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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回头金难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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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的,有叶哥看着呢。”夏瑾不以为然道。
    “叶哥?”齐誉声调高了下,她长能耐了,以前怎么看她就是一副家庭小媳妇样,现在还跟小混混有交情了!她说的叶哥应该只是个小混混,不是那个叶秉兆吧,那个黑帮老大,打死他也不相信。她再长能耐也不至于那么厉害。
    可事实上齐誉的确猜错了,夏瑾说的叶哥就是叶秉兆,但在她的意识里,叶哥就是个在南城比较吃得开的混混。她跟叶秉兆认识算是奇遇也比较老套。
    四个月前,夏瑾快打烊时,一个受了伤的男人走进了她的小排档,夏瑾随手帮了他,从那以后他们就认识了,叶秉兆说会罩着她的夜排档,叫她不用那么麻烦,要把夜排档车推回去。
    夏瑾领了他的情,毕竟每天推着一辆大车走来走去的很麻烦,还要搭棚子。
    齐誉指了指停在马路边的车子,示意要送她回去,夏瑾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昏黄的路灯下停着辆跑车。她对车子不感冒,但看他们那群人,想来那车子价值不菲。
    沈逸珲跟她在一起时,开得是辆很普通的大众车,真是委屈他了。
    她突然笑了起来,对着齐誉道:“齐律师,真是委屈你了,开着跑车来给我的夜排档捧场。”幸好大冬天的夜晚路上行人不多,不然那样一辆招人眼球的车子停在那里,必然引起围观。
    齐誉摸摸鼻子,她一口一个齐律师,生分的很。以前他们跟她保持距离,现在是她跟他们划分得泾渭分明。
    “我送你回去,太晚了不太安全。”既然让他遇上了,他就不可能放她不管。
    夏瑾从树丛中推出一辆老爷自行车来,笑笑道:“谢谢,不过我有车,先走一步。”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音乐,骑上车子走了。
    静静的夜响起了许美静的那首老歌《城里的月光》,声音随着夏瑾渐渐消失的背影越来越小。
    齐誉的手机铃声响起,是莫安泽打来催他的,他们这群人一向喜欢夜生活,没事就聚在安泽那儿的璀璨夜城里。这个时间,逸珲跟宋诗菲肯定也在,他想着该不该把他遇见夏瑾的事情告诉逸珲那小子,让他悄悄给她安排个工作。可转念一想,算了吧,可别到时候自讨没趣。

☆、第九章 城里的月光

夏瑾怕黑,所以每当她在黑夜一个人回家的时候,都会放点音乐,哼着歌回家。
    漆黑而又安静的夜里,只有夏瑾的手机灯光照着路面,一路响起的音乐很安柔,有点哀伤,一遍又一遍,“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世间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它身旁。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眼眶里涌起的雾气让夏瑾看不清路面,车轮撵上路上的小石子儿,车把手崴了一下,夏瑾干脆停下车子,坐倒路边哭了一场。
    原本以为放下的事情在遇到齐誉后,又涌了上来。
    她的心里挥散不去的记忆就是沈逸珲。这半年来,她忙忙碌碌,用忙碌来掩盖她的伤痛,忙到一着床就马上睡去,这样她就不会再有空闲去想起过去种种。
    她从小没有感受过家庭温暖,一路成长,磕磕绊绊,没有人教她怎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在遇到沈逸珲后,她心动了,用她的方式来悉心守护这个家。
    不管她多晚睡觉,每天都要一大早起床,为他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不管他何时回家,她都为他烹饪可口饭菜,凉了热,热了凉,就为两人可以坐在一起吃晚饭;每天为他留一盏灯,告诉他家里有人在守候他回家;她请他的朋友回家来做客,努力想要融入他的圈子……
    种种种种,她做的都不过是徒劳。她努力筑造的家在他的前女友回来后便分崩离析。他找她,可是找到她以后,他能补偿她什么?她的爱情幻灭了,那她还留着关于他的记忆做什么?
    冰冷的风吹在她身上,淌着泪的脸颊被风一吹,刀割一样疼痛,她仰着头,努力让眼泪流回肚子里。看着弦月高挂,她想,什么时候她能多点快乐片段?
    夏瑾租住的地方是个老社区,路面的水泥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都剥落了,后来的修修补补也无济于事,坑坑洼洼的。这个时间段只有几盏昏黄路灯孤零零的亮着,其中一只可能是因为接触不好,挣扎了几下,“啪”一下熄灭了,眼前又是一片黑暗。
    夏瑾庆幸手机的电池还剩了一点,还能照一会儿。当她骑着车子拐进自己房子所在的楼栋时,她注意到那里停着一辆车子,车前灯亮着,晃的她眼睛有些睁不开。
    等她适应了光线一看,车子前倚着一个男人,懒懒靠着,浑身拢在光圈里,像是神袛一样。大冷的天,可男人一身衣服劲瘦,高挑挺拔。男人见到她,走了过来,冷峻的面上勾起嘴角,算是笑了。
    “叶哥。”夏瑾叫了声。
    男人走到她面前,伸手揉了揉她的短发,道:“饿了,想到了你。”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
    “走吧。”夏瑾锁好了车子,笑着招呼他。

