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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天涯-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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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停在一家小小的皮鞋店门口,门面很小,挂著大张大张的羊皮牛皮,几双鞋子,门上有个招牌,用意大利文和英文写的,翻成中文,是“荷塞鞋店——修理,订做,准时交货”。“到了!”忆华微笑著说。

志翔惊奇的看著这门面,想不透怎么会到了一个皮鞋店来。“我爸爸从学徒干起,”忆华安静而平稳的说:“做了一辈子的鞋匠,荷塞是他的意大利名字。”

“你知道,”志远接著说,望著志翔。“意大利皮鞋,是世界闻名的!”世界闻名的意大利皮鞋,中国的鞋匠!志翔有一些迷惘,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犹疑中,忆华已经推开那扇玻璃门,门上有一串铃铛,顿时发出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同时,忆华扬著声音喊:“爸爸!客人来啦!”“该罚!”志远咂了一下嘴。

“怎么?”忆华回头凝视著志远。

“刚说过是一家人,你就说是客人!客人,客人,谁是你的客人?”他微笑的、抢白的问到她脸上去。

忆华的脸又红了,眼睛里流转著光华。志翔发现她很容易脸红。望著她和志远间的神情,他不禁看呆了。正出神间,屋里响起一阵热烈的、爽朗的、低哑而略带苍老的嗓音,叫著说:“志远!是志翔来了吗?”

跟著这声音出现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宽肩膀,满头花白头发的老人。他脸上刻满了皱纹,眼角眉梢,到处都有时间和风霜刻下的痕。可是,他那对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的,面颊也是红润而健康的。他看来虽已年老,却依然健壮,而且,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他腰上还系著一块皮围裙,一走过来,就满身都是皮货的味道。

“高,”志远对这老人的称呼相当简单。“这就是志翔!”他像献宝般把志翔推上前去。“一个未来的大艺术家!你看看他,是不是很漂亮?”志翔又有那种尴尬的感觉,对老人鞠了一躬,他恭敬的喊了一声:“高伯伯!”“叫我高!”老人爽朗的喊著:“中国人叫我高,外国人叫我荷塞,没有人叫我高伯伯,也没有人叫我真正的名字,我的中文名是高祖荫。当年,只有忆华的妈叫我祖荫,自从她妈去世了,就没有人叫我祖荫了。”

“爸,别提老事哩!”忆华柔声说,走过去,解下父亲腰上的围裙。“怎么还系著这个呢!”她半埋怨半娇嗔的说,流露出一份自然的亲昵和体贴。老人用爱怜的眼光望了女儿一眼。“好,不提老话!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志远,咱们得喝一杯!忆华这傻孩子,做了一桌子菜,像发疯了似的,她准以为你们家志翔是个大饭袋……”

“爸爸!”忆华又红了脸,很快的睃了志翔一眼。

“怎么怎么,”高祖荫说:“今天我一直说错话!好哩!来吧,来吧!我们来吃饭!”他拉著志翔的胳膊,又站住了。仔细的看了他一眼,他抬眼转向志远。“他长得很像你!志远。”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某种感动的情绪。

“像八年前的我,是吗?”志远问,声音里忽然有了一抹酸涩的味道。“志远!”忆华喊了一声,声音轻柔婉转,婉转得令人心动。她的眼光直视著志远,欲言又止的咬了咬嘴唇,终于说:“你安心要等菜凉了再吃,是吗?”

“进来进来,到我们的小餐厅里来!”高祖荫很快的嚷著:“志翔,我们的房子虽然又破又小,我们欢迎你的诚意可又真又多!瞧!咱们丫头做了多少菜!”

穿过那间又是店面、又是工作间的外屋,他们来到了一间小小的餐厅里,由于四面都没有窗,虽是大白天,餐厅里仍然亮著灯。餐厅中间,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铺著粉红格子的桌布,四份餐具前面,也放著同色的餐巾。确实,有一桌子的菜,鸡鸭鱼肉几乎都全了,正热腾腾的冒著热气。在那些菜的中间,还放著一瓶未开盖的红葡萄酒。

“嗨!怎么?丫头!”老人怪叫著。“你越来越小气了,舍不得拿好酒啊?咱们那瓶拿破仑呢?”

