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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顺则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对周海明说道:“海明叔,如今东辉老弟考上了大学,本来吗?是一件好事情,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却很为你担心哪!”
“呸!”周海明脸色阴沉,瞪了银顺一眼,说,“你担什么心?”
“是啊!”金顺也是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说,“像海明叔这样有福气的人,还能有啥好担心的吗?瞧!儿子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城里,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咱海明叔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城里人呢?”
“好!说得好!”周围的几个年轻人齐声叫道,“还是金顺说得在理!”
“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哩!”银顺一本正经地说。
周海明怒气冲冲地问:“你担心我做不了城里人,是不是?”
“不是你做不了,而是你做不来。”
“啥意思?你小子有屁就快点放吧!”周海明脸色更加阴沉,很不耐烦地说。
“别急吗?慢慢来,千万不要着急,海明叔。”银顺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地吐了出来。听上去,那声音真像铁板被拖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之上,叫人好不耐烦,“照我看来,对于像海明叔这样有福气的人来说,要做个城里人吗?倒也不是难事,只须从今以后,种三四年巴豆就行了。”
周海明不解地问:“我种那东西干什么?”
“当然是当饭吃啊!”
“放你娘的猪狗屁!”周海明冲着银顺高声骂道。
“海明叔,你先别发火,听我说吗?”银顺说到这里,便向红崖下面干涸的河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又接着说,“那城里可比不得咱这小山沟里的空气好,实在新鲜,而且还可以随地吐痰,随时大小便;所以我奉劝你应该好好地利用这不多的三四年的时光多吃一些巴豆,也好把肚子里的所有脏东西全都吐出来,泻出来,如此一来,才不至于一到城里就忍不住地满嘴喷粪了。”
“你,你……”周海明好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四周的人们注视着周海明铁青的脸孔,便只好强忍着笑,最终也没让自己笑出来。
而李金顺则显出一副很会关心人的样子,压低了声音对海明劝慰道:“海明叔,你干吗这么憋着?这样的话,好端端的人会憋出病来的!”
“你,你他妈的说得好!好!说得好!”周海明双眼喷着怒火,“要是我手里有鞭子的话,那我就狠狠地抽你,你们这两个王八羔子!”之后,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周海明的笑声把在场的人吓住了,于是,所有人的眼光全都呆愣愣地望着周海明。
可是,突然之间,年轻的人们还是终于冲破了可怕的沉默而迸发出最响亮的笑声。瞧!树上的乌鸦也因为人们的笑声而哑哑的飞去了。
正当人们纵声大笑的时候,周海山却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就好像他压根儿没有听到人们的响亮的笑声,这时候,他转回头看了看明堂,又看了看胜坤,换句话说,他们两个人也像他一样没有理会众人的笑声。于是他说:
“照这样的势头,今年的年景肯定错不了。”
“是啊!”胜坤说,“咱庄稼人就怕过荒年,拼着命地忙活一年,到头来还是连个紧巴巴的日子都没得过。”
李明堂把口中的烟吐出来,问:“胜坤,不是我说你,你压根儿不该让闺女考上大学。如今人老了,唉!总得有个人在身边啊!”
“明堂哥,”胜坤笑着说,“我同意你的话,说实话,我就这么个女儿,真的不愿意她离开我,可是小鸟一天天长大,等到羽毛丰满,翅膀硬的时候,是应该飞去的,女儿嘛!总是要嫁出去的。”
李明堂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对着胜坤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应该把闺女留在家里,而不是嫁出去,有机会的话,满可以招个上门女婿吗?”
“就是吗?”周海山说,“照我看来,招个上门女婿也肯定是满不错的小伙子啊!”
