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每当朝代更替,炼气士都是上演重要角色,然而几百年后的我,却用一手三阴戮妖刀就能杀个七进七出,完全没有炼气士阻扰,看来三百年神末劫,倒真是天命。而我来到这个时代,也只怕是造化安排。绝非偶然。难道神仙末劫,要假于我手?但真假于我手,清朝必不能兴,岂不反逆转了天命?看来真相,只有把自身立在颠峰,才能看得更为清楚了。如今一切,都是休提。”
心中思索,过去,现在,未来,王钟心里隐约有了一层明悟,只是这明悟就仿佛隔了一层烟雾,要具体看清,还十分模糊。而自己,还没有实力抹去那层明悟。
未来,在没有到来的一刻,永远没有人能肯定它具体是怎么样,只能推测!
“也许,只有在我把所有的对手都轰杀之后,迷雾才会散去,真相也就摆在了面前。”
“长夜漫漫,正如未央。这些书你也看得差不多了,要真正知道你想知道的,你可以去我妹妹那里,她那本未央天经,集百家之大成,只是我因为另有修炼的法门,也没有去仔细参悟它。你们可以一起参悟。里面天数篇言辞深奥无比,乃是术数一道的颠峰,你修炼上古神通,对术数不通,遇事不能料敌先机。很是吃亏的。”
王钟一步一步又登上法坛,坐好,对姬落红道。
“哦,我早就想见见你妹了。”姬落红把周围的书掀开。站起身来。
“等等!”看着姬落红摆出一幅说走就走的架势,王钟连忙喊住:“我修炼血灵道最后一道关隘,还要你相助。”
“你修炼这门道诡异得很,从来没有人修过,要我怎么帮你?”姬落红问道,外面同时传来了滚滚的雷声,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那两个小丫头居然在抗衡天劫。”
“我要将全身血肉,经脉都炼化成为先天血煞元魔灵光,成就元魔法身,只是转生为天妖之后。经脉都凝成一块,不易散化,所以要你帮忙。你只要把本身真火发出,敛聚成毫芒,同时刺进我全身四万八千毛孔之中就可以了。”
“你修炼七杀真火几乎已经圆满,也只有你才能够敛火成芒,无坚不催。别人都办不来。”
王钟仔细的解释着。
“散化身体!你疯了!”姬落红吓了一跳,“散化身体就等于把人剁成一坨肉酱,再说你这法门飞库从来没有人修炼过。万一出一点点纰漏,以前的修炼都将前功尽弃,失去了天妖真身,你怎么凝聚元气重炼第三个元神?”
“呵呵!”王钟展了一个笑脸,这一刹那,姬落红觉得这个敢与天命抗衡五代少年时候一定是个十分有趣的人。
“我参修了这么久,熔百种法术为一炉,自然有十二成的把握,你不用顾忌。炼成之后,你我二人联手,定然叫那巫支祁与他麾下的四大水魔饮恨收场。”
“那好,既然你有把握,我就开始了。”
姬落红转身提起“有熊”,随手一甩,巨斧流星般的飞出了宫殿,深深插进了殿前广场坚硬的玄冰中。
双手捏起印诀,朝法台上端坐的王钟一扬,芊芊玉手水葱一般嫩白的十指上立刻射出十道指头粗细银白奇亮如电的精光。
这精光不是剑气,也不是庚金雷电,而是姬落红数千年苦修成的真火被自身元气压缩到极限而改变了原来颜色,甚至性质!就如石墨化成金刚石一样。
这种性质的真火,几乎无坚不催,无物不破。
十道银电精光刹那就射到了离王钟周身三米远的方,姬落红娇姹一声,银电精光突然分化为千万条细如毛发银丝,又密又集。
与此同时,王钟身体如魔神般从法台上升起,密集的千万银丝刹那间就如一张大网把他从头到脚都一起网住。整个人就如裹在一幢银丝交织的大球中央。
“散形炼体,气归先天,化妖为魔,天归元。”
王钟心里清楚得明镜似的,为了这次的散形炼体,自己不知道足足准备了多少功夫。
上中下三个丹田,巨量聚集精气元阳,在王钟运转玄功的刹那,全部散进了周身四肢百骸,各大经脉,穴道,毛孔之中。
这些精气阳完全充塞了肉身每一个细胞,按照一种特殊的心法,各自震荡起来。
渐渐,渐渐的,千万亿分割的精气元阳微粒相互震荡影响,在几瞬间玩成十二万九千六百次震荡之后,同一时间形成了共振!
所有精气元阳同时剧烈沸腾起来!
