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胜深沉的点点头,说:“也是,不知道有多少单纯的女孩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失了贞。”
我拍了一下老胜光滑的额头:“洪老虎还不就是这样上了你的贼船的,你小子别装出一幅慈悲的模样,恶心。”
老胜不爽的说道:“看你这话怎么说的?我们那叫相互吸引,叫酒后见真情,懂?”
“切!”我翻翻白眼竖了根中指给老胜。
“你再切?!要不我帮你?!”老胜伸出两根手指头在我的档1部前比划。
“滚!”我一巴掌拔开老胜那双猬琐的爪子。
老胜哈哈笑了几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烟盒子,抽出一支烟点上,问道:“刚才那中年男人说,是一个叫吴恒的为了拉业务,才算计了晴子,那个吴恒是谁?”
“是晴子的男朋友!我见过二次!”我淡声道。
“晴子的男朋友?晴子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这事我怎么不知道?”老胜讶然的看着我,一连串的发问。
我烦闷的说道:“你当然不知道,晴子交男友难道还要向你汇报一声?那个吴恒也太TMD混帐了,怎么说晴子也他女朋友,狗日的,别让我遇见他!”
老胜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却最终没有说。
“你是不是觉得,晴子今天要是出了什么事,错的就是我?”我看着老胜问道。
老胜摸了摸下巴,认真的说道:“没错,错的就是你。你自己比谁都清楚,要不是因为你,晴子怎么可能会去做别人的女朋友?不做那个什么吴恒的女朋友,也不会有今天这事!”
我沉默了,是的,错的是我。
老胜拍拍我的肩头说:“好了,你慢慢思过,哥要回家了,你在这守着赎你的罪吧。”
老胜开门走了,我到卫生间取了一条毛巾用水打湿了,回到晴子的房间想给她擦擦脸。
晴子紧皱着眉头昏睡着,冰冷的毛巾一挨去,晴子一挥手便将我的手拔到一边,身体也翻向了另一边。我一手拿着毛巾,一手将晴子扶起来,轻轻的给她擦着脸。
“走开……”晴子突然猛得伸手将我一推,力量出奇的大,差点将我从床上推下去。
“怎么了晴子?”我抓住晴子乱挥着的手,问道。晴子没有回答我,翻了个身后趴在床头干呕起来。
我连忙从床上跳下来,拉过一边的垃圾桶放在床头下面,然后半着晴子一只手轻拍她的背部。
“哗”的一声,晴子大口的吐着充满了浓烈酒气的液体。
晴子吐了一阵后,再次昏睡过去,我屋子收拾了一番后,也累得不想动弹,回到这座城市才不到二天,却发生一连串的事,让我很是疲惫。
我帮晴子盖好被子,关了房门,晴子醉成这样,我也不敢离开准备到客厅的沙发上将就一晚上,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手机屏幕上一个陌生的号码不停的闪动着,来电归属地显示的正是我所在的这座城市。“这么晚了谁会给我打电话?”我自语了一句接通了。
“喂?你好,哪位?”我问道。
电话里没有人说话,只能隐约的听到人的呼吸声,“喂,你好,是哪位听得到吗?”我再次问了一遍。
电话那头的人依然不说话,我不由得火气上来了,说道:“再不说话我挂了啊!”话音刚落,电话那头便断了线。
“神经病!”我骂了声,随手将手机扔在桌子上,整个人倒在沙发上躺下,再不去想其他,只想好好休息一会。
我想我可能真的是太累了,眼皮终于支撑不住磕睡的来袭缓缓的合上,就在我快要进入梦乡时,手机又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还是那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通了,电话里还是没有人说话,我喂了无数声那头就是没有半点声音传来,我狠狠的骂了句:“你TMD的谁啊!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菊花痒了!说话啊!”
“唉……”电话里终于传来一声悠悠的叹息。虽然只是一声叹息,却让我打了个激灵,这声音我太熟了!
我激动的手都颤抖,电话都差点拿不稳,急切的问道:“雾儿!是不是你!雾儿!”
电话那头再没了声息,然后电话断了,我跟着打过去,却提示是已关机。
“是雾儿,一定是的!”