“如今,女儿考上了大学,我感到非常高兴,”胜坤说,“因为我没有忘记维明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父母之爱绝不应该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应该是阳光,是雨露。照我的话来说,那就是笼子里的鸟远不及自由自在的鸟快活。咱们老了,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这两块老骨头而去断送儿女们的幸福。”
“人老了,孤零零地过日子……”李明堂的话刚说到这里,就被王伟杰的声音打断了,只听王伟杰说:
“就你这德行,到了城里,也只能是一条狗。”
银顺看了看伟杰,笑嘻嘻地说:“伟杰叔,你的话算是说到侄儿的心坎上了,告诉你吧,我倒巴不得变成一条狗,狗嘛!那可是城里太太、小姐们的宠物啊!天天都会被她们紧紧地抱在怀里亲热一番哩!幸运的狗啊!你的命咋这么好呢?”
王伟忠点燃了那支刚从周海山哪儿卷好的旱烟卷,便走过来对银顺打趣道:“你小子该不是想媳妇儿想疯了吧!唉!真不知道你爹是咋整的,一个好端端的家,金顺,银顺,就是媳妇儿不顺。”
金顺把眷好的旱烟卷递到弟弟手里,这才开口说道:“咱庄稼汉字抽抽烟,喝喝酒,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可是那些没有出息的男人偏偏要娶不让男人抽烟喝酒的女人做老婆。”
银顺看了看手里的旱烟卷,接着转回头瞅了伟忠一眼,然后便歪声歪气地说道:“唉!真不知人家是咋搞的,硬是撑起个好端端的家做了个光溜溜的丈夫,说实在的,要做这么好的光溜溜的男人,确实不那么容易,只因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先要挤出半袋子牙膏,刷一刷那满嘴的黄板牙。”
这时,李金顺拿腔作调地说:“人家还不是为你好?俗话说,吸烟有害人的健康。要是你不戒掉的话,我就不许你碰我,我可不想再闻那股子烟味啦!”
银顺则嬉皮笑脸地说:“我的好宝贝,亲宝贝,你为了我好,我咋会不知道呢?我发誓,我保证把烟戒掉。再说,你要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刷刷牙,我不是都做到了吗?要是你真的闻不惯那股子烟味,那么,在咱们亲热的时候,我可以戴上一个口罩吗?”
没等银顺把话说完,王伟忠便高声骂道:
“你,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
李金顺继续拿腔作调地说:“你要戴上口罩亲我,这可是你说的,那好吧!今天晚上,你就先来试试吧!”
听了孪生兄弟这一番话,在场的年轻人沸沸扬扬地叫嚷起来。也或者说,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诘问,王伟忠无法招架,只好缄默不语,并使劲吧砸着旱烟卷。
就在人们说说笑笑,吵吵嚷嚷的时候,周海明却像陷入了某种无奈何的烦恼,他的眼光有如孤独无助的孩子正在山野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突然,远处现出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了,后来,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那几个黑点就是不久前打这两棵大树上飞去的那几只乌鸦。
瞧!它们都回来了,而且哑哑的叫个不停。
不知什么缘故,他的眼光相随着它们在空中盘旋,直到它们重新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此时,他只好收回目光,凝视着将要烫着手的烟头,片刻之后,才把它恶狠狠地扔到干涸的红崖河里。
与其说周海明正在生孪生兄弟的气,倒不如说他独自个困扰在乱七八糟的梦里。
梦里的事情,他原本是不相信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那些愚蠢的娘儿们才会一味相信梦里的事情。
可是现在,更确切地说,自打他儿子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做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梦困扰着他,他竭尽全力依然无法摆脱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此时此刻,周海明已经进入了一个梦里——他和儿子正在自个家的责任田里挥汗如雨地干活。他转回头,当他的眼光看到儿子已经能够像他一样光着膀子顶着烈日而不知疲倦地干活的时候,他满意地笑了。就这样,他们干啊!干啊!可是西斜的太阳却一动不动,就像是永远停留在那个位置上了。
时间停止了。但他儿子的声音却从他的身后他的耳朵里来,爹我饿了,咱们回家吧!
