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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村长-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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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说:“别生气了,一生气,就不漂亮了,而且,生气的女人,老的快,当心嫁不出去了。”

朱玲笑道:“嫁不出去正好,我做老姑娘。”

我和朱玲谈笑着,回到电脑店前,朱玲进去和沈风打了个招呼,就又走出来。我骑上摩托车去取钱,朱玲先去华丰饭店。

我到了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出来两千块钱,放在身上,向华丰饭店行去。

华丰饭店在城西,是家东北菜馆,有两层楼房,楼下是大厅,楼上是包间。

楼下大厅很宽敞,收拾的很干净,窗明几净,布置的很有东北农家风味。

朱玲坐在隔窗口的一张桌子前,看到我进来,远远向我招了招手。

我笑了笑,向朱玲走过去。

这是一张长形桌,两边各有一张长沙发,每张沙发上(一路看小说网;手机站w…a…p。)都可以坐两个人,现在,只坐我们一个人,当然宽敞的很,也舒服的很。

“怎么样,这里环境不错吧?”朱玲炫耀的打量了一下大厅,好像她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值得骄傲。

我笑道:“不错,我还是第一次到华丰来,听说这里的东北,钢钢地!”

“那是,钢钢地,贼好吃!”朱玲用东北话笑着说:“你别说,我还真喜欢吃这里的东北菜,每次和朋友吃饭,我几乎都在这里吃,这里的价格实惠,味道又好。”

我笑道:“你和这里的老板是朋友吧,怎么帮他们推销起来了?”

朱玲笑道:“以前不是朋友,现在都成朋友了。我常来,他认识我了,只要我来,就给我打九折。”

我说:“点菜了吗?”

“点了,点了一盆猪肉炖粉条,一份酸菜汤,一份东北野菜,一份东北泡菜。”

我笑了:“全是东北菜,你对东北,挺有感情呀。”

朱玲眯起眼睛,脸色微微沉了下来,带着一丝感伤的说:“对,我对东北有感情。大学的时侯,有一个同学,是东北人,他喜欢我,追求我,经常请我吃东北菜。”

我不动声色,说:“追到手了吗?”

朱玲瞟了我一眼,说:“你说话真难听,什么叫追到手?把我追上,就叫追到手,是吗?”

我知道自己用词不当,说:“我说错了,应当说,你同意了吗?”

朱玲说:“当然没同意。我知道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爸妈只有我这一个女儿,还希望我大学回来,在县城找份工作,陪着他们哪。我如果同意了那个东北同学,就要去东北,肯定不行。不过,我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

我笑了笑,说:“后悔什么?”

朱玲说:“后悔没有同意他。我现在发现,有一个爱你的人,是很幸福的,被人爱的感觉,真的很好。可惜,那时侯,我不懂得珍惜。”

我说:“爱一个很好,被人爱也很好。但是生活,并不是爱和被爱,它包含很多。你说你后悔了,失去了同学的这份爱,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真的跟着你同学去了东北,你就会失去你父母的爱,当然,你会永远爱你父母,他们也会永远爱着你,但是你不能陪伴在他们身边,他们生你,养你,爱你,如果他们病了,你却不通用侍候他们,你于心何忍?人,这一生,什么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对父母的家,和父母对你的爱。男和女之间,哈,说白了,合合分分,分分合合,可以配很多人,但父母只有一个,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亲情重要。爱情虽然伟大,但并不可靠,只有亲情永远可靠。”

朱玲望着我,侧着脑袋问我:“你不相信爱情吗?”

我淡淡一笑,说:“相信,但我更相信,爱情不会长久,有人说,爱情的存在,不会超过三个月,我虽然认为这句话有点过于偏激,但我承认,爱情不会超过一年,甚至半年。”

“既然你不相信爱情,你为什么和你妻子结婚?”

我笑了,说:“因为大多数人都要结婚,我也不能免俗,而且那时侯,我和妻子,是有爱情的。”

“现在呢,没有了吗?”朱玲望着我的眼神,光芒一闪。

我说:“现在,爱情也有,但淡的如同咱们面前的这杯白开水,浓的,是我们之间的亲情。夫妻之间,到了某个阶段,只有亲情了。亲情包括很多,父母,长辈,夫妻,兄妹,但所有的亲情,最亲的,还是父母和儿女之间的亲情,牢不可破。”

朱玲笑了笑,说:“看来,你是个大孝子。”

我笑道:“人生在世,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只要还有几分孝心,就还有几分人性,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长辈都不知道孝敬,还有什么脸面在社会上混?我鄙视不孝之人!”

