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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兔子非但容貌不俗,见识过人,而且特别机灵,性格上和苏雪还有几分相似。
留在市井里行骗实在可惜,不如顺水推舟拉她一把。
王浩打定主意,劝告道:“死兔子,我们以前的确闹得不太愉快,说是误会也好,冤家也成。如今人家要收你做徒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了没后悔药的,别说我没提醒你。”
正文 第104章 闯祸了(下)
小医仙浅笑道:“你刚才得了人家什么好处,不用这么着急帮她张罗吧?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收徒啦?收徒是要讲缘分的,我的法门不适合她。她应该找个玩火的行家为师,不然的话还是浪费了材料。”
都说传人难寻,弟子不单要求天分过人,还要适合本派的法门,的确是够难找的。
玩火的行家非火修老怪莫属,老杂毛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有了小辣椒还嫌不够,如今又送上门来一个。
王浩酸溜溜的说道:“我前段时间见过一个女孩,也是纯火的属性,仿佛比她还要烈上几分呢?活脱脱就像一根小辣椒。”
小医仙神情自若的说道:“你是在火修散人那里见的,对不对?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徐兰,是火修盗宝的时候拐走,我故意放他们离去的。”发现胖子眼神中的诧异,又继续解释道:“别那么看着我,我可没你想的那么阴险,歹毒。徐兰不适合修炼我的法门,我不过是帮她找了条出路。
花太艳则俗,蜜太甜则腻,说到个人的天分,徐兰的火虽然烈却着了相,难免落到下乘,和她相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而且说老怪物是玩火的行家,未免有些抬举他,即便得到了火鸦,老怪物仍然是个三流货色,登不到台面上。说起来火属性的人原本就少,高手更是奇缺,一时间还真物色不到适当人选。”
老怪物自以为得计,原来还是被人算计,恐怖呵!胖子不由多了分警惕。
小医仙自然能看出他心思,不过却懒得计较。
兔子的天分犹如完美的玉胚,找到好工匠前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万一找个二把刀的师父,三两下完成了筑基,美玉也变成碎料,小医仙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若非冰岚水阁的修炼法门为水,和兔子的属性格格不入,连她都为那完美的天赋动心。
说到玩火谁能比的上胖子?可惜胖子天生的懒惰自私,难道教个徒弟和自己抢饭碗?再说王浩和兔子也不合拍,收徒弟这种事天分倒是其次,一定要找个舒心的,要不然就是和自己过不去,说到舒心,苏老头当真是相当不错。
小医仙嗔怪道:“让你一打岔,说出整箩筐的废话来。小姑娘,如果你有修真的打算,我可以帮你物色合适的师父,我可不会要你的好处,成与不成全看你的造化。你愿意吗?”修真界无论投师或者寻徒都是件难事,帮忙搭个桥也是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呢?
了解小医仙的真实意图,王浩不禁生出了几分惭愧。
“我倒是希望换给你一件帮助修炼的法宝,可惜你没有真元,无法使用法宝,不如我用储物手镯和你交换,这样的交换你绝对不吃亏了,而且储物手镯的功能现在就能使用,看的见,摸的着,比你换个别的法宝做摆设强的多。”
小医仙腿下手腕上的玉镯,碧绿的颜色让人联想到春江碧水,玉面圆润饱满,不带一丝半点的瑕疵,即使没有储物的功能,那也是一支极品的玉镯、
傻子才不愿意呢,兔子应该听说过储物手镯,所以答应时不带半点的犹豫,不过她对拜师的事情只字不提。
“如果找到合适的师父,我就通知你,好不好?”小医仙为她将手镯套上,凭小姑娘的天分,即使找不到玩火的行家,也不知要引来多少人争抢,修真者见到天赋好的弟子,和炼丹师找到好的材料差不多,甚至更夸张。
兔子犹豫了片刻还是点头答应了,不过她的眼神里却没多少喜悦,唉,当真是同人不同命呵,苏老头拜师碰过多少钉子?胖子想想都为他心酸。
当兔子从行囊里取出千年人参的时候,王浩都不禁为储存方法的巧妙叹服,她是将人参分成两处保管,灵识禁锢在一条项链里,贴身收藏。
本体则是保存在容器里,密封起来是为掩人耳目,因为千年人参的灵识被制,根本就无法逃跑。
如果排除掉玄门的手段,这无疑是最佳的方法了,不过缺点也是非常明显。
那就是人参的本体和灵识要非常接近,最好是每天,至少要两天或者是三天,让灵识和本体结合一次,吸收灵气。
灵识脱离本体的依托就等于魂魄,会逐渐虚弱,甚至是挂掉。
兔子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才将千年人参随身携带,不然肯定是扔在家里,傻子才带它四处招摇呢?
