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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玩物-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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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忽然安静下来,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直到沈岚的手机响了起来,才算是打破僵局。

    她掏出来一看,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等看到署名才知道发信人是她大伯沈净峑。

    “那个……大伯找我有事,我先走了。”她讪笑了一下,朝太一点点头就快步出门了,简直有点像逃跑。刚才周玉戈那样子实在让她无法适应。

    “哟,小玉戈,没想到你还挺重感情啊。”太一把方天画戟拆下来放进盒子里,谑笑着扫了周玉戈一眼。

    周玉戈一愣,转头瞪他:“你一这么叫我就没好事儿,现在直接讽刺上了?”

    “怎么是讽刺呢,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他走过来,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对你而言,这么长时间能称为同伴的也就只有工布三兄弟了吧?可惜当初跟你最要好的太哥死了那么久你也不知情,够打击的吧?所以从今往后,再也不想要什么同伴了是不是?”

    周玉戈抿了抿唇,没做声。

    “真是让人失望,三千年的时光就培养出了你这么个脆弱的家伙!”他忽然站起来,伸手捏住周玉戈的后颈往前一送,“嘭”的一声,周玉戈的额头撞上玻璃窗,脸颊几乎快要挤变了形:“看清楚这上面你的脸,不管多少年过去,不管你是人是物,你就是你。抛去姓名,剔去身份,骨头不折,就还能站在这世上!你到底在彷徨犹豫什么?可真给我丢脸,以后都不好意思再跟你同路了!”

    周玉戈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投影,一直面无表情的脸忽然挤出一丝笑容:“太一大人,这话……可真不像一个奴隶能说出来的。”

    “嗤!”太一松了手,转身朝门口走:“随便你,反正该说的都说了,还是那句话,连这点觉悟都没有,你还是躺回古墓里去吧!”

    周玉戈捂着脸颊转头,看到他要出门,疑惑地问了一句:“你要去哪儿?”

    “去守着我家主人啊,难道继续对着你这张死人脸啊。”

    “……沈岚只是去见她大伯而已,你不用这么小心翼翼吧。”

    太一已经出了门,听到这话,又折返回来,扒着门沿露出半边侧脸,笑得颇有几分邪魅味道:“这你就错了,这世上只有我这一个男人能让她相信,其他的都不能掉以轻心。”

    周玉戈“嘎嘣”一声咬碎棒棒糖,揉着脸颊含糊不清地拆台:“可是她现在已经把我当同伴了,应该也挺信任我的吧。”

    太一眯了眯眼:“待会儿再来跟你‘详谈’……”

    ——————

    其实沈岚有很多事情想问沈净峑,但这两天却没见到他,甚至连个能联系上他的方式都没有。

    想起这点,她忽然觉得自己也挺可悲,二伯不见了,大伯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自己就像是个孤家寡人。好在现在他主动提出了见面。

    为了保险起见,沈净峑将地点设在了自己车里。黑色的二手广本停在院子一角,旁边就是个种着松柏的花坛,倒也算隐蔽。

    快天黑了,风大了些。沈岚身上穿着林露借给她的呢绒外套,在车屁股后面犹豫了很久才像是下定了决心,把领口拉链一拉,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大伯。”

    沈净岑坐在驾驶座上抽烟,见她进来,捻灭了烟头,点了点头。

    车里的暖气很足,沈岚却觉得手脚发冷,视线扫了一眼后视镜,自己的神情也够僵硬的。

    “那个人就是太一吧?”很久之后,沈净峑忽然开口问她。

    沈岚一愣:“您知道?”

    “嗯,你二伯都告诉我了。”

    “二伯在哪儿?”她几乎立即就嚷了起来。

    沈净峑看了她一眼,眼神近乎无悲无喜:“放心,他很好,过段时间我叫他来见你。”

    沈岚这才松了口气,之前无论多少人跟她说二伯没事都没有大伯说的有分量。

    沈净峑的右手搭在方向盘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轻点着,顿了顿,又道:“你大伯母过世了。就在今年年初,癌症。”

    “什么?”沈岚惊诧地看着他:“您怎么没通知我跟二伯?”

