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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国-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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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砸碎了琉璃,也没换回一个丈夫。
  这笔买卖,我输得一塌糊涂。
  只是当时,心中还是残留着最后一丝希望——总觉得薛采那样的人,是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死掉的。
  谁知道,我刚回到家的第三天,就传来了他逝世的噩耗。
  我当场两眼一黑,就此昏迷,不醒人事。
  薛采……
  薛采……
  薛采……
  你可是恨我当日宁可把琉璃砸碎也不肯施舍救你,所以自那之后夜夜来梦,让我内疚,让我悔恨,让我形销骨立,逐渐衰老?
  我……我……我……
  我捂住自己的眼睛,就那样哭在人前,哭的毫无形象。

  五 子可归

  女子和男子听完我的描述后,脸上的表情都很奇怪,尤其是女子,眼中泪光闪烁,竟似也要哭了。
  男子轻拍着她的肩膀,试图安抚,而她终究是没有忍住,两行清泪沿着光洁的脸颊滑落下来,滴到了我们交握着的双手上,滚烫滚烫。
  我哽咽道:“我是不是做错了?夫人,你告诉我,我当年,是不是错了?”
  女子只是望着我哭,不说话,看起来比我还要悲伤。
  我这才想起她的身份,不由得问道:“对了,我看见你们来拜祭薛采,你们莫非是他的……?”后面的词我无法形容。亲人?世人皆知薛采全家被抄,唯一幸免的姑姑也最后病死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说是孤家寡人一个。朋友?以薛采的性格,真的会有朋友么?
  那么,他们究竟是谁呢?为什么竟会为薛采的事情如此伤感?
  男子递了块手帕给女子,女子伸手接过,默默地拭去了眼泪,然后做了几个深呼吸,这才将目光重新投注在我身上,眼神很柔软,但让人看着心酸。
  “我们年轻的时候……都会做错事情的……不是吗?”她握着我的手,从她手上源源不断的传来温暖的感觉,让我的心一下子就平静了下来。
  “如果,你为此耿耿于怀,不能原谅自己,所以久疾缠身,不得解脱的话,没有必要。因为,薛采根本不恨你。”
  “你怎么知道他不恨我?”
  “因为他对你有愧。”
  “你怎么知道他对我有愧?”
  女子眨了眨湿漉漉的睫毛,笑了:“我了解他。虽然他表面上看来非常冷漠,性格也不好,但其实,内心很善良。你喜欢他,是他的造化,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感激你的。毕竟,有人喜欢,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而你为他,耽误了那么多年,他知道了,心疼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恨你?”
  “可是……我没有救他……我可以救他的……”
  “你自己也说了,当时的希望只有三成不是么?也许你用了琉璃,但薛采也没能活下来,那样的话,你岂非会更难过?”
  我呆了一下。
  “我如果是薛采,我肯定是这么想的——那块琉璃对胡姑娘来说这么重要,君子不夺人所爱,我不能要。而且,她那么喜欢我,如果她最后还是救不好我,肯定会更加伤心,她已经为我耽误了六年,我怎么能再耽误下去呢?所以,不如让她恨我,让她对我快点死心,这样以后她再想起我时,就可以解脱,而不是留恋……”女子说到这里,目光里流露出璀璨的光,令她整个人看上去越发的美丽了,“薛采希望胡姑娘快乐都来不及,怎么会怨恨你,去梦里报复你呢?所以,我觉得如果胡姑娘真的喜欢他,就应该好好的,哪怕是为了他而好好的继续活下去。因为,活着,其实是多么多么难得的一件事情啊。”
  我再次流下泪来,但这一次,不为痛苦,而为感激。
  佛祖拈花,迦叶微笑。
  是不是指的就是这一瞬间的灵犀顿悟?
  诚然,如这女子所言,活着,其实是多么多么难得的一件事情啊……
  六 长相随
  桥修好后,我当夜就下了山,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两人。
  我最终还是没有问他们是谁。
  缘聚缘散,这等贵人,相识是幸,但相守可能就是劫了。
  当作彼此命中的匆匆过客,最是恰当。
  说来也奇怪,自那天后我晚上就能睡着了。薛采没有再入我的梦。而我第二年的十二月初一,也没有再去璧国。
  再过一年,我便嫁了。嫁的是四婶口中厚道老实的孙公子。洞房花烛夜,他掀开我的盖头,我们彼此一个照面后才发觉,原来当年,他是我带去寒渠的十六位名医中的一位。
  他亲眼见到了我最尴尬的样子,他知道那个蛮横无理宁可砸碎琉璃也不拿出来救人的富家千金就是我,却依旧肯娶我。
  缘分如此,还有什么可说的?
  四婶说的对,男人啊,有多能干,有多本事,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对我好。
  找个对我好的丈夫,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
  只是午夜梦回,偶尔想起,还是忍不住会想——若我当年放下私念救了薛采,若现在薛采还活着,他会做些什么呢?
  必定,又能给这个世界增添更多精彩、更多故事、也更多传奇吧?
  又是一年冬至,白雪如烟,晶莹剔透,宛如琉璃。
  好一场琉璃大雪。
  好一个瑞雪丰年。

