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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长-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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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在路两边设起了路障,枪长打量了一下,起码有上百名的警察和FB……车灯和临时架起的探照灯把方圆五百米内照得纤毫毕现,枪长的眼皮猛地跳动起来,心里开始发紧,妈的,莫非真要干上一场?第六卷血雨

第二章屠夫(下)

转头一看,其他同伴都醒了,全部盯着前方,奥尼回过头来笑道:“没事,如果混不过去,大伙就散开了冲,呵呵。”

说完就把车停下,前面起码还有三十辆车等着检查。

枪长开始打量附近的情况,每个制高点都有特警持枪观测,场面很大,但是相对比较安静,一些穿西装的家伙三五成群凑在一起私语,每个人的脸色都相当凝重,这里的地势非常空旷,没有什么遮掩,连他自己都没信心躲得过枪击,只要开跑,肯定要成为警方的活靶子。枪长越看越是惊心,会不会之前的检查站故意漏人?

想到这儿,枪长开始不安了,他悄悄地对莫克尔道:“你们几个有没有信心抢下几个制高点?”

莫克尔皱着眉头说:“可以抢下来,但是对方人数太多了,光是子弹就可以淹死人!”

枪长问道:“如果拿下几个人质呢?”

莫克尔笑道:“除非拿下几个当官的,不然上边的狙击手同样会开枪。”

枪长开始苦笑,这次看来要玩命了,光拼命都不一定拼得过去。

心里始终放不下,再次对罗德洛道:“记住!一会问你什么都用歌声来回答,千万不能说话!”

希望老天爷保佑,千万不能让警方发现!枪长闭上眼睛,开始调整,走到这一步已经没什么好计较的,一切听天由命,实在不行,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眼看前边的车越来越少,已经没有几辆了,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察提着枪走了过来。对奥尼叫道:“让车里地人准备好身份证。大家不用惊慌。”

说完就开始围着车子检查,另一个手里拿着探测器,莫克尔小声地说:“这是炸弹探测器。”

枪长点点头,他现在脸色腊黄。身上穿着一套破旧地牛仔服,看上去只是一个可怜的中国工人。

终于轮到他们了。七八个警察围了上来,车前是三排长钉,二十米外还有几辆货车用来堵截。枪长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他的眼睛不断地收缩,只要情况不对,一定要抢先发难,不然地话肯定要被打成烽窝煤。一个警察开始询问奥尼:“你们是哪里的?”

奥尼笑嘻嘻地道:“我们是托斯克镇的工程队,千万别小看我们!我们组建到现在已经参加了很多世界级的工程……”

那个警察不耐烦地说:“准备到哪里去?”

奥尼噢地一声,看起来极为幽默地回头问道:“警官问我们准备到哪里去呢?”

未等众人反应过来,罗德洛已经高声唱道:“赞美纽约!我爱美国!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个漂亮的城市!”

那警察点点头,手一挥:“把车门打开!”

奥尼打开车门。几个警察还两个穿西装的前后上了车,其中一个叫道:“把车里的灯打开!大家准备自己的身份证。”

奥尼把车内灯打开后,对几人道:“先生们,现在很晚了,相信平时你们都在女人的怀中睡得像孩子,可是你们看看这帮家伙,一个比一个还要难管。所以我必须把他们的身份证统一起来,不然,我怕回去被一帮老女人把撕碎,来吧,他们的身份证在这儿。”

几人拿着身份证开始对照找人,然后就是问话,科尔和亚当斯两个同性恋是最先过关的,估计警官们非常讨厌这种行为,因为两人的眼神不时地流露出爱意,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首先是一个穿西装的拿着身份证问约翰逊:“你叫什么?”

“约翰迈克尔,先生。”

说完还特地露出了雪白的牙齿,无比温柔地对盘问者微笑。那人再看看,接着问罗德洛:“你呢?把眼镜取下来,这么晚了还戴墨镜!”

罗德洛先是挺挺胸膛,然后快速地呼吸几下,下巴微微抬起,从嗓子里爆出一阵惊人的美声:“非常抱歉,戴墨镜是爱人送给我的礼物,如果你想知道我的名字,我会告诉你,我叫卡萨希尔顿,我爱美国,我爱漂亮的纽约。”

那警官开始被他的歌声吓得愣住了,可是随后那雄厚有力的男高音确实让人佩服!其中一个穿西服正在检查莫克尔的人笑道:“你的歌声太美了,真是一位优秀的歌唱家。”

这句话刚说完,后边传来了冲锋枪声,车里像炸了锅一般,顿时乱起来,那几人慌忙下去,前边的警察移开路障冲奥尼吼道:“快走!快走!”