女富婆 四十二

朱玲把胳膊放在桌上,用手背支着下巴,望着我,眼神中带着一丝迷茫和崇拜。

“我和爸爸的关系,不算很好。我妈妈病了有三年了,我要上班,都是爸爸在照顾妈妈,但是,也可能是爸爸厌倦了这样长期照顾妈妈,他对妈妈的态度,很不好,这是我最讨厌的地方,他对妈妈说话,总是粗声大气的,就好像在训斥妈妈。你对爸爸心中反感,就不太喜欢和他说话,现在的关系,有些紧张。有时侯,我就想,最好是快点嫁出去,搬出去住,我就不用在那个家了。”

我皱皱眉头,看了朱玲一眼,没说话,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了一根,慢慢的抽着。

朱玲觉察到我的眼神,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做得不对?”

我喝了一口清水,刚要说话,一个服务员端着菜走了上来,放了两盘菜在桌子上,说:“先生,小姐,你们先用着,另两个马上也送过来。你们要喝点什么?”

“啤酒。”我说:“青岛的,先来两瓶。”

朱玲也说:“啤酒吧。大哥,我喝一瓶就够了,你能喝酒,多要一瓶吧。服务员,三瓶啤酒。”

服务员转身走了。不一会儿,又端上来两个菜,三瓶啤酒。

我用启瓶器打开一瓶,交给朱玲,说:“自己倒吧。”然后又为自己开了一瓶。

我和朱玲各自倒着啤酒,我从眼角瞅了朱玲一眼,笑着说:“你平时喝不喝啤酒?”

朱玲说:“喝呀,和朋友们在一块喝酒,都是喝酒,偶尔还能喝白酒哪。有时侯,在工作的时侯,有人请客,我也喝啤酒。现在的女孩子,都能喝啤酒。不过,我还是喜欢喝果啤,可惜咱们县城,果啤太少了,不知道为什么,很多饭店都没有果啤。西安的果啤多,我在西安读书的时侯,经常喝果啤,尤其是冬天的时侯,吃着火锅,喝着果啤,太爽了。”

我笑了,说:“是很爽,就是肚子受不了。”

朱玲脸色一红,说:“对呀,就是肚子受不了,要拉肚子。”

我举起酒杯,说:“小玲,咱们第一次喝酒,碰一个吧。”

朱玲很高兴的举起酒杯,叮的一声,向我杯子上碰了一下,笑道:“大哥,干了,庆祝咱们能认识,能做好朋友。”

“干了。”我一仰脖子,喝了下去,亮了亮杯底。

朱玲也不示弱,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

“爽快!”我放下酒杯,伸出大姆指,向朱玲一竖。

“过奖,过奖。”朱玲很配合,放下酒杯之后,双手抱拳,拱了拱手。

我两人都笑了,拿起筷子,开始夹菜吃。

吃了两口,朱玲放下筷子,欢快的神色,沉凝下来,眼神望着我,说:“大哥,我刚才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哪。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我喝了一口啤酒,压下去吃的菜,静静的望着朱玲,说:“小玲,你是想听假话,还是真话?”

朱玲说:“我当你是大哥,当然想听你的真话。我的社会经历比我丰富,看事出深,你就说吧。”

我想了想,说:“你和你妈妈的关系好不好?”

朱玲说:“当然好。只不过,我要上班,照顾她的时侯比较少。”

我说:“你上班不是借口。你上班,又不用干体力活,也就是抄抄写写,打打电脑,最多就是到下面转转,并不会累到你。下了班之后,你还是可以照顾你妈的。再说了,你上班做的是脑力活,回来照顾你妈,算是体力活,脑力和体力结合,对你也有好处。”

朱玲想了想,说:“对,我是有些自私,总是借口自己上班,回来之后,也很少照顾妈妈。但是,我爸爸退休了,他有的时间和空闲来照顾我妈。”

我说:“你爸也是个普通人,他也有厌倦的时侯。像你说的,你妈妈已经病了两三年了,你爸当然也烦。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意思是说,父母病了,当女儿的天天照顾还会烦哪,更何况是夫妻。他自己心里烦,你不但不谅解他的苦处,还讨厌他,他就更烦了。再说你吧,你自己都不太愿意照顾你妈妈,把所有责任和义务,都推到你爸爸的头上,这是不对的。”