饶是姬落红见过无数上古高手,其中比王钟厉害的大神通者多不可数,但今天看见这副景象还是惊得目瞪口呆。
王钟全身,四万八千毛孔一起吞吐出血色光华,相互在离身三寸处以肉眼看不分明的高速震荡,这震荡一圈圈仿佛涟漪般急速朝外发散。四面空间一起受了共振,也同时震荡起来,空间震荡的涟漪仿佛烽火一样扩散,下一刹那,阵个珠峰也跟着震荡起来,魔宫似乎在左右摇摆,仿佛随时都要塌垮。
庞大的天元气,龙脉灵气,一同暴走,姬落红甚至明显的感觉到,深藏在心深处的火也在奔涌震荡咆哮,随时都有可能冲上来,把这世界第一高峰炸成齑粉!
就连自己,也被这股震荡弄得东倒西歪。用了七八分法力施展有熊大力神通才把把身体定住,同时镇住了魔宫。
但让她更为心惊是,随着王钟的运转玄功,这震荡的威力似乎在逐渐叠加。她无法想象,在所有元气,龙脉灵气,火黑煞,玄冰岩石,等等所有物质虚空震荡达到同一个频率时,所爆发的威力是什么程度。大楷也就和飞升破虚的一刹那,强大的力量毁灭一切看得见,看不见东西。
“这到底是什么法术,可以让一个没有渡三次天劫的炼气士力量到达这样的程度?”
“快助我!”王钟艰难的声音传了出来。就仿佛一个即将脱力的老人。姬落红这才稳住身体,把真火聚敛成的精亮银丝猛的刺进了王钟全身。
轰!就如点燃了一个火药桶!
王钟整个身体突然不见,化为无穷量鲜红刺目的血虹冲上天空。
一条条粗如水桶。长达千百丈的血虹就仿佛血龙升天。
九条血龙摸样的长虹天空劲舞狂钻,在刹那间,血光暴射,遮盖了整个天空,映照得面都是鲜红一片。
而法台之上。就留下了一尊晶莹光华,通体如汉白玉骸骨,两只黑窟窿似的双眼中飘闪着苍白色的火焰。却是王钟本命白骨法身。
天空早被血云覆盖,一片片血云交织成血海,血龙在海面钻上钻下。
“怎么回事?”
皇俪儿是在大阵之外渡劫,上官紫烟在一旁守护,早在王钟散体炼形就感觉到了情况不对劲,那是一种似乎天要崩塌,世界要毁灭的无限恐惧。
不过这时天劫越来越凶猛,大量青气滚散而来,交织成铺天盖的巨木朝元神猛砸。皇俪儿元神飞舞其中,感觉越来越吃力,恐惧一起,以为是魔头来袭,便镇定心神,不去理会,哪里知道是王钟炼法的威力。
直到天空被无穷无尽的血云笼罩,九条庞大血红翻滚,皇俪儿这才察觉到不妙,心中警兆连连。
突然,全身精血居然不受控制,一起沸腾起来,猛烈激荡,似乎要破体而出,一连使了九种极厉害魔法都镇压不住,顿时骇得魂飞天外。
幸亏这时,血光一显现,那威猛无铸,直如神罚的天劫居然被风卷残云一般被血云裹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血光扫荡天劫,在皇俪儿眼里,简直就如人用指头弹开一只蚂蚁那样轻松。
血云一发即收,百川归海一般朝珠峰山阴的魔宫中落去,天重归清明。
皇俪儿赶紧收了元神,镇压住体内沸腾精血,回头看上官紫烟,也是香汗淋漓。
“姐姐,刚才血云一显现,我突然感到无比的烦恶,全身精血鼓荡,似乎要爆炸一般,要是血云再停留几个呼吸,我就只有爆体了。”
皇俪儿破天荒的沉默了,两女都不再说话。
王钟终于炼成血灵道,把全身精气元阳血肉经脉都炼成先天血煞元魔灵光,凡处在血光照耀之下,体内精血不受控制,立刻被引动,随血煞元魔灵光震荡,破体而出,人也就爆体而死。
刚才王钟只是小试了一下牛刀,以灵光扫荡天劫,甚至连刚刚悟出的“血龙绞魔杀”都没有使出,天劫就被击溃。两女是在大阵之外,才有了影响。
无穷血光朝白骨法身一罩,立刻就还原了成了王钟本来的身体。
只是现在,王钟身体周围血光如虹,九条明显的血龙,周身上下的空间穿进穿出,鳞甲鲜明,张牙舞爪,时隐时现,一刻都不会停歇,似乎永无休止。
姬落红很明显感觉到了,这缠绕的血龙蕴涵了诡异,神秘和强大的力量。
这种力量,是她都琢磨不透。
