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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将小舅舅的脸面丢得更严重——度一舟坚决不要,“这是小舅舅自己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倒是替公主找男朋友的事你上心一点儿,我看她势必要在大学发生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既然你不愿陪她创造奇迹,就不要耽误人家另找人选。我看生化系的那个那个什么社会实践部长就不错嘛!”
度一舟不提还好,提这事天涯满肚子怒火中烧,“哈!我管那男的好不好,她找男朋友跟我有什么关系,干吗要我从中搀和?我是她的谁啊?”
“朋友一场嘛!”度一舟为他找到了名正言顺的理由,“既然是朋友,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别那么小气嘛!”
“我帮她找男朋友,帮她谈恋爱,我是不是还要帮她结婚、入洞房,连带着生孩子啊?”天涯所有身为王储殿下的礼仪在这一瞬间全面蒸发,他就是不懂怎么转瞬间,他就从公主爱慕的对象变成红娘,这转变未免也忒大了,搞得他一时之间转不过弯来。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就是这么奇怪,像火曦。那么一个千金大小姐居然会爱上他这样的男人,而且还非他不嫁,这种奇怪的女人哪里找。为什么偏偏就让他给摊上了?
“小舅舅,你为什么不肯接受火曦小姐。她也算是女人中的精英,多少人想要都要不到。她那么爱你,你为什么……”
“她真的是爱我吗?”度一舟以手撑头,眉目间异常清晰,“有一种人,把爱当成征服。爱情对他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偶尔遇到某个坚固的碉堡,他便想要攻克。越是难以得到,他越是想要。真正将爱握在手中,他又觉得无足轻重,甚至丢在脑后。”
他在说火曦小姐吗?原谅天涯年少无知,对爱了解甚少,他无法理解爱情中这些关关节节。话说回来,小舅舅爱过很多人吗?为什么这么清楚?
凑上前,他倒要向小舅舅讨教几招:“您老人家是不是被伤害过很多次,所以得出如此珍贵的结论?”
重重一巴掌敲在他的脑门上,他依旧把他当成那个不喜欢“尿不湿”,非要把体内的水流滴在他人身上的淘气小婴儿,“别把你舅舅我当成爱情白痴,伤害这东西要懂得避开。现在知道公主为什么要找男朋友了吧?身为人的本能让她逃开不必要的伤害,也就是你!”
别又把话题扯到那个小矮魔女身上,现在讨论的是舅舅的人生大事,“说白了,其实你对火曦小姐有情,只不过你怕跟她在一起之后,她会抛弃你,因为害怕伤害,所以索性不爱。”整个一懦夫嘛!
爱情如果只需要勇气,就不称之为爱情。小孩子,你还太嫩了点儿,你怎么懂得爱情中变幻莫测的战略战术?你又怎么懂得恋爱中人的心情?
“所以啊!天涯。”度一舟意味深长地抿嘴而笑,“也许,公主找到另一个男生,谈一场全新的恋爱会是一件幸运的事。”
时间不早了,他也该去医务室工作。无论山有猛虎,水有毒蛇,该去的地方都不该逃避。话说回来,他还真有点儿期待见到那只霸山为王的母老虎呢!
“我走了,晚上我回来做饭,给你们改善改善伙食。”实在无法想象,这三个加起来快六十岁的男生平日的饮食都是怎么解决的。
瞧着小舅舅满怀希望的表情,天涯海蓝色的眼中起了一层雾气,“喂!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小矮魔女找到另一个男生,谈另一场恋爱是幸运的事?说得好像我是她的不幸似的,你到底什么意思?解释清楚啊!喂——”
卓远之夹着书的身子挡在他的面前,人都走了,他还叫个什么劲啊?太不符合王储殿下这个尊贵的身份了。“就凭你问的这句话,公主随便找个男生都比跟在你屁股后面瞎转悠幸运多了。”
说得好像他很差劲似的,他到底哪儿差了?“卓远之,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恋爱中的人果然都是笨蛋,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明白。无奈地摇摇头,战野像老学究似的长叹一声:“恋爱果然会让人智商变低,尚未进入情况已经被弄得晕头转向,这万一真的爱上了,正好写出一部《阿呆正传》。”
他还不是一样!手里握的那本厚实到足以砸死人的《机械学跑车分论》到底是为谁而学?
当大家都不知道呢!
