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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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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麼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麼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麼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淩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於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於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後,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著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麼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麼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麼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後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麼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於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麽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麽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就是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於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於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於他肯和自己说这麽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麽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後,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著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後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热切地著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麽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著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麽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著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麽!”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麽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著,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麽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麽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麽睡得著?”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麽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麽睡得著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恩,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抓狂了,“这鞋让我怎麽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麽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麽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著不让你进啊,你怎麽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麽?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著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著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他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敬佩来。    

这种什麽都敢的性格,比起他的什麽都不敢,是要有种得多。    
而且伶牙俐齿的,一下就能找到反击点。不像他,尽管隐约觉得逻辑不对,却死活也想不出要怎麽争辩。    

一对比就高低立见。所以庄维可以不用再去管那拖鞋的鸟事,他却仍然没有被子可盖。    



曲同秋边思索边上了床,卷在被单里入睡。    
夜深露重,渐渐降温了,但他也无法可想,只能哆嗦著熬了一夜。    


第二天被起床铃惊醒,曲同秋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不要想能替任宁远买到早点了。心下暗叫糟糕,但晕头晕脑的,爬不起来。    
结果那一早上的课都旷掉了,不管其他舍友怎麽叫他催他,他都动不了。大家只当他嗜睡,也便各自纷纷出门。    

睡到下午他才觉得状态好了些,慢慢爬起床,晕沈著洗漱,拿水壶装了白开水,带了一些干粮,背好书,打算出去上课。    

下午修的是公共课,整个专业的新生聚在大型教室一同上课。曲同秋晃晃悠悠地进去,教室已经差不多满了,但仍然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那醒目的三人组。    

庄维旁边紧挨著坐著一脸殷勤的楚漠,楚漠旁边是神情悠然地翻杂志的任宁远,再旁边还有个空位。    

任宁远也看见他,朝他笑了笑。曲同秋不自觉地就像颗被磁铁吸住的图钉一样,一步一挪靠了过去。    

任宁远抬起眼睛,微笑:“要坐这里?”    
曲同秋简直受宠若惊,应了一声便赶紧在他身边坐下。    

“早上怎麽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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