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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庭养马官-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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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张道陵帮忙盯着点,别让自己的手下吃了亏。

太白金星和张道陵在天庭牧场都有利益,因此这点小忙自然得帮,所以孙耀威也可放心离去,而不用太过担心。

自然,自己的结拜兄弟罗良就不必说了,他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临走的时候,孙耀威还千叮咛万嘱咐,告诉马钰无论如何每隔三四天都要去五指山看看孙猴子,并带去些好吃好喝的。

如果天天去,那未免显得太随便了些,孙猴子未必领情,也不知道珍惜,只有隔几天去一次,那才知道美酒美味的价值。

本来的话身为大掌柜的混世道人留下是最好的,可孙耀威还得靠这位封神大枭帮他去北俱芦洲捉些强大的妖兽呢,这次就没办法了。

三人各自骑乘了牧场里最好的天马上路,孙耀威直到这时才发现,原来混沌漩涡所造成的影响对他是没有的,而且不止这样,他似乎还能控制混沌漩涡的影响效果和影响目标,只是目前因为修为太差的缘故,这种影响并不明显而已,但的的确确是有的。

孙耀威甚至怀疑自己以后要是也有那大力鬼王或者混世道人的修为,是不是可以将混沌漩涡更多的能力给引导出来,他可不相信这让三阶众神都有些惧怕的异物,仅仅就是影响飞行时法力的消耗而已。

或许真正的混沌漩涡,不仅可以影响这个,甚至还可以影响攻击和防御的时候的法术威力,那样才是最强的混沌漩涡。

当然,这些只是目前他的猜测而已,究竟是不是真的会有,还是个未知之数。

北俱芦洲上有很多传说,比如某某地方是洪荒时期巫妖大战留下的战场、再比如封神时期某某金仙死在某处等等,总的来说,这地方就是个满目疮痍之所,居住在这里的虽然也有人类,但是这些人类也非常彪悍,可以用野蛮来形容,他们天生神力拥有生撕虎豹的力量,再加上北俱芦洲妖气的影响,身体里有了些不为人知的特殊力量,所以如果要论四大洲中究竟哪里的人类最强的话,当然还是非东胜神州和北俱芦洲莫属。

东胜神州的人类之所以强,是因为修真者众多,这大大提升了人类的实力,飞升成为仙人的,也大多都是在东胜神州诞生的。

唯有西牛贺州和南瞻部洲的人类算是普通人吧,西牛贺州的人过于崇信佛教,认为只要信佛便能幸福,因此自身强不强都无所谓了,也正因为这样,之后唐三藏西去的路上才会遇到许多妖魔鬼怪兴风作浪。

至于南瞻部洲,那是人类最繁华的国度所在的地方,大多都兴孔孟之学,对修真之事非常不解,好不容易有些修真的,也入了歪门邪道,以为炼丹便是长生之道,其实却完全走岔了路子。

不几日,三人已经飞抵了北俱芦洲上空,那混世道人不无感慨地看着下面荒芜的土地叹道:“昔日封神之战虽然主战场是在南瞻部洲,不过这北俱芦洲之上也没少厮杀,而且这里的厮杀比南瞻部洲上更为惨烈,也更为血腥,少了三教的干涉,这里简直就像是当时的炼狱一般,所以也诞生了许多由怨念化成的妖怪,路过的时候千万小心一些。”

“有劳道长解释,我们今次只是想在北俱芦洲找到合适的妖兽作为培养更强天马的试验品,多半是不会深入的,所以道长倒是大可放心。”孙耀威笑了笑道。

“天尊,你以为贫道是自己怕吗?虽说贫道以前因为一些事情而导致元气大伤,迄今也无法发挥出最强的战斗力,但对付外围的这些魔怪还是完全不成问题的。贫道只是担心你初来这里,会因为急躁而惹上麻烦,故而告诫你一句。”混世道人摇了摇头道。

“不管如何都要感谢道长。”孙耀威点了点头,看了看两人道,“既如此,就在这里着陆吧,早早完成这次的任务,饭后返回天庭吧。”

“贫道同意。”混世道长点了点头道。

“那好,现在就下去吧。”孙耀威当先驱使胯下天马落在了地上,而后混世道人和大力鬼王也相约而至。

三人都将天马驱使落在了地上,顿感一阵妖气袭来,果然不愧是妖物横行的北俱芦洲,光是这气息,就足以令人退避三舍了。

孙耀威将体内混沌漩涡慢慢旋起,那种被妖气憋得难受的感觉顿时消弭,而那混世道人和大力鬼王修为都不弱,因此妖气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什么都不用做也不怕会被影响到了。

