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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艳记-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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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纠正了他的语病,然后才笑道:“我是提醒你两句而已,才懒得管玄门的事,爱怎么争抢随便他们。将秘密告诉个修真世家就行,他们会自动保守秘密的,而且以他们能力有限,不至将血族斩尽杀绝。”“明白了。”王浩点点头。“你又明白了什么?”小医仙的目光中透出笑意。“仙子是不问世事的仙子,不是救苦救难的仙子。”王浩嘿嘿坏笑,假如小医仙是前者,两人怕是做不成朋友。
小医仙不动声色的说道:“要说恭维你的火候差得太远,救苦救难的那是菩萨,我们还是赶紧找人参,到时候请你见识我自创的阵法。”看她迫不及待的神情,王浩不禁升起一丝疑惑,小医仙试验阵法不全是为了冰岚水阁,而是出于兴趣,也许这就是小医仙区别于拓拔舞的地方,让人觉得很舒服。
抛弃门派和身份相交,拓拔舞是肯定做不到的,即使做到了,胖子想不出两人还有什么语言?出发前,王浩带上了苏老头。
老头毕竟和兔子有过多次交易,虽然后来不甚愉快,但是并没有翻脸过,而且苏老头放过兔子一次,由他出面比较好说话。“找那个骗子干什么?”苏老头觉得莫明其妙,他对兔子的怨念并非被骗,而是兔子敢向王浩无礼。“我怀疑死兔子手上有千年人参,这次由你出面购买,我不过是个旁观者,帮你鉴定人参的真伪,知道吗?”苏老头一句废话也没有,闷着头在前面上路了。
作为徒弟,尊师重道做的足够到位,可惜胖子绝不是个好师父,至少目前还不是。
兔子住在一家四星级的酒店,以他的见识要骗到钞票不难,但是苏老的薄礼就够他挥霍了。“死兔子,居然比我过的还舒服!”走过回廊的时候,王浩暗骂。
得到胖子的允许,苏老头按下门铃。
经过了漫长的等待,里面仍然没有回应,不过三人都知道兔子就躲在里面,王浩的耐心很快到了尽头,交代道:“你们在外面等着,我进去揪他出来。”不待两人答话,王浩已经从外面绕到窗口,早就见惯修真者高来高去,自己施展起来才发现确实方便。
驾御飞剑风一样飘过窗口,悄无声息的踩上猩红色地毯,除了让宽大的窗帘微微扬起,再没有惊动房内的一丝一毫。
能做到这一点应该是高手了,王浩不禁得意,但是他的做法却是犯了大忌。
修真者的确有高来高去,跳窗而入的传统,不过仅限于熟人,而且入室前必定要大声打个招呼。
陈玄的做法是最标准的,不过稍微随意了点,那是因为两人的身份和兄弟差不多。
即便最不讲究的火修散人也是中规中矩,除了嗓门大了点,细节上无可挑剔。
小医仙有着仙子的美名,压根就不会去跳窗户。
音乐在房间里缓缓流淌,证实了胖子先前的判断,死兔子的确在房间里,装死不肯出来。
浴室中响着哗啦啦的流水声,几缕柔香自门缝飘逸出来,说不出的暧昧。
不过,联想到浴室里是个男人,胖子立即有种想吐的冲动。
哐当~王浩顺手推开房门。
如澜似麝的香气让人窒息,青纱般朦胧的雾气后,掩藏着一副曼妙的身体。
乌黑秀发沾水后湿漉漉的,沐浴后的小脸泛起了红晕,体形纤细,仍然能清晰的看出S形状。
突然间有人闯入,兔子仓促间用双手护住胸脯,无奈胸脯受到挤压,形状变得更加诱人,而且将下身完全暴露出来。
两个人就像宿命中的冤家,只要一见面非翻脸不可,兔子的眼睛差点喷出火来,要不是顾忌自己没穿衣服,非要报警抓人不可。
惊艳!如果这样都认不出她是女人,胖子就不仅仅是迟钝了,是瞎子,傻子。
胖子非但不傻,而且非常聪明,发现闯祸了连忙弥补。
眼睛突然间变得无神,空洞,呆滞的望向墙壁,仿佛完全就是个摆设,双手胡乱的摸索,口中还念念有词。“请问,这里是男士的洗手间吗?”能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要知道,从那具身体上挪开目光是需要决心的。
兔子双手要护住胸脯,而且是侧身,所以无法移动身体,只好尖声叫道:“出去!”这句话女腔十足,完全暴露了女人的身份。“唉~又走错了。”胖子不慌不忙的摸索着墙壁,退了出去。
刚刚脱身,立即听见有东西砸到门上,此处不便久留,胖子唤出飞剑原路返回。