    “没什么好通知的,我们家最不缺的就是这类消息了,人生也不过就这么回事儿。”

    沈岚张了张嘴,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大伯母在她心里已经没什么印象,可毕竟是一个亲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走了,剩大伯一个人,这一年他是怎么过来的?

    “好了,该说的家事说完了,现在说正事。”沈净峑的脸融在渐渐昏暗的天色里,看不分明,只有声音平淡如初:“商王墓你不能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沈岚蹙眉,太爷爷、二伯,现在是大伯,所有人都只抛出一个结果,却从来不给她答案。她忽然有些气恼,嗓门也大了一些:“大伯,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我一定会去!”

    “合理的理由?”沈净峑忽然转头看她,眼神凌厉如刀:“理由就是你根本不适合做这种事!”

    沈岚怔住。

    “你自己想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会跟同龄人一样开玩笑,会跟买古董的顾客讨价还价,会跟你二伯没大没小……看着比谁都坚强,比谁都开心,可是事实呢?遇到事情你也不过是个什么主见都没有,什么用处都没有,一事无成的懦夫!从你父母过世后你就是这幅样子,这么多年也没有变过,你越是拼命地在所有人面前做好,就越做不好。这一路要不是太一和周玉戈,你以为你还能好端端地坐在这里?这样的你凭什么去商王墓?别把自己真的当成太一的主人,你没人家那本事!”

    沈岚的脸一阵青白交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感觉手脚越发的冰冷。

    沈净峑喘了口气,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我听说你把跟小春的婚事给取消了,那就是个纨绔子弟,我不反对,但是还是会给你找别人联姻。别急着抗拒,这是为你好,说到底,你只适合被保护,完全没有能力保护任何人。”

    “轰隆”一声,车顶震了震,像是有什么重物落在了上面。紧接着一只手在两人前面的挡风玻璃上敲了敲,沈净峑一愣,就见有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拉开门拽出沈岚就走:“就知道别的男人都不可信,主人您还是跟着我比较可靠。”

    沈净峑立即就想下车阻拦,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看到显示的名字,只好又坐回来接电话。

    “喂,尹先生。”

    “净峑老弟,听说你去见侄女儿去了?”

    沈净峑握手机的手一紧:“嗯,聊些家常而已。”

    “哦,这样啊。”姓尹的闷笑了两声:“我还以为你要阻止她去商王墓呢。”

    “怎么会……”

    “那就好,她不去,太一怎么会去呢?净峑老弟,可要以大局为重啊。”

    沈净峑看向被太一拉着渐行渐远的人影,抿了抿唇:“我知道……” 


三十六 三人一伙

    虽说这次去商王墓是为了寻找缘由,但大概是出于盗墓者的本能,上路之前,除了防身工具和必须的水粮,一些必要的装备也都有充分准备。

    临出发前,一行人商量了一下安排,分了三辆车。打头的一辆给金三悟、邵济慈、夏明政和沈净峑,有这几个人在,地图几乎可以不用了。

    第二辆就给周玉戈、太一和沈岚,外带一个王大少。说真的,王大少是被逼无奈才同意的,太一每对他笑一下,他就下意识地抱头。

    最后一辆当然就分给了关九哥、方子牧和墨镜男。

    出发当日天气晴好的过分,早上七点不到阳光就明晃晃的。一行人为了避人耳目都从院子后门走。墨镜男出了院门就用手遮在额头上朝车门狂冲,刚一坐下发现旁边坐着个熟人。

    “你怎么在这儿?”

    林露抱着胳膊翻了个白眼:“哟,您老认识我啊,真是荣幸之至。”

    墨镜男皱眉,转头朝坐在副驾驶上的关九哥道:“九哥,按规矩不能带女人的吧?”

    关九哥还没说话,林露抢先指了指前面那辆车:“那沈岚还不是跟着去了?你这明显的是看不起人吧?!”

    “那不同,我自问身手还比不上太一,你跟着我难保不会出事儿。”墨镜男伸手去掏酒壶,丝毫没有松口的意思。

    “鬼才要跟着你呢!”林露脸颊微红,故意伸手拍了一下关九哥的肩膀,转移话题:“诶,你的眼睛怎么回事儿,虽然用布条缠着,但好像对你完全没有影响啊,怎么弄的?”