“爸,”忆华对父亲轻轻的摇摇头。“你和志远,都不应该喝烈酒。”“真的!”一直没开口的志翔附议的说。“我根本不会喝酒,哥哥也不该喝酒,会影响他的嗓子。”

志远轻咳了一声,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缩了缩脖子,似乎房里有冷风吹了他似的。老人和忆华都很快的抬起头,对他望了一眼。志远用舌头舔舔嘴唇,忽然觉得喉咙里又干又涩,他哑声说:“才来第一天,就要管我哦!”

“你也该有个人管管了。”忆华轻声说。

“吃饭吃饭!”老人重重的拍了几下手,扬著眉毛,大声喊:“我快要饿死了!丫头,你们坐啊!”

大家坐下了,志翔抬起头,正好看见志远对忆华使了个眼色,忆华怔怔的坐在那儿,眼睛怔怔的瞅著志远,眼光里仿佛有千言万语似的。他们间有什么事吗?志翔也怔了。而老人呢?浑然未觉的,他笑呵呵的握著酒瓶,“啵”的一声,酒瓶开了盖,那也不知道是种什么酒,像香槟似的有阵泡沫迅速的往上冲,老人慌忙用酒杯接住。

酒倒进了杯子,红色的,像血。



维纳斯广场、埃曼纽纪念馆、罗马之神的雕像、罗马废墟、古竞技场、康斯坦丁拱门、翠菲喷泉……小破车载著三个人,驰过一个又一个历史的遗迹,凯撒大帝和尼罗王、米开兰基罗和贝尼尼……无论是英雄与暴君,无论是艺术家与雕刻家,都已经随时间而俱逝,留下的,只是无数的石柱、雕像、废墟,和凭吊者的惊叹!

惊叹!真的,志翔是疯狂的迷醉在这一片古迹里了。罗马,谁说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艺术品!志远驾著车,在每一个地方作片刻的停驻,那车子每次发动都要闹闹脾气,发抖、喘息、叹气的来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往前冲去。“今天,你只能走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远对志翔说。“以后,你有的是时间,像你这种学艺术的人,每件街边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别忘了去梵谛冈,”忆华静静的说:“那儿有著名的米开兰基罗的壁画,亚当头像,是世界闻名的。”

志翔惊奇的看了忆华一眼。

“你也学艺术吗?”他问。

忆华的脸红得像酒。“你笑我呢!我什么都没学!我太平凡,学什么都没资格!”

“她读完中学就没念了,”志远接了口。“别听她什么有资格没资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远轻叹了一声。“高需要她,而且,无论学什么,学费都很可观……”

“别帮我掩饰了!”忆华笑吟吟的、坦白的说:“是我胸无大志,我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著让爸爸做牛做马的来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气,爸爸是死也不肯让我辍学的!爸爸和我都有个相同的长处:我们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远,眼里有著感激的光芒。“别把我说得太好,志远,你知道我多么平凡!”

“肯承认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远加重语气说,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个最完美的女孩子!”忆华那红得像酒似的面庞蓦然变白了,她像被针刺般震动了一下,眼光就紧紧的盯在志远脸上。志远似乎也吃了一惊,好像被自己的语气吓住了。下意识的,他加足了油门,车子飞快的向前驰去,他扬了扬头,看著车窗外面,说:

“志翔,快看!左边就是布希丝公园,里面有个小博物馆,知道拿破仑妹妹的裸体雕像吗?就陈列在这里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带你参观了,改天,你可以让忆华陪你来看,雇一辆马车,在这公园里慢慢的兜它一圈,是人间最大的乐事!是不是?忆华?”忆华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蒙蒙的,湿漉漉的。

“是的,”她静静的说:“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常带我来兜风!”“那时候你还叫我陈哥哥呢!”志远对忆华作了个鬼脸。“越大越没样子,现在干脆叫名字了!”

忆华勉强的笑了笑,望著车窗外面,没再说话。

志翔狐疑的看看他们,一时间,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单纯。可是,这毕竟是哥哥的事,他是无权过问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飘浮在别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国家歌剧院吗?今天我们有没有经过那地方?”“唔——经过了。国家歌剧院就在火车站旁边。”

“为什么不让我看看?”

