
这实在是一段令人愉快的旅程,完全可以让人忘掉所有可怕的经历,所以,连续走上四五天后,不知不觉一段长长的旅途已给抛在身后,他们几乎已经接近了沙漠的边缘,再行一日,便会到达土城了。
所有人都很欣慰,楼兰王国的土城实在是令这些出门在外的旅人心情愉快的地方,既有舒适宽大的床,也可以美美地洗上一个澡,把满身的汗泥和沙尘都洗得干干净净,还可以痛痛快快地喝上几大碗美酒,好好地醉上一醉,醉了之后除了赌赌钱之外,某些胆子大点的男人还可以有其它消遣,无论如何,有种古老的职业在哪里都是有人做的。
这实在是很惬意的生活,对于这些用自己性命求生存的粗豪男人来说,这已足够。
所有人的脚步都加快了,他们甚至偶尔还能碰上其它的商队。
所以当他们听到前面不远处想起了一阵密集的蹄声的时候,人们毫不奇怪,以为不过又是一支商队而已。
只有李当的眼睛在发亮,他举手喝令驼队停了下来。
他似乎有一种对危险天生灵敏的嗅觉。
来的的确不是商队。
因为绝没有任何一支商队会全身劲装黑衣装束,也不会把自己的脸都蒙起来,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睛。
绝对没有。'。。'手机电子书
只有一种人会这么穿戴,那就是马贼。
马贼来得好快,一百余骑疾驰过来,在离驼队几丈的地方,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左手一举,所有人便齐刷刷地停了下来,李当知道要马儿在快速奔跑中突然停止,极是困难,可想而知这帮马贼也不知练过几千几百遍,才能做到这般整齐划一。
林茗青和林远南的脸已经开始发青,似乎没有想到厄运这么快又降临到他们身上。
可是一双温暖的手握住了她的小手,林茗青侧脸一看,李笑天正镇定地对她微笑,他的笑容很灿烂,虽然他文质彬彬并不象打得死一只老虎的样子,可是他的目光为什么这么温暖?温暖得几乎要让她改变想法。
为首的黑衣人并没有说话,他露在黑布外面的双眸冷冷地扫视着猎物,正象他做过的几千几百次一样。
他没有急着动手,他相信只要他和他的队伍即使什么也不做也会有足够的威慑力,他喜欢看着人们因恐惧而颤栗,因为无法逃避的结局而绝望,这就是权力的魔力!
李当说话了,他的神情还是那么淡漠,除了他那双发亮的眸子,他的神情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他淡淡地说道:“好马。”
黑衣人听过自己的对手各种各样的话,可是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奇怪的话,他怔了怔,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