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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轩将右手紧握,五行之气在他的手中融合。一股澎湃的天地力量猛然爆发。张子轩将手中的能量猛地向翻天印掷去。
一颗五彩相间光球旋转着散发出五色光泽,绚丽的光球速度不快,威力却不容小视。这可是集中了他所有的灵气所发的法术,不成功,则成仁。
在那光球击到翻天印的一霎那间,五彩光球居然自己裂开了!无色光球华蕴内敛,色彩变幻莫测,最后竟分裂成一青一黄的两个光球,逐渐融进那翻天印中。
“我早说过,这翻天印是不周山的断壁所铸。不周山乃是远古时期的神物,内蕴混沌之气。遇到灵气,一概笑而纳之。你这区区一点灵气,只够翻天印作为点心的。”
张子轩闻言,又气又恼,可是现在他御空都成问题。别说再提起一丝灵气。心如电转,思索着解决的方法。可任凭他天资聪慧,可毕竟不是那种逆天奇材,想破脑子也没有旁的办法。身子还在不停的摇摇晃晃,转眼欲坠。
张子轩转眼望了一下黑衣人的双眸,如同鹰隼一般的招子里,布满死气,难道是……天要亡我们吗?
第十章 血令
张子轩再也支撑不住,停在半空中的身子正缓缓往下落,却见那翻天印居然无端端的动了一下,落下一丝灰尘!惊奇之间就听得翻天印下的那声大喊:“斗战胜佛在上!待老子出来后,肯定要收拾你!”
风成独立山底,双手用力向上一撑,又是几丝灰尘飘然而落。
张子轩先是一怔,随后欣喜若狂,浑身一震,不知从哪来的灵气,居然稳住下坠的身形,随后大声对山低的风成大声喝道:“风成,你不急啊!我马上放你出来!”
随即转身拱手问那黑衣汉子道:“前辈!您看这翻天印已被撼动,虽然不是我亲为,但是按照约定,可以放了他们吧?”
出乎他意料的是,黑衣汉子居然没有丝毫的狡辩和犹豫,爽快的点点头,只不过,那对招子里面的明焰又似乎亮了几分。
汉子速掐指诀,抬手一挥,那翻天印化作的大山凌空飞起,青光包裹,最后慢慢缩小成原来的方石模样,回到汉子手中。
风成“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靠着手中的黑色棒子支撑在地上,方能晃晃悠悠的站定。
他的身下,天雪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的四顾一圈,美目中的惊恐让人望而心焦,娇媚的身躯微微战栗,半露的酥胸上下起伏,勾人魂魄。
黑衣汉子看到这一幕,不禁有些有些心惊:这九尾狐不靠媚术,就能如此勾魂?怪不得吕岩那厮要千方百计置你于死地了。
“今日我输了一阵暂且告辞。有缘再见。”黑衣汉子将翻天印再次装进胸前,这次张子轩倒是看见了。原本装进黑衣汉子的胸前因为装进翻天印而显得鼓鼓囊囊,但是瞬间就消失不见,显然是已经融合进身体了。
“斗……斗战胜……佛!有本事……你就不要跑啊!”风成一边说着大话,一边大口喘着气。颇有些“鲲鹏打喷嚏”——好大的口气。
黑衣汉子转身就要离去,但顿了顿,还是停下来说了一句:“你欠我一份情,我会等着你来还。”
总之不知对谁所云,就自顾自的驾云走了,只留下一脸迟疑的三人。
“呼!斗战胜佛!老子什么时候欠你一份情了?”风成见那人走远,一下软倒在地上,紧紧地抓着那根黑棒子,刚才多亏了这乌铁棒子的支撑,他们才没有被那翻天印压死。他倒是不怕,金刚身护体的石妖怎么会被翻天印压死?说出去岂不是笑死人了?
只不过,都是为了她……风成虚弱的扭头看了一下那个粉面煞白的妖媚女子,然后微微笑了起来,闭上眼睛昏睡过去。
“臭子轩!”乐恬从空中飘落下来,犹如九天仙子一般落在张子轩身旁:“臭子轩!我恨死你了!呜呜呜呜!”
说话间粉拳不轻不重地擂了张子轩清瘦的胸脯几下,眼中流出几滴泪珠,素手却赶紧将它们擦尽。甚是惹人爱怜,撅着粉嫩的樱唇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那么讨厌?爹爹找不到了!你就欺负我了!呜呜呜呜!找不到了……”
张子轩伸出右手摸着乐恬柔顺的青丝,柔声说道:“恬儿,那人虽然实力强大,但不足以能够威胁到师父。我看他八成是受了谁的指示才出现在这的。”
“真的?”乐恬眼角挂着泪珠,歪着头问道:“你没骗我?”