“我有个问题。”三号呆子战野开始提问了,“火曦小姐为什么这么急着向度医生要答复?他们俩这样若有似无已经纠缠了好一阵子,为什么火曦小姐突然急迫起来了呢?”
“爱情这玩意可以控制时间、地点吗?”二号呆子天涯虽然不懂爱情,可这点儿道理还是明白的。
还是让一号呆子来为大家解答吧!“昨天火氏企业的董事长,也就是火曦小姐的父亲宣布他将提前退休,在今年内将火氏企业的大旗交到独生女手上。也就是说,火曦小姐将不能再继续从事罗兰德学院教师工作,也许以后她都不能再来学院了。”
咧开性感的红唇,火曦笑得相当得意,“你终于还是来了。”
“这是我工作的地方,该来则来。”度一舟扶了扶眼镜,神情平静地给予回答。
到底是她要的男人,火曦赞赏地点了点头。撩开茶色卷发,她用深邃的眼神锁住他的每个表情。
眼镜挡住了他帅气的双眸,或许他没有度天涯绝美的容颜,但不可否认,他是英俊的,比天涯更多出几分大男人的成熟魅力。还有,他怡然自得的外表掩盖不了他狂傲的本性,没有人比她更能看透他的本性。金钱也好,权利也罢,他不为任何势力所奴役。
他就是他自己,他度一舟用平静的情绪掩盖桀骜不逊的本性,他奔放的情感同样不为任何人所驾驭。
越是如此,火曦越想接近他,进而全面占领他的心。
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傲气。骨子里,他们是同一类人。
于是,她要进驻到他的生命中,还不许他反对。以左手摩擦着右手的指甲,她显得很悠闲,“想了一整夜,你心中应该有答案了吧?我是说,结婚还是不结婚——给我一句话吧!”
“你接受否定答案吗?”他收拾着医疗用具,完全不把她的问题当回事,反正她也没把他的回答放在心上。
果然!“否定答案就不用给我了,总有一天你会给我肯定答案的。不如你现在就答应下来吧!”反正都是迟早的事,早点儿答应,再慢慢体味、认知,这感觉不是很好嘛!
对不起,度一舟医生拒绝这种先打开腹腔,再检查哪部分器官需要切除的医疗方式。
“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我要开始工作了。”别再缠着我了,我的大小姐。
要我别缠,可以啊!只要你答应跟我去登记结婚。撩开短得不能再短的裙摆,火曦以完美的腿部曲线贴向他的身体,“嘿!昨晚睡得怎么样?有没有梦到我?”
她……她真的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火氏企业的大小姐吗?度一舟的眉头锁在一起,“女性的矜持,你当真半点儿都没有?”
“那种东西要来有什么用?当附件挂在身上吗?”她所熟悉的上流社会,有很多富家千金外表装淑女,背地里一肚子男盗女娼,还不如像她这样,想要就说,想爱就讲,想结婚就用强迫的。
还等什么?让我们……来吧!
手指划过他结实的胸膛,火曦憋足了劲。
“你想干吗?”他有些怀疑她此类动作的出发点。
“强奸!”她义正词严。
强奸?她要强奸他?当真?
可不当真,她已经开始动手扯他的衬衫了。“嘿嘿!能不能手下留情,这件衣服虽然不是名牌,可也不便宜。”他只是个穷校医,没多少钱花在置装费上,能省则省。都遭遇强奸了,能不能保留衣衫完整,省钱要紧啊!就不要在他受创的心灵上再留下另一道裂痕了。
既然被伤害者对她的动作提出了置疑,好心的强奸犯自然手下留情。不扯衣服,改解他的扣子,总之效果是相同的。
一颗接着一颗,度一舟觉得她的动作有点儿无聊,趁着现在没有病人,索性翻出医疗书研究研究。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居然不加阻止,火曦兴奋地行动起来,想来他也在期待这一刻吧!
三分钟之后,别说是度一舟,连火曦对自己的行动都不抱任何期待了。
“该死的,你穿的这是衬衫吗?扣子怎么这么难解?”没伺候过人的大小姐怎么会对男人的衬衫扣子有所了解呢?涂了指甲油的长指甲对付起这些扣子来着实有点儿难度。
不要紧,皮带扣一定比衣扣好解一些。而且解开关键部位,自然可以说出那句“我们来吧”!