千年人参到手,王浩等人随即返回酒店。
依照事先得约定,胖子将黄金参交给小医仙,但是决口不提交换的条件,说是先欠着,等哪天想通了再说,小医仙含笑不语,如果什么都不要,那就是要份人情,换成别人小医仙一定不肯,奇怪的是,她不介意欠胖子人情。
黄金参捡回一条老命,对小医仙大加赞美,却又不敢得罪胖子,唯恐胖子突然间翻脸,改变主意,这就是做恶人的好处,有人怕呀。
可笑它好歹也是参精,还是顶级的黄金参,在胖子面前连小丑都不如。
在修真的世界里,任何精怪异类都是弱者,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小医仙得到黄金参心情大好,将黄金参托于掌心教训道:“今后不用再油嘴滑舌,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奉承,小心弄巧成拙。”
有了黄金参就可以试验阵法,小医仙迫不及待要回冰岚水阁,那叫归心似箭呵,内心的想法也不做掩饰,当晚就准备离去。
还真拿胖子当成知己了,不知该沮丧还是该荣幸。
“打个赌怎么样?”王浩突然叫住走到窗口的卓月。
“赌什么?”小医仙停下脚步,问道。
王浩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考虑了一下还是不想放弃,就赌我能帮老头冲出元婴吧,彩头由你来定。”
放眼玄门,估计没有人能提出这种赌约。
帮助一名年过半百,资质平庸的老人冲出元婴,这不是高手能说出来的话,只有白痴才会胡说。
连苏老头自己都没什么信心,筑基当是了结了一份心愿,冲出元婴连想都没有想过。
他的天分出元婴至少要三百多年,可是他再过两百四十年就要渡劫,到时修不出元婴,非被劫雷打成灰飞烟灭。
明知无望,何必还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既然要赌,续命丹,法宝,福地,那就一个都不能少,要不然苏老头连试的资格都没有,这些东西对修真者都是梦寐以求的,有谁肯拿出来挥霍。
经历过昆仑盛会的洗礼,苏老头再不是从前的菜鸟,当然知道胖子此话的分量,王浩虽然不承认是自己的师父,可是,真正的师徒不过如此。
何况王浩后面的那句“彩头由你来定”,分明有孤注一掷的味道。
修真者对常人的慷慨是不求回报的,因为常人没有东西能回报他们,所以那种慷慨才是真正的慷慨,
无论说什么都觉得太假,所以苏老头什么也没有说。
以前的处处碰壁,到胖子如今的慷慨,让他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天上,人间。
即使修不出元婴,这辈子也算是值了!苏老头在心里暗叹。
这话要是让胖子听见,当场就能昏倒过去。
这种赌约对胖子并不公平,何况彩头是由自己来定。
小医仙表面上没有任何表示,心中倒是吃惊不小,能让她惊讶的男人少的可怜,纵然胖子现在有练神期修为,也无非是刚入门不久的小子,侥幸得了几颗续命丹罢了,这场赌博足以用疯狂来形容。
造就一个传人,福地,法宝,灵丹。
一样都不能少,即便有座金矿也不够烧的。
何况苏老头年过半百,资质平平,将那些东西用在他身上,等于是将金块扔进大海。
“你的赌约并不公平,我可以问问原因吗?”小医仙意味深长得笑了,比得到黄金参得时候笑得更美。
“那你肯不肯赌呢?”王浩的想法极其的简单,就是要赢上小医仙一次,两人自相识以后,胖子处处落到下风,无论心计,实力,甚至连喝酒都输,失落感油然而生,所以他制造出一个平台,准备赢小医仙一次。
当然,赌约必须公正,否则胜之不武,王浩制造的平台,简直就是对自己的苛刻,是自虐。
要胜过小医仙谈何容易?位列高手榜三甲的人物,都是各有专长,谁敢说能完全胜过对方?恐怕连问剑和陈玄也不敢,当然了,他们也没有胖子那么无聊。
也许胖子的想法非常简单,但是卓月却不这么认为,帮助一名天赋平庸的老人冲出元婴,是她自问做不到的事。
王浩拿这件事情来做赌,分明表现出征服的欲望。
换成别人或许无所谓,可是小医仙出道至今,还未曾输过呢,更没有服过人。
倘若自己答应下来,等于是给了王浩一次机会。