我疯了一样回拔着电话,希望能打通,如果真是雾儿,她一定会给我一个说对不起的机会的,可是直到我把整块手机电池的电都打光,也没有再能打通。
我懊恼的扔下发烫的手机,起身去找充电器,可是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我拍着脑袋大骂自己是头猪,什么东西用过后就乱扔,现在可好,连个充电器也找不到。找了半天后,我才记起,现在是在晴子家,而不是自己的家。
我无奈的坐回沙发上,看着那台被我用了近三年的破手机,心里暗想着,明天天一亮就马上去买一台电视广告上说的那种365天超长待机的手机,再配上块砖头一样的电池,就不怕手机没电了。
想着刚才那个电话可能是雾儿打的,所有的疲惫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还不由得哼了几声小调调,以我对雾儿的了解,只要她肯打电话来,那就是肯听我的解释也会原谅我的,因为我知道雾儿是爱我的。
我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事,只要肯认错别人就一定会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但事实上,自以为和现实相差很远。
因为那个疑似雾儿的声音的电话,我再也没有半点睡意,随手打开了电视看午夜场电视剧,这时晴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接着便是晴子“啊”的一声惨叫。
我急忙站起来向晴子房间跑去,推开门就见晴子趴在桌头的桌子上,头发半掩着脸,地上散落着一些玻璃碎片。
第七十四节 74
“晴子,你怎么了?”我赶紧走过去扶着晴子。
“天寒?你怎么在我家?”晴子听到我的声音,摇摇不太清醒的脑袋看着我,喃喃的说道:“我一定是做梦了,天寒怎么可能会在我家,他现在可能正在家里陪他女朋友吧……”
我没来由的一阵心疼,抱着晴子的肩膀柔声说道:“晴子,是我,不是做梦。”
“抱着我,天寒……我要你抱着我……你别离开我……就是梦,我也不要醒。”晴子明显还没醒酒意识有些模糊,扑在我怀里,小手不断拍着我的胸口。
“我不走,我不走,你喝醉了,要好好休息。”我拍了拍晴子的背,像安抚一个孩子。
晴子紧紧的抓着我的衣角,醉眼朦胧的看着我,:“天寒,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我暗叹了一口气,刚想点头,却不料晴子的手像蛇一样勾上了我的脖子,嘴唇瞬间贴上了我的嘴唇。晴子的主动让我措手不及,我的舌尖似乎还能感触到她味蕾残留着的酒香。
“别这样晴子……”我呼吸瞬间紧促起来,将头偏开一点,说道。
晴子似乎着了魔,闭着眼睛再次贴了上来,湿滑温暖的小舌头不断挑拨着我的欲望克制的极限。
我知道我是一个经受不住诱惑的雄性动物,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主动,我的克制显得那么无力,脑子一热,所有的一切都被我扔开了,所以,不多一会我便投降了,而后从被动转入了主动,冲动的抱着怀里这具年青炽热的身体,激烈的回应着她。
晴子身上的衣物被我无意识的一件又一件的从她身上剥离,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具能让任何男人都为之着迷冲动的身体,吹弹可破的肌肤;挺拔的高山,没有一丝赘肉小腹,荒草荫荫的森林……
我将晴子平放在床上,脱掉自己的衣服,就在我的坚硬触碰到晴子温暖湿润的沟壑时,突然窗外一声闷雷声响起,闪电划破了夜空,大雨瓢洒而下,雨水打在窗户的玻璃上发出如击鼓一般的响声。
我猛然惊醒,所有激情被这突如其来的雷声惊退,如果再前进一点,就真的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
晴子睁开被酒粗刺激得红红的眼睛看了我一眼,什么没说,掉转过身子,小声的抽泣着,我不知道要怎样去安慰她,甚至都不敢去碰她一下。我小心的扯起一角被子搭在她光滑的身体上,晴子突然发了疯一样掀开。
“别这样晴子……”我叹了口气,再次将她的体盖住。
晴子突然转过身抱着我,红着眼睛问我:“天寒,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喜欢。”我实话实说。
“你骗我!”晴子突然大声的哭了起来:“你喜欢我为什么不呆在我身边!为什么还要有别的女人!你走,你给我走,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晴子抓起一个枕头向我砸来,指着门哭着冲我吼:“你给我走,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你说喜欢我,却还要把我扔下,你走!”