☆、第十章 哥哥一样的男人

男女之间的情感除了一见钟情外,还有一种情愫,叫做一见如故。夏瑾跟叶秉兆之间就是这样。他们相处得很自然,但又不属于男女间的情感,就像兄妹加知己。
    “谁欺负你了?”叶秉兆注意到夏瑾的眼眶发红。
    “风吹的,今天太冷了啊。”夏瑾做样子,搓了搓手,跺跺脚,取出楼下大门钥匙作势开门。在夏瑾转身的时候,叶兆珲注意到了她脸上突然消失的笑容,心情沉重的样子。
    他知道她在说谎,但也不点穿她,跟着她上楼。
    四五十坪的房子,被她布置得很温馨,淡雅的色调,在这个寒冷的季节,让人没来由的觉得身上一暖。
    叶兆珲脱下穿着的皮风衣,换了拖鞋。夏瑾接过,挂着衣架上问:“想吃什么?”
    “随便。”叶秉兆的话向来简练,丢下两个字就在餐桌前坐下,看着小女人在厨台前忙来忙去。她是个好女人,值得有个男人去好好守护,捧在手心好好疼爱。
    如果不是他黑道的背景,他想他会去追她,可惜他不能。夏瑾是个心思敏感的人,会为他担惊受怕,牵肠挂肚,他不想她活成那样。像现在这样相处也挺好,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疼爱,想她了就来看看她,未尝不好。
    夏瑾煮了两碗清汤面,加了鸡蛋跟小青菜,很简单。
    “那个等你等到很晚的男人是谁?”今晚他路过她的夜排档,想进去吃点东西的,但看到一个男人坐在那边,目光全在她身上,所以,他没有过去打扰,转而在她楼下等她。
    夏瑾挑面的手顿了顿,敛下眸子:“给我办理离婚案的律师,今晚偶然遇见的。”
    看来那个律师的出现又勾起了她的伤心事,叶秉兆没在这个话题上停留,三两下就吃完了面,拿着纸巾擦嘴:“小瑾,你摆摊有半年了吧?”
    夏瑾不知他怎么突然提起这个,一口面含在嘴里不解得望着他。
    “我想说,你的厨艺很好,有没有想过开个私家菜馆?我听说最近做这个的挺好,成本不高,需要的人手也不多,只要按着预定的人数准备。”
    “好是好,可是,要租个像样的地方才行,那租金……”夏瑾不是没有想过,可是她的积蓄不多,夜排档才摆了半年,利润薄,要做私房菜,租场地装修等等都要花不少钱。
    “那些倒不是什么问题,你不够,我可以借你。刚好我那地盘上有家小吃店要转让,厨房用具都是现成的,稍微弄一下就行了。”叶秉兆今天来找她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一个女人摆夜排档终究太累了,有他罩着,虽没人敢欺负她,可那也是不是时时刻刻的,总有个把个不长眼的小混混小太妹去找麻烦。况且在露天摆摊,风吹雨淋的,每天都忙到深更半夜,一大早还要赶去买材料,对她身体也不是太好。做私房菜的话,至少,她可以在十二点前休息了。
    夏瑾考虑了下道:“要是价钱谈得下来的话,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谢谢你,叶哥。”她由衷感谢这个男人,就像哥哥一样疼爱她。
    一个女人,最好生命里有三个男人,父亲、哥哥跟丈夫。她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长大了也没有找到一个好归宿,但还算是幸运的,在最低谷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哥哥一样的男人来关心她。

