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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人行-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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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在江韵梅的精心照料之下,渐渐的好了起来。闲着无聊之时,便静心冥想,内力运行一周天,登时觉的体力充沛无限。养伤这些天,内功竟是大有进益。再不就是细想当日交战之时的情景,也从里面悟出了许多以前不太明白的道理,也增加了不少经验,再面对那刀气之时,不会束手无策了吧!
真想挥剑狂舞一番!冷月剑,江小姐也给拿回来了。看着那冷月剑静静的躺在床侧,这还真是一种折磨啊!
等凌云能握剑狂舞的时候,出外一看,不禁吃了一惊,这竟然是一艘花船。静静的泊在湖的中心,打扮的花枝招展,一排排的大红灯笼,粉色纱帐,使这艘船充满了一种暖昧的气氛。
船帮站了四名少女,也是打扮的浓装艳抹,脸上始终挂着职业般的笑容,都是绝色。船头却站了一名铁塔似的黑脸大汉。这湖里还有许多同样的花船,花船之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每个船头都站了一名笑脸的龟公,点头哈腰,不停的说道:“大爷,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这黑脸大汉嘴里说的却是:“对不起,客满!”说着,就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把想上船的人像拎小鸡的一样,抛下船去。
凌云看到这里不禁暗笑,心说:“好个聪明的姑娘!这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那些混混、公子、少爷,看到这只船上从来没有人进出,那黑脸大汉却说什么客满,早在暗中打量嘀咕。此时,见到凌云从船舱里出来,不禁恍然大悟。原来,这艘船是被人包下了。
凌云此时轻裘软带,被阿香打扮的英姿飒爽,在船头一站,果是一表人材,宛如一个富可敌国的公子哥。那些公子、混混、少爷、老爷皆自惭形秽,哪个还敢和凌云一争。
温乡软玉之所,凌云一住就是月余,身上那点皮外之伤,早好的没法再好了。凌云还是不愿动身,每天总会给自己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晚去一会儿晚不了。
凌云的脑子里每天都会出现掌门静云道长那殷殷的嘱托,仿佛武当派的命运就掌握在凌云的手中一样。凌云最后实在受不了这种心理上的折磨,便向江韵梅提出要辞行。
江韵梅大惊,幽幽的问道:“凌公子,你要去哪里?”
这些日子,两人行则同路,食则同桌,除了睡不在一张床上之外,其余时间几乎都在一起,闲来无事,便谈天、谈地、谈人生、谈理想。再不就是下围棋,凌云小时候由父亲教的,上武当山之后,便没有再下过,此时重新拾起,大感热爱,而江韵梅的棋力更在凌云之上,两人常常从围棋中悟出许多人生的哲理,往往你来我往,棋力上交锋,言词上交锋,互斗输赢,大感有趣,相对开怀大笑。
外面的人听到里面江韵梅的巧笑嘻然,还以为两人正在厮混,皆偷偷的把船开近,以方便能听的清楚一些。
这时,凌云提出要走,江韵梅话语中自然大有不舍之意。
“唉!我要去九仙山,这是掌门安排的任务,我不得不从!”凌云从来没觉的去完成一件任务这么困难过。
“九仙山?去那儿干什么?”
“去找一本书。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我不能多说!”还不能多说呢,凌云一句话就把自己的掌门给出卖了。凌云出口之后,也觉的有所不妥,但是很快便给自己找到了借口:“人家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救命恩人问话,自然不能不答!”
凌云也觉的这个理由有点可笑,如果自己的救命恩人换成一个老态龙钟、粗糙丑陋的老太婆,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在这儿呆这么多天,还会不会什么都告诉人家?
“好吧,凌公子,你要走,我也不便拦你!不过,你第一次来山东,想必路途不熟,我和你一块去,你就快多了!”
“你陪我去?”
“怎么?我的本事去不了吗?”江韵梅笑的一脸灿烂。
“当然去的!”凌云一向风流潇洒,不知为什么突然变笨了许多,有人说,爱情会使女人变笨,岂不知男人笨起来,更加的厉害。
“那就走吧!”江韵梅从里屋拿出一个小小的包裹,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
“小姐,我也要去!”阿香看到自己的小姐要走,急忙拦了上来。
“阿香,你要照看好这条船,让我有个家。我不放心别人。九仙山离这里又不多远,我去去就回!”
“好吧,小姐!你可快点回来!”
