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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他到底是吃大集体这碗饭的人,因为他经常利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来号召全村人们,以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冲天干劲。然而,自从村里的土地被分到一家一户之后,大队领导班子已经名存实亡了,两个生产队(河东队,河西队)也失去了意义。连他的老婆也似乎丧失了“革命干劲”,甚至对他的工作也不再过问了。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他的老婆之所以对他的工作失去了兴趣,是因为她跟村里的年轻人打的火热。干脆地说,她每天都在为年轻人牵线搭桥,让自己忙得不亦乐乎。
虽然他自以为是个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人,但是社会的改革开放大出他的意料之外,从而使他晕头转向。就像一个人行走在狂沙飞扬的大漠之中。
最后,他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个眼花缭乱的事实,就像他曾经硬着头皮承认伟辰是他的大哥。
是啊!集体主义终于被社会的洪流冲垮了。可是,作为红岩村呱呱叫的人物总算还能及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说服了李胜天,使村里的扬水站得以完好的保存,并由他承包了扬水站附近的梨园。实际上,村里人也都知道,老支书是管理梨园的行家里手。
与其说红岩村有了太大的变化,倒不如说人们的观念改变了。物质方面,所表现的是事实,事实;精神方面,所能表现的还是事实,事实,于是,铁一般的事实盘踞在人们的心里,而所有这些事实都是跟金钱密切相关的。跟显然,这种眼花缭乱的事实改变着红岩村的一切。
生活的开端确实令人满意。自从村里实行“单干”以后,几年来,风调雨顺,年年都友好的收成。看得出,人们除了忙碌自家的活以外,不再关心别的事情了。而他却每天收工之后,总要在扬水站那儿小坐一会儿。是的,他那种神态就像凭吊什么古代英雄人物,或是瞻仰什么古代遗址似的。
他觉得,他和它是两个同病相怜的兄弟。他似乎听到来自它的声音——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又似乎是自己正在安慰着自己。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坐在地头的柿子树下一边抽烟,一边注视着它。因为他家的这块责任田离扬水站很近,所以他喜欢来这儿干活,而且收工之后,可以坐在树底下面对着它,思考一些事情。
突然,几条黑影正向它靠近
“他们想干什么?”他顿时警觉起来。
尽管夜幕降临了,他还是能够分辨出那个带头的人。对,是东亮。没错。他差点喊出声来。
他很清楚地看到东亮把小屋的门撬开了,几个年轻人进了屋。
“不好!”他暗自叫道,并飞快地跑了下来。
也许屋里的人听到了声音,赶忙从里面窜了出来。而当他们看到王伟杰的时候,几个年轻人全都吓呆了。
“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王伟杰厉声喝道,“你们这些混小子是不是想进大狱了!”
“我,我……”东亮低着头嗫嚅道。
“你,你什么?”王伟杰吼道,“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啦!”
就这样,他们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通,而且要他们好好看守着扬水站。
当天晚上,他找了李胜天商量了这件事情。最后,李胜天拿出了一个主意——要村里各家各户凑钱买砖、水泥把门和窗户全都堵死。
几天之后,这座集体主义的遗物最终与世隔绝了。
渐渐地,他也忘记了它的存在,只因为年年都是风调雨顺。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他也似乎更加自信了。
然而,今年才初秋时节,持续的热风,干旱把他们打垮了。因此,他们的共同的愿望就是释放这条囚徒般铁龙,使它重见天日。
由于水库坍塌,淤泥沉积,而使水库里的水少得可怜,简直都不够一头牛喝。对于这样的事实,王伟杰没有惊讶的感觉,相反,他是村里在最趁住气的人,但是,他不能了解李胜天的那个决定。
地主、富农的帽子摘了,在李胜天的劝说下,他接受了大哥伟辰。
他接受了大哥,并不意味着两个家庭的关系有了改善,如果说有什么来往的话,那是因为他的侄女和侄子来到他家,硬是把一大把辣椒面塞到他老婆的嘴里。之后,他也曾进过那个家门,可是他大哥连一句像样的话都说不出来,
总之,他从来没有把这位大哥瞧在眼里,只不过,他必须忍受他那个侄子的行为——他笑嘻嘻地叫着叔叔,紧接着,便恶狠狠地朝地上吐一口唾沫。
虽然李胜天的决定使他感到意外,但是他比别人更容易接受这个事实。wωw奇Qìsuu書còm网
因为他能够利用挂在嘴边的话,自我安慰道:“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
这些吃苦耐劳的山里人每天都是忙忙碌碌,起早贪黑地劳作着,可是,这一年的秋粮没有收到多少。
多么可怕的事实啊!红岩村的人们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在那轰轰烈烈的年代里,他们凭着冲天的干劲,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从而保证了大旱之年的好收成。现如今,他们就像激怒的狮子,晚饭之后,便来到王伟杰的家里,吵吵嚷嚷,争论着同一个话题——修水库。
怎么修呢?