☆、第十一章 尾戒上面早已没了你的温度

齐誉到璀璨的时候,果然那几个人都在。
    宋诗菲衣着光鲜,棕色的大波浪头发披在肩上,脸孔化了精致的妆容,在酒吧闪烁的灯光下,分外妖娆。她小鸟依人一样的倚在沈逸珲的怀里,凑在沈逸珲耳边说着什么,不时笑出声来。齐誉看到她,心里无端生出一种厌恶感来,也许是因为刚刚看过夏瑾的落魄样。
    莫安泽举杯欢迎,给他倒了一杯威士忌。齐誉接过,但只拿在手里没喝,莫安泽注意到了,挑着眉用眼神询问他。
    齐誉、沈逸珲、莫安泽是美国常春藤的三剑客,三人之间的默契好到只用一个眼神便能理解。
    齐誉搁下手里的酒道:“我开车过来的。”
    莫安泽了然:“这么晚才过来忙什么呢?”他的眼神坏坏的,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
    齐誉撇了撇嘴,换了个舒适的坐姿:“没你想的那样龌龊,你猜我今晚遇到了谁?”话是说给莫安泽听的,可眼神却有意无意瞟向沈逸珲。
    莫安泽顺着他的余光看过去,“哈哈”了两声。跟沈逸珲有关的,又这么神神秘秘的,除了那个前妻,还有谁?
    沈逸珲转着尾戒的手僵了一下,抬眸瞟了两人一眼,不搭腔,拿起桌子上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他懒懒靠在沙发椅背上,垂着眸子不知他在想什么。一晚上都是意兴阑珊的,有意无意转着手上的那枚尾戒。
    宋诗菲来了兴致,凑过来问:“谁啊?”由始至终,她都不知道她跟沈逸珲之间存在过一个叫夏瑾的女人。
    “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朋友,你不认识。”齐誉含糊说了过去,心里补充:但跟你有关。
    “哦。”宋诗菲没趣得坐回沈逸珲怀里,趴在沈逸珲胸膛上,撒娇道:“珲,最近好无聊,我们出去旅行怎么样?”
    沈逸珲在听到齐誉的话后,心里有些烦躁,随便回了她:“最近公司很忙,走不开。”
    夏瑾从来不会这么粘人,只会为他着想。他出差,其实他是出去谈合作案,但他告诉夏瑾,公司派他出差,夏瑾便会给他整理行李箱,满满当当的,衣物药品洗漱用具,甚至还有防蚊水。
    那时候,他只嫌她麻烦,直到他们离婚后,他有一次去英国犯了胃病,疼得去买药都困难,才知道夏瑾为他做的准备有多么好。他出差的时间很长,她只会在每天晚上打个电话给他,怕影响他工作,每次通话的时间也不长,只交代他要注意身体,提醒他不要忘了吃饭。
    他是个工作狂,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饿过头了胃就疼,夏瑾为他准备的药包里永远都有一瓶胃药。而她自己生病了也不告诉他,就怕他担心,不能安心工作……
    意识到自己又想起夏瑾了,甚至无意识得把她两人做对比,他又是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齐誉跟莫安泽都知道提起夏瑾,沈逸珲就会难受,两人对视一眼,摇摇头。
    夏瑾在跟沈逸珲在一起的时候,她没走入这个男人的心里,却在走后,沈逸珲把她装进了心里,也许,在那两年时间里,夏瑾已经像蜘蛛网一样,慢慢网住了沈逸珲的心,而他只是被原来的旧情迷惑了。
    沈逸珲不自觉得又转起那枚尾戒,尾戒尾戒,上面早已没了你的温度……

☆、第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小修)

叶秉兆说的那家亟待转让的店铺,夏瑾去评估了一番,位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里,周边环境很好,有家私立医院,有所大学。假如她能在这里开店,生意是不愁的了。
    不过,她想起存折上那可怜巴巴的阿拉伯数字,只得望铺兴叹。铺子里,房产中介的人正在那热情地巴拉巴拉说个不停,夏瑾只好摇摇头说明:“太贵了……”
    她跟叶哥交情是好,但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她不愿意去麻烦叶哥。
    走出那栋商铺大楼,夏瑾走在大街上,太阳晒在身上很舒服,浑身懒洋洋的。她好像成了美国电影里的吸血鬼,总是昼伏夜出,托叶秉兆的福,今天出来晒晒太阳,增加点黑色素。
    坐了车转回自己所在的老城区,夏瑾在一家包子铺买了一个大菜肉包子,又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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