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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还是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陆晓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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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我在上课这麽紧张的时候挤出时间更新,票票却那麽少,呜呜呜呜
是我写的不好吗?~~~~~
啊啊啊啊~~~~~~我明明那麽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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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情敌见面
东方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繁华的大都市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陆晓旭才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带一份钱。
看了看在路边指挥交通警察,生生把求救的欲望压下,他丢不起那人。
真後悔没把苏明朗的钱包给掏了,陆晓旭打算来个短途徒步,走著回家。
路边卖早餐的不少,肚子里咕叽咕叽的配合这小版们的吆喝唱著空城计。
他无奈的看向东方的天空,呵,这不看还好,一看,把那天上冉冉升起的太阳都看成了喷香喷香的鸡蛋黄。
S市占地广阔,他都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了,身後的地方也有些隐隐胀痛,加上饥肠辘辘,步伐更是慢腾腾的。
陆晓旭想自己会不会横尸街头,一大群戴著大官帽的警察叔叔猜测自己是被同性恋变态强奸之後丢弃,无脸回家,饿死街头,然後警察叔叔们大发慈悲,凑钱给他买了副棺材。
甩了甩头,甩掉这些无聊的胡思乱想。这一甩头,一阵晕眩传来,差点跌坐在地上。
颓然的坐在人行道边上的马路牙子上,伸开五指用力地把额前的头发往後梳,实在是饿得走不动了,早知道这样,昨晚就不该赌气吃那麽少。
“呼~”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看著在路边垃圾桶翻检可以卖钱的垃圾的老汉,想自己要不要来个自力更生。
人的求生欲望是不可小觑的,陆晓旭更是从苦孩子堆里长大的,捡垃圾的活儿以前又不是没干过,只不过是很小的时候了。
那时候青叔还没有来到他跟妈妈身边,妈妈身体不好,还要每天上班,懂事的小旭就在课余时间捡垃圾卖给街角收垃圾的老头,虽然不多,但是够一个小孩子一顿饭钱了。
刚捡了两个矿泉水瓶子,那位捡垃圾的老汉就不乐意了, “小夥子啊,你看你身强体壮的干什麽不好,非得抢俺的垃圾啊。”
陆晓旭臊得脸红,却硬著头皮说:“大叔,现在这社会什麽不得有个竞争,社会法则遵从优胜劣汰,大叔你得正视你的竞争对手──我,的存在。”
陆晓旭边翻垃圾边传道授业,其实心里顶不是滋味儿。
捡垃圾的大叔撇撇嘴,颇为不屑的讽刺:“个捡垃圾的还卖弄什麽社会法则,俺捡了这麽多年垃圾都不懂,你懂?”
然後提著装满战利品的袋子转身走了,然後很讲义气的甩给陆晓旭一句话:“小夥子,啥值钱的都没有了,别翻了。”
看著老汉远去的背影,陆晓旭深感自己社会经验不足,姜还是老的辣,实践出真知啊啊啊啊啊啊~
他要是稍微有点社会经验,就不该那麽容易让苏明朗得逞,昨天就不该那麽容易原谅他!
他会做出捡垃圾的蠢事儿,纯粹是想找个事儿做,不然一闲下来,他就会想起苏明朗这个混蛋。
情绪低落的继续往前走,却发现自己面前停著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线条流畅,一看就是适合女子的座驾。
看了看车子前面的牌子:别摸我(BMW),哦,宝马~
跟镜子似的车窗徐徐的摇下,一位戴著茶色金丝眼镜的女子对陆晓旭招手,陆晓旭怀疑是不是自己饿昏了,梦见了仙女。
女子见他发愣,干脆下车优雅的向他走过来。
女子一袭长发烫成流行的大波浪卷,像瀑布似的披洒在肩头,圆润的鹅蛋脸上镶嵌著一管挺翘的小鼻子,煞是好看。
一袭米色长裙堪堪盖住膝盖,露出一截修长的小腿,脚蹬一双与衣服同一色系的水晶高跟鞋,身材整体看起来嫋嫋婷婷,凹凸有致!
陆晓旭心里都不得不惊叹一声尤物啊。
那女子在他面前站定,摘下眼镜,柳眉弯弯,双目似有水波荡漾,对著他露出柔情一笑,“你好,我是罗佳琳,很高兴见到你,陆晓旭。”罗佳琳说著礼貌的向他伸出手。
陆晓旭像被闪电劈了一下,刚才犹如美神维纳斯的仙女立刻幻做头顶犄角,青面獠牙的女妖怪,跟他索命来了。
谁都不会高兴见到索命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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