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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质量-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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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祈隆进了大学,把自己一头就扎到学业里去了。

其实直到他进学校很久,也就是基本上熟悉了学校的环境之后,他才开始思索生活的各种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昭示给他的今后的道路。他不明白不理解的、令他在深夜里睡不着觉的、百思不得其解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他一脚踏入生活,就感觉出这个社会的复杂了。他生长的大王庄社会,奶奶叙述里的社会,大学里的社会,成为三块各自漂移互不相连的大陆。哪一个才是他的真实,让他觉得自己更像自己?他的脑子被窗外的月光晃成了一锅粥,此起彼伏的虫子们的低吟让他心乱如麻。想家,和对那个时刻飘满牲口粪便味儿家乡的恐惧,像一波高过一波的潮水淹没了他。其实他知道,他的所谓的家,现在只是一个象征,一个影子罢了。奶奶的一个眼神,村口的一棵树,抑或那个坐在人家车座后面有风的夜晚。

第二章(2)

王祈隆以为功课学好了,总会找到一个令他满意的答案的。

王祈隆不会说普通话,完全是一口浓重的河南豫西口音。有一次学校放电影,演的是《排球之花》,他上楼梯的时候,几个同学问他演什么电影,他说,排球自化!一下把同学笑得捂肚子,眼泪都出来了。后来同学们见了,干脆就喊他排球自化!他自己也觉得惭愧得很。也学着他们说普通话。谁知道北方人学普通话比南方人还难,因为它们的语调太接近,一 发音就走了调。这招致了更多的哄笑。他本来话就不多,过了一段时间,干脆就不怎么说了。

王祈隆在班里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除了睡觉的时候在寝室里,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在教室阅览室里。实际上那个时候大学的风气就是这样,大家吃过饭就去教室抢座位。但王祈隆更勤奋,更执着。他从不迟到早退,从不旷课,每次考试都是最好的。这使他离大家越来越远,他成了一个独立于班集体之外的人物,一个学习机器。可是并没有人因而多朝他看上一眼。他在老师的眼里并不比那些油腔滑调的时髦的城里孩子吃香。

他们班里有七个女生,四十二个学生,女生才七个。王祈隆只和女生冯佳说过话,冯佳和他坐在一起。从开学一直读到大二,他和班里的其它几个女生好像是不认识一样。至少是他自己觉得人家不认识他,所以他也装作不认识人家。也不可以说完全没有接触过,有一次他在书店里碰到李丽和杜艳华。她们说,王同学,我们还要逛街,你帮我们把书提回去好不好?

一声王同学把他心里喊得暖融融的,他知道大家还是注意到他的。因此,他表现出比他们更大的热情来,说,好!他能说不好吗?那两个女生那一会对他是那样热情,语气里都有一点央求了。王祈隆极少上街,武汉那么繁华,他读到大二都没把武汉三镇的景致好好看一遍,他知道自己的口袋里有多少钱。

那天,他甚至都没有顾得上看一眼书店里的书,进门就碰到了他的两个女同学。王祈隆二话没说拎着书就回学校去了。

冯佳不算漂亮,以王祈隆的标准,她甚至没有大王庄的姑娘水灵。可是在大学里,在他们这个农学系的班级里,冯佳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冯佳个头儿不高,到王祈隆的肩膀。但是,她从头到脚都是圆鼓鼓的,眼睛也是圆的,皮肤是南方女孩特有的白净,头发和眉毛却是出奇的黑。冯佳活泼,和班里所有的同学都打招呼,她倒是没有别的女生身上的那种故作娇羞的东西。除了这些因素,男生们认为冯佳漂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冯佳是真正的城市人。她可是实实在在武汉生武汉长的,从她太爷爷那一辈起,就在码头上做工了。冯佳说,她的爷爷曾经参加过江汉工人大罢工。冯佳的爸爸是船运公司的船员,跑武汉到重庆的线路,她都跟他爸爸游过好多次三峡了。

武汉女生冯佳的性格是可爱的,她大大咧咧的和同学们交往。虽然她家离学校很近,可冯佳却时常喜欢和宿舍的女生挤在一起,她不怎么爱回家。而女生们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常常在男生面前议论起冯佳来。好像她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