两人弃船登陆,阿香在船头挥手相送,冬日的暖阳,刚刚升起,照在阿香的脸上,一脸的忧伤。
两马并骑,一路上由江韵梅指点道路,江韵梅显然对山东这地方极熟,而且极为熟悉天神帮的做事规律,经常会告诉凌云几时几刻,天神帮会从这条路上过来,我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到那时候,往往果不其然。
一个人往往了解仇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意外,有小队的天神帮帮众过来巡逻,差一点打个照面。那只不过是天神帮的普通帮众,没有堂主这一级别的人物在内,凭着凌云的轻功,要想躲过,自是不在话下。奇怪的是江韵梅竟连一点轻功都不会,遇到这种情况,凌云只得背着她,飞身躲避。
“我靠!她救的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就她这样还能打败那两位堂主?”凌云一边背着她,飞身窜到一棵树上,一边想着。平时,他们什么都谈论,就是没有谈论过武功,因为凌云败在那两位堂主手里,觉的自己的武功一定比江韵梅差了十万八千里,因此一直不好意思在佳人面前提出来。
其实,江韵梅不会轻功,凌云正在暗暗的欢喜,因为此时江韵梅胸前两团软玉,不时的贴着自己的后背,使凌云的心里有如火烧一般。况且,佳人就在自己耳边吹气如兰,第一次接触女性的凌云还能够保持正人君子,已经是武当派功德不小了。
看来十几年的道经没有白读!
遇到两人的死对手——天神帮,没发生什么问题,遇到可以称的上自己人的丐帮,却出现了不大不小的问题。看到街道之上成群结队的丐帮弟子在巡逻,两人自是不用躲避,大模大样的就走了过去,结果立即就被那些五花六花的丐帮弟子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群丐大声嚷嚷,硬说是捉到了天神帮的刺客。不过,看那些乞丐望向江韵梅的眼神,明显的是另有目的。再听到有些低袋丐帮弟子在后面窃窃私语,嘿嘿淫笑,江韵梅简直怒不可遏。如果不是凌云死死的拉着她的手,她当场就会发作。
最后,两人还是被带到了丐帮山东分舵所在地——原山。幸好白莲圣使正在此处组织近几日与天神帮的一场大规模决战。一见群丐误抓了两人,立即对下属大加训斥,训的两名带头的五袋弟子抱头鼠窜,反倒弄的江韵梅有点不好意思。
白莲圣使亲自给两人安排接风洗尘,并且请丐帮的青莲圣使、山东分舵舵主徐大勇、副舵主路不封、河北分舵舵主石斌、河南分舵舵主曹汇川等首脑人物坐陪。席间,白莲圣使一口一个恩公的叫着,对两人奉若神明,尤其是对最后救了他性命的江韵梅。
至于凌云并没有公开其武当派的身份,因为凌云毕竟有秘密任务在身,不愿节外生枝,在做自我介绍时,仍然沿用了赤焰门的名头,赤焰门是个无名小派,在山东并不为人所知,因此那些丐帮首脑皆不在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酒肉下肚的增多,凌云和白莲圣使之间冒充武官的那点小误会,早在酒杯中化为无有,而且因为有了这一点,更增加了桌上的笑料,也增加了白莲圣使与凌云之间的亲切之感。
男人之间的话题永远少不了战争,谈到战争,自然就要谈到天神帮,谈到天神帮,自然就会想起那些战死沙场的丐帮兄弟,尤其是最近刚刚遇刺身亡的红莲圣使。谈到红莲圣使,席间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这里面就有山东分舵舵主徐大勇和河北分舵舵主石斌,白莲圣使也是仰面向天,强忍悲声。路不封和曹汇川则是低头向地,唉声叹气。
只有青莲圣使还较为冷静。青莲圣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满脸铁青,不苟言笑,喝酒也只喝很少,只放在嘴边浅尝辄止。此时,看到场面有点失控,不禁轻咳一声,厉声说道:“哭什么哭?死个人有什么好哭的?这场仗下来,每个人都是要死的,只不过是晚点早点的分别。我丐帮男儿,只相信热血,不相信眼泪!”
青莲圣使在山东区职位最高,他既然发话,其余的人皆止住了悲声。白莲圣使高举酒杯:“为我们死去的兄弟干杯!”