我看了朱玲的脸色,她好像没有生气,只是脸上有些愧疚之色。我接着说下去。

“你应该谅解你爸爸,和你爸爸一块照顾你妈,你一勤快起来,你爸爸当然也不会偷懒,他一看到你懂事,他一高兴,照顾起你妈来,也会尽力尽心。这样,事情就会向好的地方发展,你们一家人,也会在照顾和体谅中,体会到天伦之乐。如果你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你爸的头上,你爸又在心中埋怨你不照顾你妈,这样只会越来越糟,就会陷入一个恶性后果之中。”

我看朱玲还是不说话,我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笑道“小玲,我说的如果有些重了,你也不要生气,我是为你好。”

朱玲说:“你说的很对,我不会生气的。其实,你说的这些,我也懂得一些,就是没有勇气去做,去面对,我想,我还是太懒怠,不愿意承担妈妈的包袱。”

我微笑着说:“小玲,你能说出来这话,说明你还会审视自己的内心。没错,有时侯,病重的老人,在儿女眼中,就好像是个包袱。人都有怯于承担责任的心理,但是要想想,自己小时侯,父母也是一把屡一把尿,把我们拉扯大的,现在他们老了,病了,我们也应该为他们端屡端尿。当然,怯于承担责任,是人之常情,但如果逃避这份责任,那就不对了。”

朱玲点头“嗯”了一声,端起啤酒,自己喝了一口,露出沉思的表情。

我笑着说:“小玲,你也不小了,二十三四了,过不了两年,就要出嫁了,到时侯,这个你一直想逃避家,就会是你最想回的港湾。”

朱玲说:“大哥,我以前真有逃避这个家庭的想法,现在被你一说,我感到自己真的有些不孝。”

我微笑道:“很多人都有过这个阶段,以前,我也想过要逃避家庭,冲出家庭的樊笼,寻找自己的天地,但是转了一圈之后,才发现,家,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家都是我们最大的牵挂,最后的港湾。”

“你也有过想逃避的时侯?是不是结婚之后?”朱玲问道。

“不是。”我摇摇头,说:“那是我初中毕业刚下学,和一个女孩子谈恋爱,后来又分开了。那时侯,我感到家庭很压抑,我讨厌听到妈妈的唠叨,讨厌听到爸爸的训斥,甚至讨厌我妹妹的刁蛮,我就想逃避这个家,我去了广州,但是到了广州的第二天,我就怀念我的家了,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想念我的家人,我的亲人。”

朱玲说:“你是不是马上又回来了?”

我笑了笑,说:“当然没有。当时,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很好,不用我照顾,我虽然想念他们,但知道他们不会有事,所以我就留在广州干下去了,一呆就是两三年。”

朱玲笑了笑,说:“大哥,你在广州做什么?那时侯你多大?”

我说:“那时侯,我去广州的时侯,也快二十岁了,呆了两三年,也就是二十二三,像和你现在差不多年龄,正是青春好时光,哈!”

朱玲撅起小嘴巴,娇柔的一笑,说:“可惜我没有见过大哥年轻的时侯。”

我咳了一声,严肃的说:“哥现在也不老,风华正茂哪!”

朱玲笑道:“我没说你现在老,我只说没看到你的青春好时侯,那时侯,你是不是很帅,迷倒了很多广州女孩子?”

我潇洒的甩了甩头,又用手洒脱的一撩头发,很骄傲的说:“当然,哥当年是黑马王子,性格小生,堪比古天乐,仅次刘德华。”

朱玲被我逗乐了,格格笑着,说:“你的皮肤倒是黑的和古天乐有得一比,不过,我发现你的,并不像古天乐或者刘德华,倒像,像谁来着,我不记他的名子了,也是个香港的演员。”

我吡着牙笑了,说:“是不是在包青天上演展昭的那个?”

“对,对,就是像他,眼睛很像,就是嘴巴不太像,身材都差不多,就是没有那个展昭有股狠劲头。”

我笑:“他不叫展昭,他叫何家劲,以前可红了,现在,沉寂了。你太小,所以不记得。他演的最好的是中华英雄中的华英雄,比郑伊健演的好看多了。”

“你对他很熟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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