她们家父母不和,所以她不回家。李丽说。

姊弟八个呢!小城来的女生杜艳华用手比划着说。

杜艳华是班里条件最好的学生。刚入校的时候,学校让大家申请助学金和困难

补贴,她全部放弃了。听说她的父亲是湖南某市农机局的副局长,她妈妈也是机关干部。杜艳华穿得很豪华,她的衣服可是比冯佳多多了,可总是没有冯佳洋气。杜艳华穿了漂亮的衣服,就忍不住在人面前显摆,尤其是见了男生,屁股扭得格外生动。不知道哪一个就给她取了个外号——杜电门。

杜艳华知道有人给她取外号的事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半天。这种哭是不

能让其他女生看到的,如果那样的话,等于她在全校人的面前哭了一次。但杜艳华的哭还是让别的女生知道了,她们却都偷偷地笑。她们“笑”她和“说”冯佳是一个意思。当然是很没意思的意思。而冯佳也和大家一起笑,笑完了她们就相互传纸条,然后再笑。临到下课,她把自己的笔记本推在王祈隆的面前说,笑死我了。你帮我把笔记搞一下嗑!

这当然不是第一次了。但王祈隆始终不知道笑死她了和搞一下笔记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道她们笑什么。所以王祈隆看到她们挤眉弄眼地笑的时候,干脆就在课堂上记两份笔记,那时冯佳笑完了,就把书本立起来,挡住老师的视线,呼呼大睡。王祈隆觉得她睡熟的样子才最可爱,因为只有这时他才有可能这么近距离地去看一个城市女孩子的样子。她睡着的样子,让王祈隆模模糊糊体会了一点城里人的味道。与其说是味道还不如说是霸道,可霸道又不确切。他转而又想,她怎么会有如此多的瞌睡?她夜里都干什么去了啊?

王祈隆有时候也会在课间时间和冯佳聊上几句。

你是城市人,为什么也会报考农学系?

考分低,争不过人家呗!

那你毕了业会到农村去吗?

农村?切!

那你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这么大的武汉城还没听说饿死人的。

都说武汉的女人厉害,王祈隆是一点一点地体会到了。这样王祈隆就没法再往下说了。等了一会,她可能觉得话说得太过分了,扭头问道:喂,王祈隆,听说你是我们班考分最高的奇Qisuu書网,你比我都快高四十分了,为什么你也要报考农学系?

 第二章(3)

 被过滤广告

我没有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录取的。

切!她把笔帽含在嘴里,直直地盯着黑板。

过了一会儿,却又自言自语地说,你们这些个老二伯伯啊!

到了大学快毕业的时候,王祈隆才知道“老二伯伯”是对农民的戏称。

到了大二的下半年,同学中已经有人开始谈恋爱了。中文系的李彤和体育系的宋大伟是最打眼的一对。他们两个人都来自南方的广州,听说是在中学里就认识了。李彤甜美,身上尽是南方女孩的柔,宋大伟却是高大伟岸的漂亮小伙。他们常常毫无顾忌地拉了手在校园里走,一边谈笑一边时不时地交换上一个动情的眼神。

做的人不觉得,看的人都傻了。

女生们都说那宋大伟像极了正走红的日本影星三浦友和。男生不轻易发表这类看法,可他们心里觉得那李彤确实不比日本影星山口百惠差呢!

这样的两个人,代表了大学里男生女生心中隐晦而又清晰的思想情节。那时候

的国门刚刚打开,西风正小小地吹过来。得风气之先的大学里的他们,被一种执拗

的情绪牵动着。他们在心里不断组合着自己的想象,却又总是被现实弄得垂头丧气。

看着牵着手的人家,放牧着内心的躁动不安。

而王祈隆始终是孤独的。王祈隆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在校园的僻静处漫无目的地瞎转。王祈隆常常能碰到一些谈恋爱的校友。他们并坐在某一个地方,有时候拉着手,碰得巧了还会有一对亲嘴儿的。那个时候王祈隆的心就会剧烈地跳起来,好像身处其中的是他自己而不是别人。受了刺激的王祈隆下了决心不再去那些危险的地方,可他的脚步总是身不由己地步入一些更隐秘之处,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到了晚上就会做一些奇怪的梦,他把自己搞得昏头涨脑。