奥尼毫不犹豫地让车子冲了出去,枪长等人回头打量,看看是哪些家伙帮忙。

大约四五辆轿车不断地传来枪声,轿车里不时有女人惊恐的尖叫声,警察们开始不敢还击,一个个飞快地躲进了掩体,几辆轿车开始调头,轮胎刮起一阵青烟,飞快向后驶去。莫克尔对枪长笑道:“看来是那几个被分配前往纽约的家伙,枪是我们抢来的警用冲锋枪。”

枪长不禁有些得意地说:“没有他们分散警察的注意,我们哪会轻易过关,不过今天罗德洛的歌声无疑是最美妙的,车里的人顿时掀起一阵大笑。

枪长对奥尼道:“你的伪造手法真是太棒了,连警察都看不出来,我刚才还怕罗德洛会唱自己是伟大的屠夫呢。”

奥尼有些兴奋地说道:“知道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吗?小时候我就喜欢捉迷藏,跟几个小家伙在一起,我有时会躲在他们面前,都没被发现,那种感觉又紧张又刺激!后来我就爱上了这个,不过我躲的是警察,每次我从他们面前走过时,都会无比享受,简直是太奇妙了!他们明明就想抓住你,可是你偏偏在他们面前走过,还跟他们打招呼,哈哈哈,我喜欢这种生活。”

枪长也大笑道:“确实很刺激!我刚才已经做好了拼命的准备,可是我们被放过来了,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帮疯子便在车里不断地讽刺美国警方。一路开心地向纽约飞驰。

FBI的第二大头目罗伯特迈克尔不断地锤打办公桌。他是负责国内安全地主管,被点名成为这次抓捕行动地指挥官,可是现在的情况糟糕透了,警察简直就是浪费粮食的猪。罗伯特不停地大骂这帮蠢材,竟然连个监狱都守不住!三十六个重犯越狱,其中有十四个简直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随便一个都有厚厚的案底,个个地双手都沾满鲜血。这帮家伙可恶极了,一出监狱就全部分散,然后四处作恶,刚刚得到的消息,一个农庄全家被杀,最惨的是三个女人被人奸杀,还是用牙齿活活咬死的!这还是人吗?罗伯特看着现场照片,不断地反胃。他只有强行忍住,这不用看了,一定是那个变态牙医地杰作!还有疯狂的屠夫,看来这两人是一路的。

罗伯特再次拿起监狱的报告,从现场分析报告来看,是被关在八号的犯人挣脱了铐链,然后踢开铁门出去放人的。罗伯特无比惊恐的是这人竟然用手把其他犯人的锁链、铁门打开,除了他的狱门是由内向外开,其他的监室全是从外向里。这不可能!如果没有工具。他根本不可能办得到,但是根据照片和监狱地录像看来,确实是这么回事!这究竟是谁?

调出枪长的档案查看了一回,陈重生,中国香港人,来美国才四十多天,就干掉了白手套的契默夫,跟他一起被捕的还有四人,已经被移送到纽约洲立监狱。罗伯特看着档案开始进入深思,这案子是由卡朵夫,一位受命组建黑帮的黑人警官破获的,中国人给了他五百万美金,用来购买枪支弹药,让他建立了乌满克克,支持他取代白手套,甚至是黑手党,然后成为纽约的地下皇帝!他为什么不等这家伙帮忙吞并了其他帮派呢?现在纽约竟然是华人帮和黑手党两分纽约,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罗伯特快速地发出命令,一、马上把卡朵夫警官找到;二调查卡朵夫警官,从他出生之日开始;三、在进入纽约地各交道口,再设两道检查站,重点检查一个中国人(同时下发枪长的体貌特征);四、通知各地方警局,全力配合做好防备,搜捕行动分成四个方向,现在罪犯们的行踪已经基本确定;五、通知美加边防驻军,配合此次行动。

罗伯特再次把枪长的案情调出来查看,越看越是恼火,一帮白痴!还有可恶的黑帮!罗伯特紧紧地攥着拳头,这次一定要让他们尝尝厉害。现在他已经能够认定,枪长绝对会来纽约!来吧,让我见识一下中国人的手段。