“当然没有了!”张子轩轻轻为乐恬拭去残留的眼泪,微笑道:“怎么会骗你呢?”
“那爹爹到底哪去了?”乐恬抬起头,疑惑地问道。
“不知道啊。”张子轩苦笑着摇头,随后蹲下将体内灵气输入风成的经脉之中:“没事的。只是有些疲劳而已。休息一下就好了。”
这句话,他是对跪在风成旁边的天雪说的。此时,天雪已经哭肿了眼睛,只记得用苞嫩纤细的双手不断梳理着风成的毛发。风成昏迷之后,身子陡然变小缩成原来的样子。
张子轩心中不忍,刚想安慰天雪几句,眼睛却似被什么晃了一下,他定眼看去,一张明黄色的铜牌落在那茅屋的废墟之中,他紧走几步,拿起那块牌子,聚目看去,原来是一个明晃晃的虎头牌,上面刻着一个楷书的“血”字。张子轩回忆起师父让他背的那本《百门谱》。
修真门派中,有两大以血为名的门派。一个为名震南北,人人闻之丧胆、畏之如虎的魔门领袖——血门。血门的门主又称为“血主”的血三郎,更是传说中能移山倒海、无所不能的神秘的人物。血门也成为了魔道唯一能制衡易教的门派。
另一个,说起来则比那血门更加神秘,乃是修真界第一暗杀组织,名曰:采血堂。曾有人猜测那采血堂乃是血门的暗部,为血门做些明面上做不了的事情。可是直到前些日子暗杀了血门的一个弟子,算是摸了老虎的屁股了。
其门人只接高级的杀人任务,而灵修之士不在乎黄白之物,采血堂所求的报酬不是修真典籍就是神器仙器,这也倒是让采血堂成为仅次于易教、血门的多宝门派。不少眼红的修真门派倒是想去除去这个名声臭名昭著的修真杀手门派,“顺便”取走那采血堂的宝物。可是一则那采血堂的位置实在过于隐蔽,二则那采血堂的实力也的确不弱,最终还是让采血堂存活下来。
两大门派的令符是不一样,血门的“求血令”是血门发布任务时所给予的令牌。每次处理任务时,都会有一块求血令提前发到有关人的手中,以求他们准备一下。据说,求血令是一块上面是麒麟神兽、中间镶五彩祥云的珠宝而成,穷侈极奢。
采血堂的令符则就简单多了,因为分给每个杀手任务都会有不同的令牌区分。只有拿到被刺杀者的贴身物品,杀手们领取任务的信物——杀手令,才可以拿到相应的报酬。
这是采血堂的杀手令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师父他老人家……张子轩有些担忧的看着木牌,眉头紧锁。
在张子轩的眼中,这块令牌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事物了,也许这块牌子就是代表的就是乐风的性命。
秋高气爽,正是一年之中的黄金之季。张子轩等四人一路直行京城而去,经那《百门谱》中的记载,那采血堂的接头人就居住在那京城,而采血堂的总舵也极有可能也在那京城郊外。
狄仲虽没有随三人去那鬼谷,但是众人的表情,也知道是出了什么大事。连一向温和谦卑的张子轩也变得沉默寡言。只有教他一些功法时才会多言几句。
张子轩倒也没教他什么功法,只是将那基本的筑基法诀传授给了他,美其名曰:底子太薄。实则是自己的确没这个心情,怕仓促教授他本领反而会误事。
对于这些,善于察言观色的狄仲当然明了。于是,他一遍又一遍的修行着张子轩教他的筑基功法,以期张子轩能够真的教他些修真之法。这样也使得他的弟子打得比旁人厚实的多。也算是因祸得福。
“师弟你看!到了到了!”乐恬兴奋的指着远处的城门,高兴的叫了起来,随即又黯然下来,说道:“不知道,这里能不能找到爹爹?”