苏老头对胖子充满崇拜,一心等木门从里面打开,此刻见胖子灰溜溜折回,心里当然会产生好奇,从他的目光里就能看出来。
小医仙则是神情不变,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她在努力的忍住笑。
唉,凭她的修为当然什么都知道了,为了避免尴尬,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行离去,当今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正文 第103章 闯祸了(中)
王浩清清嗓子,一脸正色道:“那个兔子不在里面,我们还是改天再来,你们说呢?”小医仙不置可否的笑笑,一副悉听尊便的态度,苏老头虽然疑惑却不笨,师父说走就走,决不多问半句。
三人刚准备离去,木门突然间洞开,兔子换上了男装,若无其事的出现在门口。
实际上她并没有过多的掩饰,只不过留了个中性的发型,穿了套男士的西服。
另外,她还将胸部束缚起来,依照胖子刚才的观察,她的胸部虽然不大,但是很挺,假如不作起码的处理,穿上男士西服不是现在的效果。“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吗?”兔子的冷静让人惊讶,仿佛以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她和苏老头,和胖子都是第一次见面。
如果不是先前多次的冲突,留给胖子太深刻的印象,此刻说不定真能让她骗过去。
刚才王浩还说里面没人,此刻兔子却突然出现,分明就是打了胖子一记响亮的耳光。
死兔子多半是在门后偷听,此刻故意叫自己难堪,不过苏老头是何许人,怎么能叫胖子难堪呢?轻描淡写就转开话题。“小师父连故人也忘记了?老夫这次来是有事相求,小师父看在往日的情面,一定要帮忙啊!”别看苏老头痛恨兔子,表面上却比从前更加热情。
中国人向来敬老尊贤,何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兔子无论如何也要买苏老头的账。“当然是记得,老人家有事尽管直说,晚辈能帮忙一定尽力。”苏老头做戏做到十分,演技丝毫不弱于影帝。“老夫的家人重病卧床,急需一株千年人参保命,不知道小师父肯不肯帮忙呢?”以往都是兔子随便拿件东西糊弄老头,如今却是老头指名道姓的点出人参,而且还是千年的人参,明显是有备而来的。
何况有王浩陪在旁边,兔子要做假也不可能。“老人家,千年人参确实能保命,但是不能包治百病的,再说我也没有。我以前学过些医术,不如帮你的家人瞧瞧,说不定有解决的办法。”苏老头料定她不肯承认,所以半点也没有意外,苦笑道:“小师父不肯帮忙也在情理之中,千年人参本来就是件稀罕物,有谁愿意割爱呢?”兔子出身医道世家,和修真者截然不同,中国的医术讲究仁心,仁术,见死不救是件十分可耻的事情。
她虽然以行骗为生,此刻也不免有些为难。“老人家,并非我不肯帮忙,千年人参的确不是治病用的,而且,我怀疑有些人别有用心,上次在觊觎唐家的人参,现在又算计到我的头上,别说我没有千年人参,即便是有,也不会让居心叵测的人得逞。”好厉害的死兔子,居然看出了端倪,王浩虽然被拆穿,却不曾乱掉分寸,站出来说道:“没错,去唐家求参的确是我的主意,虽然我帮忙出谋划策,不过本意却是帮助别人,假如唐家肯出让人参,我可以拿出宝物交换。我有特殊方法寻到人参,所以你无需否认,如果你愿意拿出人参救人,我可以代老人和你交换。”王浩的语气如此肯定,显然不是猜测,兔子知道隐瞒不过,索性承认。“我确实有千年人参,但是绝不和你交换,我就是让人参烂掉、扔掉,拿去送人,也不和你交换。”有这么大的仇恨吗?王浩郁闷。
她哪知道兔子的心情。
仗着家传的医术和不凡的见识,兔子以往行骗从来不曾失手过,比如说带给苏老头的冒牌古玉,除非是碰上修真者,试问有谁能拆穿?那一天开始,胖子的形象就烙印在她的心里了,和仇恨混在一起的记忆才是最深刻的,以她的家世无需为生活发愁,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复。
谁知道两人在唐家再次相遇,当时的兔子并未打算行骗,不过是为了千年人参不平,不想却被胖子再次出手,搞得灰头土脸。
女人没有几个像小医仙那样淡薄的,大部分都非常小气,不记仇才是怪事,加上浴室的风波,到此刻两人已经纠缠不清了。