卡朵夫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被FBI请去喝茶,卡朵夫的心里咯噔一下,完了!看来这次越狱的事件,引起了上头的怀疑,特别是关于枪长的案件。卡朵夫是干警察的,他当然知道其中的漏洞不可能瞒得过罗伯特。但是他相信约克尼不会不管他,就算对方是FBI。

罗伯特的命令刚刚下达完,枪长众人正好通过检查进入纽约,差之毫厘。枪长看着路旁渐渐繁华起来的街景,总算松了一口气,纽约绝对是世界上最富有魅力的城市之一,枪长的心思纷乱起来,他想到了温尼,这个天使一样的女孩,也想到了林米丽,当然还田武等人的下落。老子就是打不死的程咬金,这回老子又来了,而且给你们带来了最尊贵的客人,看看车里的一帮家伙,枪长的嘴角挂起一丝微笑。

根据鸡儿提供的地址,奥尼把车开进了曼哈顿的一个贫民区,这里到处都是废旧的建筑,也是黑人聚居地,在鸡儿的指点下,车子驶进一个街巷,众人下车后,跟着鸡儿左穿右拐,很快来到一个仓库里。仓库里排列着两个大型集装箱,后边靠近码头,顶上还装着吊车之类的,但是看上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使用了。

鸡儿高兴地对枪长道:“这是我在纽约的一个藏身点,看来还没被发现。”

说罢打开其中一个集中箱,无比神气地对枪长道:“这里的东西足够你打垮半个纽约!”

随着柜门的打开,第一个兴奋起来的是沙士多,只见他嗷嗷叫着冲了进去,货柜的两边摆满了各类枪支,枪长看着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武器,不禁叫道:“鸡儿,你做军火生意吗?”

鸡儿摇头道:“不,我只是给几个国家的特工人员提供武器,根据他们的要求购置的,但是一直没有人来取用。”

枪长越看越是心动,哈哈,有了一帮超级罪犯,再加上武器,这下把握就更大了。

罗德洛、约翰逊、奥尼三人对这些东西一点不感兴趣,鸡儿又领着枪长到另一个货柜前道:“这里边是情报专用的,还有医疗急救用品,当然也可以当作暂时的栖身之地。”

枪长看看里边放了东西,有高科技的,比如微型红外线摄像头,照相机,电脑,窃听器、衣物、小偷专用的一些工具。奥尼对这里面的东西就感兴趣了,到处翻动查看,然后对枪长道:“尼克,这儿有治疗你脸上伤口的药。”

枪长接过来,看看是加快新陈代谢和消炎药。

等众人退出货柜后,枪长发现少了一个人,仔细查看,罗德洛不见了!众人马上分开搜寻,妈的,这个白痴!找了十多分钟都没见到人影,枪长非常恼火,他会跑到哪里去呢?

罗德洛跑到了大街上,他早就听说纽约这儿到处都充满了艺术,所以一定要见识,顺便他也有个小小的计划,罗德洛走出贫民区后,就往最热闹的地方挤去,顺着街旁的雕塑不断地前进,他要找到心目中最理想的地方实施计划。

他们进入纽约的时候还是早上,现在罗德洛走了三个多小时,来到了第五大街,罗德洛戴着墨镜,秃顶,穿着一身灰色的工人制服,矮胖的身躯就像一个可爱的马戏团演员。罗德洛非常遗憾自己没有一身得体的礼服,也许穿上这身礼服会让自己更出色些吧。

看着华盛顿广场的纪念拱门,罗德洛终于找到了理想的地方,他看看四周的游客,然后走到一个略为引人注意的地方,挺挺胸口,微微闭上眼睛,可是肚子却传来一阵咕咕的响声,这让罗德洛相当生气,干咳两声,再次蕴酿一下情绪,然后开始引吭高歌,雄浑的歌声,顿时引起了很多人注意,并且唱得相当不错,有几个游客已经开始拍手,罗德洛更是拼命演唱,而他唱的正是《我的太阳》并且是原声演唱,如果枪长听到的话肯定会傻愣着,看不出来啊。

很快罗德洛的四周就聚集了很多的听众,看着观众们开始陶醉的样子,罗德洛无比认真地唱完最后一句,一时间掌声雷动。罗德洛兴奋的两脸红透,可是他现在越来越饥渴了,看看有一个游客正拿着瓶装水,罗德洛就走上去,示意了一下,那游客非常大方的递了过来,转过头又看到一个游客手里有面包,呵呵,这下总算解决了民生问题,罗德洛两三口吃完自己的午餐,唱姿一摆,再一次把声音爆发出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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