“得你之助,终于修成了法身,凝练元神,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饶是王钟,心中也不免有些得意,白骨道,血灵道两重一修成,就表示自己已经把元魔九道奠定了基础。以后的修炼之法,便不再是炼体之道。而是对天道的琢磨,参悟过去,现在,未来的玄机。
而自己这具法体,已经成了不死之身。
双手捏动印法,三股云气从顶门冲出,一股火红,一股碧绿,最后一股,也是火焰,不过色做苍白,都是高达丈余,狰狞猛恶的魔相。
三尸元神,一气化三清的绝顶神通,终于又重炼出来。
如今的王钟,就算出了老巢,也完全有信心与巫支祁一战。白骨道,血灵道修成,三尸元神重新凝练,法力何止增强了十倍。再也不是当日借助了老巢魔宫的禁法元气都被压着打得不能还手的时候了。
“天下大势的动荡,是我们炼气士必然要的战场,明年只怕有一场大战,我下得那颗棋子,就在明年是见分晓的时候了。你先去辽东熟悉环境,等待明年的大战。”
王钟对姬落红道,明年,是万历四十七年,王钟所知的明年,是万历皇帝死的一年,而现在万历吃了混元金丹,病死,老死的可能是不会存在了。不知还有什么的变数,王钟也算不出来。
还没等王钟把话说完,姬落红把足一顿,一溜火光刺天而上,转眼不见,同时插在魔宫大殿外的有熊巨斧也破空飞起,跟随火光而去。
蜀中的成都府,李冰修建都江堰,当秦昭襄王派遣了数十位术士一同协助,连诛恶蛟,巨龟等水魔,加固了岷江三妖被大禹所封印的獠牙沙洲,从而制住岷江这条凶河,从此之后,成都府风调雨顺,再无旱涝之灾,五谷丰登,被号称为天府之国,历代不衰,可见其富足。
虽然是在冬天,大雪飘扬,面积雪两尺,清寒之气袭人,但成都府的街道上还是有人行走,两旁的店铺更是火热,尤其是酒楼饭馆,更是热火朝天,肉香飘过十里之外。如今正是冬闲,谁不愿意出来吃几杯暖酒,热辣辣的火锅,摆龙门阵。
王钟刚刚登上一家名为天府酒楼的二楼,就听得一个微醉的声音传来:“大专磐物兮,块轧无垠。。。迟数有命兮,恶识其时。。。。。合散消息兮,安有常则。。。青牛醉酒兮,忘愁忘忧。”
“痛快,痛快!”
第一百六十二章 九天炼狱;只身转战三千里。毁灭神器,一剑横挡百万师(上)
“天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碳兮,万物为铜。”
王钟放眼望去,只见临窗的一张八仙座上坐着一个青衣道人,一口素色鲨皮鞘黄金吞口长剑横在桌上。
这青衣道人年纪介乎青年与中年之间,面容之上仿佛朦胧了一层水雾另人看不分明,只觉得有些沧桑的味道,散发来的气息直似森林中耸立了几万年的老树。
此时,他正在举起一坛酒仰头咕咚咕咚狂饮。胸襟前洒得到处都是,却尤自不顾,嘴里大声呤着先汉贾宜的《服鸟赋》。模样似醉非醉,似醒非醒。
“好了,你也喝了十几坛,应该尽兴了。咱们还是回去吧。”
银铃叮当,一个美妙的声音传来,原来这青衣人旁边还坐了一个苗女,全身佩带满了银亮的首饰,葱白嫩玉的手腕上套着两三个金环。随便晃动间,全身便发出清脆悦耳的风铃声。
苗女正用一方丝巾温柔的替青衣人擦去胸前的酒渍,声音甜软得糯米糖一般,眼神含情默默,正如初恋的少女望情郎。
川中自古便道门兴盛,许多异人时常出没于酒肆之中。这等行迹虽然大悖礼法,但见怪不怪。旁边的酒客都离得远远的,生怕这位道爷发了酒疯乱打一气,尤其是苗家女擅长养蛊,浑身是毒,更加惹不得,虽然美貌,但都不敢多看一眼。
“同生死,轻去就。这位贾宜倒真正得了孔子的真传。这位道长横剑沽酒于闹市中,有美人做伴,好生潇洒。”
王钟几步走到八仙桌前坐了下来。皮笑肉不笑道。
那苗女见有人过来打搅,脸上立刻露出不悦的神气。青衣道人晃了晃朦胧的醉眼,竖起耳朵听得王钟吐词颇有学问,顿时大喜:“这位小哥儿原来是读书人?知道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