彩头随便自己来出,也可以理解成随便王浩做主,因为赌博应该是公平的,除非是自己示弱,那样的话不用赌就已经输了。
所以小医仙没有立即答应,而是非常认真的看着王浩。
王浩第一次发现那双眼睛凌厉的时候,竟似不弱于问剑的锋利,不过胖子的想法非常单纯,就是想帮助苏老头,赢上小医仙一次,既然是问心无愧,当然可以坦荡荡迎上她的目光,再说这场赌分明是胖子为难自己,他哪能猜的出小医仙心里的想法。
“如果你不肯赌,我也不会勉强。”
正文 第105章 赌局 (上)
“为什么不赌?无论输赢都是场有趣的赌局,你不是说赌注由我来定吗?我已经定了,不过现在说出来会失掉许多乐趣,不如分出胜负的一天再揭晓,你认为如何呢?”小医仙痛快的答应下来,并非认为胖子获胜无望,恰恰相反,她认为胖子有可能赢,为了证实心中的想法,赌上一场又有何妨?另外,她还想见识胖子的手段。
无论输掉任何东西,小医仙也不会犹豫,她就是这样的女人,绽放着独特的魅力,无论男人或者是女人,这种性格都让人着迷。
“一言为定!”胖子想都没想就接受了她的不平等条约。如果小医仙耍诈,输掉完全可以随便说出个彩头来,赢了则可以狮子大开口,到时胖子非亏到吐血不可。
“你就不怕我使诈?”小医仙见他答应的痛快,取笑道。
胖子本来就不在意赢到什么,也不在乎会输掉什么,坦然道:“这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还怕你赖帐?假如预先知道能赢得什么,肯定没有现在来的有趣,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胖子可以说什么都不缺,无论小医仙提出什么来,都比不上现在来的诱人。所以小医仙提出这种形式的彩头并非一厢情愿,而是考虑到了双方的心理。
“我也很好奇你有什么手段,那么,就让我拭目以待。”说话间小医仙飘出窗外。
小医仙的飞剑由无数细小的晶石碎片组成。如果用三流世家的目光来看,这支飞剑应该属于炼制失败的残次品,因为它根本就不成型,碎片连颜色都不相同,每一颗都是独立存在,杂乱无章的漂浮在空中,勉强拼凑在一起。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炼制这柄飞剑的时候,小医仙收集了七种珍贵的晶石,试图将炼出完美的飞剑。谁知道这七种晶石却无法融合。
这七种晶石的美丽,是因为将一种颜色表现到淋漓尽致,如果合到一起番到是不伦不类了,小医仙费尽心机才勉强炼成现在的样子。
换成常人一定认为飞剑报废了,谁肯踩上它出去丢人显眼?不过小医仙却将它保存下来,虽然单独来看它并不完美,可是当它滑过碧空的时候,留下的七彩弧线比彩虹更加绚丽。每一件东西都有与众不同的美丽,但是展现的时机和角度不同,高手就在于有自己的个性和风格,谁会认为小医仙使用的飞剑是废品呢?
望着彩虹的一端消失在天际尽头,王浩突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说实话,假如不是有太多的秘密需要隐藏,他倒是希望能和卓月在一起。有得必有失,假如王浩表明炼丹师的身份,也许以后连一个朋友都交不到,当所有的人都对你笑脸相迎,还如何能分辨的出谁是真情,谁是假意?
胖子在丹王身边待了十年,从来没有见过朋友到访,登门的人无论起初如何,到最后都是两个字,求丹。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丹王的脸逐渐变冷,将所有人拒在千里之外,还落下冷面丹王的名号,他不仅赶走了求丹的人,也吓跑了以往的朋友。
王浩目睹了师父的惨状,如何肯去重蹈覆辙呢?所以他宁可继续隐瞒,好日子先过。
苏老头看不懂王浩的心情,只当他是舍不得女人,说实话,小医仙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都是万中无一,修为和见识不输王浩,即使心里在为孙女担心,老头却对她生不出敌意来,一时间也在凝望着彩虹发呆。不仅是他们两个,街道上聚集了不少人群啧啧称奇,欣赏着夜幕中的彩虹。
王浩率先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