见兔子承认持有千年人参,三人同时露出笑容,大家都是修真者的身份,要从常人手里骗走人参,那还不是稀松平常的事情?苏老头率先说道:“要交换千年人参的是我,和别人扯不上关系,小师父可否成全呢?”兔子考虑了片刻,笑道:“不瞒你们说,千年人参是我家传的宝贝,我可没有胆量拿出来交换,不过你们要是真有诚意,能够用玄门的法宝交换,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分明就是欺负胖子拿不出法宝,假如此刻没有小医仙在旁边,还真的有些棘手。
并非胖子穷酸拿不出法宝来,恰恰相反,胖子拥有的宝贝都是极品,春辉、星蓝,即使顶尖高手也会眼馋,如果用来交换一株千年人参,那实在是一种败家的行为。
不过有人家小医仙在旁边,交换的事轮不到胖子操心。
而且听兔子的口气就知道,她对法宝的认识也是一知半解,要求也不高。
因为她只说是要玄门法宝,并未提出具体的要求。
小医仙不肯平白占人便宜,轻笑道:“不知道你喜欢要什么样的宝贝呢?圆的,方的,还是扁的?只要你能提的出来,我一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说到炼器的本领,小医仙不比云逸差上几分,现场炼一件法宝都来得及。
兔子动了动嘴唇,还是没说出话来,以她的见识的确提不出要求,只能让人看出自己是个外行。
不过如火的颜色却叫王浩想入非非,记起了拓拔舞那花瓣般柔润的红唇,火焰般灼人的眼神,认识了拓拔舞以后,兔子是第一个让胖子感觉惊艳的女人,由此产生出一些联想也属于正常。
小医仙的慧眼能洞穿人的内心,不过却是处处为别人着想。“别着急,不如先让我看看你的属性,然后为你挑选一件合适的。”两条洁白的手臂交叠在一起,欺霜赛雪,白得让人眩目,一时间让胖子看得呆住了。
若不是知道兔子也是女人,此刻非要打破醋坛不可。“玄阴之火!”纵使小医仙见惯了世面,仍然惊讶万分。
单纯以修炼内丹而论,玄阴之火可是顶级属性,如果有人要挑选火属性的弟子,有了玄阴之火的人选,绝对不做第二种考虑。
至于胖子拥有的混沌之火,严格来说更适合于炼丹,不过胖子聪明,够胆,另辟蹊径修炼出闻所未闻的冰焰,那是后天的造化了。
修真的世界里就是人比人,气死人,即使兔子以前就是个寻常骗子,如今发现她怀有玄阴之火,那也是立即身价倍增,甚至可以说一步登天。
小医仙若非看出兔子天分过人,动了些念头,交换法宝何需要试别人的属性?等等,小医仙不是动了收徒的心思吧?王浩饶有兴致的望向卓月,不知道她下一步做何打算,近段日子,王浩可是领教过上榜高手对传人的狂热程度。
火修老怪自然是不必说了,为了帮助徒弟筑基,火鸦都肯拿来冒险。
蜀山,问剑若是知道尼古拉家族还在纠缠不清,老家伙一个人就能去欧洲把血族灭了,他才懒得管什么青红皂白。
不知道小医仙能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王浩拭目以待。“凭你的天分不修真实属可惜,而且你说的玄门宝贝实质是法宝,如果你没有修真,不具备真元,得了也没有用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修真呢?”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多日相处,胖子未曾见识到卓月的医术,对她的智商倒是心悦诚服,貌似该叫做小狐仙更加合适。
再看看兔子的表情,分明就是有些动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常。
她可不知道小医仙身份,此刻动心分明早有打算!难道兔子四处张罗法宝,目的就是为了觅得名师?仔细想想也的确可疑,首先是兔子不曾修真,要法宝来做什么?再说,法宝的价值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要收藏,除非兔子铁了心倾家荡产。
如果兔子的目的真的是投师,她的做法确实比苏老头聪明,相信她不会比苏老头还要富裕。
不过自作聪明的结果通常是弄巧成拙,谁会相信一个初识的陌生人呢?何况那个人还在觊觎家传的人参。
死兔子非但容貌不俗,见识过人,而且特别机灵,性格上和苏雪还有几分相似。
留在市井里行骗实在可惜,不如顺水推舟拉她一把。
王浩打定主意,劝告道:“死兔子,我们以前的确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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