经过十几天面红耳赤的争吵还是毫无结果。其中也不乏一些很有主见的人反复陈述自己的建议。
王伟杰很少说话,因为他看到了他所希望看到的场面。
他也不必有什么好的建议,只要听到人们的心声,也或者说,人们对他把该说的话统统地说出来,而且由他向老支书李胜天作个如实的反映,就行了。
“胜天哥肯定有好的建议。”王伟杰心情愉快地向李胜天家里走去。
尽管如此,他还是反来复去念叨着——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而当他看到李胜天家的房子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说道: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
“你这是咋了!”张秋花冲着丈夫大声喊道,“哑巴啦!”
周海山则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
东民看了看母亲,讷讷地说:“海明叔不让我们干……”
“海明这样做,也太过份了!”张秋花继续喊道,“他周海明算什么东西,凭啥说那个地方是他家的!”与其说她生海明的气,倒不如说她被丈夫的神情激怒了。
“可是……”周海山终于说道。
没等海山把话说完,她的嗓门又提高了许多:“我看哪!你就是一个废物,他不让你们干,你们就不干了!”
“海明叔是要我们给他留下两米宽的流水巷子。”东民慢吞吞地说。
“什么狗屁话!”张秋花火气更大了,“干脆给他留条汽车道好了!呸!他也配!”
“娘,消消气,总有解决的办法吗?”
“解决?解决个屁!”张秋花瞅了丈夫一眼,说,“我说,你爷俩儿真是废物!”
东民看到母亲的火气越来越大,终于吓得不敢说话了。
周海山继续抽着烟。要知道,在这种场合下,他能说些什么呢?难道他一定要把海明的话都讲出来吗?
何况,他曾经叮嘱儿子不要把那些话说出来。
一时间,他无话可说,也许是由于遥远的往事又一次涌向他的心头。
周海山的父母死得早,于是他和妹妹相依为命。那时候,海明的父亲还算照顾他们,所以,两兄妹也把叔叔婶婶当作亲爹亲娘了。虽说失去爹娘的孩子是不幸的,但是他觉得他和妹妹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关心他们,爱护他们。
当然,他们很知趣,那就是海山喜欢帮着叔叔干活,妹妹海燕则帮着婶婶洗衣服,做家务活。没多久,两兄妹便能做许多活计了。
不管怎么讲,他觉得两家人在一起生活相当愉快。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他已经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大小伙子了,妹妹出落成水灵灵的漂亮姑娘。虽然他的妹妹没上几天学,但是她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很讨人喜欢。是的,那一年,她二十一岁了。那漂亮的脸蛋,不但没有被太阳晒黑,反而在阳光的映照之下显得更加妩媚动人了,简直就像被太阳照亮的桃花一般。
村里的好心的大娘大婶都乐意给海山保媒,但却没有成功一个。为此,村里人一直困惑不解,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海山的心事。确切地说,周海山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那就是他喜欢上了村里地主的养女王秋月。她的养父土改期间死了,养父的二儿子为了脱离这个地主家庭,在李胜天的建议之下,跟了他贫农的叔叔了。
那个贫农的叔叔在王伟杰和张宝花成亲不久,便由于喝酒的缘故而掉到井里淹死了。
没错,周海山很喜欢这个地主成分的姑娘。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她深深地爱着他。虽然两个人没有在一个生产队,但是他和她却经常见面,只因为他的妹妹跟她相处得如同亲姐妹一般。在他看来,她是个温柔善良的好姑娘。同他们两兄妹一样,没有上过几天学。
也许是由于他和她有着太多同病相怜的缘故吧。他认为,他应该很好地关心这个不幸的姑娘。然而,当他告诉她,他非常喜欢她而且打算娶她为妻的时候,她竟然吓坏了。这是说,她那颗谦卑的心压根儿不敢奢望这样的幸福。