他这才直起身子,抬起眼光看了看一动不动的太阳。日头那么高,咱们能回家么?再说,就算回到了家,你娘也还没做饭哩!要是你真饿的话,那我就给你烧个麻雀吃吧!麻雀肉蛮好吃的。
于是,他的儿子拣来了一大堆柴禾,他呢,终于抓住了一个小麻雀。而当他要给儿子看得时候,却被小麻雀咬住了手。情急之下,他拿起锄头,对准麻雀的脖子直砍下去,尽管如此,那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那麻雀的头也还由一条细细的血线连着。
儿子看着他,他砍了多次,最终也没能把那缕血线砍断,因此,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甚至于他的手渗出了血痕。这时,他想对儿子有点笑容,却没有笑出来,便只好讪讪地笑道,你等会儿,我先弄些泥巴把它裹住,这样才能烧好。
儿子的眼光凝视着麻雀,爹,我要撒尿。
你撒尿,那你就尿吧!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撒完了尿,你就在这儿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我要到那边撒尿,那边撒尿别人看不到。儿子的眼光依旧凝视着那只小麻雀。
那好吧!
儿子去了,他却飞也似的来到水塘边,他先把那只依然被麻雀的嘴咬着的手浸入凝固不动的水里,直到那麻雀的头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这才把手从水里拿出来。那缕血线也终于断了,慢慢地,被麻雀的头拖入水的深处。然后,他一边和着泥巴,一边用泥巴层层包裹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直到这圆滚滚的东西有足球一般大小。
包裹好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他就抱着它急匆匆地返了回来。他四下里看了看,但却没有看到他的儿子,不过,他并不在意,也许是因为他指望儿子回来之前,能够把那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烧熟。于是,他便把这个足球大小的东西放在柴禾之上,紧接着他点燃了柴禾。
好大的一场火啊!足可以把一百多头牛烧成灰烬。
然而,他的目光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个圆滚滚的东西。
虽然大火已经熄灭了,可是那浓浓的烟却还像大雾一样包围着他。这时候,这个足球一般大小的东西已经变得黑不溜湫,有如岩石一般坚硬,因此,他只好挥动着锄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把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干硬的泥巴里弄了出来。
嘿!香喷喷的。
肯定蛮好吃的。
可是他的儿子仍然没有回来。瞧!连个踪影也看不到。
该不是迷失了道路,他独自个思量着。一想到这些他就耐不住性子了,他抬起头想看一看日头到底还有多高,但他却啥也没看到,他的心不觉跳了一跳。因为他并没晓得天已经漆黑一片了。
他又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天,心下却自忖道,儿子准是先回了家,看来,他真的饿了。而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已有了几分饿意,更确切地说,他真巴不得吃掉这个刚刚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
正像往常一样,他回了家走进屋里,屋里亮着灯,但却空无一人,那饭桌上也仅摆放着他一个人的饭菜。他们一准又到海山家串门去了。自打那小子来了以后,他们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到那儿去。他这样想的时候,便坐了下来,并且风卷残云地吃着饭菜,但他心下却又嘟哝道,城里人就是城里人,山里人就是山里人,山里人跟城里人混在一起有什么好?
他吃罢饭,也像往常那样,熄了灯,走出了家门,径直向海山家走去。
可是,他没走多远,却看到街口处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那些人吵吵嚷嚷,好不热闹。因此,他紧走了几步,而且混入人群之中,但那些人没有理会他的到来,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依旧吵闹不休。
就这样,那嘈杂的声音乱纷纷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孩子们的事还是由着他们吧!
——一个是山里人,一个是城里人,我觉得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
——咱山里人有钱的话,过的日子不比城里人差多少。
——像你这么个一毛不拔的老狗,有了钱,也只能是塞到你丈母娘的肚脐眼里。
——呸!我说错了吗?
——我常说,人生在世就得有个能够挣钱的脑袋,有一双会花钱的手,千金散尽还复来。
——如今,你有了钱,为什么不像城里人那样,买一束鲜花送给你那个傻妹妹呢?果真如此的话,她肯定不会再生你的气!
——别听他的,这小子满嘴喷粪,瞎说八道!要是你好好求求我的话,那么,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此一来,既省了你的钱,又能讨得你傻妹妹得欢心。
——真的吗?
——你要是大着胆子到你爹开垦的荒地里去薅几棵荞麦花送给你的傻妹妹,傻妹妹一见到了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