“咣!”满桌的酒杯皆碰到了一起,无数的酒沫四散而溢,溢到了一只茶杯里,这只茶杯当然是江韵梅的。
剩余的时间,餐桌变成了会议桌,洗尘会转成了战前谋划会。丐帮首脑人物皆纷纷出谋划策,畅所欲言,如何应对北少爷的暗杀计划,如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搞大规模的突然袭击,给死去的兄弟报仇。
凌云只听的热血沸腾,也忍不住献计献策。只有一点,凌云一直清醒的坚守着,那就是目前自己绝对不能参加这场战争。因为,自己刚刚与天神帮的两个堂主交过手,如果上阵必定会被人家认出,到时候会给武当派惹来天大的麻烦。
白莲圣使多次明示暗示的提出,要凌云和江韵梅加入丐帮,或者帮助丐帮应对眼下的这场生死之战。凌云只以身有要事,不得其便为由加以委婉的拒绝。
白莲圣使还要劝说,青莲圣使却突然发话道:“我丐帮自己的事,自己干,不求人!”
白莲圣使这才不再多说,只是喝酒,和凌云连干三大碗,和江韵梅连干六大碗,当然白莲圣使那是真真正正的三大碗酒,江韵梅只是三口茶。
江韵梅悄悄用手扯扯凌云的衣襟,在凌云耳边悄悄让凌云提出免除丐帮弟子盘查的事。
却不知如何给白莲圣使听了去,当即哈哈大笑,取出一枝青竹令给了江韵梅,说道:“但凡有此令在手,便可横向无阻!”
此人武功不高,耳力却好,此一下倒把江韵梅弄了个面红耳赤,连忙喝下几口茶水,强加掩饰,惹的群丐哈哈大笑起来。
丐帮是豪爽弟子的所在,连刚开始有些腼腆的白莲圣使,与这些粗鲁的弟子相处久了,也变的豪爽起来。而凌云在此处,更是如鱼得水,有话就说,毫不拘束。如果不是身担重任,有许多的话不能明说,真想与这些丐帮首脑痛饮一番,彻夜长谈。
而江韵梅则是大家闺秀,虽觉的这些人并无不好,只是有点太过粗鲁,有点太过直率,还真有点让人受不了,一顿饭下来,不知被羞红了多少次脸。
当然,江韵梅也是大风大浪都经过了的人物,自然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说过就算。
中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在饭桌上解决了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凌云的事情也不例外!
第二天,两人告辞,白莲圣使送出很远,期间却有四五匹人来找他有事禀报,只得向两人连说抱歉,赶了回去。
果然,一令在手,这一路上再无一人阻拦,看来经过连年的战争,丐帮的管理也好了许多。
九仙山,主峰海拨六百九十七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小山,据传古代兵法大师孙膑曾在此写下了不朽的军事巨著《孙膑兵法》。这座山虽小,却具有一个别山所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地中山、地中潭、地中瀑”。
凌云和江韵梅携手走来,有说有笑的上了九仙山。凌云突然觉的这山附近的那些村庄有些怪异,具体怪在哪里,却一时又说不上来。
此时是二月,春天虽然远远没有来到,冬天却已接近尾声。地面上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这是上一场大雪的杰作。风也不再像冬天那样冷酷,而是带点了些许玩皮,不时卷起地面上的一团雪花,去扰乱人的视野。只是那刺骨的滋味却比腊月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天气里,村庄里的一个院落,两位粗壮的汉子胸怀大开的正在砍着一头猪。那头猪被四蹄倒绑着,吊在木架上,不断的挣扎,发出对生命不甘的哀号。
一个满脸胡须的汉子抬起头来,看了看兴致勃勃的两人,举起一把寒光闪闪的大斧头,干净利索的切下了那肥猪的猪头,满腔的热血喷薄而出,溅了那人满满的一身,那人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血,冷冷的目光再次射向两人。
不知为什么,凌云总觉的那人射过来的目光,似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猪。
就在这时,江韵梅玩皮的往凌云脖梗里灌了一把雪,打断了凌云的感觉。在这冰天雪地童话般的世界里,江韵梅也变得兴奋起来,露出了少女活泼的天性。
凌云抓了一把雪,返身向她追去,两人嘻嘻哈哈的笑作了一团。
江韵梅一点轻功都不会,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哪里是几乎达到踏雪无痕的凌云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让凌云追的讨起饶来。
那大汉望向两人,眼里闪着热烈的光,就如看见了猎物的老虎,把那柄极大的斧头,放在嘴里,伸出舌头,慢慢的舔着那上面的血迹。
凌云和江韵梅两人边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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