end

《祸国》番外之 【阶前苔】

  阶前苔
  ——薛茗番外

  一

  我在灯下绣着佛经的时候,远远地传来了钟声。
  于是本该没入布帛的针尖,一滑,偏离了原先的轨道,刺进了我的食指指尖。
  我没有挣扎,只是愣愣地看着血从针孔里冒出来,凝结成珠,再缓缓滴落,将原本明黄色的布帛染红了一点。
  佛经见血,乃大不敬。
  这卷经帛我绣了整整两年,眼看就要完成,却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
  钟声仍在继续,由于隔离很远的缘故,显得越发低沉,而听在我耳中,更是无限凄凉。因为,我知道,那不是普通的钟声,那是景阳殿的百年铜钟,一旦响起,只意味着一件事——
  皇上,驾崩了。
  昭尹……死了。
  这四个字,为何会在我的意识中旋转飘渺?恍如命运撕裂出的一道伤口,让冷风幽幽吹入,让寒意脉脉蒸腾,让我的手指,顿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然后,针线经帛砰然落地。
  竹箍滚啊滚的,出了屋门,沿着台阶级级蹦坠,最后,停在了一双鞋前。
  鞋子乃以上好的珍珠白缎面制成,左右两只用金线各缝了半幅图案,并在一起时,就成了完整的一只凤凰。
  看到这样一双鞋,我便知道是谁来了。
  视线上移到来人的脸,果然是薛采。
  “姑姑。”月色下,薛采的脸素白凝郁,没有表情,“皇上驾崩了。”
  我垂下眼睑,分明想要笑笑,想说哦是么,那真是好消息啊,咱们薛家的灭门之仇可总算是报了啊……但唇角刚动,眼底的泪水就涌了上来,刹那间,几乎无法呼吸。
  昭尹……死了。
  我的表弟、我的夫君……死了。
  那个我爱过我怨过我恨过的男人……死了。
  虽然早知世事变化,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也许我之所以在冷宫中安然向佛,就是潜意识里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然而,我真的没有想到——
  这一天,实在来的太快了。