既然她喜欢解皮带,度一舟便认命地让她对自己毛手毛脚。他不是懦弱,实在是好奇心这东西,越压制它它成长得越迅速。明知道火曦这小女人不允许别人有所反抗,他要是再不怕死地与强奸犯抗挣到底,那只能更加激发强奸犯的兽欲。
来吧!来吧!大家一起来吧!
又过了三分钟,这回比较顺利,皮带扣的确被强行扯开了,但——要怎么样才能将坐在椅子上的男子的裤子脱下来?这种技术问题一刻不解决,火曦的强奸计划一刻不能开展。
原来,想做强奸犯也不是这么简单的。
一再的挫败感让火曦的坏脾气升到了最高点,提高嗓门,她将怒火焚烧到他身上,“看到女生遇到困难,你都不会帮忙吗?你到底是不是男人?”
“我是不是男人,你不是正打算检查吗?还要我帮忙干吗?”面对强奸犯,他不仅不能挣扎反抗,还要帮忙,这叫强奸吗?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男人,怎么能允许一个女人对自己放肆到如此地步。
或者,潜意识里他对她有着同样的期待,他同样想对她说“我们来吧”!
甩甩头,度一舟坚决甩掉这些有的、没的。他怎么能跟她一起头脑发热呢?他早已老得超过了发情期,平静是他需要的武器。
越想平静,她越不给他。既然扒下他的裤子成了妄想,那索性勾起他的欲火吧!根据她所掌握的知识,男性的欲望是很容易被钓起来的。
相中度一舟脖子上一块白白嫩嫩的肉,火曦一口……咬下去。
“啊——”
度一舟大叫着,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疼。他都忍受被她强奸的命运了,为什么还要等待被咬死。她是吸血鬼吗?
“你闹够了没有?”
闹?她哪里闹了?她那么辛苦地努力着,他不帮忙也就算了,居然还说她闹?气煞她也!
“姓度的,有多少男人想被我这样青睐都不能够,我这么主动,你居然都不知好歹。实在太不给面子了!”
度一舟笑得有些僵,望着坐在他大腿上指责他不让她将强奸进行到底的小女人,他着实有点儿苦恼,“你要我怎么样?难道让我脱光衣服,任你上下其手吗?”光是想到那幅画面,度一舟就快吐了。
他虽然说得有道理,可火曦只要想到自己那么努力都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怒火自然烧得旺盛。
她是谁?火曦嗳!
只有她不要人家的份,从来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何况是像现在这样又啃又咬,手脚全上。
他要不是度一舟,早被她踹到西伯利亚做冰雕了,还容他在这里不冷不热,放肆得让她想一口咬下去?
烦死了烦死了!与其这么麻烦,还不如一步到位,将他……直到彻底、完整、全面地拥有他。
就这么决定了!
火曦一招猛虎扑食,只听医务室里传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大喊:“强奸啦!强奸啊!强奸哟——”
“谁?谁敢强奸我们家大小姐?谁这么大胆?”
不知道从何方窜出来的一群神圣将火曦从度一舟的身上拉开,一边勒住度一舟脆弱的咽喉,一边审视他们敬爱的大小姐,“您没事吧,大小姐?”
她像是有事的人吗?度一舟咳嗽连连,直想呼吸新鲜空气。虽然他现在面临极端危险的状况,可总比被一个野蛮的大小姐在自己的地盘上强奸来得光荣而伟大。
勒住度一舟咽喉的那个男子穿着一身功夫装,在杀死他之前,男子要请示主人:“大小姐,你说他该享受怎样的死法?是将他的四肢加上头分挂在五辆车上,然后让五辆车分别向五个不同的方向开;还是去野外开个烧烤派对,咱们带上他,一会儿割片肉,一会儿割段肠子;要不找一群法国美女,没日没夜地榨干他的精力,最后来个精尽人亡;再不然咱用米饭撑死他也成啊!”
总之一句话:“折磨他致死的办法多的是,您看用哪一种吧!大力我全听您的。”
大力?他叫大力?不愧是火曦养的保镖,说出来的话都自成风格,与别家保镖大不相同,度一舟今天算是开了眼了。他发誓,过了这一关,他再也不要跟火曦有任何交集。话说回来,刚才那几种死法中,他最喜欢第三种,就是所谓的温柔乡英雄冢。
瞧度一舟那涣散的眼神,不用说准是期待着怀抱美女致死的美妙方式。火曦还就偏生不让他死了!挪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