“对不起晴子,对不起。”我抱着晴子只能说对不起,晴子在我怀里挣扎着,拳头不断落在我的胸口。
晴子终于哭累了,倒在我怀里沉沉睡去,我就这样一丝不挂的和晴子抱着,什么也没做,只是抱在一起。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还是离开了晴子的住处,因为我不知道天亮后如何面对晴子,我只能这样离开;走时,我给晴子留了张纸条,告诉她吴恒把她当作拉业务的礼物的事,但愿她能相信我说的话吧。
大雨还在不停的下着,我走在雨中任凭雨水在我身上冲刷,似乎想让冰冷的雨水来冲洗掉内心的纠结。
是的,我喜欢晴子,可是我更爱雾儿,虽然雾儿暂时离开了,但我总觉得雾儿会回来的,刚才那个陌生的电话里疑似雾儿的声音,更加深了这种肯定。
不知不觉的走到自己曾住过的小区,才想起这里已经被火烧了,除了一栋被烟熏得漆黑的破楼,连一丝光亮都没有。
我走到小区门口时,停在小区门的一辆车突然打亮了车灯,强烈的光束刺激得我的眼睛近乎失明,我连忙用手挡在眼前,这时那辆车缓缓的向我开来,车经过我身旁的那一瞬间似乎停了一下,而后猛的加速从我身边开过,一大片污水将我溅成了非洲土著,我放下挡在眼前的手朝车屁股看了一下,不由得想大声骂娘,这辆车不就是那天我在十字路口时差点将老子撞翻的那破奔驰?车牌尾数全是8的奔驰,想忘记都难。
“下次再遇上,非砸了你丫的!”我愤愤的抹了一把全是泥水的脸,冲着奔驰比了比中指。
回到曾怡馨家时,曾怡馨的房间还亮着灯,也不知道她睡了没有,我也没有心情去管她,径直回房拧了件衣服到卫生间去洗澡,也许是因为淋了雨的原因,有些轻微的发烧,这人就经不起折腾,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带动医院的营业额。总是在那些狗血的电视剧中看到那些什么情侣在雨中漫步,步完了回来后啥事没有,敢情这些狗血的剧情都是蒙那些正在青春期的孩子们的。
速度极快的将自己收拾干净,回到房间倒在床上摆出一个“太”字形,脑子似乎又热了些,有些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却居然满脑子是晴子在我身前裸露着身体的画面,我想我是禁欲太久了,明明刚刚从晴子那落荒而逃,现在却很无耻的去想着晴子的身体,我的身体也从“太”字形状切换到了“木”字形。
刚才在晴子家,我只要再进一步,正确的说是再进几寸,晴子便会是我的女人,但幸好那声闷雷及时将我劈醒了,否则我都不知道该要如何收场。很多时候,我需要女人,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生理需要,但是当生理需要是和责任、伤害冲突在一起时,不得不先去考虑责任与伤害。
我迷迷糊糊的睡去,做了一个梦,居然梦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梦到了那个在我心里遗失了很久的女同桌,我的初恋。
很多人都说初恋是最难忘的,可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任何的事的第一次都会很难忘,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做1爱,可对于我来说,很多第一次我都能很快的忘记,这种忘记不是克意的,而是经不起时间的冲洗。
早上七点的时候,曾怡馨敲响我的房门,叫我起来吃早餐,我穿好衣服到卫生间洗漱完后,曾怡馨已经坐在桌子前喝着小米稀饭了。
曾怡馨的眼睛红红的,面容有些憔悴,这丫头不会昨晚一夜没睡哭了一夜吧?看来感情这东西还真是害人不浅,它能把一个人整得每天都像吃了兴奋剂,也能整得一个人每天都像生了场大病,还能把人弄得要死要活或者要死不活的。
“喂!你不吃早餐,老盯着我看做什么?!”曾怡馨拿着筷子敲敲碗问道。
“没做什么,我只是在想你大清早的怎么扮起了僵尸了?画那么二个大黑圈圈在眼睛上,怪吓人的。”我笑道。
“滚!老娘不太爽,你别惹我!”曾怡馨呲了呲牙,白了我一眼。
“咳,原来如此。嗯,女人嘛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心情不爽,我理解。”我端起面前的碗趣笑道。
“你真恶心!”曾怡馨一大口将碗里的稀饭喝完,拿起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