更何况大力鬼王与其说是仙,但本质上却还是个魔怪,他一身妖气尽管被仙气遮住,可驴粪蛋蛋外面光,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底细,估计全身所有毛孔里渗透的都是妖物的气息。

“哈哈,都说这地方危险,可怎么连个拉屎的鸟都看不到一只,真是没劲。”大力鬼王落地之后,朝四下里看了看,表示对死寂的北俱芦洲非常不屑。

不过他的话刚刚说完,麻烦就来了。

前方不远处,密密麻麻地爬来了将近上万只黑色的蚂蚁,看到这些蚂蚁连大力鬼王也脸色大变,惊恐地喊道:“噬金蚁,这是噬金蚁啊,这些小东西什么都敢吃!”

正文 第六十章 噬金蚁和雷鹰

孙耀威狠狠地跳起来在大力鬼王的后脑勺上拍了一把,笑骂道:“你这厮平日里吃那么多,个子又这么大,怎么几只小蚂蚁就把你吓成这样了,简直给天庭丢脸,给本座丢脸,给仙族丢脸。”

“嘿嘿,天尊不用那么夸张吧,不就是反应稍微激动了一点嘛。”大力鬼王挠了挠头道。

“还笑,那些噬金蚁分明是冲着咱们来的,赶紧想办法吧。”孙耀威喊道。

大力鬼王挺了挺胸脯道:“天尊放心吧,俺虽然是有点怕这些噬金蚁,不过对付它们还是有办法的,您瞧好了就是。”

说完话,大力鬼王张开大口,猛地喷出一股黑气,那些噬金蚁被这黑气碰到,便立即化作黑灰,直接消失了。

“不错不错,这一招不错,继续继续。”孙耀威见这大力鬼王还真有点门道,心中暗暗称赞:不愧是太乙玄仙,这水平确实够高。

可是他这称赞的话刚说完,大力鬼王就气喘吁吁地说道:“天……天尊啊,这个攻击虽然厉害,不过一天只能使用一次,你看我都直接干掉了上千只噬金蚁了,是不是该休息下了?”

“算了算了,大掌柜还是你来吧,这货没救了,大挽尊术也救不了他了。”孙耀威一阵唏嘘感慨,自己居然会称赞这厮,简直是鬼迷了心窍了。

噬金蚁其实并不强,甚至连普通仙人的实力都没法比,真要比的话,和修真者中元婴期的修士差不多,要说大力鬼王对付不了它们,鬼才相信呢,只是这货为了在孙耀威面前显摆,用了一招声势最大,但却最消耗法力,而且又很不实用的法术,不然也没这么窝囊了。

混世道人笑了笑,抬手飞出一片剑光,那些噬金蚁虽然能啃噬几乎所有的东西,但是面对混世道人的剑光,还是无计可施,不过片刻之间,剩下的将近九千噬金蚁就死了大半,最后活着的,还有不到一千左右。

“封神大枭就是封神大枭啊,大掌柜跟这货一比,简直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孙耀威说着话,又一脚踢在了大力鬼王的屁股上,“休息够了吗?剩下的一千只噬金蚁都交给你了,记住别全杀了,留下一只给我。”

虽然噬金蚁的能力给天马实在没什么用,不过自己的飞天蜈蚣倒是可以尝试吸收一下这种能力,反正技不压身,飞天蜈蚣的能力越多,能帮到孙耀威的地方也就越多。

“好嘞!”大力鬼王点了点头,这次终于面色严谨了起来,不敢在胡来了,手上唤出一根巨大的狼牙棒,大踏步走向了那剩下的噬金蚁。

然而就在此时,异变突生,原本散乱的噬金蚁居然迅速聚合在了一块儿,在片刻之间组成了一个比大力鬼王还要高大的怪物。

一只巨大的噬金蚁!

这巨大噬金蚁高有四五丈,长有十来丈,简直就是个巨无霸,那嘴巴一张,虽然不敢说吞掉大力鬼王,不过咬断大力鬼王的脖子还是可能的。

大力鬼王一件这情况,二话不说,转身就往回跑,嘴里还大声喊道:“俺的妈妈呀,这是什么怪物啊,天尊你饶了俺吧,这可不是俺能够对付得了的啊。”

孙耀威一脚踹在了大力鬼王的命根子上,没好气地说道:“你看清楚了再跑,那些噬金蚁虽然组成了这么大的一只打怪物,可实力却没有提升多少,顶多从元婴前期晋升到了元婴后期,对你还是一点威胁都造不成的,你这个胆小鬼,跑什么啊。”