后来,在他妹妹的反复劝说之下,她答应了他。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的爱情如同海市蜃楼一般。也或者说,这种感情简直就是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李胜天首先发现了这件事情,接着周海明也知道了。正因为周海明从中作梗,再加上叔叔婶婶的强烈反对,两个人终于分手了。不久,婶婶硬把她的亲侄女秋花介绍给了他。
就这样,他跟秋花结了婚。从此,他便失去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了解他的人。
而另一个了解他的是妹妹——周海燕。虽说她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她使他在生活之中找到真正的爱。是的,他羡慕这个唯一的妹妹,因为她真正拥有了自己的爱情。
村里人都知道,李胜天看上了周海燕,而且有许多人也在不断地撮合此事,但是她却无动于衷,只因为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一个来自城里的年轻人。
也只有周海山了解妹妹,他知道,妹妹爱上那个城里人是因为那个城里人有着满肚子的学问,是的,李胜坤曾经告诉他说:“程维明能够背诵一千多首唐诗。”
正因为如此,妹妹对这个城里人崇拜到了极点。
实际上,他也喜欢跟程维明打交道。在他看来,这个年轻人有着和他相同的性格,至少像他一样,对于村里的闲是闲非充耳不闻。
几个月之后,妹妹没有跟他商量,便和秋月一起拜这个年轻人为师。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们除了下地劳动,就跟着他读书识字。为此,村里的人们议论纷纷,连叔叔婶婶都出面干预了,但是,她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并且在叔叔婶婶的耳边念叨那些莫名其妙的诗句。
很显然,村里人的想法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这个城里来的人不怀好意,利用那些诗句勾引良家姑娘。
有一天,叔叔沉着脸问道:“你了解那个外乡人吗?海燕。”
妹妹的回答的确令叔叔大吃一惊,因为她说:
“只要我爱他,就行了。”
“这么说,你都看上他了,他可是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啊!”叔叔尽量心平气和地说。
“叔叔,你干吗要说他是个来路不明的人?”
“不管怎么说,他不是我们山里人。”叔叔不耐烦地说,“你知不知道,城里人是靠不住的!”
“海燕,你叔叔是为你好啊!”婶婶说。
“我一定要嫁给胜天,是不是?”
“胜天是咱们村数一数二的好小伙啊!”婶婶说,“我和你叔叔都满意这桩婚事!”
“是啊!我们山里的姑娘就得嫁给山里的小伙子。”叔叔大声说道。
妹妹看了看叔叔,很果断地说:“可是我偏要嫁给这个来路不明的城里人!”
就这样,海燕跟叔叔婶婶闹翻了。而他们每天都要大骂海山一通。
尽管如此,周海燕还是给两位老人送了终。他们也最终原谅了她,因为他们觉得维明和海燕的日子过得还满不错。
后来,他的妹妹还是离开了他。确切地说,一九七四年秋天,一场可怕的洪水把妹妹卷走了。于是,他失去了最后一个了解他的人。
说实在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们两个人之外,没有人了解他。因而,他觉得自己就是寒风里孤零零的老树。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妻子,他能说些什么呢?此时此刻,他的心里乱糟糟的。在红岩村,周海山并不是那种把过去的事情挂在嘴边的人。过去的事情既然都已经过去了,那么,也就没有重新提起的必要了。何况,他确信自己是相当务实的人。
然而,自从由于王伟辰惨死而使秋月发疯以后,周海山一下子改变了许多,他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