王祈隆亲眼看到过白雪公主李彤和白马王子宋大伟在校园的后山抱在一起。两个人都沉浸在他们那忘情的世界里,他们甚至没有看到走过他们身边的极度慌乱而又惶惑的王祈隆。王祈隆非常近距离地看到了陷入到欲望里的宋大伟的脸,毛孔都是清晰可辩的。那脸在那一刻竟是那样的丑陋,丑陋得让王祈隆都想呕吐了。回到宿舍,王祈隆把自己关在厚重的粗纱布蚊帐里,他第一次像观察一个植物的胚芽那样对着镜子审视自己。那是一张何等英俊的脸啊!他看着自己一点也不比宋大伟差,但哪一点也赶不上宋大伟。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身上缺少了一种精气神,是那种城里孩子的洒脱和吊儿郎当。他把自己的脸弄扭曲了,看着自己的眼睛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粗话。他说,妈的,我操!

有一段时间王祈隆变得讲究起来,把上衣洗得雪白,把头发弄得柔柔顺顺的。还参照着同学的式样在街上买了一件港衫和一条牛仔裤。武汉热的时间长,他就脱了布鞋,买了一双廉价的猪皮鞋。这双鞋因为被他用鞋油殷勤伺候着,倒也很有些牛皮的意思了。王祈隆着实把自己弄得很像样子了。

刘圆圆读的是中文系,刘圆圆在学校的女生中间只能算个中等。但她是学中文的,又是城市女孩,因此在河南老乡中就显得很骄傲。王祈隆和刘圆圆从来就没有什么来往,在学校里碰见了,如果实在躲不过去,就打个招呼。

“五四”的时候华中大学举办了一场舞会,跳交谊舞。会跳的不会跳的都去看热闹,王祈隆被几个老乡也拉去了,那里面自然也有刘圆圆。

刘圆圆那一天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显得非常开心。她那天和王祈隆说了许多话,比如回家几趟,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她还出主意让王祈隆继续考研究生,将来可以进农科所。后来,舞会开始了,刘圆圆一曲一曲地跳,然后又回到老乡们这里来。她原来是会跳舞的,并且跳得非常好,在舞场上她几乎是神彩飞扬。

中间休息的时候,刘圆圆仍然是跟王祈隆找话说,让王祈隆为她拿着脱下来的外套。被人重视的王祈隆,心是那样的快乐着,他为刘圆圆也为自己骄傲。他觉得人们在打量刘圆圆的时候也在打量着他,读了三年大学他都没有这么扬眉吐气过。

让王祈隆为之骄傲的刘圆圆像是喝醉了一样,兴奋得忘乎所以。中间她竟然要拉了王祈隆一起跳。王祈隆说,这个我可不会!其实心里是痒痒的。

没关系我带你,一下就会了。

王祈隆木偶一样机械地被刘圆圆拽着走,他大汗淋漓,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舞曲停下来,他一点知觉都没有了。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一个女孩拥在一起,抱着人家的腰,握着人家的手。松开了,除了激动,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留下。

刘圆圆终于跳累了,她在距王祈隆不远的地方坐下来,好像把王祈隆忘了一样,并不要回王祈隆为她抱着的衣服。后来有一个女孩子走到她旁边,好像是她的同学。音乐响起的时候她们就开始聊天。

她朝王祈隆看了一眼,问刘圆圆,是你男朋友吗?

男朋友?刘圆圆夸张地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你没发烧吧?

我说呢!

两个人吃吃地笑起来。她们说笑的时候并不看王祈隆,她们尽量把声音压得很低。王祈隆觉得身上的汗晾干了,凉意却是自上而下走的。

无处发泄力量的王祈隆开始在武汉的大街小巷里漫游。开始只是在学校的附近,后来行走的时间和距离越拉越长。开始只是课余随便的走,后来就是星期天和节假日有目的地游览了。他买了张武汉市的地图,图上所能标示的建筑和景区被他的双脚逐个地印证,那些建筑背后的文化和历史在他的丈量里一一盘活。他年轻的好奇被城市这双看不见的手拨弄得激情万丈,好象是他和这个城市的秘密约会。这段时间的游走占据了他课余之外的全部精力和体力,他突然决定,就这么走,要走遍武汉。他变成了一个不与人交道的怪物,旁若无人,独自游移在让自己兴奋的秘密里。他的身体却越加强壮起来,面色红润,神采飞扬,就连那股子乡下孩子的委琐竟然都被他走失掉了许多。计算起来他行走的距离也许已经有数千里之遥了。如果不是那件突兀的遭遇,他的行走该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壮观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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