    关九哥连头都没回,古井无波地回了一句:“那你的左手又是怎么弄的?”

    林露一愣,无趣地收回了手:“好吧,是我不懂规矩,不问就是了。”

    车外,方俊龙还在对儿子耳提面命,说了不少的注意事项,直到前面的车辆开始催,才让他上车,看神情仍然是一百个不放心。最后又再三叮嘱他一切行动听几个长辈的安排后,才推着轮椅让开了。

    方子牧刚在驾驶座上坐下,墨镜男就对林露摆了一下手:“你可以下去了,我们要出发了。”

    林露理也不理他,戳戳方子牧的肩膀:“开车的时候放点音乐,跟两个木头坐一起太无聊了。”

    方子牧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林露,说真的,你既不是十三门的人,也不是小六哥的家属,你跟着去干吗啊?”

    林露没想到连他也不帮自己,加上这一番直白到近乎奚落的拒绝,脸上难免有点挂不住,可是这时候要是真下车也太没面子了,于是干脆亮了亮左手:“说不定到时候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们后悔都来不及,我这是出于好心……”

    话还没说完,墨镜男一把扣住她的左手,冷冷地说了句:“你再不下去,我就先废了你的左手。”

    林露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下去!”墨镜男探身过去打开了她那边的车门,直接把她往外一推,“嘭”的一声关上门。

    林露怔怔地坐在地上,直到三辆车先后绝尘而去才反应过来,跳起来对着车尾一阵咆哮:“有种以后别让我撞见,敢废我的左手?老娘先废了你的命根子!!!”

    “噗……”方子牧因为憋笑,握着方向盘的手直抖,瞄了一眼墨镜男铁青的脸,好言宽慰:“小六哥别跟她置气,她脾气就是这么火爆的。”

    关九哥的脸朝着窗外,忽然淡淡地说了一句:“这个行当里,太重感情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对女人。”

    墨镜男愣了愣,抬手挡住额头啧了一声:“阳光真刺眼。”

    —————

    按照史书的说法,商纣被葬在了淇水之滨,也就是如今河南的鹤壁市,可是夏明政几人带的路却是直往安阳去的。

    殷纣身死,国都为墟。河南安阳河南安阳小屯村及其周围一带是著名的殷墟所在地,也是一行人的目的地。

    有这么一句谚语,叫“从湖南到河南——难(南)上加难(南)”。

    实际上路程是有点儿远,好在几人是自驾行,十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只是一路不停的收费让人肉疼。而且队伍里大部分人都不是吃苦的料,天黑就要住饭店,饿了就要下馆子,再加上烧油的钱,开销其实很大。邵济慈跟王大少作为十三门里最有钱的两个大户,一路的掏腰包,也一路都哭丧着脸。

    一直到进了河南境内,找了家饭店住了,一起吃饭时,关九哥大概察觉到了两人的情绪,说了句“回去把账目报给我,我分担一半”,至此才算雨过天晴。

    沈岚当时就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他的装束,一口肉卡在了喉咙里。

    现在才发现他身上穿的那件黑色双层夹克风衣外套,牌子居然是Armani的!

    太一当然对这些没概念,于是她悄悄戳了戳周玉戈的胳膊:“喂,这位小关爷到底做什么的,派头古板,穿着却那么时尚,而且好像很有钱啊。”

    周玉戈朝那边瞟了一眼,夹着一块肉前前后后沾满了甜酱才塞进嘴里,咕哝着回答:“不知道,你可以去问问你大伯。”

    沈岚朝对面安静吃饭的沈净峑看了一眼,没做声。

    这一路上两人几乎没说过什么话,偶尔撞见也只是打声招呼。他没再阻止她去商王墓,她也当做之前什么都没发生。可是偶尔还是会忍不住想起他说的话。她骨子里的懦弱和畏缩被□|裸地挑了出来,无法保护任何人,只有认命地被保护。

    她这样的人成了沈家唯一的继承人,长辈们一定很失望吧……

    “喂,这是什么肉,味道有点怪。”太一忽然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抬头一看,就见他皱着眉指着桌上的一盘菜。

    方子牧夹了一块尝了尝,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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