“斗战胜佛,老子打包票,乐疯子绝不会那么容易去见阎王的。再说,那阎王的修为都比他低上好多!料他也不敢招乐疯子的魂魄。”风成站在张子轩的肩头,难得的在路上醒来,这时听有人说话,就忍不住插上一嘴。
张子轩苦笑一声,暗道这灵修之士哪容得了阎王管制?若不是形魂具灭,化为冥冥,就是肉身成灰,夺舍重生。不管乐风是怎样的下场,张子轩都不愿意看见。
若师父真的法身俱灭,成为祸害一方的邪魔,那我该怎么办呢?张子轩痛苦地甩甩头,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去想。
正想间,一行四人已经步入京城之中。这京城的气势规模果然非同一般,连富庶繁华如永乐城,也不敢与之相提并论。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刚进城门时,大家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车道之宽远胜永乐数倍,且大道两侧却丝毫没有旁的物件。虽然少了些缤纷热闹,但却多了一丝严谨规矩。
可他们刚一进门,就引起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天雪的脸上已被蒙上一层薄纱,即使如此,身段依旧是婷婷袅袅,婀娜多姿,引人注目。
乐恬则因为可爱漂亮的脸蛋上还挂着一丝悲意,更显得楚楚动人。脖颈上的莹莹绿光的辟邪宝玉,配着乐恬粉色衣装,更显出乐恬活泼的气质。所谓“宝剑赠英雄,美玉配佳人”,就是如此。
她两一进城就引起了绝大部分男子的注意,特别是京城一些纨绔子弟,更是争相打听几人的来路。
同时,一些有心人也注意到张子轩和狄仲。张子轩清秀文质,脸上总是带有一丝微微的笑意。狄仲冷酷沉默,总是低头不语,偶尔抬头看周围一眼,眼神中也充满冷漠。张子轩肩头上的那只猴子虽一脸疲态,但脸上灵性逼人,着实让人觉得有些奇特不凡,反正几人看着都不像俗人。
“我们还是先住宿吧!”张子轩开口说道:“劳累了一天,明日我们再去寻那采血堂的接头地方吧。”
“为什么今日不行呢?”乐恬有些疑惑。
张子轩微笑着凑近乐恬的耳畔,悄声说道:“狄仲可没修炼过辟谷之术哦。”
第十一章 住店
“有朋远来”客栈是京城之中最大的客栈。相传,明太祖朱元璋落魄流浪至京城北平时,曾受过这客栈老板的一碗米饭的恩惠。于是,当太祖皇帝统领天下后,送予客栈老板一块金字牌匾,上书——有朋远来。本意祝愿此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而客栈老板得此牌匾,竟借花献佛地将自己的客栈更名为“有朋远来”客栈,至此,客栈名声大振,享誉四海。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后,将北平改名“北京”,建京师顺天府,闲暇之余,时不时还来这客栈看看。于是,“有朋远来”客栈的生意更是日渐兴隆。
张子轩本就不喜过于繁闹,也不图享受。只是那“有朋远来”的确是京城三教九流聚集之地,最易收集到自己想要的情报,正好居住于此。
刚进客栈,便闻得一阵熙攘。席间宾客满座,或是侠客、或是政员、或是布衣、或是鸿儒,一时间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可是人人眼神或多或少有点飘忽不定,时不时四顾一下,显得极为谨慎小心。
“哟!二位爷,两位小姐!您们是打尖呢?还是住店?”一个身着青衣的店小二,见四人进来,赶忙迎了上去。
张子轩看着眼前的这个小二,虽说只是下人,但是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污垢,让张子轩觉得刚才选择来这地方歇脚实属明智之举。想此,他还有洋洋得意起来。
“嗯!开四间房,要环境幽雅些的!”说着,张子轩从须弥橐中取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递了过去。这一下,先把店小二给惊呆了。
其实,这也不怪张子轩,一则他秉性淳朴没受过苦,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二则是他的确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不知道这三千两足以将整个客栈都包下来一天了。
“啊?这个,客官要住几天?”小二见张子轩出手大方,猜测其必是哪家名门世族的公子哥,反正京城这类人多了去了,小二自然也就见怪不怪了。
“目前尚未可知。怎么?这些钱不够?”张子轩又取出五六张银票,递给小二:“这些,够了吗?”
“这……这……”小二也不知道怎么说了,这种情况倒是第一次出现。周围也有人注意到了张子轩的举动,暗暗留心这个神秘的少年。
他们一行人中,唯一知晓行情的狄仲,也被张子轩的行为弄糊涂了。摸不清情况的他,只好立在一边死不吭声,而乐恬与张子轩一样初经人世,也弄不清这价格到底是几何,更别说旁的两只异兽了。
正当几人都为难之际,那店主终于出现。原来是一个笑面迎春的玄衣青年,若不是他一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