大力鬼王的身子骨果然很硬朗,被孙耀威这一脚踹上去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反而嘿嘿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个……这个俺还真没想到,只是一时害怕,所以……”大力鬼王嘿嘿傻笑道。

“那还不去继续?你可是本座的贴身保镖啊,不能事事都让大掌柜动手吧,亏你还是太乙玄仙呢,不会真被这些小东西吓得尿到裤子上了吧?”孙耀威实在无奈,没想到这大力鬼王凶名在外,却是个胆小怕事的家伙,这让他完全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大力鬼王再次挥动着狼牙棒冲了过去,这时混世道人却看着那巨大的噬金蚁说道:“天尊,情况好像不对啊,以噬金蚁的智商,是不足以做出这种聚合在一起的事情的,我怀疑背后有人指使。”

孙耀威也点了点头道:“大掌柜的果然好眼力,其实本座也看出来了,之所以让大力鬼王去对付那些家伙,就是不想咱们被人偷袭了,噬金蚁只怕就是个开胃菜,真正厉害的还在后头呢。”

“天尊觉得会是什么样的对手呢?”混世道人问道。

“嘿嘿,什么样的对手不都一样嘛,反正在您的眼里,他们一个个都不在话下。”孙耀威笑道。

混世道人摇了摇头道:“天尊真是高看贫道了,若是贫道实力巅峰的时候,纵观三界除了鸿钧老祖之外,也没人放在贫道眼里,可是如今情况有些不太好啊,贫道能发挥出来的实力,顶多也就和二郎神差不多,这北俱芦洲里面实力修为达到二郎神那个级别的并不在少数,怕是贫道也无可奈何啊。”

“你这样一说,本座真得是越来越好奇你的身份了,而且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的修为大降,这更是本座感兴趣的地方。”孙耀威看着混世道人说道。

“有些事情天尊迟早会知道的,不过知道了却未必是件好事。”混世道人叹了口气道,正想再唏嘘几句,却忽然间眉头一皱,紧张地说道,“来了,这次来的绝对比噬金蚁要高出许多档次。”

孙耀威虽然修为不如混世道人,不过在感应方面,却比混世道人也毫不逊色,他体内的混沌漩涡,简直就像是超强的感应器,只要是方圆百里之内的威胁,他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感应到。

这一次,他感应到的是一群实力相当于渡劫前期的雷鹰!

在修真界,一般情况下修士的实力被分为了旋照、开光、融合、心动、灵寂、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这些个阶段,渡劫期的雷鹰,绝对比元婴期的噬金蚁强了太多了。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弼马温人生的最大危机

孙耀威没想到,雷鹰的出现仅仅是个开始,这些相当于渡劫期修士水准饿雷鹰尽管比噬金蚁厉害得多,但是大力鬼王反而一点都不害怕,手中的狼牙棒每一次挥舞之间,就能够干掉一大群。

然而雷鹰的大量死亡,却引来了更大的危机,大地忽然晃动了起来,一群身高一丈左右,长着犀利牛角的牛魔怪出现了,数量大概在一百左右,而实力比那雷鹰更强,已经是大乘后期的水准,距离仙人的水准也不过就差了一个档次而已。

而这些牛魔怪显然还不是最令孙耀威畏惧的,率领着这群牛魔怪的是一头巨大的猛虎,那额头上的王字花纹,显得非常惹眼。

猛虎身高两丈左右,身长足足有四丈,站在那里冷冷盯着孙耀威,身体里燃烧着冲动和力量。

“天尊,这下可要小心了这只猛虎的实力只怕和鬼王差不多,而且野性更强一些。”混世道人在一旁解释道。

“不,恐怕我们要担心的不是它,而是它的主人!”孙耀威一阵苦笑,虽然混世道人并没有发现,但他却凭借混沌漩涡的神奇感应能力,清晰地感应到了这猛虎的主人就在附近窥视。

“它的主人?”

“没错,应该是个大罗金仙水准的妖怪,这次不好整了啊。”孙耀威心中暗骂自己实在是太小瞧这北俱芦洲的妖魔鬼怪了,还以为靠着混世道人和大力鬼王的能力,可以轻松深入其中多捉些强大的妖兽回去,好培育更强的天马,可是现在看来,情况要比他想想的糟糕得多。

孙耀威的话音方落,就见一个娇小的身影自远处飞了过来,而后站在了那猛虎的身上,气势凌人,看起来倒是十分威风。

说这家伙娇小,完全是因为猛虎和牛魔怪实在太大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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