  二

  我的名字叫薛茗,乃是一代名将薛怀与长公主蓟阳的女儿。家中一共就两个孩子,我与哥哥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庇佑之下,一帆风顺的成大。
  当时璧国的君王是荇枢,也是我的舅舅。他年轻时御驾亲征,与爹爹并肩而战,直将江里晏山等蛮夷部族通通歼灭,以铁腕冷血之风,威震四国,可以说,是个很了不起的君王。但后来,却耽于安逸,恩宠王氏的女儿甄姬,逐渐不理朝事。
  因此,在我幼时的记忆里,父亲每次下朝回来时,都在家中发脾气。父亲是个非常雄心勃勃的人,他的梦想就是统一四国,他把自己的这份梦想全部倾注在了舅舅身上,没想到,舅舅却安于现状,从此醉生梦死。
  每天晚上,只要没有别的事情,父亲就会在院中舞剑,一边舞,一边吟唱:“墨烟横空,卷日残西岱,枉生黄昏。枯木已苍覆碧色,怎见昆仑?雕栏新色,玉柱艳华,笑言风雨顿。惜昨,战场铮铮烈魂。长啸悲歌难抒,杜鹃泣血,匣中宝剑钝。常惜青青阶前苔,添得多少囫囵。四分江山,千秋霸业,俱付苍狗白云……”
  一曲唱罢,正好最后一个剑式也舞完,父亲以剑顿地,掩面长长叹息,然后转身,缓缓离去。
  我至今都没有忘记他当时的黯然。
  一把绝世名剑,如果不用于切割,只是悬于高堂成为装饰品的话,根本就是浪费。
  同样的,一代名将,如果不去征战沙场,也是屈才。
  父亲常道,他一个粗人,不会治国弄权那套,只会打仗。可是……“皇上他,已经不让我打仗了……”父亲说这句话时,眼底有着深深深深的落寞。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我只能将脑袋枕到他的腿上,抚摸他粗糙却又宽大的双手,心想要我是个男孩子就好了,也许,我就能跟父亲一起去打仗了。而我虽有哥哥,却是个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要我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十岁的我,凝望着被外人传说成神话般的父亲,却只感受到了他的浓浓悲伤。
  幸好,这个遗憾很快就得到了弥补——
  父亲在一次外出时,有个少年饿晕在路中间,惊了他的马,父亲让人将他拖走,他却死命抱住马腿不放。我父生平最最爱惜他的战马,无奈之下,便只好应了他的请求。
  从此,那个叫做弘飞的少年,就成了父亲的随从。
  两年后,成了我的义兄。

  三

  我十四岁的时候,母亲病逝了。
  她的身子一直比较柔弱,大部分时间都在生病,因此,也导致了哥哥从小无人管教,无法无天。
  父亲对母亲不可以说不好,但一个粗人,即使很想照顾好一朵倾世名花,也终归会因为不解风情而有所疏漏的。
  所以,我总觉得母亲是抑郁死的。
  她是否爱父亲?当年,舅舅执意拆散她和当时的新科状元的婚事,将她另行指嫁给父亲时,她心里究竟有没有过怨恨?
  这一切的一切,都随着她的去世,再也不会有答案。
  母亲走后父亲更加寂寞。他除了练剑,就是喝酒,经常喝的酩酊大醉,不醒人事。我让义兄劝他,义兄摇头,只比我年长一岁的脸上,却有着比我多了十年的成熟:“宝剑入匣,英雄落幕,本就是这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任何劝慰都是没有用的。”停了一停,迟疑道,“除非……”
  我听出他意,忙接道:“除非什么?”
  薛弘飞用他那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沉声道:“除非……风云再起。”
  我一惊。
  薛弘飞悠然道:“以皇上对王氏的宠爱程度,将来的皇位必定是会传给太子了。与其相比,另一位皇子就太可怜喽……”
  他的最后一个字,尾音长长。而我,已经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舅舅只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表哥昭荃,天资聪慧,文采斐然,从小众星捧月,颇受恩宠,二表弟昭尹,却是舅舅年轻时的一笔糊涂账,因此,当这笔帐终于算清楚时,人都已经十岁了,这才带回到舅舅身边。我两年前见过他一面,十一岁的男孩子,长的比我还矮一个头,又瘦又小,连字都不认识,和大表哥比,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我听说他后来有拼命用功读书认字,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那样一个人,原本跟我是毫不相关的。
  但在听了义兄的话后,我却突然兴起了念头,要去看看他。
  没过几天,义兄神秘兮兮的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我不疑有他地跟他去了,马车行了两个时辰后,进了一处庄园。
  义兄安排我在某个房间里等着,房间东墙上有扇暗窗,可以将外面的一切都很清楚的收入眼底。
  外面是一处水榭,春光明媚,水波轻涟,景致极美。大表哥和一些衣饰华丽的少年们在水榭里饮酒吟诗,好不惬意。
  我正想着为何义兄要带我来此,难道只是为了看大表哥他们玩乐么?就在这时,水榭里的少年们突然一边哄笑一边站了起来。
  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远远走来一人,似曾相识,却又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了。
  剪裁合体的暗紫长衫显得来人非常消瘦,却显得身躯硕长,鸦般的乌黑长发整整齐齐的在脑后束起,饰了一顶白羽编成的玉冠,唇红齿白,眼眸如星,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年纪,俨然已一位翩翩绝世美少年。
  他、他、他……
  他是——昭尹?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年不见,他怎么变化如此之大?不仅在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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