志远的眉毛拧了起来。

“别谈那歌剧院好不好?”他重浊的说。“罗马有几千几万个地方,都比歌剧院值得一看!”

忆华的眼光从窗外调回来了,悄悄的望著志远。

“志远,天快黑了,我们回家吧!”她说。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吗?”

“为了你,请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注册,我下午还有个兼差,晚上工作的时间,是八点到一点。”

“白天还有兼差!什么兼差?”志翔吓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吗?”

“下午的工作很轻松,不过是——是——”志远含糊了一下。“在家私立中学教音乐。”

志翔有些狐疑,教音乐,教音乐需要整个下午吗?

“哥,歌剧是怎么回事?你每场都有戏吗?”“哈!”志远笑得古怪,耸了耸肩,他轻松的说:“你哥哥是个天才,每场戏都少不了他!”

一阵疯狂的喇叭声,志远超过了一辆大卡车,迎面一辆漂亮的敞篷车,硬被志远的小破车给逼到马路边缘上去了。那车上的几个青年男女,发疯般的挥拳大骂,志远理也没理,车子“呼”的一声,就掠过了他们,冲往前面去了。忆华长长的抽了口冷气:“志远,你玩命呢!”“玩命?”志远扬了扬眉。“也不是从今天开始的!我就爱开快车,怎样?”“你玩命没关系,”忆华低声说:“车上可还有你弟弟!”

志远嘴角的肌肉一阵痉挛,车子的速度减低了。晚上,回到了“家”里,兄弟两个都很疲倦了。晚餐是和忆华一起,在一家小咖啡馆吃的,志翔初次领教了意大利通心粉的滋味。饭后,先送忆华回了家,他们才回来。志远推开卧室的门,有些抱歉似的对志翔说:“这见鬼的小公寓只有一间卧室,所以,你没办法有单独的房间,咱们哥儿俩,只好挤在一间里!”

“哥,我宁愿和你住一间!”志翔说,走了进去。卧室很小,放著两张单人床,上面整齐的铺著雪白的被单、毛毯,和干净的枕头套。床和床中间有一张小书桌,桌上,有台灯、书籍,和一个镜框,镜框里是张照片。志翔本能的走过去,拿起那镜框,他以为,里面可能是忆华的照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的,竟是志远和他的一张合照!在台北的院子里照的,站在一棵杜鹃花前面,志远大约是十八、九岁,自己呢?才只有十一、二岁,吊儿郎当的,半倚靠在志远身上,志远挺神勇的样子,一脸调皮的笑,手挽著自己的肩膀。他放下照片,鼻子里有点儿酸酸的。“我都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照的了?”他说。“我也不记得了。”志远说,又燃起了一支烟。“离开家的时候,就忘记多带一点照片,在旧书里发现夹著这一张,像发现宝贝似的……”他勉强的笑了笑,在床上坐了下来。“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待在里面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好,离开了就会猛想它。”志翔把镜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了下来。离开家并没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面庞。

“志翔!”志远忽然亲昵的叫了一声。

“嗯?”他抬眼看著志远。

“告诉我,”志远有些兴奋地说:“你在台湾,有没有女朋友了?”“女朋友?”志翔摇摇头,坦白的笑了。“我明知道自己会出国,何必弄那个牵累?”

“你的意思是没有?”“没有。”“真的?”“当然真的!”他诧异的看著志远。“干嘛?”

“那么,”志远热烈的盯著他,有些急促的说:“你觉得忆华如何?”“忆华?”他吓了一大跳,愕然的说:“哥,你是什么意思?”“我跟你说,志翔!”志远深吸了口烟,迫切的、热心的说:“这女孩是我看著她长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华侨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欧化得让人反感。而忆华呢?她比台湾长大的女孩还要规矩和中国化……”“哥哥!”志翔打断了他,困惑的说:“我知道她很好,可是……”“别可是!”志远阻止了他下面的话。“只要你认为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的,你们才见面,我也不能操之过急,我只是要提醒你,错过了像忆华这样的女孩子,你在欧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国女孩了!”

“哥哥!”志翔啼笑皆非的说:“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她是你的女朋友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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